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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和学校体系

时间:2022-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事务的管理属于“礼”官体系,这本是中国古代传统。由此可见,将太常作为中央教育行政负责人是不够确切的。对办学唯一起宏观调控作用的是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及察举选士的制度措施,通过由国家确定的选拔、任用人才的标准及有关程序,在总体上规范各类学校教育。在独尊儒术政策的指引下,汉代各类学校教育蓬勃发展,虽然并没有像近代以来由政府规定的学制,但实际上也形成了学校教育的体系结构。

一、教育行政

教育事务的管理属于“礼”官体系,这本是中国古代传统。《尚书》记载舜时由秩宗掌天、地、人三礼,《周礼》中春官为礼官,长官称大宗伯。秦时称奉常,兼管礼仪和宗室事务。汉代宗室事务另设宗正管理,奉常改称太常,“欲令国家盛大,社稷长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1],其地位列于九卿之首。《后汉书·百官志》“太常”条下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常赞天子。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可见太常是朝廷最高典礼官,主要职责是掌管礼仪祭祀,还负责管理天子陵庙所在各县,相当于官位最高的郡守。

文教事务只是太常兼管的一个方面,其职责也是有限的,即主要负责博士的考察选用和博士弟子的选拔录取。《汉书·百官公卿表》将博士列为太常的属官,《后汉书·百官志》还指明太常有“选试博士,奏其能否”的职责。从实例看,如公孙弘以贤良举,至太常,对策。“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为第一。召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2]。虽是皇帝直接干预才当上博士,但由太常具体负责操作则是明确的。又如杨震“迁太常,先是博士选举多不以实,震举荐明经名士陈留杨伦等”[3],也说明太常可不经通常的途径而直接荐举博士。东汉时太常还可以从博士中选定一名祭酒总领其事。应劭言:“太常差次有聪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4]至于博士弟子的来源,一是由太常直接“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二是地方选送有德行、好文学者,“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5]。总之,都要经太常录取。掌管太学师资的录用及招生,可以说是抓住了行政管理的两个关键环节。

不过严格说来,博士并不是完全从属于太常的官员。在更多情况下,朝廷是通过一定的考核选拔程序来录用博士的。西汉时主要是从官方认定的经学派别中选择学业卓著的传人,东汉时除仍有学派限制外,更增具体的选拔标准和试用措施,不一定非经太常之手不可,如一般官员任命一样,决定权在丞相府和后来的尚书台,甚至直接由皇帝任命,如桓荣就是由光武帝认定补为《欧阳尚书》博士的。博士的职掌并非都是在太常主管之下来运作,例如博士可直接接受皇帝的咨询,或直接由朝廷派出执行各项察访任务等,都不是太常管辖的。在朝会的排班中,博士占有自己的班次席位,并不附属于太常。即便是就经学传授而言,博士也完全拥有内容和方式上的教学自主权,无须接受太常指示和干预,对博士的监督和弹劾权也同其他官员一样都在御史台。由此可见,将太常作为中央教育行政负责人是不够确切的。按儒家传统观点:“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6]办学是最高统治者的事,尤其是最高学府——太学,更是天子之学所在,它本身就是朝廷的一个重要机构,太常只是某些方面管理的实施者而已。实际上当时也没有现在意义上的教育行政。

至于地方教育行政,由于汉代的中央集权制尚未达到高度强化的程度,地方长官仍带有春秋战国以前“诸侯”的痕迹,只是任命权归朝廷,不得违抗朝廷法令而已,对本地的管理则基本上拥有全权。汉武帝虽有提倡地方办学之举,但朝廷一直没有直接插手过地方教育事务,办学与否都是地方长官的自主行为,其管理制度措施也完全取决于地方长官的意志。至于私学的兴办,则完全是个人行为,更不需接受官方指令。对办学唯一起宏观调控作用的是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及察举选士的制度措施,通过由国家确定的选拔、任用人才的标准及有关程序,在总体上规范各类学校教育。即便是教育行政机构逐步完备的唐、宋以后,对教育最有力的“指挥棒”,仍然是体现独尊儒术政策的科举选士制度。

二、学校教育体系

在独尊儒术政策的指引下,汉代各类学校教育蓬勃发展,虽然并没有像近代以来由政府规定的学制,但实际上也形成了学校教育的体系结构。以教育内容划分,可以分为以传授儒家经学为主体的普通教育和其他专门教育两大类;以办学途径划分,可以分为官学和私学两大类,其中官学又可以分为中央政权机构主办的中央官学和地方政权机构主办的地方官学两类。中央官学中最重要的是最高学府——太学,此外还有专门为皇室贵戚子弟举办的宫邸学(广义还包括宫廷教育),以及东汉末年兴办的从事书法词赋教学的专门学校——鸿都门学。地方官学按地方行政建制——郡(包括同级的王国)、县(包括同级的道、邑、侯国)以及乡、聚(村落)设立,王莽执政时依次确定为学、校、庠、序四类,但整个两汉地方官学的设立基本上由各地方当局自行办理,而且与地方社会教化紧密结合。私学由办学者(可以是民间士人,也可以是在职官员)自行办理,多数私学以经学教育为主,也有传授其他学派学说及各类技能的私学。此外,民间从事初等启蒙教育的学校也都是私学,与前者有程度上的差别,又可通称蒙学。学校体系如下图所示:

汉代学校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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