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协调的基本原则

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协调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要做到和谐协调,必须服务于大学的根本使命,这是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从中外大学的案例看,凡是知识生产成绩比较明显的大学或时期,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往往是和谐协调的,相反,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冲突的大学或时期,大学的知识生产往往是低效的,成果往往是低质的。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协调,要遵从有助于维护学术自由的原则。

4.3.1 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协调的基本原则

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要做到和谐协调,必须服务于大学的根本使命,这是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伴随大学根本使命的,是学术自由和资源配置问题,学术自由为大学从事高深知识生产提供了制度保障,合理的资源配置则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支持,因此,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协调,需要坚持三个方面的原则。

1.有助于知识生产的原则

大学一直是知识生产(the production of know ledge)的中心。伯顿·克拉克指出,“只要高等教育仍然是正规的组织,它就是控制高深知识和方法的社会机构。”(3)现代以来对大学及其观念的诸多研究和讨论中,往往隐含着一个预设前提,即“高深学问”及其展开。这一构建在知识论之上的逻辑前提被普遍认为是大学在现代社会存在的合法性基础。(4)

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学术力量还是行政力量,都是服务大学知识生产职能的。学术力量直接生产知识,行政力量服务学术力量生产知识,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的和谐协调,首先要遵从有助于知识生产的原则,只有能够有效促进大学知识的生产,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才有存在的必要。从中外大学的案例看,凡是知识生产成绩比较明显的大学或时期,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往往是和谐协调的,相反,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冲突的大学或时期,大学的知识生产往往是低效的,成果往往是低质的。

2.有助于学术自由的原则

高深知识生产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具有强烈的自主性要求。越来越多的知识领域表现出内在的深奥性和固有的自主性。即使在相互联系的领域,专家们也是各行其道,只关注掌握和使用某一方面的思想和方法体系。高深知识所表现出的这种专业化、自主性以及越来越强的独立性,不仅成为学者工作的一种行为特征,而且也是学者极力维护的一种精神权利,更成为学者极其需要的制度诉求的原动力。(5)

高深知识的特性要求大学组织保持相对独立,大学学术需要自由。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的协调,要遵从有助于维护学术自由的原则。但是,大学的学术自由,往往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在高等教育越来越融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大学越来越难以独善其身,学术不自由或不完全自由成为了一种常态,在这种背景下,大学内部的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要和谐协调,共同抵御来自外部的干涉学术自由的力量,共同维护大学的学术自由。

3.有助于资源配置的原则

随着大学的知识生产方式从传统社会的“书斋型”,到现代社会的“实验室型”,再到后现代社会或后工业社会的“企业型”,其认识手段发生了根本的变革。“书斋型”方式的认识手段主要就是书籍;“实验室型”的认识手段大大拓宽,知识生产越来越依赖于科学仪器;到了“企业型”阶段,所要凭借的认识手段更加复杂,需要整合社会的力量。这就是所谓的“大科学装置”。(6)在资源永远是有限的约束条件下,大学作为知识生产中心,必须合理配置资源,以在约束条件下尽可能生产更多更高质量的知识。

从中外高校的案例可见,学术力量与行政力量冲突,主要是资源配置领域的冲突,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资源配置的主动权,往往表现出一种非此即彼的竞争状态。大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既不是学术力量单独能够做到的,也不是行政力量单独能够完成的,必须在两者和谐协调的情况下共同实现。美国学者McCormick和Meiners实证研究发现,平均而言,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越高,大学的业绩表现越差。他们认为,只有在决策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作出高质量的决策,教授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帮助,但教授集体参与决策不利于作出有效的决策。(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