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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学术特区”加快学校发展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宁夏大学可借鉴这些先进的办学模式,尝试建立“学术特区”,切实推进制度创新并以此作为“破解两个难题”的重要突破口。“学术特区”在人员聘用、薪酬分配、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采用独立的管理模式。

从高等教育学管理学的交叉与结合的视野看,大学现代制度的建构,迫切需要一种“学术特区”理念的指导和推动,这也是探索“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思想方法的重要体现。而从中外合作大学的历史经验和当下模式看,开辟“学术特区”加快大学发展也已积累了成功的范式。例如,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金陵女子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前身圣约翰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苏州),上海纽约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用了十年的时间进入亚洲大学前50)和东南大学等。

这些高校开建“学术特区”的办学模式和成功经验都反复验证了“学术特区”对于带动大学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宁夏大学可借鉴这些先进的办学模式,尝试建立“学术特区”,切实推进制度创新并以此作为“破解两个难题”的重要突破口。

笔者认为,“学术特区”应突出以下几个“特”:

一、特殊的运行机制

可以探索划分学术型教授、教授型教授、产业型教授。特别是关于产业型教授,国内的大学有很多争论,但是像很多“985”高校率先在这方面做出了制度调整。教授到企业中去不是一味去做论文,而是去做专利、做企业,对他们的评价不能老是停留在老的观念、机制中,要从新的角度去看待这种分层及价值。

二、特殊的管理模式

“学术特区”在人员聘用、薪酬分配、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采用独立的管理模式。其研究人员队伍由校内全时工作研究人员和校外全时工作研究人员组成;鼓励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千人计划人选”和“长江学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外籍优秀人才特别是海外高水平大学将退休和已退休的教授,可采用聘用半年的做法,年收入参照相关标准以合同约定;研究人员以科学研究为主要任务,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可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或承担研究生教学的部分课程

三、特殊的人事财务

在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方面学校可单列指标予以支持;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可单独给予招生名额;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统筹安排,核定其基本的使用面积并采用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平台建设纳入学校“211工程”建设计划;可配备行政秘书并采用非在编的人事代理方式合同聘用;如学术特区不是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学校每年核拨一定的运行管理费,如学术特区已是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其运行管理费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特殊的待遇薪酬

进一步改革、激活、调动二级学院的办学积极性、灵活性,建立“校—院—个人”利益兼顾的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多措并举提高教师、专家的待遇。如,对领军式的女专家的退休年龄可以争取延缓。这既是待遇问题,更是尊重人才、尊重学术生命的重要体现。还有,引进人才的住房能否争取自治区特殊政策并借鉴陕西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的经验予以解决。

五、选择试点

客观地看,宁夏大学现在遇到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中央政府现在将西部地区向阿拉伯开放,赋予了宁夏特权,学校就应该把这方面的政策大胆用足。为此应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敢字当头,选择试点。如,可在教育学院进行试点,鼓励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大胆尝试,主动作为,努力向自治区、教育部申请支持西部教师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争取尽快实现教育学二级博士点向一级博士点的顺利发展。

(作者 戴联荣 原载宁夏大学新闻网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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