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计划指导性

计划指导性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计划指导性,就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的前提下,自觉地依据和运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价值规律等经济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经济的组织管理,没有一个计划指导,任由地方、部门、企业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就会造成重大比例失调和全局经济的混乱。

所谓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计划指导性,就是在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商品经济的前提下,自觉地依据和运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价值规律等经济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经济的组织管理,没有一个计划指导,任由地方、部门、企业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就会造成重大比例失调和全局经济的混乱。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有计划地按比例地均衡协调地发展国民经济,是我国政府机构管理经济必须遵循的一个根本宗旨。

实行指导性计划,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的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它要求计划必须符合价值规律,必须有科学预见性。过去那种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就是计划一切、规定一切、指挥一切、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统一计划,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列宁早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时期就曾指出:“最大的危险就是把国家经济计划问题官僚主义化”,“现在对我们来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列宁全集》第35卷,第473页)。

这样,我们国家经济的计划管理,从本质上说,既区别于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也不同于高度集中的僵化的计划体制。这是中国式的行政管理体系最主要的特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