为使我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一、参评人员
我校在职在岗党员(预备党员仅为基数)。
二、优秀党员标准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争当“五个模范”(一是学习提高强素质的模范;二是爱岗敬业创佳绩的模范;三是服务师生促和谐的模范;四是遵纪守法保稳定的模范;五是弘扬正气树新风的模范。)
三、考核办法
1.将党员“日常活动量化成绩”和“教育教学成绩”两项得分相加排出候选人选;
2.将候选人选的上述两项得分与“获奖及论文发表”得分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候选人顺序;
3.各支部评优比例10%,候选人比例1∶5。
四、任课教师支部(六个)优秀党员量化标准
(一)“日常活动量化得分”(20分)
1.学习心得(10分)
(1)每次学习心得字数在900字以上并能联系实际,按时上交,加5分。否则酌情给分。
(2)本人未按规定按时向上交,每推迟一天,扣0.5分。
(3)心得体会字数不足500字,扣0.5分。
(4)心得体会未能联系实际,扣0.5分。
(5)未写心得体会的,不计分。
2.学习笔记(10分)
(1)未上交的不计分。
(2)未按时上交的扣1分。
(3)笔记字数不足的扣1分。
(二) 教育教学成绩得分(100分)
任课教师支部(六个)的党员工作业绩,依据党员教学工作成绩或班主任班级行为量化成绩计算。
1.教学工作成绩(100分)
(1)高一年级取期中、一调、二调、三调成绩;高二年级取期中、二调、三调、四调成绩;高三年级取期中、三调、四调、五调成绩。
(2)计分办法:某系列教师在3人以内的, 取第一名,计22分(每次);4-6人的,取前2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7—10人的,取前3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第三名计19分(每次); 10人以上的,取前4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 第三名计19分(每次)、第四名计16分(每次);其他名次不计分。
2.班主任班级行为量化成绩(100分)
(1)四次班级行为量化成绩。
(2)计分办法:某系列班级在2个以内的, 取第一名,计22分(每次);4-6人的,取前2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7—10人的,取前3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第三名计19分(每次); 10人以上的,取前4名,其中第一名计25分(每次)、第二名计22分(每次)、 第三名计19分(每次)、第四名计16分(每次);其他名次不计分。
(3)既任课,又任班主任的党员,其教育教学成绩取教学成绩或班主任班级行为量化成绩中的最高项。
(4)只任课,不任班主任的党员,其教育教学成绩取教学成绩。
(5)无教学量化成绩的班主任党员,其教育教学成绩取班级行为量化成绩。
四、非任课教师支部(2个)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步骤及办法
(一)评选步骤
1.将党员“日常活动成绩”得分(总分20分)与“组织评议”得分(总分100分)两项相加,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
2.将候选人上述两项得分与本人“获奖及论文发表”得分相加,由高分到低分排出顺序,按照分配名额确定优秀党员。
(二)日常量化成绩得分参考上述第四条第(一)项。
(三)组织评议
1.教师代表(9-11人)评议打分
参照“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评价打分。
2.党员互评打分
组织本支部党员,按照学校党委制定的“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评选标准”,结合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背靠背的相互评价打分。
3.“组织评议”量化数值(总分100分)
教师评价(50分)
荣誉加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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