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1 导线穿管时绝缘层破损
1.现象
管口无护圈,穿线时绝缘层被管口损坏。
2.原因
不加管口护圈。
3.预防
管口不加护圈禁止导线穿管。
8.2.3.2 多股导线接头连接不符合要求
1.现象
接头连接不压接线耳,不搪锡,造成接触不良,通电后易发热。
2.原因
不按规范施工。
3.预防
用压接钳在线端压接线耳,否则线端必须搪锡处理后才能接线。
8.2.3.3 接头处绝缘包扎不规范
1.现象
单用黑胶布包或单用塑料胶带缠包。
2.原因
不按规范施工。
3.预防
(1)先用黄蜡带缠绕,再用黑胶布外包。(2)里层用塑料胶带缠包,外层用黑胶布包扎。
8.2.3.4 线头无号牌或号牌字迹不清晰
1.现象
线头未套号牌或号牌长短不一,字迹模糊不清,字体不端正。
2.原因
不按规范施工,无专用号牌及专用标记笔。
3.预防
使用专用号牌或用E型管现场加工号牌,下料应长短一致,使用不褪色标记笔书写标记号。
8.2.3.5 朝天电管穿线后封堵不密实
1.现象
管口封堵不密实,异物或雨水易进入电管。
2.原因
违反施工规范要求,操作马虎。
3.预防
朝天管口在湿潮、多粉尘场所必须用沥青油麻将管口密实封堵。
8.2.3.6 吊顶内接线盒(箱)穿线后封闭不良
1.现象
鼠害断线,落灰、落水引起短路,接触不良。
2.原因
未按规范要求将箱(盒)封闭严密。
3.预防
选用合格箱(盒)安装,外盖紧固牢靠,穿线孔堵塞严密。
8.2.3.7 布线不当,接线不牢
1.现象
管内穿线过多,可能导致擦伤绝缘层和通电后温升偏高。
2.原因
配管数量不够,管径选用不当。
3.预防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管内穿线面积(含绝缘层)不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
8.2.3.8 线槽内布线过多
1.现象
因布线太多,线槽盖板盖不上。
2.原因
设计变更后导线增加,未使用合适规格的线槽。
3.预防
采取有效措施,使导线槽的任一横截面上不准装有30根以上的导线;当多根导线共线槽敷设时,导线槽内任一横截面上所有导线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导线槽截面积的20%。
8.2.3.9 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1.现象
(1)电缆通道不畅,堆放杂物,积水。(2)用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3)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过长。(4)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超过规范的规定。(5)桥(梯)架上多根电缆排列不整,互相交叉挤压,固定不牢固。(6)不挂标志牌或标志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晰。(7)电缆金属护套不作接地连接。
2.原因
(1)不规范施工;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2)未正确选用电缆的型号、规格。
3.预防
(1)电缆通道应经常整理清扫,保持畅通。
(2)三相四线制系统应使用四芯电缆,不得使用三芯电缆加一根单芯电缆或导线、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
(3)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按表8-4设置。
表8-4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桥架固定时,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4)桥(梯)架上的电缆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不应挤压,在下述地方应将电缆加以固定:
①垂直或超过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m处。
②水平敷设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角、电缆接头两端处;当对电缆间距有要求时,每隔5~10m处。
(5)敷设电缆应及时装设标志牌,标志牌的装设应符合下述要求:
①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两端、人井内等地方,电缆上应设置标志牌。
②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无编号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迄地点;标志牌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
③标志牌宜统一,应防腐,挂装应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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