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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能力与基本态度及教学建议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运用真实的法律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案例的环境之中,真正从案例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把所学知识和理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第一步是庭审案件的选取,发动学生自主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按照思想品德教材相关法律内容及与日常生活相贴近的原则民主确定。第五步是“庭审”及专

1.核心知识、关键能力与基本态度

(1)心理方面。了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基本常识,掌握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与方法,理解个体成长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能够自我调适、自我控制;感受生命的可贵,养成自尊自信、乐观向上、意志坚强的人生态度。

(2)法律方面。知道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在个人、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作用和意义;学习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树立规则意识、法制观念,有公共精神,增强公民意识。

(3)道德方面。了解我与他人和集体关系的基本知识,认识处理我与他人和集体关系的基本社会规范与道德规范;逐步掌握交往与沟通的技能,学习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方法;养成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责任心、追求公正的品质;形成热爱劳动、注重实践、崇尚科学、自主自立、敢于竞争、善于合作、勇于创新个性品质。

(4)国情方面。知道我国的基本国情,理解人类生存与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当今人类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根源,掌握环境保护的基础知识,初步了解当今世界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掌握爱护环境的基本方法,形成爱护环境的能力;学习搜集、处理、运用信息的方法,提高媒介素养,能够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学会面对复杂的社会生活和多样的价值观念,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标准,做出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选择;体会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的关系,爱护环境,形成勤俭节约、珍惜资源的意识;热爱集体、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同中华文化,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全球意识和国际视野,热爱和平。

2.教学建议

(1)开展情境体验式教学。情境体验式教学是在教学中创设生活情境,进行生活场景的仿真,让学生身临其境,从而唤醒学生已有的经验,将经验与情境融通,丰富情感体验,构成新的道德观念,感悟和理解思想道德价值要求,做到明辨是非,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创设生活情境不是简单地把生活中的实例直接搬进课堂,而应将社会生活中有意义的事件、有争议的话题,按照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的安排做一定筛选、改造,使之既符合学生的思想品德形成要求,又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特点。

在情境创设中,应注意教学情境的合理性、科学性,把握好课内外关系,由课内向课外延伸,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发散思维和求异思维,尤其要注重知、情、意、行四者的有机统一,让学生在情境体验中内化道德规范,并转化为自觉行动。

(2)开展活动教学。一是思辨性活动。在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在每一个转折关头或处理每件事务时,都面临选择。选择时人们会依据自己的价值观,但人们常常在不清楚所持的价值观到底是什么时就已做出了选择。因此,教师要创造条件,利用一切有效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澄清他们选择时所依据的内心价值观。其中,通过创设“道德两难问题”,如“海因茨偷药”,让学生在辩论或讨论中学会取舍,从而达到价值澄清的目的。二是实践性活动。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要寻找课程内容与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结合点,搭建课程教学向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延伸的桥梁,设计社会调查、参观访问、访谈、公益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走出学校、走向社会、走进生活,以获取富有活力的知识、积极的情感体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进而使思想品德教学的过程成为学生自主建构、发展及形成良好思想品德的过程,成为对他们的成长和未来发展有意义和价值的过程。

(3)开展案例教学。运用真实的法律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案例的环境之中,真正从案例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把所学知识和理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开展案例教学时,第一,案例选择要具有针对性,针对教学目标、学生中存在的问题,选择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案例。第二,案例内容要有感染性,力求选择那些生动、有情节、能够触动人的案例。第三,案例素材要有真实性,这样不仅有利于增强教学的可信度,也为学生创设了一个真实的情境,使学生身临其境,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第四,案例表述要有客观性,案例应对真实情景进行客观的描述,教师不应对案例做任何的解释和判断,更不应掺有个人倾向性意识或观点。这样可以避免对学生思维的干扰,有利于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所积累的经验探索案例中蕴涵的问题,从而做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突出富有个性的观点。第五,案例内涵要有深刻性,案例材料的内容对学生应有较大的启发性,能够充分地反映观点并说明问题,甚至能反映多个观点说明多个问题,能够为紧随其后的问题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这有利于学生通过探究得出预期的结论,有利于启迪和开发学生的潜能。第六,案例操作要有整体性,案例在精不在多,案例太多,不仅容易造成课堂结构松散,缺乏整体性,不利于学生对教材内容的整体把握,而且缩减了学生的思考时间,使分析很难深入下去,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升。

(4)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学生三年的思想品德学习中,安排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是极其必要的。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教师应带领学生做大量的准备工作。第一步是庭审案件的选取,发动学生自主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要求学生按照思想品德教材相关法律内容及与日常生活相贴近的原则民主确定。第二步是根据活动课内容的需要进行分组,一般全班分为三组。第一组审判组(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法警):主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编写庭审提纲、制作判决书。第二组公诉组(公诉人、证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主要负责撰写起诉书、公诉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第三组辩护组(辩护人、被告):主要负责撰写辩护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了使学生自主学习,全员参与,教师应动员学生自愿结组,让学生能通过合作和分享获得知识,提升能力,不断激发学习的愿望。第三步是模拟法庭参加人员的事前演练,按照法庭中的各个角色的不同准备,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原告方、被告方,根据案情安排各自的发言和讨论。第四步是模拟法庭布置,包括国徽的悬挂,审判席位、原告席位、被告席位的设置,各种席卡(公诉人、原告、被告、证人、审判员、审判长、书记员,用纸打印即可)的制作等。第五步是“庭审”及专家点评。学生在该阶段应参照我国诉讼法对于法庭审判的规定,依照法定流程进行模拟庭审:庭审准备,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出示证据和质证),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体验庭审的严肃与神圣,感受法律的威严,感受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破坏作用,了解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做到守法、用法、护法、依法维权,提高法律素养。

(5)开展研究性学习。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和条件,选择不同的研究课题,独立自主地开展研究,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进而了解社会、学会学习,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

国情教育的很多内容与社会现实生活联系密切,而学生很少有时间和机会直接参与这些社会生活,这是造成学生不接受这些教学内容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通过开展研究性学习,让学生了解家乡的变化,了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基本面貌,了解百姓的愿望和需求,了解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作为,了解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亲身感受家乡的资源和环境现状等,有利于学生更客观、全面、理性地分析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更好地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例如,“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学生的感受是抽象的,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根据各自的兴趣,选择瓷器类、中医药类、戏曲类、饮食类、诗词类、思想文化类等,开展研究性学习,学生在掌握大量资料,具有一定认知的基础上,全班同学相互交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感,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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