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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导己育人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个历程中,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说,我的教育人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导己育人、曲折前进的过程。事实证明,这些正确思想对我的教育人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所以,我可算初步走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岗位。这些活动都是我继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导的过程,因而不断增强了我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学生的信心和本领。

胡启锐

我17岁(1953年)参加教育工作,在60岁(1996年)退休后,仍通过多种形式应邀任教至今满77岁(2013年),刚好是60个春秋。在这个历程中,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可以说,我的教育人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导己育人、曲折前进的过程。

走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岗位

1952年夏,我在川南乐中(现乐山一中)高29班完成了第五期学业,任该校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现共青团)总支书记。当年,新中国首次实行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因为国家计划的高校招生数多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数,而且要解决中学春秋两季招生与高校只在秋季招生的衔接问题,有关部门规定当年高中第五期学生一律提前毕业,所以,我就被安排提前毕业,参加了这场高考;又因为新中国成立后需要首批自己培养的中学政治教师,我在高考获得录取资格后,作为学生中的先进者,被安排到正筹办的主要培养中学政治课教师的西南人民大学政治教育系就读。在当时泸州升学学习团公布的高考录取榜上,写明我与几个同学考上西南人民大学。

随后,由于有了三个新情况(即全国撤销包括西南在内的六大行政区;高校进行院系调整;政治运动深入开展后原有政治教师不被信任,急需加速培养新的政治教师),于是,西南人民大学不办了,所招学生分别按专业合并到其他高校。我们政教系就合并在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简称西南革大),学制由四年本科改为两年专科,实际只学习了一年,于1953年8月毕业。

西南革大的政教系课程在时间安排上的特点是三短三长:一是在整个课程中,学习中共党史和时事政策的时间较短,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的时间较长;二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课程中,学习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时间较短,学习哲学的时间较长;三是在哲学课程中,学习斯大林著作的时间较短,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时间较长。总之,我们用了约半年时间,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新民主主义论》《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等。

在西南革大政教系的一年学习,就条件较差和时间特短而言,可说是“吃亏”了。然而,“吃亏是福”,正是由于这一年所学重点突出,我初步扎实地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树立了辩证唯物论世界观历史唯物论的社会观,特别是让我坚定了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实事求是的根本观点,坚持应用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的根本方法。我牢记了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引述的列宁经典名言:“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地分析具体的情况。”我也牢记了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的经典名言:“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此话深刻表达了一切事物都在永恒运动变化着的唯物辩证法原理,启示我们在各项实践中都要贯彻“因条件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科学原则。虽然毛泽东和斯大林都犯有严重错误,但是,他们的观点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应当受到充分肯定,以便继承发扬。事实证明,这些正确思想对我的教育人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1953年8月至1956年7月,有关组织分配我到犍为一中任政治课教师。当时的中学没有专设哲学课,但在政治课中包含了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部分内容。所以,我可算初步走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岗位。

我在中学政治课教学中,除按教材内容简要讲清重点外,主要应用有关原理说明实际问题,解答学生的疑问。例如,我在讲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课时,有学生问:“人是上帝创造的呢,还是猴子变成的呢?若说是猴子变人,现在的猴子能变成人吗?”我这样答:“说‘上帝创造人’,不符合客观事实和科学知识;说‘人是猴子变成的’,也不够准确。应当说,‘人是从若干万年前古代的类人猿逐渐进化而成的’。猴与猿虽然都属灵长目的高等哺乳动物,但猿比猴更聪明,且没有尾巴,更类似后来的人类,故也称类人猿。古猿能进化为人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前后肢明显分工,用后肢直立行走,用前肢劳动,寻食抗灾;二是通过谋生的劳动,锻炼出更灵巧的双手、更聪明的头脑、更清晰的语言;三是学会了制造工具来进行更方便有效的劳动。有了这些条件,古猿才进化为猿人,即现代人类最早的祖先。如果没有这些条件,任何其他动物都无法进化为人类。由此可知,是劳动创造了人。”

这样针对问题给予回答,根据事实具体分析,归纳材料得出结论,使政治课具有哲理性和生动性,使听众信服,故受学生喜欢

1956年7月,组织上调我到中共犍为县委宣传部任理论教员,当年7至12月被保送到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哲学教员培训班,进一步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1957年春我回到犍为,正准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上有所作为时,遇到了“反右派运动”。我因敢于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发表一些创新见解,被错划为“中右”,受到撤销理论教员职务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之后,我曾改行教语文几年。

1964年7月,有关领导机构调我到中共乐山地委党校任文化教员; 1974—1976年,地委党校逐步恢复,我被派送到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读书班,学习马列原著。粉碎“四人帮”后,党组织为我落实政策,改正了“反右派运动”时给我的错误处分,恢复了我的理论教员职务,后任命我为哲学教研组组长和哲学教研室主任。这时,我才真正地、完全地走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岗位。

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学生

这里讲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教的“学生”包括两个时期在两个单位的两类对象:一类是1979—1989年在中共乐山地委党校(后改名为乐山市委党校)的干部学员,另一类是1989年至今在乐山师专(后升格为乐山师院)的高校学生

1979—1996年,我曾到中央党校和四川省委党校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原著,前后学习时间共一年多,还应邀三次参加全国范围的哲学学术研讨会和多次省级哲学学术和教学研讨会。这些活动都是我继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导的过程,因而不断增强了我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学生的信心和本领。

应当如何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教育学生呢?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了一个正确方法和科学标准:“如果你能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说明一两个实际问题,那就要受到称赞,就算有了几分成绩。被你说明的东西越多、越普遍、越深刻,你的成绩就越大。”我正是遵循这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原则,逐步努力前进。

1.党校工作时期

在这一时期我主要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向学员说明应当克服“文化大革命”极“左”影响和正确看待知识分子等实际问题。

1985年作者(前排左1)与乐山地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同事合影

(1)在讲授否定之否定规律中的辩证否定观时,有学员向我提问:“既然辩证否定是扬弃,即有保留、发扬的否定、抛弃,而不是否定一切或全盘否定,为什么现在又要我们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呢?”

我作了这样的解答说明:“辩证唯物主义使用‘扬弃’一词,指的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就是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保留继承其中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这就表明:扬弃(既保留、发扬又否定、抛弃)的对象,是旧事物的整体,其中包含积极因素(合理或健康的因素)和消极因素(背理或腐朽的因素)。积极因素才应保留、发扬,而不应否定、抛弃;消极因素就该否定、抛弃,而不应保留、发扬。也就是说,不应全盘否定旧事物整体;对旧事物中的消极因素,则应全盘否定。如像医生为病人治病,对病人整体来说,应当扬弃:保留健康因素,抛弃病变因素,对病人不该全盘否定。但是,对病人身上的病变因素来说,就不应有丝毫保留,而该完全去除,全盘否定。

同样的道理,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也有新事物与旧事物之分:改革开放之后的新时期,就是新事物;“文化大革命”十年的旧时期,就是旧事物。对“文化大革命”十年时期的中国社会这个旧事物的整体而言,当然应该辩证否定(扬弃),而不应全盘否定。也就是要保留、发扬其中包含的积极因素(如抵制“文化大革命”运动错误的健康力量,以及在那十年中因抵制“文化大革命”破坏而取得的一些建设成就,如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否定、抛弃其中包含的消极因素(即发动和坚持“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错误理论和错误实践)。但是,对十年“文化大革命”运动错误这种消极因素而言,就应该毫无保留地完全纠正,全盘否定。因为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是完全错误的。”

(2)在讲授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时,有学员向我提问:“过去我国主导观念认为:知识分子脱离实践,所以需要到工厂、农村去参加体力劳动,接受工人和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党和政府也是长期推行这种政策措施的。现在应怎样看待这些问题?”

我的回答是:这些问题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是规定知识分子必须一律去工厂、农村参加体力劳动的“政策问题”,另一个是知识分子的脑力劳动是否也属于实践的“哲理问题”。以下依次来具体分析。

关于上述的政策问题,我简略地谈三点看法:

第一,知识分子根据工作需要(如领导人员需要深入基层、了解下情、联系群众,科技人员需要实地试验、开展业务、总结经验,文艺人员需要体验生活、观察人物、搜集素材等)以及具体情况(如健康状况、家庭状况、个人兴趣、专业特长、单位安排等),适当地到工厂、农村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体力劳动,是必要的、有益的、应当的。

第二,如果不顾情况差别,不管实际条件,普遍规定甚至一律强迫广大知识分子都到工厂、农村去长期参加与本职岗位无关的体力劳动,这种政策措施,实践证明是弊大于利甚至有害无益的,推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普遍举办“五七干校”等政策都以失败告终,就是典型例证。

第三,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都是劳动人民。从他们各有长处和短处来说,双方都需要互相学习和接受教育,而不是只有一方才需要接受“再教育”;从他们在真理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来说,双方都有权互相教育,而不是只有一方才有特权去专门教育另一方。

关于上述的哲理问题,我着重地谈以下看法:

从总体上说,知识分子是脑力劳动者。除了丧失劳动能力或只过寄生生活等极特殊情况外,广大知识分子是不会脱离脑力劳动的。因为脑力劳动也是一种实践,所以,知识分子是不会脱离实践的。

关于判定脑力劳动也是实践的哲理依据,我已在1980年全国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座谈会上提交的论文中作了详细论述,后公开发表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实践·认识·真理》一书中,这里不再多说。

由此可见,应当要求一切人员(包括知识分子)注意防止和克服主观违背客观的“脱离实际”的毛病,但是,不应再给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乱扣光想而不行动的“脱离实践”的帽子。

这些解答获得了广大学员的认可和肯定。

2.高校工作时期

这一时期我主要应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向学生说明应当完整准确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看待错误等实际问题。

(1)在讲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坚持真理、改正错误的观点时,有学生向我提问:“人犯错误究竟可不可能避免?弄清这个哲学道理有什么现实意义?”

我的回答是:总括地说,错误在可否避免上具有两重性——人犯错误,在有些条件下可能避免,在另一些条件下又不可避免。以下作具体分析:

第一,实践证明,世上确有一些错误在一定条件下已经避免了,因此有的错误可免。

例如,《毛泽东选集》第2版确实做到了在印制出版上“一字一点无差错”。又如,某次科研试验圆满成功,某项考试得了满分等。这些都表明在一定条件下,有关错误已经避免,证明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

第二,中共中央及其领导人也多次肯定了错误可避免的事实和条件。

1990年作者(2排左2)等思政教师与来校讲学的朱玲教授(2排左3)合影

毛泽东在讲到镇压反革命工作时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这个政策是一个慎重的政策,可以避免犯错误。”在讲到学习苏联时又说:“对苏联的东西还是要学习。”“他错误的东西,我们知道了,就可以避免犯那个错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后也说:“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力求做得比较正确。”“避免大的曲折、大的错误。”中共中央在1984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失误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但是要尽一切努力去避免那些可以避免的失误。”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揭示了世界及其规律具有可知性,人类具有自觉的能动性,这就决定了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掌握真理、避免错误的可能性。随着社会历史的前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提高,这种掌握真理、避免错误的可能性必将日益增强。因此,可以充分肯定,在一定条件下,有些错误是可以避免的。

弄清在一定条件下有些错误“可免”的哲理,主要有两方面的现实意义:其一,启迪我们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尽力创造条件来避免发生那些本可避免的错误,以减少或防止对人民的损害;其二,启迪我们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对那些由于不作为或乱作为而犯了本可避免的错误的有关人员,据实依法追究其应承担的责任,以维护人民的利益。

既要肯定有些条件下有的错误可以避免,又要承认另外条件下有的错误不可避免。

恩格斯指出:“把马克思的话同上下文割裂开来,就必然会造成误解或把很多东西弄得不大清楚。”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无论马克思、列宁还是毛泽东同志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

以上论述表明,在孤立硬搬革命导师个别论断的条件下发生某些错误(误解、失误),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弄清在一定条件下有些错误“不可避免”的哲理,也有两方面的现实意义:其一,启迪我们,任何人在一生言行中都不免有某些错误,不可能“句句是真理”“处处都正确”,从而破除各种“个人迷信”;其二,启迪我们要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科学体系,从而更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的信念。

(2)在讲授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生产力概念时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有学生向我提问:“过去很多书上都讲要‘向自然界开战’‘征服自然’。这样的说法对不对?应当怎样全面科学地看待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

我作了如下回答。

第一,“向自然界开战”和“征服自然”的说法虽有一些合理因素,但有很大弊病。其合理因素在于,可以鼓励人们不当自然的“奴隶”,而要勇于去战胜自然界的灾害困难。其很大弊病在于,至少有三条错误:

首先,立场颠倒,整友成敌。人类在生理上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是自然界的古猿进化而成的,人类生活的每时每刻都离不开大自然提供的养生环境和物质条件。可以说,自然是人类的父母、祖先、朋友。如果提倡人类向自然开战,去征服自然,岂不是把朋友整成了敌人?

其次,观点片面,忘恩记仇。自然虽然有带来灾害的次要一面,但是更有带来恩惠的主要一面。而且,灾害只是局部的、暂时的、有限的,是支流现象;恩惠却是全局的、永恒的、无穷的,是主流本质。如果光提人类向自然开战,去征服自然,岂不是成了只报小仇而不报大恩的偏执狂人?

再者,方法粗野,弃和恶斗。对自然灾害,当然要设法消除、减轻和预防,但必须遵循规律,科学处理,文明疏导,而不能违背规律,盲目对抗,野蛮施暴。对自然的美好环境、优良资源等,更要细心保护,节约利用,和谐相处。如果鼓动人类向自然开战,去征服自然,岂不是成了只抗不和、丧失文明的野兽恶斗?

所以,现在许多改进后的哲学论著已不再沿用这两种说法了。

第二,应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全面科学地看待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

我曾主笔在核心刊物《社会科学研究》1988年第6期首位上发表了一篇哲学论文,对这个问题作了如下回答: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先,一方面,自然条件、自然规律总是限制和约束人类活动,使人类不能为所欲为地主宰和征服一切;另一方面,人类又能逐步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改造、控制自然的状况和发展,以便为人类自身服务。其次,一方面,自然的恶劣条件和各种灾害必然会不断危害人类,人类需要坚持做尽可能征服自然灾害和恶劣条件的不懈斗争;另一方面,自然的丰富资源和美好环境又会给人类带来生存、发展、享受的良好客观条件,人类应当为爱惜、保护自然优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培育、美化自然环境而不懈努力。

可见,人类既不应当成为迷信自然暴力淫威、屈从自然灾害肆虐、忍受自然盲目统治的“奴隶”(那是片面的屈服统一),也不应当成为违抗自然发展规律、破坏自然良好条件、招惹自然报复惩罚的“敌人”(那是片面的任意对立);而应当成为帮助自然发扬优点,日益美化、改造缺点,减少灾害,和谐互利的“朋友”(这是完善的对立统一)。

以上回答的基本观点,实践证明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其中明确主张人类应当成为“同自然和谐互利的‘朋友’”这个观点,已被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基本肯定和认可。例如,十八大报告肯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这正是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个新精神,应全面贯彻。

这些解答和说明受到广大学生的赞同和欢迎。

今后,我将继续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下,不断学习导己,根据条件育人,有意义地度过美好的教育人生。

作者简介

胡启锐 教授,1936年4月出生,四川宜宾人,1996年6月退休。

1953—1964年在中学任教。

1964—1989年在乐山地委、市委党校任教,担任过哲学教研室主任。

1989—1996年在乐山师专任教,担任过人文科学部主任。

曾任四川省哲学学会理事,主要从事哲学教学及学术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已在多种报刊上发表哲学社科论文100多篇,主编、参编出版社科书籍11部。

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获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5项。

胡启锐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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