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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模式的借鉴与创造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中国高等教育而言,一般认为,自主张“融会中西”的蔡元培在1917年正式长校起,重视学术研究的理念被引入北京大学,流风所及,全国高校莫不以此为尚。他们一致主张,高等教育应以学术研究为基础,进入大学不能再以升官发财为目的。在师生普遍不重视学术和道德修养的情况下,北大“像个衙门,没有多少学术气氛”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直到蔡元培前来赴任。他们为即将到来的北大变革做了思想和人员上的准备。

第二节 以欧美为蓝本:学术模式的借鉴与创造

就中国高等教育而言,一般认为,自主张“融会中西”的蔡元培在1917年正式长校起,重视学术研究的理念被引入北京大学,流风所及,全国高校莫不以此为尚。到1920年前后,在北方的北京大学以研究所为中心、在南方的东南大学以科学社为核心,南北高校都出现了浓厚的研究风气,这些现象也表明“科学研究已被置于大学中的重要位置”了。(13)尽管蔡元培的继任者蒋梦麟主持校政后,以美国大学模式为取向对乃师导入的德国大学模式多有变革,但不变者仍是笃信“学校之唯一生命在学术事业”,并谨守“学术自由的风气”,处于大学模式转换中的北京大学在全国学术界的地位因此得以巩固,两种大学模式也因此得以协调。

一、大学职能的拓展

(一)高深学问的研究

1.民初学术研究的典范危机与解决

美国学者魏定熙认为,中国知识分子在1911年辛亥革命后不久分化出了两种对立的价值体系:一种主张通过政治权力来谋求个人声望和荣誉,另一种则认为学者应立足于更独立社会地位,以摆脱传统封官荫职欲望的驱使。(14)按照这一观点,蔡元培、严复马良和梁启超等人当被归入赞同后一种观点的学者行列。他们一致主张,高等教育应以学术研究为基础,进入大学不能再以升官发财为目的。1912年5月,大学校校长严复、教育总长蔡元培等在京师大学校开学典礼上先后发表演说,指出“大学为研究高尚学问之地,即校内课余,仍当温习旧学”,希望将学生的志趣引向学术研究的轨道上。尽管当日到场学生仅百余人,但“这些演讲者们所表达的思想却标志着一个崭新的开始”。(15)不久,梁启超在北京大学校欢迎会上也劝勉学生应以学问为目的而非手段,因为“大学校之所以异于普通学校而为全国最高之学府者,则因于普通目的以外,尚有特别目的在,固不仅其程度有等差而已。特别之目的维何?曰研究高深之学理,发挥本国之文明,以贡献于世界之文明是焉”。他指出:“专门学校之目的,在养成社会上技术之士;而大学之目的,则在养成学问之士。”学与术各有所重,而“学问为文明之母,幸福之源”,所以学生当为学问而求学,如在求学目的之外别有他种目的,则会“渎学问之神圣,伤大学之尊严”。(16)

陈洪捷注意到,人们通常比较看重蔡元培改革北大时所产生的显著效果,而忽视了这场改革能够在短期内奏效的一个重要前提,即蔡元培对北大的改革恰好处于当时中国学术的整体转型进程中,并与这一进程的方向相吻合。(17)这就提示出一种时势造英雄的意思。事实上,尽管严复、梁启超和蔡元培等学界巨擘都曾在北大疾呼研究学问,效果却并不明显。民初北大学生普遍抱有追名逐利的心态,其原因一方面如蔡元培所分析的,这些学生“是从京师大学堂‘老爷’式学生嬗继下来”(18);另一方面也是受教员中存在的轻慢学问风气影响。因为学生多是浮华贪鄙的“官僚和大地主子弟”,所以虽然科举早已废除,不少人对读书仍毫无兴趣,在升官发财目的驱使下,学生从预科毕业后多选择进入“学术要求最不严格的”法科。据统计,到1917年年底,北大法科的预本科学生达841人,比文(418人)理(422人)科学生总数还多。从教师方面看,据1913年考入预科的顾颉刚回忆,有的教师不学无术,一心只想当官;有的教师本身就是北洋官僚,学问不大架子却不小;还有的教师思想陈腐,因循守旧。(19)在师生普遍不重视学术和道德修养的情况下,北大“像个衙门,没有多少学术气氛”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直到蔡元培前来赴任。

蔡元培、严复等人有心栽花,北大师生却无意插柳,出现这种情况,不能不说和当时学界整体的思想局限有关,简言之:时机未到。晚清到民国初年的一段时间里,学界最感困惑的是中西学的异同及其关系问题。“举国以为至言”的中体西用说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夕也没有发生基本变化,尽管这一思想典范已被很多人认为不合时宜。当时的大学校校长严复以精于西学著称于世,其所主张的中西各有体用一说也多有附议者。然而,严复却无法为时人提出一个新的思想典范来突破和取代中体西用的框架。1912年,已是迟暮之年的严复在主持北大时,已认定将中西学“合一炉而冶之”的办法不可行,转而选择打算合并大学的经文两科,以“尽从吾旧,而勿杂以新”。(20)这本是严复个人思想进一步西化的表现,却被人视为要在思想和实践上回归保守,没有引起同时代人的共鸣。连严复这样深谙西学的大家都没能给出令众人满意的答案,学术转型所需要的新典范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危机。

然而山雨欲来,新典范呼之欲出。1914年前后,一批章门弟子如马裕藻、朱希祖、许寿裳、沈兼士、钱玄同、黄侃、马叙伦、朱宗莱等人陆续进入北大并成为最得势的一派。他们深受乃师学术兴趣和个人风格影响,笃信真正的学者是那种不贪恋富贵利禄和坚韧不拔地为实现目标而默默践行的人。那种人正如章太炎所描述的“神经病人”:“大凡非常可怪的议论,不是神经病人,断不能想,就能想也不敢说。说了以后,遇着艰难困苦的时候,不是神经病人,断不能百折不回,孤行己意。所以古来有大学问成大事业的,必得有神经病才能做到。”以“神经病”自诩在一般人看来不啻惊世骇俗之举,章太炎不是真的“神经病”,更不是故作“疯癫”。清末学人无论怎样在语言层面抨击传统,其深层意识中仍然逃不脱传统文化牵绊,章氏所言“神经病”正体现了传统士大夫自觉的道义担当意识和感受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时产生的强烈使命感。因此,他郑重宣示“要把我的神经病质,传染诸君,更传染与四万万人”。(21)在提高自身修养的同时,章门弟子也致力于将西来的近代观念引入传统学术领域,使之成为推动传统学术向近代转换的自觉力量。在他们的努力下,“一股青春的气息和一种政治独立的精神”开始在少数学生中显现出来,这种“求学的兴趣”正是此前十五年的京师大学堂所未见的。他们为即将到来的北大变革做了思想和人员上的准备。这样,在蔡元培执掌北大前,时势造英雄的条件开始出现了。

除了有利的文化环境,当时也出现了对即将到来的北大变革有利的政治环境。蔡元培自谓改革北大是取“兼容并包主义”,这一思想之所以能够在当时广受推崇,不仅因为它紧扣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社会的需要,也在于恰逢袁世凯去世,国内政治势力急谋重组之时。二次革命失败后,流亡海外的一部分知识分子如蔡元培等,开始放弃以暴力革命解决中国问题的观念,转而赞同从教育入手提高道德并实现社会的渐进式改革。他们通过组织社团或创办报刊,组成了各种联系松散的非正式团体,陆续集结起包括蔡元培、章士钊、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胡适、吴虞、杨昌济、刘文典等在内的对后来北大变革发生重大影响的新人物。他们普遍“倡导西方式自由主义,而且要求在学术意义上对国家和个人进行重估”。(22)这里的“学术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无疑是对西方标准而言的,也就是说,新文化诸人在输入学理上的思想资源上是取自西方的。相对而言,新文化诸人在二次革命后的三年中还处于中国政治和思想界的边缘,直到1916年夏天袁世凯死去,事情才开始出现转机。

袁世凯去世为中国改造政治核心创造了某种机会。“充满希望”的氛围为陈独秀、胡适、李大钊等一批新文化团体中的知识分子从幕后重返台前铺平了道路。这当中重要的一环就是他们在蔡元培“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口号下进入饱受诟病的北京大学。这些未来的新文化运动中的健将们都认识到,要向社会传播他们有关教育改革、道德刷新和政治调和的观念,必须首先在他们所立足的北京大学进行变革;而要使这所暮气沉沉的国立大学摆脱原有追名逐利、腐化堕落的恶习,必须以学术为号召、以道德为标杆,即要求“大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职,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23)促使他们“抱定宗旨”、“砥砺德行”和“敬爱师长”,从而让北京大学“改变权力的象征,而不是重新树立一个新的权力象征”。(24)

到蔡元培掌校前,时势造英雄的条件已经形成,不论是已进入中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做着“里应”工作的太炎门生,还是蓄势待发做着“外合”工作的新文化诸人,在“研究学术”的问题上已达成默契,中国思想界酝酿已久的两股“洪水”合流之势已成,只等一个为双方所接受的人物引导,便要倾泻而出。恰在此时,这个既推重大学在决定国家民族命运中的重要作用,又坚信通过研究高深学问可以实现改造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理想人物在北京大学出现了。

2.东西思想资源的对流

蔡元培在1920年春为北京英文《导报》特别增刊所作《洪水与猛兽》一文中说:“我以为用洪水来比新思潮,很有几分相像。他的来势很勇猛,把旧日的习惯冲破了,总有一部的人感受痛苦;仿佛水源太旺,旧有的河槽,不能容受他,就泛滥岸上,把田庐都扫荡了。对付洪水,要是如鲧的用湮法,便愈湮愈决,不可收拾。所以禹改用导法,这些水归了江河,不但无害,反有灌溉之利了。对付新思潮,也要舍湮法,用导法,让他自由发展,定是有利无害的。”蔡氏之言既是他在北京大学掌校三年来的经验总结,也表明了他在近代中国学术转型过程中的态度。这篇文章被收录于《新青年》第七卷第五号,时任轮值主编的胡适在“附记”中注明:“我们因为这篇文章是很重要的文字,很可以代表许多人要说而不能说的意思,故把他的中文原稿登在这里。”(25)

要说而不能说,一方面是苦于无从完整而系统地表达出“研究学术”所蕴含的时代要求,即无法将西来的思想资源与本土的传统意识进行对接;另一方面也是两股力量身份所限,无法将各自影响广为散播,由于缺乏一个“众声喧哗”的平台,充其量只能是自说自话。1917年后,“新文化团体”中的知识分子纷纷进入北大,并在日后以北大为依托一展宏图,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蔡元培自1917年起大力引进新人的工作。他们与早先进入北大的章门弟子构成了参与北大变革的两股新势力。这两股新势力迅速汇合升腾,短短一两年内便造出了开风气、立典范的新局面,就是因为蔡元培就任北大校长这一事件恰好在这时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民初的头几年是中国知识分子由充满希望到不断失望的几年,因失望而产生了一个思潮上的变动,即知识分子对国家民族的关怀由政治转向了文化。(26)这是就整体情形而言,其实在清季时这种转向的苗头就已显现。蔡元培在游德归国后,“其教育救国的思想有了新的聚焦点,这就是大学或学术”,而他似乎也由早期“泛泛的‘教育救国’论者”一变而为“学术救国”或“大学救国”论者了。(27)相对于此后新文化诸人致力于走激进破坏传统文化一路,自认“性近于学术”的蔡元培在认知和对待中西文化的立场上始终显得温和而富于建设性。他在所著《中学修身教科书》“例言”中声明,“本书悉本我国古圣贤道德之原理,旁及东西伦理学大家之说,斟酌取舍,以求适合于今日之社会”,可说是“熔中外为一冶”的尝试。(28)此外,他在留德期间翻译《伦理学原理》、编著《中国伦理学史》、1915年出版《哲学大纲》等,都是通过对比中西文化异同,逐步发展文化兼容观念的表现。胡愈之称蔡元培“一方面接受了固有的文化遗产,一方面又吸收了十九世纪的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新思想,加以发扬光大,这样才成了中国近代思想界的炬火”(29)。能将异质的固有文化和新思想制成“炬火”的火引,就在于蔡元培和此前甚至同时代有融合中西学术倾向的学者相比有一个显著区别:他不但一直在实践,更重要的是一直在有意识地主动实践这一信念。

蔡元培认为,“欧洲文明,以学术为中坚”,又明白表示“兄弟在德、法较久,深悉德、法学制,故亦注重研究学问”。(30)明确了西方文化的根本之处,也就确定了学习西方文化的方向和目标,这就是站在“我”的立场,去“吸收”和“消化”西方的学术思想。具体而言,就是要在“见彼此习俗之殊别”时“推见其共通之公理”,在“震新旧思想之冲突”时就要“预为根本之调和”,只有在“吸收”之初就参以“消化”,才能减少异质文化碰撞时遇到的天然阻力。后世教育家称蔡元培“融会中西”的主张虽“尚难完全跳出前此‘中体西用’与‘中西兼通’的窠臼,然而,既不彷徨瞻顾,又能推陈出新,蔡元培仍是中国现代教育思想的先驱中,最有创意与最具卓识的一位”,(31)就是站在中西文化会通的角度作出的评判。其中“推陈出新”一词点明了蔡氏在中国近代学术转型与大学改制过程中所起的独特的“媒合”作用。1919年10月20日,蔡元培在杜威六十岁生日晚餐会所做演说中,赞同杜威提出的“现今大学的责任,就该在东西文明作媒人”的见解,并指出孔子思想和杜威学说中“很有相同的点”,说“这就是中西文明要媒合的证据了”。但仅有证据尚不够,还需要媒合的方法。于是蔡元培接着指出:“媒合的方法,必先要领得西洋科学的精神,然后用他来整理中国的旧学说,才能发生一种新义。”(32)

中国的旧学说需要“整理”才能发生“新义”,否则便“决不能十分透彻”,也不“可以适用于今日的中国”,这种看法代表了当时多数人的认知,也折射出新旧典范转换过程中的民初学人在对待西洋科学精神上的基本心态。

已是新人之身却常怀旧人之心,是民初知识分子的一个常态。以新文化运动时期“暴得大名”的胡适为例,他虽已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思想中却不时流露出传统士人以天下为己任的印迹。在美留学的七年是胡适一生思想的定型期。毛子水称这七年“非特使他(指胡适)对于现代比较可靠的思想方法有精深的造诣,并且对于研究学术思想史的方法和工具,都有明确的心得”(33)。余英时认为,胡适在留美期间的思想预备已到了“颠沛必于是,造次必于是”的境地,这也成为了他后来倡导新文化运动的一个最重要的主观凭藉。(34)胡适既然下了研究学问的决心,也为此做了长期的精神准备,在国内面临学术转型的关键时刻,个人优势就很快显现出来了。

作为中国第一代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胡适对西学有着直接和完整的认知(尽管不一定准确),并意识到“出所学以饷国人”以改变“晚近思想革命政治革命,其主动力多出于东洋留学生”的重要。当蔡元培在北大作育中国现代学术转型的温床时,胡适又适时担负起串联留美学生与国内思想界言说的任务。从回国前《文学改良刍议》的开道,到进入北大后《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发表,胡适不但改变了晚清以来西洋留学生与国内思想言说疏离的不利局面,更以全新的视界提出新的学术研究范式,令后辈深深折服。这一任务的完成,使得留美学生日后逐渐掌握了中国思想界和学术界的话语权。同时,也正是因为有了胡适开创的学术研究新典范,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中国大学在导入德、美国家大学注重科学研究这一特性时才会一帆风顺,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学术研究高峰的出现也因之成为可能。

(二)社会服务的开启

杨廷铨在1928年发表的《中国之平民教育》一文中认为,中国近代教育的一个怪现状在于“一味的模仿外人,以为外国的东西,是万灵丹,能治百病……唯有最近一桩事,不是模仿外人,而且各国都未注意,远合世界之潮流,近适中国之国情,为我国戛戛独造者,就是这种平民教育”(35)。这一论断,可说是对“五四”以来中国新教育发展状况的一个总结。此处且不论杨氏对新教育的整体评判是否全面,单就平民教育一端而言,“远合世界之潮流,近适中国之国情”的赞誉实不为过。“五四”运动后,社会运动勃兴,学生界所关注的,首先是国家主权的恢复和国内政治的清明,亦即时人所说的“外争国权,内惩国贼”;再就是教育的革新与社会的改良,亦即傅斯年约在1919年所说的“现在是文化的觉悟,将来是社会的觉悟”。(36)与此相呼应,中国大学在“五四”后陆续出现的社会服务活动,特别是平民教育运动,也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此一时代印记。

其实,早在党人杨廷铨发表对平民教育的见解前,教育界的知识精英就有了类似认识。北大校长蔡元培在1920年已认定,“五四”带来的唯一好结果就是平民教育。(37)蔡元培在北大主持的改革,不仅激发起青年学子的求知欲,更把此前束缚学生的藩篱一一撤除,唤起了他们自动能力与反抗精神。“五四”运动前后,受西方民主思想特别是杜威平民主义教育思想影响,北京大学相继涌现出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开办短期讲习班、平民夜校、各科补习学校,以及发起成立平民教育演讲团等,实则都可以纳入平民教育的范畴。与同时期的美国大学甚至国内一些大学特别是教会大学等相比,北京大学在社会服务职能的实效上或许并不那么突出,但因其在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新变化,可视为当时社会思潮中改良与革命呼声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回响,故而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在北大的兴起在此处颇具一定的研究价值。

1.“增进民众知识”的改良途径:平民学校和补习学校

孟宪承在20世纪30年代阐述了理想的现代大学所需承担的具体任务,即研究(research)、教学(teaching)和推广(extension)。他认为,正是因为欧美大学意识到除科研和教学任务外,自身还负有适应“平民主义”的要求,以及将知识推展至大学“宫墙”外的责任,才会出现“大学到民间去”的运动。(38)孟氏此说颇有所见,他既指出了当时欧美社会要求大学延伸其教育职能的普遍呼声,也强调了大学应对社会服务活动展现出更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通常认为,美国首先确立了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在赠地法案精神、康奈尔大学实践和威斯康星理念中展示出的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到20世纪后迅速扩展至美国以外的各国大学。函授教育、暑期学校、演讲会、巡回图书馆、展览会、讨论会、指导社会事业部门、指导都市事业部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构成了大学中相对独立和完整的体系。社会服务职能的产生,使大学“不再是封闭的‘金字塔’,而走向了社会”(39)。兹以北京大学在“五四”前后开办的各类平民学校和补习学校为例略述之。

(1)平民学校

校役夜班由校长蔡元培亲自筹划设立,从全体学生中征聘教员。该班于1918年4月中旬正式开学,时间定在每晚7时半至9时半,授课对象为居住在京城各处的北大校役约250人。在课程安排上,包括修身、国文、算术、理科四门必修科和外国语一门作为随意科(1920年取消),校役不纳学费,授课时如需用到的仪器实物和标本,可向北大取用。在成绩考察上,分临时、月终、学期和学年四种,毕业期限不定。它是北京大学成立最早的社会服务团体。

北京有平民夜校,平校中设师范科,均以北大为嚆矢。北大的平民夜校于1920年年初开办,所收学生大都为普通居民子弟,学生分甲、乙、丙三班16个年级,并含幼稚一班。1921年年底,北大平校开设中学班,兼收男女学生,为北京各校学生会所设平民学校之首创。在平校影响下,中国大学、朝阳大学及北京法政专校,都开始相继筹办此类学校。北京农专因为校址在城外而接近农民,更拟特施农村普通教育。舆论界对北大平校大加赞赏,因其以最少经济、最短时间,即能“教育生徒人数七八百人之多,且人人皆有相专之知识技能”,更因其从平民教育着手襄赞新文化运动,“亦一可喜之事矣”。(40)

北大第二平民夜校由北大平民教育研究社社员及北大学生担任教员,学生男女同校,依程度分班,无毕业年限,学生入校一律免费,并酌情发给书籍文具。所设学科包括普通必修科、分科必修科和特别选修科等。该校还印行周刊,刊登校内教职员与学生言论,是平民教育界的一大创举。

1922年2月,北大学生邓仲澥(邓中夏)、黄绍谷、朱务善等人在校内开办工余补习夜校,专门教授北大出版部印刷工人及新知书社印刷工人。夜校设英文A、B班及工人常识班,学生约50人。这是北大开展平民教育活动以来专门为劳工设立的一所学校。

此外,在1918—1919年间,北大还组织了德文夜学、英文夜学、商业夜班及大学公余法文夜校,其目的既在于谋求教育普及,也在于满足学生补习需要。与校役夜班、平民夜校等对在校生基本免费相比,德文夜学等校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实行有偿教育,各校招生简章中多规定了报名者需缴纳数额不等的报名费与学费。显然,这一类型的夜校所针对的是那些既有专门的求学目标,又有一定家庭经济实力的学子。出现这一情况,盖因平校等多由北大学生义务承担,后者笃信以免费为特征的平民教育,对服务社会抱有极大热情,经济问题并非主持者考虑重点;德文夜学等校虽也是依托北大办学,但报名费及学费均需到北大会计课或庶务处等处缴纳,官方色彩较为浓厚,经济问题必然是主办者自始至终关心的重点之一。这样,以是否缴纳学费为标准,北大就出现了上述两种类型的平民学校。

(2)短期讲习班

短期讲习班是北大仿照欧美大学惯例在暑假期内开设的教学组织。北大在1918年6月间先后开办了夏季讲习科和法文暑假班,按《夏季讲习科之组织》介绍,创设夏季讲习科是为将来开办完全夏季大学所做的预备工作,其科目包含国文、英文、美术、论理、心理、教育、社会、财政、法政、商业10门,并预备开设德文、法文、算学、物理、化学等学科。计划在暑期8周内授课,每门每星期6小时,上课时间定为每日上午8到10时。法文暑假班为接续原法文夜班即将到来的假期而设置,原以本校教职员学生为限,但经后者介绍亦可加入。夏季讲习科和法文暑假班都实行收费制。

从1934年开始,北京大学作为教育部指定的北平市三所大学(分别为北大、清华、师大,1935年起添加燕京大学)之一,与清华大学一道,于暑假联合举办中等学校理科教员讲习班。讲习班学员来自北平、天津、河北、察哈尔、绥远及宁夏地区的公立及经部备案的私立中学、高级中学、初级及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按清华北大联席会议决议,北大课业长樊际昌当选为讲习班常务委员,协助清华张子高、张晓初二人共同筹办讲习班事宜。北大与清华两校合办生物与理化组。高级理化分为物理及化学二科,为高中、师范及乡师教员而设。经协商,两组教授分任情况如下:(一)生物组主任张景钺,教授李继桐、吴韫珍、刘崇乐、杨维义、徐荫琪、彭光钦、沈嘉瑞;(二)理化组:1.物理,主任教授萨本栋,教授吴正之、郑华炽、吴大猷;2.化学,主任教授曾昭抡,教授萨本铁、孙承谔、黄子卿。(41)以上教授,基本按清华与北大1∶1的比例安排,突出了讲习班在人员配置上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特点。

(3)补习学校

至迟到1916年,北京大学已出现预科补习班,但实行情形不详。1918年7月,《北京大学预科补习班修正草案》发布,按照1916年旧章重加修订,另行组织。补习班主要为报考北大预科不第者设立,同时受北大委托,兼收预科暂取生,为其特别补授未及格科目。科目包括国文、英文、数学、历史、地理、理化、博物诸门,授课时间每周6到8时不等,学规与北大预科相同。

北京高等补习学校成立于1919年8月,专为有志投考北大及高等专门学校程度不足者补习功课而设,由胡适、沈尹默、蒋梦麟、冯祖荀和马寅初担任校董。各种学科皆以国立大学预科及各高等专门学校入学实验所需程度为标准。入学资格以曾在中等学校毕业,或经北大实验证实有同等程度者,补习期一年,程度不足者可酌量延长。

北大暑期补习学校成立于1922年,由北京大学毕业生邀同部分北大教授及在校最高年级学生主办,以补习中小学程度所不及和欲升入大学或中学者为宗旨,分中学毕业班、中学二、三年级班及高小等6班,学生共约150余人。功课除英文、国文外,大抵由教员编撰讲义。这一暑期学校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仍开展活动,是各补习学校中坚持时间较长的教学组织。

北京暑期学校由北京大学教育系、中华教育改进社和京师学务局于1926年合办,分特别及甲、乙三组。特别组专为男女中小学教员研究教育问题而设,甲组专为男女中学毕业生补习学课而设,乙组专为预备升入中等学校学生而设。暑期学校每周还举办各科讲演,胡适、张伯苓、凌冰、叶企荪、陶孟和、梁漱溟、范源濂、李四光、马寅初、周鲠生、张彭春、陶行知、李顺卿、高一涵、王世杰等15人为公开讲演人;高仁山、谢循初、陈孺平、钱端升、李景汉、陈瀚笙等人分别讲演社会科学相关科目;叶企荪、薛燮之、陈孺平、袁复礼、罗惠侨、谢循初等人分别讲演自然科学相关科目。

此外,在1917—1937年间由北大发起的补习学校还有:1920年开设的北京大学画法研究所暑期补习班、1927年开设的暑期英文补习班和1934年开设的北平甲戌暑期补习学校等。

平民学校和补习学校的开设,表明北大在强调学术研究重要性的同时,也看到了大学的社会责任。历史地看,这一点恰如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吉尔曼在1876年所说:大学应通过发展知识和利用研究成果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大学将通过服务职能的行使让社会中的“穷人中有更少的悲惨,学校中有更少的无知……政治中有更少的愚蠢”(42)。然而我们也应注意到,以上平民学校多由北大学生自行开办,仅有少数能邀请到本校教授参与,并且这种服务形式相对单一的平民教育本身只是由北大方面单方施予,受教方或社会基本上也不能为北大的学术研究活动提供多少良性互动的机会。所以一旦在各平校执教的北大学生毕业,或是北大当局宣布缩减甚至停止对平校的津贴支持时,部分平校便陷入难以为继的困厄之中。另外,从总体上来看,尽管北大开展的平民教育活动得到了舆论的普遍赞赏,政府却无意大力鼓励和扶持,也没有将其纳入官方社会教育体系中的意愿。更有甚者,地方当局如发现学生的平民教育活动有“逾矩”之处,还会加以限制和破坏。这一点将在下文有所呈现。

以上情况反映出,以北京大学为代表的国立大学在社会服务方面与以社会服务著称的美国大学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首先,从大学社会服务活动内容看,以20世纪初“美国北部州立大学典范”威斯康星州立大学为例,该大学中的教授除亲自参与为本州服务的调查、试验外,在科学、工程、财政、教育和农业方面也越来越成为州的顾问。据统计,威斯康星大学在1910年共有35位教授兼任州政府不同部门的职务:校内经济学家在州铁路和税务委员会发挥作用,政治学家帮助起草法案,工程师帮助规划道路建设方案,农业科学家努力促进乳制品业的发展……(43)其次,从社会与大学社会服务的互动来看,大学和州的关系能够如此紧密,要归功于早前各州立法机关的推动。如1885年,威斯康星州政府通过了各学院课程内容要涉及农业的“理论和实践”的议案,从而极大地刺激了大学为地方服务的热情,其重要表现就是张伯伦校长仿效英国建立大学推广部的总规划被董事会批准。到20世纪初,威斯康星大学推广部的工作已超出了其仿效原型英国大学的范围,包含函授课程、课堂教学、辩论和公开讨论诸方面,目的是使地方民众“通过进修部(即推广部)为他们开设的课程有可能得到自我改善,并利用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机会”,这实际上已改变了之前的大学仅“为州服务”的做法。通过“把大学带到了千家万户”,该大学迅速成为了“高度体现威斯康星州人民共同的社会意识的核心”。(44)此后,大学的纯理论研究被用于确定政治目标,并被用于指明如何最有效地实现这些目标。这一思想相当成功,其他州立大学,以及其他私立和公立院校,都接受了这一思想,大学越来越经常地被喻为“服务站”。(45)

2.“作民众运动的先驱者”的革命途径:平民教育演讲团

民国建立后,政府或私人通过一些机构和团体,来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如开放公共图书馆、公共操场,设立贫民院、免费医院和讲演者俱乐部等。这其中,演说作为一种通过口语宣传达到启蒙民众目的的新形式,在清末就已风靡一时。(46)据民初在京的美国社会学家步济时(John Stewart Burgess,1883—1949)观察,在当时出现的社会服务中,学生一般参与的是各类讲演活动,他们在政府设立的讲演所中所做讲演的成效,与教育部培训的人员相比要更胜一筹。(47)北京大学平民教育讲演团的构想,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

1919年3月23日,北大学生邓康(即邓中夏)、廖书仓等发起组织北大平民教育讲演团。在征集团员的启事中,讲演团宣示了如下宗旨:“盖闻教育之大别有二:一曰以人就学之教育,学校教育是也。一曰以人就人之教育,露天演讲、刊发出版物是也。共和国家以平民教育为基础。平民教育,普及教育也,平民教育也。学校教育惟饶于资财者之子弟始得享受,而寒畯之子弟及迫于生计而中途失学者不与焉,未足语于平民教育。苟乏术以补救之,则人民智识必大相悬殊,社会上不平之景象必层见迭出,共和国体必根本动摇。补救之术维何?厥曰露天演讲、刊布出版物,亦即所以补助学校教育之所不及者也。顾以吾国平民识字者少,能阅印刷品出版物者只限于少数人,欲期教育之普及与平等,自非从事演讲不为功。北京大学固以平民主义之大学为标准者也。平民主义之大学,注重平民主义之实施,故平民教育尚焉。同人等发起兹团,所以达此旨也。”(48)

讲演团正式成立时,有团员39名,多为“五四”时期由北大学生独立编辑出版的《国民》杂志社和《新潮》社成员,后陆续有其他在京高校学生加入。值得注意的是,历来强调国民运动的国民社成员与一贯标榜研究思想学术的新潮社成员此前并“不对头”。美国学者舒衡哲认为,两社此次消弭异见联手行动,表明了“‘五四’时期知识和行动的统一,或确切地说,说明了理论家和行动者之间,有着共同的关怀”(49)。此一认识确有所见,正如新潮社创始人之一高元(高也是讲演团创始人之一)在与国民社合作前揭示两社携手原因时所说的:“我们人类是要互助,才能发展社会上正当的生活;凡害人害己的秘密行为,都是不对的,要想实行互助主义,有事就要大家商量。”(50)国民社与新潮社成员以个人身份加入讲演团的目的,并不在弥合两社旨趣上的分歧,相反,“双方都相信,‘讲演’将更有效地促进两个社团间各自的目标”(51)。在这里,“知识和行动”无疑将通过讲演团活动得到统一,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行动的目的究竟是为了普及知识,还是说,普及知识是为了更好地行动?讲演团提出的宗旨显示,当时两社团的共识,是倾向于后一种选择。

可见,讲演团发起者在平民教育的实施路径上,从一开始就与其他校内组织的认识有所不同。讲演团的发起者并不想将该团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团的活动也不是专注于一般的识字教育和补习教育,而是要借学生之口达到提高民众智识、消弭社会不平和巩固共和国体的根本目的。也就是说,讲演团自成立之日起,关注政治的倾向性就远较其他校内社会服务团体浓厚。“五四”前后,社会出版物蜂起,但在当时条件下,下层民众温饱尚且困难,更不要说养成阅读的习惯。如何吸引他们的兴趣,将其纳入受众范围以开通民众智识,就成为关注教育改造和社会改造问题的青年学生思考的命题。直接而不是间接地将文化的重建与社会的改造结合起来,是他们致力于平民教育活动的初衷。

讲演团在“五四”前的活动主要有两次,均选择在地方办庙会的时间举行,目的即在于吸引更多的北京街头市民。第一次是4月3日至5日在东便门内蟠桃宫,“是时黄沙满天,不堪张目,而其听讲者之踊跃,实出乎意料之外”(52)。4月27日,讲演团一行13人又在地安门外护国寺讲演,也收到了不错的效果。此时讲演团的演说对象主要是一般市民,而不仅仅是粗通甚至不通文墨的底层民众。对于这一点,不仅可以从当时社会的一般舆论中看出,也可以从讲演团的讲演内容中一窥究竟。以上述两次活动为例,第一次的主要讲演题目有:平民教育讲演之意义、如何求幸福、勤劳与知识、大家都受教育、赌博之害、改良家庭、公德、念书的利益、空气、我和大家的关系、国民常识、什么是善、平民教育、妇女教育、家庭制度、迷信、职业与息争、家庭与社会、国民应尽之责任、利己与利他等。第二次的讲题主要有:互相帮助、头彩10万元、国家思想、戒烟、交友之益、权利、天赋与人造、植物对人生之意义、为什么女子要守节,等等。透过这些演讲题目可以发现,讲演团把握住了城市街头受众来源广泛这一要素,其演说内容以当时一般大众最感兴趣的道德说教和风俗改良为主,同时也包含了一定的民主思想和启蒙内容。

晚清以降的“演说”,可以是思想启蒙,可以是社会动员,也可以是文化传播或学术普及;更重要的是,以上四者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存在着互相转化的可能。(53)这就从讲演活动自身的视角解释了“五四”后讲演团演说内容迅速转变的原因。1919年的“五四”和1921年的“六三”运动为讲演题材转向现实政治提供了契机。运动期间,团员们“尽力奔走呼号,竭力宣传,颇有以促醒社会自觉,而引起同情”。讲演团每每结合时事制定讲题,如青岛问题、痛史、国民快醒、朝鲜独立、国民与民国的关系、什么叫法律、国家和我们、国民的责任、日本的野心和中国救亡的法子、亡国之痛苦及救国之方法,等等。(54)这些讲题均以唤起民众的救国觉悟为目标,已较多地涉及社会政治问题,表达了学生对政局的担忧。利用演说进行鼓动、影响视听,本是清末维新运动以来偏于政治宣传的一种常见手段。到了趋新求变的民国学生手里,这一工具先是为普及教育服务,后又回归其宣讲政治的最初面目,此一转变颇能展示出彼时青年徘徊于学、政之间的复杂心境。

“五四”以后,讲演团除进行不定期讲演外,又争取到京师学务局的同意,于每周日下午到该局所办珠市口南路东、东安门外丁字街路南、西单牌楼南路西、地安门外大街路西四处宣讲所举行定期讲演,1920年5月间,新定虎坊桥京师模范讲演所作为演讲地点,6月,再添南城模范讲演所为该团城市讲演地点。将讲演时间和地点加以固定的做法,固然可视为讲演活动迈向正规化的一步,但效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除经费不足、团员“满嘴的新名辞”和“南腔北调”难以为听众理解等原因外,(55)地方政府的限制和破坏也是制约讲演效果的一大因素。按讲演团在“五四”前的启事所陈,该团讲演前须先将讲演题目上呈京师警察厅备案,在争取获得京师地方各区讲演所宣讲权利时,又受到了学务局阻挠。(56)即使在得到当局批复后,官厅仍时常以各种理由对讲演活动加以破坏。(57)

讲演团在“五四”运动后着意于现实政治的变化也引起了北大校方的不安。蒋梦麟、胡适于1920年5月联合发表《我们对于学生的希望》,在肯定学生举办平民夜校的同时话锋一转,批评通俗讲演中“现在那些‘同胞快醒,国要亡了’,‘杀卖国贼’,‘爱国是人生的义务’等等空话的讲演,是不能持久的,说了两三遍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希望学生注重科学常识的讲演,改良风俗的讲演,破除迷信的讲演”。只有这种讲演,才于人于己“极有益”;这样的社会服务事业,才是“救国的根本方法”。(58)

在这种情形下,讲演团在市内的活动只得改弦更张,对讲演内容加以调整。1920年6月,讲演团在通告中应和校方主张,提出:“我们的讲演似乎应该注意——(a)卫生常识;(b)科学常识;(c)民治国家组织底大要和意义;(d)经济组织底内容和利弊;(e)世界和国内底大事情——几样东西。若救国爱国底空话,以少说为贵。”(59)这一变化在此后讲演团的演讲内容中可以看出。如在1921年11月5日至1922年3月27日讲演团所讲的102个主题中,有关科学常识的(如《肺痨病》、《刮风的原因》、《铁路的起源和变迁》等)有21题,占总数的20%强,有关民主政治的(如《法律是保护人民的》、《民国与国民》、《洋车夫与大总统的比较》等)有20题,不到总数的20%,此外还有一些历史故事和关于生活修养方面的讲题等,关注现实政局的题目大为减少。(60)

在城市演讲受限的情况下,从1920年春起,讲演团的活动“起了一个质的变化”,即在保留城市活动的同时,开始把活动范围由城市扩展到乡村和工厂。3月,讲演团召开第三次常会,正式决定“除城市讲演之外,并注重乡村讲演,工场讲演”,“各团员在春假或暑假中归家者,无论已毕业或未毕业,皆须就地力肆讲演,并组织讲演团体以帮助本团平民主义之宣传”。6月,该团再次发出通告,呼吁团员在暑假期间“推广主义”,因为“我们都是北大学生,事实上已偏向于北京一隅了。黑暗的中国何处不应该改造?腐败的教育,何处不应该改良?我们因事实上底限制,不能把我们底平民教育主义推广到全国,这是我们极大的恨事”(61)

讲演团首先计划分赴京郊卢沟桥、丰台、长辛店、罗甸、通县等地农村进行活动。据后来担任讲演团总干事的朱务善介绍,“‘乡村讲演’尤为有力,盖此种讲演,能于最短的时间内使大多数乡民得受少许常识,并能助长其兴趣。如本年(指1921年)春假曾赴通州、长辛店及各大村落讲演,其居民皆前拥后随,得以听讲以为快”(62)。朱氏说法为宣传起见,对演讲的实际效果不无夸张。按当年4月丰台、长辛店和通县三个讲演组事后报告,除通县组笼统表示“结果甚为圆满”外,其余两组活动成效均不理想。其中,与通县组同日提交报告的长辛店组“虽然扯着旗帜,开着留声机,加劲的讲演起来,也不过招到几个小孩和几个妇人罢了。讲不到两个人,他们觉得没有趣味,也就渐渐引去。这样一来,我们就不能不‘掩旗息鼓’,‘宣告闭幕’啦”。随后,一行人又赶到附近的“大村庄”赵辛店,结果只招来“到不了五六人,还是小孩”,“又使我们大大的失望”。(63)丰台讲演组春假讲演情形略好于长辛店组。在七里庄时,“除了在学校里读书的小孩子,来听讲的又有二十多个,都满身是泥,满脸是灰”。讲演组接着赴大井村演讲,“首由王君星汉讲‘缠足的害处’。有些女人半笑半羞的袅袅娜娜的回家去了……再由郭君衍盈讲‘为什么要读书?’当讲演时,有一位年轻的媳妇,才要出门来听听,立刻叫一位老妇人痛骂了些混蛋、王八羔子、不学好一类的话,那媳妇马上关上门了”。直到讲演组回京前在车站发起临时讲演,才吸引来约两百旅人前来听讲。

农村讲演的经历对团员们的震撼是巨大的。丰台讲演组书记李荟棠在报告最后指出:“我来京这次是第一次考察乡间的情形,不料丰台一个大镇,离北京城才几十里路,教育一途就糟糕到这步田地,其他的地方就可想而知了!这样看来,中国还能算一个有教育的国家吗?教部是假的,这个事情还要靠我们的努力!”(64)话虽如此,讲演团在此次京郊农村活动后,除1922年曾筹备过类似活动外,已不再将宣传重点放在农村和农民身上了。按叶嘉炽的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和学生本身对农民的态度有很大关系。一方面,学生普遍认为农民保守、落后,不容易摆脱他们的惰性;另一方面,很多学生还存在着自己是社会特殊阶级的观念,不免养成了骄傲的习气,看不到农民在国民革命中所能发挥的潜在力量。(65)

在将关注目光从农民身上移开后,演讲团的宣传对象转向了京郊工人。此时距欧战结束和俄国革命成功尚不算久,中国知识分子一方面醉心于欧西的民主、自由和平等思想,另一方面也对社会改造和工人地位的提高充满激情,如蔡元培和李大钊在1918年年底先后提出了“劳工神圣”、“劳工主义胜利”的口号,李大钊在1920年又倡导“劳工阶级”和“知识阶级”应该打成一片。以蔡李二人当时在青年学生中的威望,他们对“劳工神圣”观念的宣扬,对打破传统意识中轻视劳工的偏见,以及知识分子直接参与工人运动,委实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青年导师放弃了此前不谈政治的立场后,学生对政治运动的态度也由疏离走向了参与。

1920年1月,演讲团成员张特立(即张国焘)、邓中夏和北洋大学法科学生张太雷来到长辛店,以北大学生会和平民教育讲演团的名义募集捐款,着手筹建劳动补习学校。之所以选择长辛店办校,是因为“长辛店……地方虽然是很小很不开通,但是工人们是很热心很有见解的。这地方从前所组织的各界联合会、救国十人团等会,都是工人做中心,救国十人团有工人的团员五百余人。他们屡次赞助学生运动,每次为公益的事情捐款,总在百元以上,从此也可以见他们的魄力之一斑了。而且现在还正在进行劳动团体的组织,预备和上海及各埠的劳动者——他们最亲爱的朋友——联络一致,并进于与全世界的劳动者握手……”(66)邓中夏在《晨报》发表的《长辛店旅行一日记》中,也对工人们的热情感触尤深:“长辛店的工人见我们到了,十分欢迎。对于我们很亲热,我们也觉得他们很友爱,好比兄弟一般,而他们工人也互相亲爱。一种融和团结的气象,令我见了很喜欢。我常痛恨现在社会上的人群太无感情,互相诈虞倾轧,所以对于长辛店工人那样团结融洽,就生出无限希望。”(67)很明显,讲演团成员在工人和农民两方面得到的心理感受有着相当的差距,同时,学生在与工人接触的过程中,也对工运威力及学工联合的前景抱有相当的乐观,这使得他们在力行自己的救国主张时,自然会对工人“生出无限希望”。

1921年元旦,长辛店劳动补习学校正式开学。学校常务由邓中夏主持,教员由北大学生会派遣。学校设日夜两班,日班为“劳动者的子弟”而设,主要学习普通小学课程;夜班为“劳动者”而设,是补习学校的主体,主要学习国文、科学常识、社会常识和铁路知识等。邓中夏在解释设立文化课的原因时说:“教工人识字读书还是重要的。文化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仙丹,但是它是个必要的工具。不识字没有工具,对接受新思想是一个大阻碍,文化课还应该郑重地安排。”(68)识字并不是教学的最终目的,在识字基础上“传播革命思想”才是讲演团决心创办补习学校的真正意图。基于此种认识,补习学校有意弃用了当时流行的吴稚晖所编《平民识字课本》,而是根据工人生活和日常劳动情况组织专人自编教材。

“五四”之际,“阶级”这一语汇逐渐成为社会上分梳进步与落后(或反动)概念的思想武器。相比教授工人科学文化知识,补习学校更注重对工人施以阶级教育,“从做工劳动讲起,讲工人为什么受苦受穷,工人为什么要团结,为什么要向帝国主义、军阀、官僚、资本家作斗争,讲工人阶级的政党,讲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和苏联,讲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会”(69)。随着与工人日渐相熟,邓中夏等人的思想也开始发生变化,“他(指邓中夏)日益认识到劳动的伟大,工人阶级的伟大,终于决心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工人阶级身上,建立起对共产主义的信仰”(70)。信仰的建立使参与补习学校工作的北大学生改变了此前启蒙者的姿态,也坚定了他们由体制内知识分子向体制外直至反体制知识分子转化的信念。邓中夏后来撰成《中国职工运动简史》,认为开办补习学校的做法奠定了成立工会和领导工人进一步开展革命斗争的基础。他说:“这个学校当然只是我们党在此地工作的入手方法,借此以接近群众,目的在于组织工会。果然不到半年,五月一日劳动节,长辛店公然发生了一个空前未有的真正的工人群众的示威游行。”(71)

3.余论

与老师辈的胡适、蒋梦麟乃至学生辈的讲演团成员罗家伦等人主张学生要重新走回教室,并将社会服务活动限定在北大校内及周边地区相比,陈独秀、李大钊等老师辈与讲演团发起人之一——学生辈的张国焘、邓中夏等也提出了自己的平民教育主张。他们的思想资源虽然同样来自西方,取向却与胡适等人有所不同。

蒋梦麟在其回忆录中,提到五四运动后“若干学生团体,包括青年共产党员,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劳工运动以及工人的不稳情绪上”,“蠢蠢欲动的”铁路工人和工厂工人“不久就与学生携手,参加群众大会和游行”。他认为产生此现象的“原因在于青年(指学生)心理上的不稳”,(72)显见其对当时逸出学校之外、政治色彩越发浓厚的社会服务活动并不以为然。

相反,李大钊受早期俄国革命中民粹主义思想影响,鼓励学生走向农村、研究农村生活。他在“五四”运动前就认为,“要想把现代的新文明,从根底输入到社会里面,非把知识阶级与劳工阶级打成一气不可”。尤其是只有走近农民,学生才能仿效俄国文人志士,用鲜血和汗水“宣传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的道理”。对中国而言,这样做甚至比对俄国更有意义:“我们中国是一个农国,大多数的劳工阶级就是那些农民。他们若是不解放,就是我们国民全体不解放;他们的痛苦,就是我们国民全体的痛苦;他们的愚暗,就是我们国民全体的愚暗;他们生活的利病,就是我们政治全体的利病。去开发他们,使他们知道要求解放、陈说痛苦、脱去愚暗,自己打算自己生活利病的人。除去我们青年,举国昏昏,还有那个?”(73)

1920年1月,李大钊在《新生活》上又发表了《知识阶级的胜利》一文,再次强调知识阶级和民众相结合的重要性。文章指出:“五四以后,知识阶级的运动层出不已。到了现在,知识阶级的胜利,已经渐渐证实了。我们很盼望知识阶级作民众的先驱,民众作知识阶级的后盾。知识阶级的意义,就是一部分忠于民众、作民众运动的先驱者。”(74)灾难深重的中国究竟该往何处去?李大钊以铿锵的口吻,号召知识分子必须站在民众运动的前列,以民众为后盾;必须为民众服务,与民众相结合。对他来说,世界民主潮流与俄国革命所展示出的通过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来促使民众觉醒,由群众运动特别是青年运动来改造社会的成功经验,便是身处古老中国中的青年学生们救国的“捷径”。

尽管强烈的目标感与急切的现实感造成了蒋梦麟和李大钊等人在平民教育的“化大众”或“大众化”目标上意见分歧,但他们的选择都是为救国拯民的现代目标而设,(75)他们一致呼吁知识分子走向“社会”的看法也与青年学生的认识不谋而合。五四运动前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革命深刻改变了中国革命面貌,青年学生敏锐地感受到了新时代来临前的气息。他们努力寻找此前陈独秀提出的“根本的觉悟”,发现只有“社会”——而不再是学校——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才是他们一展抱负的新天地。许多青年从埋头苦读、自我实现的状态下摆脱出来,开始注目校外的世界。在他们的眼中,平民教育就是一种“救国教育”,就是达到“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的一条必由之路。要实现救国的愿望,就只能走出书斋、身体力行,让高远的理想扎根于现实的沃土。北大平民教育讲演团在1920年3月的征求团员启事中大声疾呼:“我们天天鼓吹救国,可是实行下手的地方在那里?救国的先决条件是不是要民众觉悟努力?那么我们对于平民教育又安可不加以十分的注意。”(76)稍后召开的全国学联会议通过《实施平民教育案由》,其中也强调:“救国第一要有救国的能力,第二要有救国的方法……救国不是一部分人能做的,全国人民都有能力,才有成功的希望……但是大多数平民的觉悟和解力,实在是异常薄弱。然此大多数平民的觉悟和解力,如何养成呢?那么非使大多数平民受教育不可。”(77)

如果没有老师们的支持和引导,年轻一代或许不会产生走出校园的想法;同样地,如果学生们不愿意走向街头,导师们的观点很可能被保守知识分子的喧闹所淹没。(78)当青年导师和青年学子的意见相合,平民教育从都市走向民间自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在北京大学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中,最能体现这一发展趋向的,是平民教育讲演团在1920年后深入农村和工厂的变化,它最早体现出了青年学生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意图。在讲演团的发展过程中,其他在京高校的学生也陆续被吸纳入团,这也反映了青年学生自身要求加强联合的倾向。讲演团出现固守都市与走进工农的分化,既是团员据性之所近作出的抉择,更反映出他们对救国路径的不同判断。即使在选择走向工农的讲演团成员随后的活动中,也出现了一个与李大钊等青年导师原初设想并不一致的发展方向:其活动最见成效之处,并不在与农民的结合,而是在同中国工人的接触中发现了工人的力量,走出了一条学生运动与工人运动携手并进的新道路。

新道路既定,学生们便按照导师提出的“物心两面的改造,灵肉一致的改造”办法,为实现“洗出一个崭新光明的互助的世界来”这一最终目标开展活动。(79)1920年年底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参加讲演团组织工作的小组成员逐渐加强了团内活动,开始“把讲演团变为北京共产党的外围机关,为宣传共产主义、扩大党团影响而服务了”(80)。与此同时,讲演团的部分骨干成员也加快了对自身身份重新定位的步伐,即有意识地从学生身份向“职业革命家”身份过渡。(81)不过,由于此时产业工人人数有限,组织也不完善,加之南北革命空气尚未充分对流,工、学合作所发挥的效力从总体上来看仍是有限的。

余英时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一文中,曾提出过一个著名的论断,即中国传统的士大夫(或“士”)转变为现代知识分子,其意义“不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是实质的改变。这一改变其实便是知识分子从中心向边缘移动”(82)。然而,从以上有关北京大学在“五四”运动前后社会服务活动兴起的论述,我们也可以发现,汇聚在北大这一大团体内的知识分子在从中心向边缘移动的过程中,仍然没有放弃“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信条,而是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继续扮演着启蒙者和播火者的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点恰与美国教育史家克雷明所总结的“美国教育史全是一些特殊团体的例子,是这些团体‘在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上’推行自己所喜欢的教育改革方案”有相通之处。(83)大抵而言,北京大学在“五四”前后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之初,尚秉持着新文化运动以来提倡“增进平民智识,唤起平民自觉心”这一宗旨,这与美国大学发展社会服务职能的出发点非常相似。但随着政治环境的恶化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北大校内外社会服务活动旋即出现分野。相对不少昙花一现的校内服务团体,北大平民教育讲演团的活动一直持续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还未结束。由于国内形势的变化,这个组织由先前较为单纯的知识传播更多地转向社会政治活动,部分成员也随之走上了宣传政党主义的道路,并思考如何使自己“成为一个工人”(施存统语)。诚然,这一种思想的变动趋势并不足以涵盖当时知识分子思想脉动的全貌,但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它在众多与之相竞的思潮中能够最终胜出,亦绝非事出偶然。

二、现代学术体制的建构

现代高等教育体制的建立,不仅意味着高等教育机构的建立、高教管理体制的形成等等,还意味着现代学术体制的建立。(84)这一方面是大学与学问间存在着天然联系,(85)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代学人的知识生产和学术研究,已基本不可能复制古人“三年不窥园”的自我成功模式。或者说,现代学术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已是一种社会性活动。这一点恰如刘梦溪所言:“以人为中心还是以学为中心,以人为单位还是以学为单位,是传统学术和现代学术的一个分界点。”(86)很难想象,没有了现代学术研究机构、得到学者认可并遵守的学术规范、为研究人员提供发表成果与争鸣空间的出版机构和学术刊物,以及众人协同合作的交流平台——学术团体等这些学术活动的“体制性因素”,重要如北大者还会对中国现代学术作出何种贡献。在这种情形下,大学学人要完成知识的生产(包括再生产)和传播,就不得不仰赖现代学术体制所提供的制度性的基础和保障条件。

自蔡元培时代起,北大开始在校内建构现代学术体制。蔡元培深受德国经典大学观影响,多次强调德法大学重视学术研究对北大的指导性意义,德国大学模式中的诸多特色在他任内兴办的文、理、法三科研究所与随后出现的国学门中遂多有体现。不过,也是从国学门开始,北大的学术研究机构在层次定位、组织结构、运作方式等方面逐渐向美国大学研究院模式倾斜,到20世纪30年代,基本完成了以形式化、标准化和专门化为特点的美国大学专业式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在专门的学术研究机构之外,北大于抗战前20年间也积极加强学术研究辅助机构(北大图书馆)和学术资助体系等方面建设,导入了以美国大学模式为主的西方先进教育思想和制度,对北大现代学术体制的建构和中国大学的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大学研究所与研究院的创立及其运作

中国现代学术机构的创建,始议于清末,发轫于民初,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逐渐确立起基本框架及运作模式,是西方近代科学及其学术制度影响的结果。它为研究人员从事学术活动提供了专业平台,给予了他们各种物质上的保障,使得“现代学术研究逐渐演变为体制化研究,学术研究日趋体制化和建制化”(87)。在学术职业化及科学体制化的过程中,专业性学术组织的建构与完善,对现代学术的发展厥功至伟,也成为现代学术体制化的重要标志。作为高校建制的组成部分,北京大学研究所与研究院的创设,深受德美大学模式影响,并首开中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的先河;在其后的曲折发展中,又以其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对中国现代学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1.北京大学研究所

伴随西方现代大学制度的导入,大学中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模式也开始传入中国。国内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学术机构的自觉意识,早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中就有所反映。该《章程》规定,大学专门分科之上设大学院,“大学院为学问极则,主研究不主讲授,不立课程”(88)。其后1903年的《奏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为免与大学堂混淆,将大学院改称通儒院,“为研究各科学精深义蕴,以备著书制器之所”,专为分科大学毕业生研究某科学术所设。院生“但在斋舍研究,随时请业请益,无讲堂功课”。(89)从规制上看,清末通儒院的设计近似于后世的专业研究院,而非大学研究院。对此,蔡元培的评价是:“清季的……通儒院,可以算是一种研究学术的机关。但这是法国法兰西学院、英国皇家学院的成例,专备少数宿学极深研究,不是多数学者所能加入的。”(90)显而易见,蔡元培心目中理想的学术研究机构类型并不是隶属于国家行政建制的专业研究院,而是属于高校建制的大学研究所或研究院。

有关后者的具体设计,在蔡元培手订的民初《大学令》及据此制定的《大学规程》中得以展现:大学院为大学教授与学生极深研几(究)之所;大学院包括哲学院、史学院和植物学院等,各以其所研究之专门学命名;大学院以本门主任教授为院长,由院长延聘其他教授或绩学之士为导师;大学院不设讲座,由导师分任,各类于每学期之始提出条目,令学生分条研究,定期讲演讨论;大学院生经院长许可,得在大学内出席担任讲授或实验;大学院生自认研究完毕欲受学位者,得就其研究事项提出论文,请求院长及导师审定,由教授会议决,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大学院生如有新发明之学理或重要之著述,得由大学评议会议决,遵照学位令授以学位。(91)

以大学研究院这一现代学术建制,推动中国学术进步与大学学术水平提升的设想,在蔡氏晚年回忆中再次得到印证:“我于大学令中改名(指通儒院)为大学院,即在大学中,分设各种研究所,并规定大学高级生必须入研究院,俟所研究的问题解决后,始能毕业(此仿德国大学制)。”(92)可以看出,通儒院承袭的是儒家崇尚“通人大儒”经理天下国家的传统理想,而蔡元培效仿的则是德国大学先专精后兼通的研究所模式,“二者在学术观念上,实有相当差异”(93)。蔡元培设置大学研究院的目的,不仅仅是希望在这一机构中简单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更在于突出科学研究的地位和注重创造新知识。

蔡元培在大学内部设置研究机构的设想直到数年后他出任北大校长时,终于得以实现。1917年11月,《北京大学日刊》第一号公布了北大《研究所通则》和《研究所办法草案》。《研究所通则》规定:“各研究所任务如下:(一)研究学术;(二)研究教授法(本校及中小学校定教案,编教科书);(三)特别问题研究;(四)中国旧学钩沉;(五)审定译名;(六)译述名著;(七)介绍新著;(八)征集通讯研究员;(九)发行杂志;(十)悬赏征文。”很明显,此时研究所任务甚为庞杂,除研究学术外,其职责甚至包括为本校教师和中小学校定教案和编写教科书等。这反映出研究所在最初确立其工作旨趣时,其学术性指向事实上并不是十分的明确和集中。

《研究所通则》依照《大学规程》中“各以其所研究之专门学命名”的办法,拟设九门研究所:国文学、英文学、哲学(以上文科)、数学、物理学、化学(以上理科)、法律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以上法科),并为国文学门、哲学门、心理与伦理两门、理科各门、法科法律门、政治学门及经济学门等规定了各自的研究范围和领域。各教员及研究员在经主任教员认可后,可自由选择十项任务中的种类。研究所教授当自择专题,每月作论文一篇,或公开演讲,或作月刊材料或别刊小册,俱听教授之便。(94)

《研究所办法草案》规定各研究所研究办法分研究科、特别研究科和本科月会三项。研究科由教员指定所任研究科目,并在每学年初待各研究员择定自愿研究科目后,随时指定书籍供其自行参考。每项研究科须每周或每两周开会一次,会上由本科教员讲演其心得,本科研究员亦得讨论质问。特别研究科由研究员自择论题(须经主任许可),或由研究科各教员拟定若干题目供前者选择。各研究员在确定选题后可自行研究,并随时请教本科各教员,由后者指示参考书及商榷研究办法,以所得结果作论文一篇。论文完成后,交本科研究所各教员公共阅看,由后者开会决定是否收受(通过)。所收受之论文由本研究所交付大学图书馆保存或节要采登月刊,未经收受者由各教员指出应修改之处,发还各研究员重新修改。本科月会由本门教员及研究员每月开会一次,内容为一到两名研究员报告其特别研究成果(即论文材料之一部分),报告完毕由各教员和各研究员自由讨论。该草案还规定了研究员主科与副科认定标准。凡研究员特别研究论题所在科目为其主科;主科之外可选择一门副科,其范围可以是本门之一种,如哲学门中专门治论理学者,可选择中国哲学史作为副科。研究员在主科特别研究论题之外,也可以将主科中的研究科作为副科,但在将副科选为研究科后,不能再做特别研究。(95)

按照蔡元培最初的设想,北大研究所仅是“教授留校毕业生与高年级学生的研究机关”(96),所以在上述两项章程中,并没有对各所研究员的资质作出其他限定。这一情况在北大于1918年7月通过的《研究所总章》中得到修正。《研究所总章》规定:本校毕业生俱得以自由志愿入研究所,本校高级学生得研究所主任之认可,亦得入研究所;本校毕业生以外,与本校毕业生有同等之程度而志愿入所研究者,经校长及本门研究所主任之认可,亦得入研究所;本国及外国学者凡有入研究所之资格,而以特别事故不能直接为通常研究员者,如得校长或学长或本门主任之特许,可为通信研究员。(97)扩大研究员范围的构想,无疑有利于学术研究的开展和学术交流的深入。实际上,在《研究所总章》出台前,北大已开始大量招收校外通信研究员。如1918年年初,北大文、理、法三科研究所通信研究员就达到了32人,(98)占同时期三科研究员总数(148人)的五分之一强。

《研究所总章》也修订完善了研究所的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据规定,研究所由各门“各种”教员组成,遇有特别需要可加聘专门学者为研究所教员。各研究所教员中,由校长推一人为研究所主任。每研究所设事务员一人。为加强学科间联系,谋求办法的划一,以及书报交流上的便利,由各研究所组织研究所联合会,于各研究所主任中互选一人为联合会会长。对研究所研究办法一项,《研究所总章》在维持本科月会不变的情况下,将“教员共同研究”列为研究办法,本门教员皆可提出特别问题,邀集同志教员共同研究。本校毕业生经主任特别许可后,也可参与研究。研究结果或随时由月刊发表,或另刊专书。此举实质上意在加强教员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以期凝聚教员(与学生)的集体智慧,集思广益,更好地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研究所总章》还确立了学术研究与学术发表相结合的思想,规定各研究所合出月刊一种,作为发表及讨论各门研究结果的机构,并将刊物正式定名为《北京大学月刊》。此外,还规定了研究所职员任务及书籍杂志管理办法等。(99)

对入所人员资质及研究所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的规定,反映了蔡元培希望在北大导入德式大学研究所的意图。按照他在1930年为商务版《教育大辞书》撰写“大学教育”词条中的见解,蔡元培中意于在大学创建研究所的观念实际上脱胎于自己最了解也最倾慕的德国大学,“甚至不自觉地将德国式大学当作整个欧洲大学的代表”(100):“大学教员有教授、额外教授与讲师等,以一定时间,在教室讲授学理。其为实地练习者,有研究所、实验室、病院等。研究所(Seminal或作Tuotitut)大抵为文、法等科而设,备有图书及其他必要之参考品。本为高等学生练习课程之机关,故常有一种课程,由教员指定条目,举出参考书,令学生同时研究,而分期报告,以资讨论。亦或指定名著,分段研讨,与讲义相辅而行。而教员与毕业生之有志研究学术者,亦即在研究所用功。”(101)

从《研究所总章》中有关研究所在大学教育层次结构上的定位、研究所功能及其活动方式的规定来看,北大是把文、理、法三科研究所定位于一种学术研究机构,兼行本科之上的第三级教育——研究生教育。作为北大实施研究生教育的规程,《研究所通则》和《研究所办法草案》也“是一组旨在培养中国第一流研究生的计划”(102)。在《研究所办法草案》中规定的各研究所“在纯粹的科研活动中学习科研”的研究生培养方式,正是19世纪中叶由德国首创的教学形式——Seminar。按鲍尔生的解释,Seminar(大学研究班)“就是一些高年级学生,在教授指导下,从事创见性研究的小组”(103)。到1920年7月8日,北大校评议会通过《研究所简章》,规定“研究所仿德、美两国大学之Seminar方法,为专攻一种专门知识之所”(104),正式声明北大所办研究所,主要是借鉴德美两国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使研究所成为北大研究生教育的雏形。需要注意的是,“蔡元培虽说仿德、美两国,心中实际的蓝本仍是德国研究所制度”(105)

将研究视为大学的主要职能,这种对知识本身的追求不仅体现在教师的科学研究和大学对学术至高意义的强调上,也体现在培养未来学者的研究生教育中。蔡元培决定创办北大各门研究所,究其本意,是“为已毕业与将毕业诸生专精研究起见”,并顺应当时学生中开始出现的“把从前硬记讲义、骗文凭的陋见渐渐儿打破了,知道钻研学术是学生的天职”这一趋势。(106)顾颉刚后来在论及北大研究所特色时,曾以高山仰止的口吻说道:“那时国立大学只有一个,许多人眼光里已觉得这是最高学府,不能再高了;但蔡先生还要在大学之上办研究所,请了许多专家来做研究导师,劝毕业生再入所作研究生,三、四年级学生有志深造的亦得入所,常常开会讨论学问上的问题。这么一来,又使大学生们感觉到在课本之外,还有需要自己研究的学问。”(107)顾氏之回忆内容,意在追溯研究所与北大研究生教育的渊源,强调研究所具有研究生教育雏形这一事实,同时也透露出了研究所在思想资源与办理形式上的德国取向。有关这一点,我们还可以从白璧德(Irving Babbutt)在1908年《文学与美国的大学》中的论述觅得相同的结论:“我们的某些教育理论家很愿意将大学的高年级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相结合……这样就形成了与德国教育体制相似的分类法。”(108)

然北大研究所行之三年,成效不彰。以理科研究所为例,1917年11月理科研究所第一次报告中就坦陈“现理科一切设备极不完全,众意此时尚不能作新理之研究,所可为者不过使毕业学生更得一读书机会而已”(109)。经费及设备不足极大制约了各门研究所发展,与同时代的美国大学相比,这一差距更是明显。20世纪初期的美国大学在基础科学和人文学科中训练研究生,并且积极支持与专业训练有关的偏重解决问题的研究工作。大学的组织者意识到,“因为大学的功能就是在最高水平上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运用科学研究的人,所以大学必须拥有现代化的研究实验室才有可能完成这项任务。这些设备不仅是那些自己从事研究的教授们需要的,而且也是研究生的训练中必需的”(110)

北大1917年创办三科研究所的失败,显示出当时校内高层对大学研究机构的概念、功能及组织章程,尚未有通盘考虑。(111)对此,蔡元培经过反思后指出,组织结构的不尽合理也是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他说研究所虽以文、理、法科为名,实际上却是“各系分设,觉得散漫一点,所以有几系竟一点没有成绩”(112)。为了打破科系限制,解决各系分设带来的“散漫”之弊,北大评议会于1920年7月通过《研究所简章》,对研究所布局作出全面调整。首先,精简研究所设置。将原有各研究所归并为四门:(1)国学研究所(凡研究中国文学、历史、哲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2)外国文学研究所(凡研究德法英俄及其他外国文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3)社会科学研究所(凡研究法律、政治、经济、外国历史、哲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4)自然科学研究所(凡研究物理、化学、数学、地质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原研究所阅览室并入图书部。其次,收缩研究所职能,减少人员配置。各研究所不再另设主任,其研究课程均列入各系门,由三年级以上学生及毕业生自主择习。再次,强调研究所的学术研究性质,并使其与校方的学制改革相协调。各学系学课如有专门研究之必要,可由教员指导学生加以研究,称某课研究,例如康德哲学研究、王守仁哲学研究、溶液电解研究、胶体研究、接触剂研究等,每课须得研究单位数。各种研究,在图书馆或试验室内举行。指导员授课时间,与授他课同样计算。(113)

为打破系科限制而采取的上述措施是北大在办理研究所思路上的重大转变,它标志着校方在坚持以研究所形式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找更加适合本校研究所这一学术机构的组织和运行机制,并适时加以调整。自此,北大早先采取的以德国大学讲座制为核心的研究所模式,逐渐让位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益成熟的美国大学研究机构模式。德美大学研究机构的一点不同之处,就在于德国大学的研究所是为了某一名教授的工作便利而建立的,研究所的活动都要围绕该所正教授的研究兴趣和研究范围展开;美国大学的研究机构则很少附属于某个特定的系,而且实际上从来没有特定的教授。“它们常常是学科之间的冒险事业。这些研究所的目的或者是把若干学科的贡献集中在一个问题的开拓之上的‘任务型’的研究工作,或者是由不同的研究工作者小组共同使用一种设备。”(114)

延续《研究所简章》的改革思路,北大评议会于1921年12月14日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组织大纲》,加快各门研究所的进一步改组。大纲明确了研究所的研究职能:“本校为预备将来设大学院起见,设立研究所,为毕业生继续研究专门学术之所。”按照规定,研究所所长由校长亲自兼任;校长于本校教授中指认一人担任各门主任,经理本门事务,任期两年;设助教及书记若干人,受本门主任指挥,助理一切事物。各门研究的问题与方法,由相关各系教员共同商定。通告声明,此组织大纲通过后,“前此通过之研究所各种章程,概归无效”。(115)

2.北京大学国学门

北京大学三科研究所历经改组,到1920年拟设国学、外国文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四门,但限于经费和师资,其他三组筹办计划均告夭折,最后仅开办了研究所国学门。1922年1月成立的北京大学国学门,是在蔡元培总结先前研究所开办的经验教训,并结合自身对欧美大学研究所内部机构考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大抵反映在同时公布的《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组织大纲》中。作为一所设立在大学中的研究所,改组后的北大国学门承担着培养学术研究专门人才的目的,具备了现代大学研究所的特色,也成为一所更加规范的研究生教育机构。

1922年3月底,《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研究规则》经评议会第七次讨论会通过后发布。该规则对国学门性质、目标、入门人员资质、研究生及教员的研究方式与方法等,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凡本校毕业生有专门研究之志愿及能力者,及未毕业之学生与校外学者,或作特别研究已有成绩者,皆可随时入国学门报名参与研究;凡不能到校而有研究志愿的本校毕业生及校外学者,也可报名,经审查合格者,领研究证到所作通讯研究。研究生入所后,须随时报告其研究经过与成绩,以便由国学门发表或刊入丛书。在研究方式上,研究生可要求本学门主任与相关学系教授会,代请本校教员及国内外专门学者指导研究。规则也鼓励北大教员主导所内研究活动,他们不仅可以“自由入所研究”,更可提出问题,招集研究生入所指导或共同研究。(116)

从进入国学门人员的资质来看,它是为文科高级人才的培养进修提供条件,具有类似今日研究生院的功能。(117)进入国学门的研究人员,除研究生外,主要是本校教师和校外学者。从国学门的研究方式来看,不论是由研究生或教员自行选定研究内容,从事研究活动,还是教员提出问题招集并指导学生共同研究,都是以专题研讨的方式进行的。从国学门研究内容来看,国学门成立后,来所报名者多未提出题目,国学门为此特别发出启事,提请学生注意:“本学门之设立,原为学者对于某种学问已有大体之了解,而怀有某部分之问题欲资探讨者,本学门以图书仪器及教授人材应其研究之便,初不在于泛论学术,如讲堂上课,但资灌输而已。所以提出题目,以范围愈狭,性质愈具体者为宜。如研究史事则指定何事或何期,研究文学,则指定何人及何类,而人事期类之间,又以能提出其研究之方法及目的者为著。盖以如此研究,方有相当之成绩可望。”(118)显然,该启事是在重申1920年《研究所简章》精神,即“仿德美两国大学之Seminar方法,为专攻一种专门知识之所”(119)。可见,国学门具有专业研究机构的功能,其办学宗旨是在专意提倡精深的学术研究以培养纯理论研究者为己任,其办学方式类似于德国通过Seminar养成学生研究的兴趣、能力和方法,学生和教员中“共同研究、寓学于做,教授不过做指导的工作罢了”这一做法。(120)这说明在欧美学术与教育体制影响下,北大设立的这一研究机构,是要对受学者进行专门的学术素养训练,而不再像清末《奏定学堂章程》所反映的那样,以培养通才为旨归。

在1920年通过的北大《研究所简章》中,划定了研究所国学门的研究范围:凡研究中国文学、历史、哲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121)不久,《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整理国学计划书》出台,这也成为当时国学门制定的计划书。计划书指出:“欧美各国新发明之学术,率由其相传之学术阐扬而来,则阐扬吾国固有之学术,以期有所发明,正本校所应付之责也。近来欧美学者,已稍稍移其注意力于吾国固有之学术,顾转虑吾国固有之学术,无以给予欧美学者之前,何则吾国固有学术,率有浑沌紊乱之景象使持,是以供欧美学者之研究,必易招其误解,而易启其轻视之念,故非国人自为阐扬,必无真相以供欧美学者之研究,故阐扬吾国固有之学术,本校尤引为今日重大之责任。”(122)“阐扬吾国固有之学术”的思想在1922年国学门正式开办时得到进一步明确:本学门设立宗旨,即在整理旧学。(123)

“旧学”即指中国传统学术。因当日北大研究旧学的基本力量麇集于国文、史学和哲学三系,故国学门研究所在人事架构上也是依此而设。1922年2月,蔡元培拟定了一份《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由委员会规划研究所国学门内一切事务。在这份9人名单中,蔡元培以所长身份任当然委员长,顾孟馀以教务长身份、沈兼士以本门主任身份、李大钊以图书主任身份任当然委员,其余5名委员全部出自文科,如马裕藻(国文系主任兼教授)、朱希祖(史学系主任兼教授)、胡适(哲学系主任兼教授)、钱玄同(国文系教授)和周作人(国文系教授)。加上沈兼士本人亦为国学系教授,国学门9人委员会中实际上有6人都是文科教授,充分显示出国学门的主要依托力量正是文科的国文、史学和哲学三系。按照《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规则》规定,委员会所负责的“国学门之一切进行事项”主要包括议决事件、联络各学系及各事务机关、审查研究生入所资格、审查研究生研究所得之论文、决定奖学金发放等。(124)由此看来,国学门委员会实际上也就是国学门的核心组织。

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创建不久,即取得了不俗的成就,蔡元培对此欣然赞道:“三年以来,赖主任沈兼士先生的主持与国学门委员会诸先生的尽力,搜集、整理、发表,均有可观的成绩,我们虽然自己不满意的点,还是很多,然而这种研究,决不是徒劳的事。我们已经可以自信,若能广筹经费,多延同志,来此共同研究,将来学术上的贡献,一定可以增进。”(125)

蔡元培提议“广筹经费”,不只是因为20世纪20年代的北大财政异常困窘,也因为在三室五会的建制下(“三室”即登录室、研究室和编辑室,“五会”即歌谣研究会、明清史料整理会、考古学会、风俗调查会和方言研究会),国学门作业面铺展甚广,在活动中不免有左支右绌之虞。如1923年6月《研究所国学门古迹古物调查会启事》报告,研究所国学门考古学研究室自去年成立以来,因经费有限,未能充分购置设备。“其最感困难者,为自古董商人所购得之零杂材料,颇难施以考古学的研究,而校中又无力实行探检(explanation)及发掘(excavation)。”无奈之下,只好先设议古迹古物调查会,“先自调查入手,一俟经费宽裕,再行组织发掘团,即以同志尚少,未能积极进行”。(126)此外,因人力有限之故,一些研究也无法顺利展开。《歌谣周刊》发刊词在回顾“五四”前后歌谣征集活动的情况时说:“歌谣征集,发起于民国七年二月,由刘复、沈尹默、周作人三位教授担任编辑,钱玄同、沈兼士二位教授担任考订方言……五四运动以后,进行暂时停顿,随后刘沈二先生都出国留学去了,缺人主持,事务更不能发展。九年的冬天,组织‘歌谣研究会’,管理其事,由沈兼士、周作人二先生担任。但是十年春天因为经费问题,闭校数次,周先生又久病,这两年几乎一点都没有举动,所以虽有五年的岁月,成绩却很寥寥,这是不得不望大家共力合作,兼程并进,期补救于将来的了。”(127)

古迹古物调查会“同志尚少”的现状,与歌谣研究会“缺人主持”的事实,为蔡元培“多延同志”的想法提供了注脚。随着国学门学术研究活动的不断拓展,陆续又有一些北大教授和国内外知名学者被吸纳入所,担任委员会委员、导师或通信员。国学门设置导师和通信员,正是为了罗致更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国学所的学术研究中来。据1923年4月登录室纪事载,该学年由所长添加了蒋梦麟(总务长)、皮宗石(图书部主任)、单不庵(图书部中文图书主任)、马衡(图书部古物美术品主任)、周树人、徐炳昶、张黄为本学门委员会委员;添聘钢和泰(Baron Alexander von Stael Holstein,俄国)博士、陈垣为导师,今西龙(日本)为通信员。(128)7月,国学门又聘请导师二人,分别是伊凤阁博士(A.I.Ivanov,Ph.D.,俄国)和夏曾佑(穗卿);同时聘请通信员二人,分别是吴克德博士(Dr.Wulff,丹麦)和泽村专太郎(日本)。又据1927年编印的《国学门概略》显示,曾担任国学门委员并在五会中供职的学者,除上列诸人外,还包括钱玄同、周作人、刘复、李宗侗、李四光、袁同礼、沈尹默、张竞生、江绍原、林语堂等。国学门外聘的导师和通信员,除上列四人外,尚有王国维、柯劭忞、陈寅恪、罗振玉、伯希和(Paul Pelliot,法国)、阿脑尔特(Therese P.Anlould,法国)、卫礼贤(Dr.R.Wilhellm,德国)与田边尚雄(日本)等人。(129)

国学门作为从事现代学术研究的学术机构,同时也是一个培养新型专门人才的教学机构。在师资力量日渐充盈的情况下,国学门培养的研究生数量也在稳步增长。据统计,1922年到1927年间,先后有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京师大同中学、福建协和大学、广东东莞县立中学、湖南高等师范学校、安徽省立第六师范学校、安徽省立第五中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公立国学专门学校、翊教女子中学、清华国学院、成都公学和之江大学附属中学等多校毕业生、肄业生、旁听生、助教与教员入所研究。在这些人中,经国学门审查合格的研究生至少有46人。(130)他们提出的研究题目广泛而多样,尤以文学戏曲、语言文字和历代名人研究为主,兼及甲骨文与金文研究、历史地理研究、边疆民族史研究、法律史研究、经济和风俗研究等。

蔡元培创建北大研究所的初衷,虽然是倾向于仿效“外国大学,必有一研究所;研究所里面,有实验的仪器、参考的图书、陈列的标本、指导的范围、练习的课程、发行的杂志”这一做法,但从国学门的实际运作看,似乎又在尝试建立一种能够同时包容与之不同的法兰西学院和英国皇家学会长处的新体制。追求学术功能多样化的特点从国学门组织结构中的三室和五会中可得确证。三室五会由国学门中的委员、助教和干事各司其职,具体说来,三室为国学门同人工作和研究之所,所内同人也从事编印书籍与定期出版物活动;五会工作范围涵盖古迹古物调查、发掘和保存,清代内阁大库档案整理,各地风俗调查,征集并出版歌谣,以及讲演、调查与研究各地方言等,实际工作由国学门中的助教和干事分管。(131)

国学门中的三室五会,采取研究所与学会分工协作的方式,有效地整合了校内外学术资源,并迅速扩大了社会影响,也对德美大学理念在中国的传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一全新的学术机构的建立,充分体现了现代学术机构体制化、专门化和组织化的趋向,由此带动了整个中国专门学术研究机构的勃兴。(132)在国学门同人努力下,蔡元培倾力仿效的欧美大学研究所所具备的内涵及功能,终于在20世纪20年代上半期“正式移植到中国文化的土壤上了”(133)

3.北京大学研究院

设立大学院的思想是民初《大学规程》以来相关规定的延续。1922年1月14日通过的北大研究所国学门组织大纲也提出,研究所是为了“预备将来设大学院起见”而设立的。(134)从实际情况来看,尽管如北方的北大、清华,南方的厦大、东大、中山等大学相继筹设或创办了大学研究所/院,但综观整个20世纪20年代,全国各大学中设立研究院所的高校并不算多,这多半是由于“人们对现代大学设立研究院所的重要性尚未普遍认清”(135)。此一情形一直持续到20年代末才终于有所突破。

1929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大学组织法》,其第八条明确规定“大学得设研究院”。与此同时,经过北大各科研究所特别是研究所国学门10余年间的实践,到20世纪30年代前后,北京大学设立大学研究院的条件已经成熟。1929年9月,北大制定《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章程》,次年8月刊载于《北京大学日刊》。《章程》宣布,北大依据《大学组织法》第八条设研究院。研究院的任务,在研究高深学术,依本校设备及人才状况,酌设若干科目。研究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由校长兼任,下设院务委员会,以院长为主席,负责拟定全院研究计划、拟制全院预算、审议图书仪器等设备购置及学会的设计进行、审核研究生资格及成绩、审核奖学金与助学金的给予、审查研究院出版稿件、与校外学术机关联络及合作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院务委员会委员,由校长于本科教授、专聘教授或讲师中推举,任期两年。为处理常务及执行院务委员会议决事项,由院长于院务委员中推举常务委员若干人,提经院务委员会通过后担任,任期一年。此外,《章程》对学会附设研究机构和刊物发行等事项也提出了相关建议与要求。(136)

《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章程》最显著的特点,是突出了此前在各研究所及国学门时期并不居于主导地位的研究生教育与研究生管理工作,将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专门管理机构。以国学门为例,国学门的组织系统虽有操作灵便和易于向外扩张的特点,但在总体关系上却显得较为松散。(137)这不仅表现在各会员(尤其是通讯会员)及校外通讯研究生与国学门若即若离的关系上,也集中表现在对入所教员和研究生的管理上。依照1922年3月发布的《国立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研究规则》,国学门对研究生所负职责主要是审查入所资格、听取研究生报告研究进展并检验其成果,以及代请教员和专门学者指导研究生研究上。(138)而作为研究所工作主要依靠力量的教员和专门学者,多因身兼旁务而不能尽力投入所内研究,遑论对研究生加以悉心指导和管理。

让我们再把目光收回到北大1922年出台的《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规则》上。按照规定,委员会可决定国学门研究生的奖学金发放事宜。目前尚无直接证据表明北大设置奖学金这一举措是借鉴美国大学19世纪末以来为研究生建立奖学金制度的办法,但可以看出二者的思路是相通的。(139)从国学门1922年至1927年所招研究生情况看,多数学生入所时为大学或高师毕(肄)业生,甚至包括在读修业生,仅有少数学生有固定工作。设立奖学金的办法无疑可以“招收到那些具有从事高一级学习准备的一流的学生,给教师的科学研究以激励和挑战”,它和以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为首的美国新型大学通过提供优厚的奖学金招徕研究生的考虑如出一辙。(140)不过,北大虽在1925年颁布了助学金及奖学金条例,但名额有限、竞争激烈,且发放方式“采均匀轮替之意(例如今年奖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生,明年轮奖中国古(物)史及美术史的研究生)”(141),这必然无法保障全体研究生的基本生计问题。在这种情形下,研究生入所研究,如仅凭其对学术事业的热诚与献身精神,势难维持长达数年的学术研究活动。到1927年,在国学门审查合格的46名研究生中,最后能提交论文的只有寥寥10人,(142)仅占入所研究生总数的五分之一强,恐怕与上述原因不无关系。

有鉴于此,在《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章程》列举的21条中,直接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就有10条。《章程》对研究生入学及毕业资格、研究年限、奖助学金及应守之规则等都作了明确交代,并宣布,自该章程施行之日起,原《研究所通则》即告废止。依据《章程》设计的北大研究院,在学术功能上放弃了国学门秉持的多元化路向,转而追求建立一种比较纯粹的高层次学术人才培养机构。《章程》坚持了自研究所时代起北大一贯标举的“研究高深学术”这一理念,但不再提出院内教授所应负担的具体研究任务,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将从事院内学术研究的责任交由研究生承担。围绕这一转变,《章程》在研究生招收、学习和毕业等环节上,提出了一系列相对完整和规范的操作制度。

首先,在研究生招收上,入院学生必须具备下列两项资格之一,并经过规定的入学实验,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研究院为研究生。这两项资格是:(1)在国内外大学本科毕业者,但国内大学以公立及教育部立案之私立者为限;(2)未在前项学校毕业,志愿研究国学,曾有专门著作,经研究院审查合格者。为慎重起见,《章程》在此时并没有规定研究生入学实验规则。其次,在研究生的管理上,《章程》规定研究生在院研究年限至少两年,至多五年,每半年须将研究情况及已得结果报告一次,如连续两次未能提出报告,得取消其研究生资格。研究生于入院后最初两年,必须在院研究;经本科教授会许可后,才可在本科听讲或实验。如研究生研究成绩不良或品行不端,经院务会议决议,得取消其研究生资格。研究生除应遵守研究院特定规则外,并应遵守北大一切规则。再次,为鼓励研究生心向学术,研究生暂不收取学费,只酌情收取图书仪器保证金及贵重药品等消耗费;研究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于研究生研究终了时、助学金于提出报告时,择成绩优异者发放。最后,研究生研究完毕,其论文及毕业试验均合格者,给予研究院毕业证书;其未能及格者,不给任何证明书。“至学位之授予,依照部章办理”(143)

以上规定表明,此时的北京大学已不再像德国大学研究所那样单纯强调学术研究,而是开始重视通过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来培养专业人才,希望将研究院办成一个实施正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机构。正如常导之稍后指出的,大学研究院与国立中央研究院及国立北平研究所等隶属于国家行政建制的专业研究院的区别,就在于后两种研究机构系单独设置,以学术研究为其宗旨,虽然也间有训练研究生的工作(中研院于1934年有招收物理研究所研究生之举),但那并非其主要任务所在。(144)《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章程》的各项规定也表明,北大的研究生教育模式至此基本脱离此前所参照学习的德国大学个性化、非正规化的个人培养模式,转而向美国大学专业化、正规化的研究生教育模式靠拢,这是北大导入美国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形式——研究生院制——的一大变化。

1929年《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章程》没有规定研究生入学实验规则,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也暂以“另定之”注明。进入20世纪30年代,北大校政在历经变乱后趋于稳定,以上两种缺憾也开始得到弥补。同时,北大研究院模仿美国大学研究生院开展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的特征也愈加明显。

专业式研究生教育是指培养研究生过程的形式化、标准化和专门化。它是美国高等教育在吸收德国大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基础上,综合历史原因与自身需求形成的,有别于德国研究生培养中的个性化和非正规化特点。(145)20世纪30年代北大研究生院试图模仿美国研究生院开展专业式研究生教育的一大标志,是1932年7月8日《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规程》的出台。该规程依照北大校情对1929年研究院章程作出调整,修正了研究院的机构建制,并完善了研究生教育和管理方面的相关办法。

依照《规程》规定,凡北大毕业生、国立各大学毕业生,及国内外经研究院承认之各大学毕业生,皆可来院应试。校外毕业生报名时,须缴大学毕业文凭等。本校毕业生在校各学年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外国语成绩平均亦在80分以上者,可免试入学;本校各系助教,愿同时作研究生者,由各系主任推荐,经院务会议审查通过后,可免试入学。入院考试内容分作两项:(1)所专习学科之基本知识:以至少能了解所治学科的基本知识,及其沿革与历史为及格。(2)外国语:以至少能用一种外国语读书与对译为及格。在修习课程上,《规程》规定研究生入院时,即须认定主科一种,辅科一种或两种(欲得甲种证书者,须有辅科两种),经主任许可后,即由主任商请各该科学科教员,每科一人,作为该研究生指导委员。研究生论文题目的选择、研究科目的选习、参考书目的指定,均由指导委员指导审定。在研究生成绩审查与毕业环节上,《规程》规定研究生须完成下列两个条件,才可于每学期末请求应初试:(1)经指导委员证明已在研究院研究一个整学年以上(本校助教同时作研究生者须为两个整学年以上)。(2)作过八个读书报告或实习报告,经指导委员审查及格者(此项报告,关于主科者应在半数以上)。初试及格者,又经指导委员证明在研究院研究两个整学年以上者(本校助教同时作研究生者,另加一个整学年),可以其在主科范围内所作的专门研究成果,作正副论文各一篇,经审查并口试合格后,由研究院给予甲种证书(已得乙种证书者,可免作副论文)。《规程》规定,研究院所授予的学位,分博士、硕士两种。“但在学位法未经政府颁布以前,暂给予甲种或乙种证书。俟学位法颁布后,分别补授相当学位”(146)

1932年12月,北大校务会议通过《研究生院奖学金草案》。《草案》提出,凡在校研究生,驻院满一年且成绩、研究经奖金委员会审定为语学优良者,可给予此项奖学金。奖学金按年发放,定额为全校15名,由全校各课分摊,每名每年给予纸币360元。(147)1934年6月,《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助学金暂行规程》制定并公布。该规程规定,研究生入院成绩特优(平均分数满75分以上或初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定额为全院20名,每名每年给予国币320元,每次以一年为限,分四期发放。如依据初试成绩在75分以上领得助学金者,经指导教授推荐,并经院务会议通过,可继续给予助学金一年。(148)

以上各项规定,勾勒出北大研究院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基本轮廓。此后,研究院章程在1934年6月又加以修订,其主要内容为:(1)确立研究院建制,即依照北大已有的三个学院,分别设立文科研究所、理科研究所及法科研究所;(2)完善研究生指导及成绩审查与考试。其余各项基本保持不变。(149)可以看出,北大在20世纪30年代后各项改革的基本取向,是逐步放弃研究所与国学门时代建立多功能的科研本位式学术机构这一理念,转而向美国大学研究生院模式倾斜,即越来越关注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规范研究生学历教育,在研究院建构与实际运作上向单一的研究生教育机构转变。

上述各项规章制度的相继出台,确立了北大研究生教育向美国大学研究生教育程序化、标准化、专门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首先,它们确立了研究生教育过程的程序化方向。《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规程》详细规定了研究生入院报名与考试、所治主辅科认定与成绩标准、学术研究与论文撰写、论文审查与学位授予等必要环节,明确了完整的研究生教育所应遵循的必要程序,贯穿于研究生培养活动的始终。其次,它们确立了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标准化方向。研究生入院须与本科生一样修习主科和辅科课程,而不再像此前模仿德国研究生教育模式时以自行研究为主,通过科研活动而非教学活动实现。同时又制定了一些有别于本科生课程的标准化措施,在培养计划中确立了包括听课(实验)、讲座、研讨会、自学等在内的多种形式。最后,它们确立了研究生教育组织上的专门化和制度化方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研究院是建立在学系/学院之上的更高一级的组织机构,入院研究生资格须是得到研究院承认的大学毕业生;二是在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中,设有专门管理研究生教育的研究院,负责有关研究生课程、毕业(学位)标准、奖助学金等项事宜。这些特点,都是当时美国大学的研究生教育所必备的。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趋于正规化的背景下,北大研究院对在院学生的管理也趋于严格。据1933年11月9日《北平晨报》报道,该学期研究院各部共查出未到校注册的研究生28名。依照当年10月7日研究院第四次院务会议议决案,对这些不请假休学又不注册的研究生,均以注销学籍处理。(150)1935年6月,北大决定将文法科已有研究生加以考核,并限期于7月底补缴研究报告,“如无成绩,或成绩过劣者,即取消其资格”。为此,注册组除发函通知各研究生外,“并函教授令催缴毕业论文,及函各教授本学年评阅考试结果”。(151)

以上详叙了北大研究院培养研究生的具体环节和做法。总体来说,北大研究生教育制度已初步显出正规化趋向,包含入学考试、读书报告的审查和初试、论文的撰写审查及口试等一整套程序,此外还有研究院、院所务会议及甲乙种证书或学位等建制。尽管研究院所订各项章程堪称齐备,对研究生的管理也日益严格,20世纪30年代的北大研究生教育却难称出色。这主要是由于蒋梦麟时期的北京大学,于本科教育注力甚多,于研究生教育相对忽视所致。1934年5、6月间,北大研究生曾先后两次晋谒校长蒋梦麟,就研究院教学与研究生生活等事项向校方提出请求。其中研究生代表于5月29日的请求包括增聘校外导师、拨三院为研究院院址、给予研究生住宿权并拨宿舍、设研究生助学金等建议。对此,蒋梦麟的答复是:导师不能增聘,研究院用不着院址,住宿一时难以办到,助学金款项已有。按《北平晨报》记者随后对蒋氏的采访,蒋梦麟拒绝拨付研究院院址的原因,除对研究生代表谈及的“将来图书馆落成后,有研究室之设备,可在研究室用功”外,还因为北大已计划将三院旧址用来办理高中,“故不能拨为研究院院址”。(152)北大添置高中的计划在蔡元培掌校不久便开始酝酿,(153)其根本目的在于“以为投考大学本科之基础”(154)。时隔十数年,北大校方对此仍念念不忘,足见其钟情本科教育程度之深。蒋氏复称,除将来建好的图书馆研究室可供使用外,“研究生亦可在图书馆前,树荫下研究”(155)。此等漫语显见校方对研究生教育的不以为意。

再以助学金为例,蒋梦麟所言助学金款项已有或是实情,但《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助学金暂行规程》的制订和公布却是在6月中旬,难怪研究生心生不满。蒋梦麟声称,此次会谈“本人已逐件答复,学生尚以为是”。实际情况恐非如此。按研究生郝公玉的说法,研究生代表在向蒋梦麟请求助学金后,蒋氏答称:“研究院不是养老院,有了成绩才给钱。”当时就有代表“很不客气的说了两句痛快话:‘那么我们研究生不能与学校作招牌,干脆我们不研究了’。当时师生不欢而散”。校方的这种消极态度也极大地挫伤了研究生的积极性,“一学年后,北大几十个研究生,按章做齐报告者无一人;得奖学金者无一人”。郝公玉还以自己所在文史部的遭遇批评北大当局“实在很对不起我们研究生”:“本学年我们注册后,当局不闻不问,没招集指示过一次,好像听其自然取消。且因当局对研究院漠视,导师亦多不热心指导,所以就是我们在北平愿研究点学问的人,亦只好各本所好,自己去研究。”(156)

应当承认,作为现代大学教育结构中“无与伦比的高级层次”,研究生教育及其主要实施场所研究生院的形成,都是在大学本科教育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一点来看,蒋梦麟大力发展本科教育的基本认知并不为错。然而从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来说,蒋氏在对待研究生教育上的消极态度和做法却不无可议之处。这是因为自19世纪下半叶开始,引领未来世界研究生教育潮流的美国就已经将研究生教育作为“即便不是唯一、也是绝对主导性的办学目标”(157),其发展势头之迅猛甚至引发了与本科教育的冲突,以致“严重地损害了本科生教育的质量,使本科生教育丧失了作为一级独立的高等教育的特性,成了研究生院和各种专门学院的预备学校”(158)。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确立了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在美国高等院校中的地位,美国的高等教育自20世纪初起已开始出现了层次差别。以哈佛大学、霍普金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和威斯康星大学为首的一批大学,由于开展了科学研究、发展了研究生教育并建立了专业学院而崛起为综合大学,其他一些仍然主张维持英国本科教育传统的学院也越来越受到前者左右,其成功与否的标志也逐渐转为毕业生进入大学研究生院的比例。(159)

这样看来,尽管蒋梦麟对美国高等教育的总体把握程度或许要胜于其前任蔡元培,但他对于以研究院这种教育机构发展研究生教育,同时提升北大学术水平的愿望,远远没有乃师蔡元培强烈。由于蒋氏“在办学的气象、眼界和胸襟上要远逊于蔡元培”,造成了在蔡元培时代由蔡氏负责总揽全局、蒋氏负责具体操作的格局下,后者在北大的工作还可游刃有余;但到了蒋梦麟真正主持北大校务时,则暴露出气象较小的缺陷。(160)

20世纪30年代以来北大高层在研究生教育上所持的冷漠立场,使得研究院历年来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形同具文,也使得自蔡元培时代便开始谋划的构建北大专门研究机构的努力几乎前功尽弃。这也是30年代北大的研究生教育与在此之前半个世纪美国的研究生教育相似的原因。“从实质上看,这一时期北大的研究生教育仍保留着以前的学术模式,即主要重视学生独立的科学研究在培养过程中的绝对作用,而不重视系统课程的学习和学分的积得,也就是不把教学纳入研究生教育之中,仍然是学徒式研究生教育模式。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制度虽开始走上了正规化,但取得的成绩仍然是很微小的。”不难想象,如果不是因为抗战导致北大、清华两校南迁,郝公玉所断言的“三五年后,就北平一个地方而言,北大一定要落于清华之后,这是无问题的”,(161)至少从研究生教育层面而言,恐多半不会成为谶语。

(二)图书馆现代性的增强

图书馆的出现和发展,对学术研究主体的拓展和文化传播范围的扩大功不可没,同时也是现代学术体制建立的重要标志之一。作为现代学术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现代学术研究的重要辅助机构,图书馆担负着促进现代学术走向体制化、职业化的重要职责,也使学者的职业化和专门化由可能变成了现实。(162)在大学这个现代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播的重要场域中,图书馆既是藏书中心,更是资料交流中心和学术服务中心,为大学师生提供了信息咨询、图书参考和学术研究的场所。

所谓现代性,是指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和要求的精神或价值理念,它可以表现在思想文化领域,也可以渗透到制度和器物的各个层面。(163)晚清以降,我国传统藏书楼在西方图书馆理念影响下,逐渐转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图书馆。这一转变的深意,“实乃藏书性质和藏书功能之双重转变”(164)。它不但使私有、封闭、专享的知识一变而为公共、开放和共享的知识,也使得图书馆与学术研究生发出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以大学图书馆为例,一方面,大学图书馆的出现为学术文化的保存和更新提供了便利,逐渐成为“学校第二生命”(165);另一方面,随着学术研究的开展,加强大学图书馆建设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下面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为个案,考察1917—1937年的北大图书馆是如何接受西方尤其是美国图书馆理念及图书馆制度影响,揭示20年间北大图书馆的现代性因素是如何增强的。

1.图书馆理念的变迁

中国现代图书馆在20世纪前30年的发展至关重要。始于1917年止于1937年间的“新图书馆运动”在中国掀起了一股宣传、建设和普及图书馆的热潮,对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影响深远。在此期间,中国图书馆界在探索具有本国特色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经历了由短暂仿习日本到“追逐美国”模式的转换。

20世纪初,以日本图书馆服务理念来办理图书馆,成为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潮流。不过,由于此时日本的图书馆事业也正处于学习和模仿西方图书馆阶段,自身建设尚不完备,这一潮流对中国图书馆界的影响主要还是停留在引用日译图书馆学术语上。(166)如“图书馆”一词,较早出现于孙家鼐所译日本时报中的一篇文章。后孙氏被委派筹办并管理大学堂事务,其所译“图书馆”一词也在1902年清廷颁行的《学堂章程》中得到认可并沿用至今。再如“索引(隐)”,我国最初沿用日译,后有人译为“引得”,概其与西文词源意义接近之故。另有“杂志”一词,虽然英文“maga zine”早在19世纪初即传入我国,但长期以来译名不一。以“杂志”一词对应“magazine”始于日本,(167)到新文化运动前后,北大图书馆注意到单以“书籍”一词无法涵盖馆藏全部物件,开始在《图书馆阅览室规则》等文件中明确将“杂志”与“图书”并列,以区分不同种类藏品。(168)

日本图书馆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原创性的弱点后来为中国图书馆界所察觉,待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国人开始接受和引入新的图书馆理念,发起了“新图书馆运动”,其核心是借鉴西方特别是“世界上图书馆最发达”的美国图书馆理念和制度,注重发挥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创建美国式图书馆。(169)“新图书馆运动”对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影响甚大,大学图书馆在此时亦得到发展。“新图书馆运动”的发起,恰逢蔡元培执掌北京大学与李大钊主持图书馆事务之际,以此为标志,北京大学接受美国大学图书馆办馆理念,开始重视图书馆建设与图书馆功能的转化,将图书馆视为大学学术赓续的重要辅助性机构。

早在民国初年蔡元培就任教育总长时,便把图书馆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一部分来看待,提出大学校图书馆为“革新之起点”(170)。三年后,胡适在与其英文教师亚丹交谈后也明确提出“国无大学,无公共图书楼……乃可耻耳”,号召国人“洗此耻”。(171)可以看出,在民国前期,不论是国内宿儒,抑或是留洋学子,两位北大未来的掌舵人都承继了清末以来重视藏书楼的社会作用及学术职能的见解,并进而认识到大学图书馆在“保全固有之文明而创造新文明”中的重要作用,这就为北大图书馆在蔡元培时代开始“跻身于国内外先进图书馆的行列,成为一所成熟的大学图书馆”奠定了思想基础。(172)然而在蔡元培时代到来前,北大图书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一种落后的状态,“藏置无多,而办理无方”的状态一直以来为师生诟病,读者服务水平也令人担忧。(173)图书馆仍以收藏作为工作重点,不脱旧时藏书楼积习。至于“学生取阅图书,须用取书条……交本馆职员代取,不得自行翻检”(174)。图书借阅开放程度如此有限,无怪乎读者称道图书馆借书为“受苦”。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当时图书馆主事者甚至社会上认为“图书馆没有多大用处”和“图书馆没有什么学问”这两种谬见不无关系。(175)李大钊的前任章士钊在担任图书馆主任期间,就曾对人言:“其所以兼任图书馆主任者,无非为著述参考之便。”(176)

随着19世纪后期世界图书馆活动中心转向美国,大学图书馆变为美国师生不可或缺的佐助。图书馆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至于被人称为是大学的生命线,“课堂讲授而不和图书馆挂钩,学生的双足不迈进图书馆,图书馆采取闭关政策,简直是不可想象了”(177)。随着国内对仿习日本图书馆模式的不满情绪愈加强烈,美国图书馆的办馆理念在新文化运动前后逐渐被介绍到中国。图书馆学家刘国均称,1921年戴志骞女士在北京高师的讲演“所论大半,皆根据美国之办法,自是以还,美国式之图书馆观念,遂逐渐靡布全国,与民国初年步武日本之趋势对立”。此后“七八年来,图书馆学始则规模东流,继则进而取法于日本所追逐之美国”。(178)“新图书馆运动”为中国大学带来的新变化,首要一点即是纠正了以往办理大学时轻视图书馆事业的缺点,转而肯定图书馆在大学教学、学术研究和社会教育等方面的独特贡献,对推动大学图书馆事业的改进与发展有着莫大贡献。李大钊在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期间指出,图书馆和教育有密切的关系,“想教育发展,一定要使全国人民不论何时何地都有研究学问的机会;换一句话说,就是使全国变成一个图书馆或是研究室”。他以美国图书馆为例,强调“现在图书馆已经不是藏书的地方,而为教育的机关”(179),并根据教改实际需要提出了办理大学图书馆的新思路。为改进北大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李大钊还偕馆员赴清华学校参观学习,“参观第一目的即在图书馆”,对馆中建筑、设备、编目、购书、借阅等无不详细考察,盛赞这所按照美国模式管理的图书馆“完备可观”。(180)

从李大钊开始,北大图书馆历任主任(馆长)都接受了美国图书馆办馆理念,他们对图书馆进行的一系列整顿和改革,包括建立发展规划与各种规章制度、扩大馆藏范围、重视图书馆建筑与设备更新、调整图书馆机构与注重提升馆员专业化水平、加强和改善读者服务等诸多措施,也多可见美国图书馆办馆模式痕迹,大抵可归纳为如下数端:(1)在馆藏目的上,由保存趋于使用;(2)在图书馆性质上,由少数人专享趋于对所有师生甚至社会大众开放;(3)在图书馆管理方法上,由简单趋于复杂;(4)在馆员资质上,由技术性人员趋于专业性人才;(5)在图书馆间的相互关系上,由封闭趋于联系合作。

2.建筑与设备的更新

光绪二十八年(1902)京师大学堂始设藏书楼,至1913年更名为“图书馆”,馆址原设于景山东街第二院后院。1918年8月,汉花园第一院落成,图书馆乃迁来居之,“几占第一层之全部。设有五阅览室,十四库”。到1920年,北大三院均设有阅览室,尤以第一院藏书最为丰富。(181)此外,像文学系、史学系等北大多个学系还设有自有图书室供本院系师生阅读与研究之用。据时为学生的冯至回忆,即使像德文系这样“区区一个新建的小系”,其图书室藏书也已“具有德国大学里日耳曼学研究室的规模”。(182)这种在设立总馆的同时也以各学(院)系图书室放置藏书,但两者之间关系较为松散的格局,固然与北大财力长期窘迫不堪,无法负担修建新的“大图书馆”有关;另一方面也恰与20世纪20年代前欧美各大学图书馆的设置情形有相似之处。

以欧洲为例,欧洲大陆各大学中心图书馆的出现,往往要比大学内各学院的建成晚数百年。这就造成了各院系图书馆与总图书馆并峙的局面,同时前者的重要性和实际利用价值要远胜于后者。即使到目前,不少欧洲大学的中心图书馆仍不是主要的实体。(183)美国大学图书馆在演变中经历了与欧洲由同趋异的过程。南北战争后,美国各大学多仿效欧洲大学模式,以各类专门藏书为基础成立院系图书馆。随着20世纪20年代各校新建图书馆舍的次第落成,主张发展学校专门的总图书馆以取代各院系图书馆一方逐渐占得上风。(184)包括哥伦比亚大学在内的许多大学图书馆开始实行集中管理,图书馆主任或馆长在校长或其他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大学图书馆几乎所有的工作负责,而不论这些图书馆分设在什么地方。

经对比可见,北大图书馆初期样貌虽与欧美大学图书馆有形似之处,但实际上在设馆最初,便是将图书馆视作大学不可或缺的独立组成部分,坚持以中心图书馆为主,其他学门(系)阅览室、记录室为辅的集中经营方式。这一思路贯穿了抗战前20年北大图书馆事业发展始终,更因有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蒋梦麟、胡适等人的支持而得以强化,并最终在1931年北大公布的《行政组织系统草案》中得到确认,(185)实现了与美国大学图书馆理念的合流。在这种情形下,参照美式图书馆改善旧有馆舍条件、筹集资金建设新图书馆,也就成为1935年新馆建成前上至校长,下至学生不时被提及的话题之一。

由于第一院并非专为图书馆而设计,在馆中设备及图书取用上均不能做到物尽其用,北大师生深感其苦。1931年毛准长馆后,将图书馆迁入一院红楼北侧的松公府前部殿堂,馆舍条件虽有改善,却仍属临时性质,地址也不适宜,建造新馆已“刻不容缓”。1933年暑假后,北大经费趋于稳定,即着手聘请以建筑西洋古典样式见长的名设计师沈理源绘制图样,次年开工建造北大的“西式图书馆”。至1935年8月,新馆工程告竣,9月正式开馆。北大新图书馆从此成为北平市甚至全国各高校中“较为最完备图书馆之一”。(186)

全馆为一“山”字形防火建筑,用钢筋混凝土浇筑而成。“山”行中间一竖为书库与办公室,东西两竖为研究室,所有各阅览室均在南面一横。全馆分上下两层,再加上大门内中间穿堂部分与借书处,则也可视为四层建筑。进大门为一大穿堂,大穿堂左右为普通阅览室各一,堂北中部是借书处,又北为书库,东部是中日文目录处及管理员室,西部为西文目录处及馆长室。以上构成了新馆第一层。由大穿堂而上第二层,与第一层同。第三层主要作为图书馆办公室及中西文编目室使用。第四层是图书馆目录库。新图书馆还设有暖气房及卫生各室,并划分出东西两书库,内置可上下转动的四层总计十行钢铁书架放置书籍。(187)钢架设备“采用北平图书馆及清华式”,悉数购自美国。(188)这个设计明显借鉴了当时欧美大学图书馆的设计特点,即在建筑布局上将图书馆设计为长方形;主要由巨大的阅览室与贮藏图书的书库两部分构成,采取阅览室在前,书库在后,出纳台(借书处)居中的格局,以方便读者阅读和借阅需要;楼层数为三到四层,在结构上注意到灵活性,使书架区、阅览区和工作人员区相衔接;以大流水式排架,方便读者借阅,等等。(189)北大新图书馆的内部设备和陈列也“一依美国最新办法办理”(190),颇具现代气息。为方便本校教授研究需要,新馆还仿照西式图书馆设置若干小型研究室提供给教员和研究生的做法,专门辟出上下各两层、每层十二间的研究室,每室容30人,作为教授研究工作的场所。

新馆落成后,仍沿用此前设置分馆的办法,包括设有文学院图书分馆、理学院图书分馆、工学院图书分馆、农学院图书分馆和医学院图书分馆等。各分馆图书经由总馆统一编目后,再调借回各馆。借调期限为半年,到期可续借。(191)

3.图书馆业务的改进

张申府回忆到,民初北大图书馆阅览室内的“阅览桌放在中间,四周摆上书柜……平时总是上着锁”,读者借书须自行查找,再叫管理员开锁来取。即使这样,图书馆“开始对外并不开放,本校学生也只有少数几个人与管理员相熟悉才能进去看书”。张本人便是因冯祖荀先生的关系才受到图书馆管理人员的通融,“给了我许多方便”。(192)当时北大图书馆的封闭性由此可见一斑。从李大钊担任图书馆主任开始,北大图书馆逐渐突破了以往在图书典藏、服务、行政与管理等方面的窠臼,注意探索符合现代图书馆特性的新的办馆模式。

(1)典藏范围的扩大

将馆员精选细择的书籍提供给读者利用,是图书馆的基本职能,所以收藏与阅览关系密切。宣统二年《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对图书馆藏书范围的界定是,“中国图书四库已经著录,及四库未经采入者,及乾隆以后所出官私图集”,“海外各国图书,及关系政治学艺者”,可采集收藏,但“私家著述有奉旨禁行及宗旨悖谬者”、“宗旨学说偏驳不纯者”,均不得采入。因政治等因素而对图书收藏有所取舍,造成历年来北大图书馆藏书以汉文古籍为主,宣扬新知的西文与日文等书籍到1920年时也只占藏书总量的12%略强。(193)

“五四”运动后,校内重要人物蔡元培(校长)、蒋梦麟(总务长)、顾孟馀(教务长)和李大钊(图书馆主任)等对学校图书馆事业都“力谋扩张”,北大图书馆也顺应当时出版物类型增多、内容日趋丰富、学生对新书和学术报刊杂志热情大涨的趋势,自觉扩大馆藏范围,将社会上涌现出的宣扬新思潮、新学说的各种图书报刊,尽加搜藏,特别是对外文书刊的收集,更是不遗余力。罗章龙回忆到,自己所在的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会之所以能够活动频繁,“首先是北大有大量新出版的西文书。可以说,北大是当时中国各大学中拥有进步书籍比较多的地方”(194)。为扩充藏书起见,图书馆还通过征求、捐献、交换等多种方式搜集书刊,并专门制定简章,欢迎本校职教员、学生和校外公众将图书寄存到图书馆。(195)

在李大钊“兼容互需”的藏书方针下,北大的图书购置突破政治禁忌与封建思想桎梏,不仅收藏了有关马克思主义和俄国革命的“过激派”图书,还收藏并翻译了一些宣传唯物论、进化论的西方科学书籍,以及包含大量“西洋资产阶级反动思想”的书刊杂志。(196)1918年蔡元培聘请到剧曲专家吴梅作国文系教授,图书馆适时购入大批在当时不少人眼中还是“淫词艳曲,有伤风化”的词曲书,一时为人瞩目。(197)1918—1922年,北大图书馆藏书以年均万册左右的速度增长,到1923年,共入藏中外图书184008册,居全国大学图书馆第一位。(198)1935年严文郁长馆后,受美国图书馆学说影响,在购书办法上又提出须注意“属于各学系之参考书”和“不属于各学系之书”的区别,多行添购“图书馆应备之参考书”即“不属于各学系之书”,进一步丰富了北大图书馆的藏书范围。据上海申报馆1936年统计资料显示,北大图书馆当年藏书册数为237000册,仅次于清华大学图书馆的279363册和中山大学图书馆的271862册。需要指出的是,同时期北大图书馆经费为50400元,远低于清华大学的159000元和中山大学的100000元。(199)可以说,北大图书馆以不足清华图书馆三分之一或中山大学图书馆二分之一的经费,能维持全国高校图书馆藏书量第三位,已属难得。典藏范围的扩大,藏书种类和数量的增加,使北大图书馆真正成为求知之机和深研之地,为师生提供了基础性的研究工具,便利了学术研究和文化的传播。

(2)图书编目与分类的探索

在藏书楼时期,北大收藏的图书根本无登记编目,取书全凭旧馆员记忆。1915年徐鸿宝掌馆后,馆内开始油印少量中西文目录,以备教授和来访宾客查用,普通学生则是难得一见。从1918年李大钊兼任图书馆主任起,北大图书馆开始重视图书的编目与分类工作,这一方面是由于建造新馆计划因资金短缺屡屡搁置,不得不从切近处入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经过近20年搜藏,图书馆书籍已积压甚多,管理和使用均感不便。图书编目之所以成为图书馆要务,正如殷汝耕在回复李大钊的信中所说:“藏书要着有二,一即搜集,他即编制目录也。前者只须广搜,后者则大不易。图书之有用与否,全在目录。目录苟不得法,纵集十万卷,亦惟充栋而已。”(200)

李大钊担任图书馆主任后,认定先前“西文旧目,不能适用”,创议改编,其方法是以上文殷氏提供的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研究室所编目录法为模板,编制三种目录简片:(一)以类别者;(二)以著者姓氏字母顺序别者;(三)以书名字母顺序别者。待目录编成后,印成册本留存。(201)不久,又采用美国图书馆学家麦维尔·杜威(Melvil Dewey,又译梅尔维尔·杜威)创制的十进分类法(DDC),编制西文卡目录。杜威分类法的应用,使北大图书馆面向读者开放的观念得到了技术上的支持,改变了此前北大图书馆的目录排列和图书排架制度,有效提高了图书馆在图书整理与管理、流通阅览和参考咨询上的工作效率。在对中文古籍的整理上,因尚无成熟的分类法可资利用,北大图书馆决定暂“仍从前经史子集四大类之旧贯”,并添加地理、丛书、类书、科学等几类,以适应新知识、新文献增加的情况。这种用增改四部法分旧书、新分类法分新书的处理方法,实际上也反映了北大图书馆在对待当时图书分类法的最大障碍,即经籍处理问题上所持的审慎立场。

自李大钊采用西式卡片(card)方法编目以来,继任的图书馆主事人员皮宗石、袁同礼等人都“仍循李氏旧规”,沿用杜威十进分类法和四部分类法编定中西文目录。其中,日文和西文书被分成十类,分别为哲学、宗教、科学、工艺、美术、语言学、文学、社会科学和史地学。西文书籍在1931年后最终完成了卡片目录的编制工作。在中文书籍的编目上,1921年由教员单不厂经过两年努力,以四部分类法编制出著者和书名两种卡片,“中文书籍之有目录卡片,亦自此时始”(202)。卡片式目录虽然制作简单、运用灵便,却也存在一定弊端,如不能携带出馆阅览、易于杂乱和丢失等。在这种情况下,北大图书馆认为“书本目录所以辅助排片目录,最便观览”(203),遂于1935年开始在书籍编目上以书本式目录配合卡片式目录,使两种目录取长补短,极大便利了馆方的工作和读者的需求。

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北大图书馆在图书分类上开始放弃新旧分置的办法,转而采用该馆中文编目馆员陶愉孙参照杜威与王云五等人分类法改制而成的改进方法,将中文图书也分为十类,在“总类”下分别是:①语言文字,论理学,算学;②哲学宗教;;③自然科学;④应用科学;⑤社会科学;⑥文学美术;⑦方志;⑧史记;⑨杂著。(204)这部分类法在实行数月后,又被皮高品编制的《中国图书十进分类法》所取代,一直延续到1975年改用《中国图书分类法》为止。皮式十进分类法是一种在杜威法的类目体系和编制基础上产生的、基于中国国情编制出的“补杜”与“改杜”的分类法,也是一种混合新旧、统一部类的新式分类法。从这个角度看,西方学术分科的视角不但影响了民国图书馆界看待传统学术的取向,同时也促成了中国传统知识结构向西方现代学术体系的日渐转化。

(3)读者服务的改进

李大钊在论述传统藏书楼与现代图书馆区别时总结道:“古代图书馆不过是藏书的地方,管理员不过是守书的人。他们不叫书籍损失,就算尽了他们的职务。现在图书馆是研究室,管理员不仅只保存书籍,还要使各种书籍发生很大的效用,所以含有教育的性质。”(205)这就突破了图书馆员只是单纯职掌管守的图书保管员这一陈旧观念,指出了现代图书馆不仅是文献资料的收藏中心,还应当是资料信息服务中心的特性。

与藏书数量增加相比,北大图书馆服务方式的改观更加引人注目。为配合学校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开展,图书馆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在读者服务上延长开馆时间、实行主动服务,向社会青年开放阅览室供其自学,在藏书建设上增加教学用书的复本,在图书采购上由各系教授掌握决定权并采纳读者购书意向等。

图书馆改善读者服务工作的第一个措施是大幅延长开馆时间。原《续订图书馆章程》中本未对开馆时间作出具体规定,只笼统提出“每日上灯后,书橱全行锁闭,概不取阅”(206),这就使得长期以来馆员怠工现象严重,甚至可以随意拒读者于门外。(207)李大钊上任后,首先明定开馆时间,“每日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五时半,晚七时至九时,星期日照常开馆”,要求馆员“按规定时间到校办公”。接着,于次年5月将下午开放时间延长至六时,其余时间不变,并基本固定下来。以上规定不仅打破了北大图书馆自清末以来晚间闭馆的旧习,每天将近12小时的开馆时间甚至在今天看来都颇值得称道。此外,为尊重读者好学意向起见,图书馆还曾将原本上午八时至十二时的暑假开馆时间修正为“上午七时至十一时,下午二时至六时”,并最终确定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开馆,下午及晚间闭馆,但阅报室可延长至下午五时”。(208)开馆时间的延长,满足了读者的合理要求,使他们能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也顺应了20世纪以来欧美图书馆变革的趋势,成为配合北大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

提倡西方图书馆开架式(openshelf)阅览方法是北大改进读者服务的又一举措。大学堂时代的图书馆采取闭架借阅方式,“凡借取图书书籍图画,须将印单交由供事检查,取出呈阅,不得由取书人自行入室信手翻检”(209)。1919年年底李大钊在北京高师图书馆二周年纪念会演讲中提出,“图书馆就是阅览室,阅览的能随时翻阅才好”,所以图书馆宜采用开架式,方便读者阅览。为此,李大钊曾在北大图书馆实行过一段时间的开架服务,以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开放程度,但由于当时图书设备“很不完全”,馆舍也“全不合图书馆的建筑”,这一“合于新趋势的制度反而废掉了”。(210)“废去文库式、采用开架式”的设想虽然没能贯彻始终,但它反映出李大钊等人已准确把握住了现代图书馆注重开放性与实用性的先进理念。实际上,除美国图书馆较早推行开架制外,德国等国家的图书馆界就是否实行开架的争论到20世纪30年代仍未停息。而据图书馆文献记载,迟至1950年以后,图书馆的开架实践才在各国普遍发展起来。(211)

开展馆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图书馆教育社会化,是北大图书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抗战前20年的北大图书馆除致力于自身建设外,还积极推进图书馆教育的社会化,加强图书馆间的协作与交流。1918年3月1日,李大钊在《图书馆主任告白》中称:“查本馆与国史馆及各研究所虽为分立机关,而于书籍之享用究当谋一联络之方法,俟与国史馆及各研究所商定一互相借书之规则次第施行,总期使各处图书可以循环转置流通阅览,俾收最大最普智效用,以利研究而惠学子。”(212)开展馆际互借业务的做法,打破了图书馆的自守状态,使北大图书馆与其他图书馆间形成资源共享的局面,可看作是图书外借服务的延长。

如果说图书馆与国史馆及各研究所间的合作关系尚囿于北大内部的话,参与筹建“北京图书馆协会”的活动则将这种合作交流理念引向北大校外,引向社会。1918年年底,由北京大学图书馆发起,北京多所图书馆参与的“北京图书馆协会”在北大文科事务所召开成立大会,选举清华学校图书馆袁同礼担任会长,汇文大学图书馆高罗题为副会长,北大图书馆李大钊为中文书记,协和医学校吉非兰女士为英文书记。大会规定,协会宗旨为“图谋北京各图书馆之协助互益”,主要活动内容为“互借图书”和“互换其出版物”等。(213)“北京图书馆协会”的活动时间虽然不长,却成为中国图书馆界走向联合的先声,由它倡导的“互借图书”和“互换其出版物”的做法也延续了下来。张中行回忆20世纪30年代的北大图书馆时说,有时图书馆没有自己需要的书籍,老馆员李永平就主动提出可以从北京图书馆(注:应为北平图书馆)代借,“大概三四天就可以送来”。(214)据1936年《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统计资料显示,由于与北平图书馆及各大学图书馆订有互借图书办法,一年来北大图书馆总计借出图书一二百册,借入图书约二三百册。开展馆际互借业务便利了北大师生的阅读和研究,也顺应了世界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趋势。它逐渐改变了人们以馆藏规模来衡量“大图书馆”资格的观念,(215)为图书馆赋予了现代的标准,对20世纪20年代后中国图书馆界的合作与交流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行政与管理的变革

清末京师大学堂曾制定有《图书馆章程》及《续订图书馆章程》,简要规定了图书收储、借取与相关禁约,但执行情况不详。直到李大钊长馆前,北京大学图书馆并没有成文的业务工作条例,原有的读者借阅规则也往往沦为一纸空文。“在这种情况下,图书馆管理之混乱是可以想见的”(216)

“关于图书馆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管理图书馆事务”(217)。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北京大学《图书馆阅览室规则》、《图书馆借书规则》和《储藏室规则》于1918年春相继出台,对学生阅览、借阅图书和携物入室分别作出规定。其后又经多次修订,使读者借阅制度渐趋合理和完善。特别是在1918年1月,校评议会决定将原规则应用范围由学生扩展至教员,并由蔡元培在《北京大学日刊》连续刊登催促教职员还书启事的做法,显示了北大校方与图书馆方面决心以公平和公开的方式处理馆务的姿态。1920年5月7日,北大图书委员会第二次决议通过《国立北京大学总务处图书部试行条例》,对图书馆人员构成、机构设置与各自职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涉及图书杂志报章的征集购买、新书登录与公布、图书目录编撰与装制、参考资料指导与介绍等一系列管理与服务工作,成为馆务工作正规化的重要标志。这一试行条例参考了国内外许多图书馆的先进管理办法,其主要部分即对登录、购书、编目、典书四课的设置,及其各自职权划分和工作重点的规定,明显是在当时美国大学图书馆内部组织系统基础上,依北大“现有事务之状况”而作出的调整。(218)1935年新馆开放后,图书馆重新制定了读者借阅规则,对借书证发放、阅览、外借、续借的方式等都做了正式的规定。

成立于“五四”运动后的北大图书委员会,是1919年年底北大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型行政和管理组织。图书委员会委员由校长从教员中指派,设委员长一人,由校长于委员中推举产生,以教授为限,任期一年。(219)作为校行政会议的常设专门委员会之一,图书委员会的责任是“协助校长谋图书馆之扩张与进步”,它既负责涉及图书馆重大问题的决策,也负责处理馆内的一般性业务工作。图书委员会的建制一直延续到20世纪30年代,委员的资格也由教员提高到教授,从而提高了图书馆工作决策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虽然蒋梦麟等宣称行政会议体制“为北大所首创”,但就其麾下的图书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与实际运作情形来看,却无疑深受德国和美国大学中图书馆委员会的影响。图书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为北大图书馆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促进了图书馆平稳有序的发展。

1930年年底,蒋梦麟就任北大校长。蒋氏掌校后,对北大教学和行政制度作出较大调整,使图书馆地位得到进一步提高。在新体制下,图书馆由总务处下辖诸部之一直接划归校长领导,图书馆长的地位与校秘书长、课业长、各院院长及各学系主任相等。同时,依照1932年6月颁布的《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图书馆长也是校务会议的当然成员。大幅提高图书馆与图书馆长的地位,使他们在学校教学、行政以及学术活动中承担更大责任的做法,为北大图书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繁荣阶段”奠定了基础,(220)也足见蒋梦麟在发展图书馆事业上的远见。因为即使是自20世纪起执世界图书馆业牛耳的美国,以正式文献形式规定大学图书馆及馆长地位的《大学图书馆标准》(Standards for college libraries),也是直到1959年才由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理事会(Association of College and Research Libraries)通过并施行的。(221)

(5)新型图书馆的出现

捐赠图书馆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大量出现,是美国现代图书馆事业的特点之一。它主要由热心教育的慈善人士以捐献书籍、图书经费或馆舍等方式实现。“五四”运动后,这一新型的图书馆形式开始为国内所注意。1920年7月7日,《北京大学日刊》登载了“通信图书馆募捐启事”,旨在以通信的方法做到轮流借阅,使各地有志读书者能够用少量金钱,阅览多数书报。《启事》有感于新文化运动“虽是闹的很高兴,亦只是少数人受益”的缺憾,呼吁“热心诸君,或惠赠书籍,或慨助金钱”,以这种“想亦是促进文化最良好之工具”扩张图书馆事业,普及平民教育,最终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

通信图书馆仿照美国流通图书馆制度制定章程,规定阅书者须事先缴纳保证金若干元,至不阅时除租借费外余数归还;借阅书报,须照书价按月缴纳百分之五的费用。在图书采访方法上,它注意满足读者对图书的不同需要,提出“阅书者如知有新出书籍而本馆所无者,可以随时通知本馆酌量购置”。在读者服务上,该馆编有图书目录,按人分赠一份,对新到书籍,每月对于阅书者报告一次。还提出阅书者如对书籍内容有不解之处,可随时提出疑问,由图书馆方面作出答复。考虑到部分读者有希望赴馆参观与商谈图书馆事务的愿望,图书馆还特意安排工作人员于每周一、周三和周五三天的上午八时至十时负责接洽。(222)

通信图书馆自成立之日起,就得到了北大师生及校外人士的大力支持。图书馆在1920年7月9日正式开馆当天,便收到了蔡元培、陶履恭、徐宝璜等27人与新生活社捐赠的中西文各类图书杂志145本(部)、现洋56元10角。(223)按《北京大学日刊》提供的记录显示,通信图书馆从1920年7月10日起,到9月24日因馆址迁移等原因暂时停办的短短两个多月中,共登载“鸣谢启事”10余次,其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也有校内社团以直接捐助之外的形式来支持通信图书馆发展。如北大工读互助团在图书馆开馆不久就通过决议:凡本团团员在通信图书馆借书,只收保证金,以资流通金融外,所有租费,一律免除,以示优待。(224)

1920年北大通信图书馆的开办,使中国图书馆界真正开始了面向广大民众服务的实践。这之后,上海通信图书馆、唐山工人图书馆、天津工人图书馆、南昌平民图书馆、上海蚂蚁图书馆等纷纷涌现,形成了“新图书馆运动”中一股不可小视的新兴力量。

(6)馆员的专业化

图书馆有三个基本要素,即馆舍、书籍和人员,三者缺一不可。广义上的图书馆从业人员即馆员,包括服务于图书馆的一切职员,“上从图书馆长,下到练习员,都叫做馆员”(225)。民初北大图书馆工作人员,多为逊清时代留用下来的旧人员,人数既少,也不具备专门的图书馆知识和相关技能。这种情况并非北大独有,1921年10月24日,李大钊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演讲中就指出:“在今日中国,管理图书馆者,多无专门智识。”(226)图书馆负责人资质尚且如此,其他馆员就自不必说了。

有鉴于此,校内主要人物蔡元培、蒋梦麟、顾孟馀和李大钊等都力主提高图书馆馆员的专业素养。在当时图书馆专业人才稀缺的情况下,李大钊首先着眼于聘用文化层次较高的美国“助教式”工作人员。他很赞赏美国大学在图书馆中设立助教制度的办法:“从前只有一个教师的,现在添了许多助教,这班助教不必上课堂授课,只在图书馆里搜罗书籍供学生参考。这种制度有两层利益:一层可以消除师生间的隔阂,一层可以鼓励研究的兴趣。”(227)在李大钊倡议下,北大图书馆从1920年开始聘用大学毕业生任助教。当年来馆的助教有顾颉刚、吴康、齐昌豫、滕统音、陈达材、王俊等6人,几占全馆15名职员的一半。从此,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馆员队伍开始在北大图书馆形成。除直接聘任助教从事图书馆服务,蔡、蒋等人还意识到培养图书馆后备人才的必要,一面“拟就校内毕业生中选派数人至英美专修图书馆专门之学,一面再在本校添设专科,延师讲授,以为异日充任图书馆职员之用”(228)

除普通馆员专业化外,馆员专业化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图书馆负责人的领导内行化与去教学化。自李大钊以来,北京大学在历届图书馆负责人任命上都采用了德国大学图书馆的惯常做法,即图书馆负责人同时也须具有大学教授身份。随着馆藏量剧增和馆务活动的专业化,这种兼职馆长不论在时间、精力,还是在业务处理上,都已逐渐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20世纪30年代前期,北大高层开始酝酿以图书馆专业人才执掌馆中事务。当时任北大图书馆馆长的毛准虽号称“活的图书馆”,其兴趣却是在买书与辨别古籍版本真伪上,对图书馆事务则“不大过问”,“似乎有些懒散”,这就引起了校方高层的不满。(229)1935年5月图书馆新馆落成后,原国立北平图书馆阅览部及编目部主任严文郁即代替毛准,接任图书馆主任一职。按胡适在1935年4月劝说毛氏辞职的信中所言,一直以来,他和蒋梦麟都希望找到一个“美国化”的人来办新图书馆。在这种情形下,图书馆专业出身、有着在美中两国图书馆工作经历的严文郁,显然更能满足蒋梦麟把北大新图书馆“完全放在一个新的组织和新的效率之上,——简单说,就是要‘美国化’它”的需要。既要“美国化”的管理者,也要“美国化”的图书馆,是因为蒋胡二人都“深信图书馆是以美国的为世界第一”。(230)蒋梦麟聘请严文郁长馆可谓得人,北大图书馆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成绩,主要就是在严文郁的主持下完成的。

(7)知识生产与出版相结合

现代出版业的发展与大学的发展关系密切。出版业的发展使图书数量急剧增加,为大学教学活动的开展、学术研究的进步、学术交流的便捷,乃至图书馆藏的极大丰富提供了可能。同时,大学的发展及其在学术成果转化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又为出版业的兴盛开辟出一片广阔的天地。学者因出版而扬名,出版部门因学术而得利,知识生产与出版间不是彼此隔绝的共存,而是相互渗透、共生,融合成了一个新的利益共同体,也构成了现代学术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出版部是诞生于新文化运动中的校内出版机构,1918年成立后附设于北大图书馆。1929年出版部改组为出版组,划归校长治下的秘书处直辖,从此脱离北大图书馆。此间10余年中,北大出版部始终将出版重心置于学术出版上,将知识生产与出版事业相结合,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收到了极佳的经济效益。

1918年3月,由于出版品日渐增加,北京大学特将原收发讲义室改为出版部,仍隶属于图书馆,以李振彝为该部事务员。(231)在1919年年底的行政组织改革中,北大再次明确“出版自立一部,出版主任掌之”,并成立出版委员会,负责审查出版书籍及出版部的行政工作。(232)不过就实际情况来看,出版部更名前后的机构隶属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在人员调配上的最终决定权也不在自己手中,其所负责的工作仍然是印刷、管理和分发等事宜。(233)出版部实际隶属于校图书馆这一事实与20世纪前期美国大学内的情形非常相似。当时很多美国大学出版机构与大学母体的关系都逐步确定为“大学、学院或者类似机构的学术出版部”,其产品更多的是进入大学图书馆系统和学术界,因而出版机构接受图书馆馆长领导的情况非常普遍,出版机构本身都没有独立的人事和财务权力。(234)改“室”为“部”行为表明,北大校方已开始注意本校出版事业,这也为出版部日后的扩张与繁荣奠定了组织基础。

由于业务繁忙,到1920年春时,出版部已不得不分出讲义课和售书课两部门,后增加印刷课,人员也有所扩充。出版部成立初期,便以翻印本校教授的讲义与著作为主要工作。出版部偏重学术出版的这一定位与西方大学出版社十分接近,因为欧美“大学出版社其前身多为满足大学教学科研需要而成立的印刷所,并且这样的印刷所只印刷大学教授的著作或者讲义”(235)。以讲义论,后世许多学术名著的初稿,如被列入商务印书馆出版计划的“北京大学丛书”等,都以此种形式在北大印刷过。再如刘师培所著《中古文学史》、吴梅所著《词曲讲义》、孟森所著《明元清系通纪》、钱玄同所著《文字学音篇》、黄节所著《诗学》、魏建功所著《古音系研究》等等,其前身均发轫于出版部所印北大讲义中。这种起步于教材建设的情形,是基于师生实际需要产生的,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出版部建立后面临的生存问题。为配合学校教学需要,出版部还大量影印或排印了大学教科书和参考用书。如张炎的《词源》、吕天成的《曲品》、周德清的《中州音韵》、李玉的《北词广正谱》、崔适的《史记探源》和《春秋复始》等;影印的字典和词典包括《龙龛手鉴》、《西儒耳目资》等。

除不定期出版品外,出版部还承印了校内不少报章杂志,如北大的代表性报刊《北京大学日刊》、《国学季刊》、《社会科学季刊》、《自然科学季刊》及《歌谣周刊》等。虽然这些报章杂志经常变换出版机构,出版部多数时候只负责一段时期的出版事宜,但即使非本部出版,只要“是与北大有关的人编辑出版的”,出版部门也往往乐于代售。(236)此外,许多北大学生鉴于新文化运动影响仅及于通都大邑,遂“各就其乡土情形,从事调查研究”。他们把调查和研究所得交由北大出版部印刷完竣后,再寄回各处,以补新文化运动所阙。这些定期印刷品包括四川学生所办《新四川》、永嘉学生所办《新学》、陕西学生所办《秦钟》、安徽学生所办《安徽旬刊》、直隶武清师生所办《武清周刊》等10余种。他们先将调研结果交付北大出版部,由后者负责印刷,再把印制好的成品寄往直隶、四川、陕西、浙江、安徽等地,以补新文化运动所阙。1920年年底出版的《北京大学日刊》欣然赞道:“本校之出版品,年来骤形增加。其蓬蓬勃勃之气象,不特为国内之重心,亦为世界所瞩目。”(237)无疑,北京大学出版部的工作对推动校内学术风气的形成,以及新文化运动影响的扩展均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尽管出版部从未明确规定其出版宗旨,但从实际运营情况来看,北大出版部与欧美大学出版社长期以来形成的“倡导学术出版、推动学术交流、营造科学氛围”的办社理念有异曲同工之妙。出版部以出版之名,行学术传播之实,既履行了大学出版机构所赋予的文化使命,又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因为当时“中国没有加入国际版税同盟,所以翻印或翻译不问版权是不大要紧的”(238),自创部以来,“凡该校教员所编各科讲义暨校内学生出版物,均由该课(指售书课)翻印发卖。以是该课每年收入总有巨万”(239)。北大出版部成立不久,适逢“五四”运动后学术研究风气日趋兴盛,学术界为出版部源源不断地提供了研究成果,出版部也为现代学人研究成果的发表和学术影响的扩散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三)大学内部学术资助体系的创设

现代学术资助制度作为现代学术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了学术研究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学术的研究方向。与中国传统学术体制下的资助机制相比,在现代学术的资助体系中,现代学人和学术研究机构除了获得政府与工商界的资金投入外,还得到了大量学术资助机构的经费支持。特别是在抗战前20年动荡不安的社会环境下,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国立大学办学经费往往不能如期拨付,此时,以校外基金会方式注入的资金就显得尤为宝贵。如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对民国时期国内大学的资助,就很明显地表现出这一方式对中国大学及大学学术研究所造成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在现代知识生产和知识传播重要基地的大学内部,也开始仿效西方特别是美国近代的基金会模式进行运作。正如美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赞助者、资金来源和管理模式具有多样性一样,民国时期的中国大学也相继创设了名目繁多的学术奖励基金。它们与源于校外的各项资助相结合,构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大学资助体系。

在中国现代大学体制的形成过程中,各大学为了鼓励本校教员安心于教学工作和学术研究,制定了各项优待办法,力图使“教员俸给永不受币制之影响”,解除教员在生活与学术研究上的后顾之忧。同时,各大学也纷纷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建立起各项奖励基金,旨在资助在校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活动,培养学术后备人才。北京大学在抗战前20年里,以来自校外的学术资助为“一体”,以对本校师生的奖励和资助为“两翼”,初步构建起大学学术资助体系。

1.对教员的优待与资助

北京大学鼓励教员从事学术研究,自蔡元培时代开始不久便初露端倪。1917年5月,教育部令《全国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规定:凡校长、学长、正教授,每连续任职五年以上,得赴外国考查一次,以一年为限,并酌支往返川资。在部令基础上,当年12月,由理科教员提议,并经校评议会议决,北大发布《派遣大学教员出洋留学案》,其主要内容为:(1)在北大连续任职五年的教授,得由学校派遣出洋留学;连续任职不满五年的教授,如本人志愿出洋,可向评议会提出研究案,经评议会认可后亦得派往。(2)留学期限至少一年,至多三年。(3)留学期间,除官派学费及往返川资外,由校方负责支付原薪之半数;如官费无空额,则由校方支付原薪全数,另加往返川资。(4)出洋时学校与教授双方,须订立归国后回校任职三年以上的契约。(240)

此案发布后即告施行。1920年2月4日,北大评议会召开常会,审议本校教授出洋留学事宜。经评议会议决,同意宋春舫、卜思□两教授分赴欧美留学,留学期间给予二人半薪待遇;否决了沈步洲(时任教育部专门教育司司长)以北京大学名义在欧洲考察教育的请求。评议会还对清华学校图书馆主任袁同礼请求北大每年补助480美元,以3年为期的出国请求予以讨论。考虑到袁氏虽非北大教授,但“前为本校预科毕业”,与北大仍保持着密切关系,评议会议决由校方与其商订服务合同,待合同签订后再由北大发给补助费。(241)此后,北大教授屡有出国留学者,校方均援引《派遣大学教员出洋留学案》酌情处理。

1934年12月1日,由北大教授樊际昌、张颐和戴修瓒负责起草的《国立北京大学教授休假研究规程》在历经半年修订和讨论后公布。这一规程在1917年《派遣大学教员出洋留学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教授休假制度和赴海外从事学术研究等活动事宜。其主要内容为:(1)北大教授连续服务满五年者,得请求休假一年,如不兼事支半薪。其请求休假半年者,如不兼事支全薪。(2)教授如欲在休假期内作研究工作,应先提出研究之具体计划,经系务会议通过审定,校务会议核准后,方得享受下列各条之待遇。(3)在休假期内赴欧美研究的教授,支给全薪,并给予来往川资各350美元,但本人如在他方面领有川资者,北大不再支给川资。(4)在休假期内赴日本研究的教授,支给全薪。(5)凡休假教授赴欧美或日本研究者,其在国外研究期间须在10个月以上。(6)在休假期内赴国内各地研究的教授,除照第一条支薪外,其旅行及研究费用,由研究者提出详细预算,经校务会议核定,但其总数不得超过1500元。(7)依该规程休假的教授于休假期满后有返校服务的义务。(8)每年休假的教授人数,每学系不得超过一人。(9)各学系不得因教授休假而增聘教授及讲师;(10)与北大签订特种契约的北大教授不适用此规程之规定。(242)翌年4月,北大校务会议又通过了蒋梦麟提出的北大教授休假研究名额案,规定每年全校休假研究教授总额以7人为限;休假研究教授应于每年4月10日前提出研究计划。(243)

学术休假(教授带薪休假)制度产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最初由哈佛、康奈尔等大学于19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到1920年,全美已有71所大学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学术休假。(244)按1890年哥伦比亚大学劳(Seth Low)校长的说法,引入该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哥伦比亚大学成为一所研究型大学。(245)北大仿行这一制度,正是考虑到此举会令教授们有充足的时间来研究学术。《国立北京大学教授休假研究规程》于1935年度起开始施行。按照规定,教授休假的基本条件是在本校连续服务5年以上,但此一限制条件在实际执行中也会适当放宽。1935年4月,理学院地质系教授谢家荣因须赴福建研究沿海底层及南岭山地岩石,不能兼任北大教职,于是向校方提出请假获准。谢本人于1932年任职北大,至1935年刚满四年。校方不仅同意了他的请求,还迅速另聘教授,负责继续其所任课程的讲授工作。(246)对此次通融之缘由,北大方面并无过多交代,倒是《北平晨报》提到谢氏“成绩斐然,极受学生之欢迎”,隐约透露出蒋梦麟时代的北京大学在加强理科建设的背景下,为鼓励本校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继续深造,有可能也会对既定规章进行变通这一信息。

在对教授实行优待办法的同时,北大为提高其学术队伍的整体水平,也把目光投向了本校助教。北大的助教制度是按照蔡元培1918年在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上的提议设立的。助教从毕业生中挑选,“以预备其日后为本校之用”(247)。蔡元培的这一主张,显然受到了美国大学中助教制度的影响。(248)1934年6月底,北大教务会议制定并通过了《资助助教留学条例》。该条例于7月公布,内容包括:(一)凡助教具有下列两项资格,经系教授会审查合格,提交院务会议及校务会议通过者,得由学校资助留学:(甲)在校服务满五年以上,勤于职务者;(乙)兼作研究工作,确有相当成绩者(研究成绩,以登载本校刊物,或国内外著名刊物者为有效)。(二)留学期间第一年薪金照常支付,如成绩优良,第二年得由该助教向学校请求,继续一年,惟须经系教授会、院务会议,及校务会议通过。(三)留学助教之职务,在该助教留学期间,由本系或本院他系中其他助教分别担任,学校不另加聘他人。(四)留学助教,每系不得同时有二人。(五)助教留学回国后,学校倘有聘请其回校服务的必要,该助教有尽先在校服务的义务。(249)这一条例照顾到了助教在北大工作中的不同情况,既对留学助教的资质提出了相对严格的要求,也为他们在学成归国后的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2.对学生的鼓励与资助

传统教育制度下的学生一般被视为官僚阶层的递补者,学生通常也都把学校作为晋身入仕的阶梯。即使在清末废除科举制后,学校教育仍不过是变相的科举,学生入学也只为求得个人仕途顺畅,“他们的目的,不但在毕业,而尤注重在毕业以后的出路”(250)。进入民国后,北大承袭清季京师大学堂余绪,多被认作政府延揽人才的场所。直到蔡元培出掌北大,风尚丕变,“学生中间,开始觉得入大学的目的是研究学问,并不是为得个入仕途的‘出身’”(251)

与改变学生观念、鼓励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活动相伴而行的,是校内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立。北大为谋“使学生确能潜心研究”,对学业成绩和学术研究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对家庭条件困难的优秀学生给予资助。这一想法在1918年2月北大会计课职员郑阳和与胡适发起组织成美学会时就已提出。该会以捐集基金,津贴可以成才而无力求学的学子为宗旨,对国立大学学生,“不论其为预科生分科生,并不计其学年始末如何”,只要获得学会认可,均给予每月数额不等的资助费用。(252)按胡适在《介绍成美学会》中的解释,“西洋各国学校多以此种私人捐助之津贴费,而尤以美国为最多”,“吾国今日虽有各省官费资送学生之法,而绝少私家津贴之举。即间有之,亦仅视为个人慈善事业,既无组织,又无群力以为之助,故所被甚寡,收效亦微”。(253)可以看出,胡适等人是想以西方尤其是美国大学中的基金会模式筹措资金,来鼓励和资助北京大学的贫寒学生完成学业,并奖掖学术。

胡适等人发起的成美学会在建立不久即因“能力终属有限”改由北大自办,其成效如何尚不得而知。(254)但他提到的“私家津贴”却很快在北京大学出现。1920年,上海纺织业巨商穆藕初向北京大学资助留学奖金,经蔡元培推荐,罗家伦、汪敬熙、周炳琳、康白情等人获得此项资助而赴美留学。此后,北京大学利用来自各方面的个人捐助,设立了多项奖学金,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到抗战全面爆发,共计有考克兰夫人奖励女生学额(1921)、佛法研究奖学金(1934)、杨莲府先生纪念助学金(1934)、赵母纪念助学金(1936)、梁士诒助学金(1936)、范静生先生纪念奖学金(1937)和丁文江纪念奖金(1937)等。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胡适极力宣扬美式奖学金制度,北大出现的以上奖学金却仍然只能算是“个人慈善事业”,这和美国的学院和大学在“法人——董事会制度结构”基础上出现的19世纪后半期工商业人士主动捐资助学,积极参与制定大学的教育政策,从而成为“影响和决定美国大学发展的重要力量”还是有很大差别。(255)这一差别的形成,当与北大的国立大学性质和美国高等教育的分权体制有莫大关系。(256)

与社会人士捐建的奖助学金相比,由北大校方自行出资建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对学生的影响更大,补助面更广,时间上也更持久。由大学补助学生的想法由来已久,1918年10月30日,蔡元培在北京专门以上学校校长会议上,就提出了“奖励大学毕业生入大学研究院之办法”,主要包括提高大学学生外国文程度、给津贴、定学位和派送留学四项。(257)与成美学会的资助范围相比,蔡元培计划资助的对象仅限于研究生,这凸显出他对大学研究院一类高等学术机关的钟情与厚望。

北大设立奖助学金正是以对研究生的资助为开端,从这点来看,它和美国大学别无二致。如号称“美国第一所现代意义的大学”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当年正是通过设立奖学金“雇佣”到了该校的第一届研究生,其中包括约翰·杜威、卡特尔、伍德罗·威尔逊等一批后来成名的学者。(258)1921年年底,北大评议会常会议决在研究所各门设奖学金,对研究生展开常年资助,但未确定资助人数和金额。(259)1922年3月28日,蔡元培发出校长布告,公布《国立北京大学助学金及奖学金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北大“为辅助毕业生继续求学起见,设助学金额;为奖励毕业生学术上的贡献起见,设奖学金额”。助学金额每名每年得国币200元,奖学金额每名每年500元,均分作四次发放。助学金的资助对象,“限于贫苦学生,而无职业者”,奖学金则以成绩为标准,对获奖人员的经济状况不加限制。该条例还规定,北京大学研究所每门设助学金额6个,奖学金额2个,皆以研究所各门名称命名,例如研究所国学门得有一个“中国古生物学助学金额”,或一个“中国科学史助学金额”……奖学金额不设立学科名称,但每年的授予应按照各研究所内所含学科的种类,“略采均匀轮递之意”。(260)

《国立北京大学助学金及奖学金条例》还将北京大学接受校外私人或法人捐助奖助学金一项,正式以校规形式确定下来,并规定捐助数额由捐款人决定,获捐基金“即以捐款人的姓名名之,例如‘张□□先生中国古物学助学金额’”。除此之外,条例对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查、奖学金的决定与发放、奖助学金的存储与余额使用等事宜作出了规定。很明显,这是在以西方现代基金会制度为模板,开始尝试创设现代的学术奖励制度。

进入20世纪30年代,北大加快了建立奖助学金制度的步伐。1932年12月27日,第三次校务会议修正通过了研究生奖学金规则草案。该草案宣布:“为提倡学术研究起见,特设研究奖学金。”奖学金额为全校15名,按年发放,每人每年给予纸币360元。奖学金的范围,覆盖北大语言文字学、文学、心理、生物、地质、法律、近代史、古代史、思想史、考古学、物理、化学、数学、政治和经济各科。获得奖学金的在校研究生资格,须是“在本院研究一年,其成绩经验,研究,经奖金委员会审定语学优良者”。(261)1934年6月,北大公布《国立北京大学研究院助学金暂行规程》。该规程指出:“本大学研究院为鼓励成绩优良而家境贫寒之研究生起见,特设助学金。”助学金定额为全院20名,每名每年给予国币320元,每次以一年为限,分四期发放。规程特别对“成绩优良”一项作出解释,规定只有在入院试验成绩特优(平均分数满75分以上)或初试成绩在75分以上者,才有资格获得助学金。另外规定,凡依据“初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一条获得助学金的研究生,如经指导教授推荐,并经院务会议通过,得继续给予助学金一年。凡审核给予助学金,如有二人以上成绩相等而名额不敷时,应给予“其家境比较贫寒而有相当证明者”。(262)

在奖助学金之外,北京大学也援引国民政府《革命功勋子女就学免费条例》及教育部相关指令,对部分学生采取优待政策。如北大在1933年对百余名东北籍学生予以免费注册,(263)1936年为本科学生设立免费生及公费生名额等。(264)以上措施,配合北大校内逐渐成型的奖助学金制度,保障了学生得以顺利完成学业,并对鼓励、激发他们从事学术研究的热情起到了一定作用。

总之,大学学术资助体系的创设,奖励和资助了大学师生的学术研究,促进了现代教育和现代学术的发展。尽管这一体系与西方大学相比还不完善,甚至很多规章仅停留在文字层面,并未得到落实,但它毕竟标志着中国大学已经开始尝试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学术奖励制度,推动了中国现代学术体制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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