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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与进展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肯定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方向。经过20多年的努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北京市郊区已经广泛推开。北京市新型集体经济制度基本框架已全面建立。据初步统计,农民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得到的分红,已占到财产性收入的45%左右。

从1993年开始,丰台区开始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2003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肯定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方向。同年,昌平区在北七家镇白坊、狮子营两个城市化进程较快的村开展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之后在其他区县逐渐推开。经过20多年的努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北京市郊区已经广泛推开。近几年,北京市坚持“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向,按照“近郊区全面推开、远郊区扩大试点”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接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

北京市新型集体经济制度基本框架已全面建立。截至2013年底,全市乡、村两级集体资产总额已经达到5049亿元,其中,乡级集体资产2034.2亿元,村级集体资产3014.8亿元;乡、村两级集体净资产总额1751.5亿元,其中,乡级集体净资产499.2亿元,村级集体净资产1252.3亿元。全市累计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3859个,村级完成改革的比例已经达到97%,有320万农民当上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东。在分配方面,按股分红分配方式逐渐取代福利分配成为主要的分配方式。2013年北京市有126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股份分红,分红村数量比上年增加194个,增长18.1%。分红村已占改制村的32.9%,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股份分红总额34.8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增长47.5%。2013年在改制村中有133万名农民股东获得红利,人均分红2611元。据初步统计,农民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得到的分红,已占到财产性收入的45%左右(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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