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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市场分割视角下的大学生基层就业分析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蔡昉认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是城乡二元分割的。许经勇、曾芬钰提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表现为城乡分割、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另外,一些学者运用数学模型从不同角度检验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并证实了其产生的影响。赖德胜和吉利就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大学生择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是大学生择业取向形成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第三节 劳动力市场分割视角下的大学生基层就业分析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指对劳动力市场“按行业、地理区域,或者按性别、种族之类的人口特点而进行的分类”(约翰·伊特韦尔等)。该理论认为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都是被划分为相互隔绝、自成系统的被分割的不同部分,收入差异主要来源于在不同职业和行业存在的工资和工作条件方面的不平等。

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从市场的社会结构的角度来研究就业问题,它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传统的西方就业理论是建立在单一的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理论基础上的,他们相信通过价格的调整就可实现充分就业,而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认为由于市场是分割的,单纯的价格调整也未必能够促进充分就业。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同因技术性原因导致的结构性失业也有一定的联系,但技术结构性失业主要强调的是因技术能力不足而导致的失业,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则更强调的是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排斥作用,即使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人具有相应的技术也未必就能够实现在主要市场就业。最初的市场分割理论主要论述的是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工人难以进入主要市场而由此导致的失业问题。但事实上,主要劳动力市场也难以进入次要市场实现就业。由于传统的劳动力市场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社会中劳动力市场的诸多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很多经济学家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理论,转向研究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分别从理论应用和实证分析两方面进行了研究。赖德胜对西方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行了系统的评述。蔡昉认为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是城乡二元分割的。郭瑞云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和体制外市场的分割。许经勇、曾芬钰提出,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表现为城乡分割、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朱镜德把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划分为城市不完全市场、城市完全竞争市场、农村完全竞争市场。李建民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认为当前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最具本质意义的特征并不是二元或多元结构,而是表现在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地区分割、部门分割以及正式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另外,一些学者运用数学模型从不同角度检验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并证实了其产生的影响。李实、丁赛发现劳动力市场分割对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的影响。郭丛斌运用实证工具,对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进行研究,得出我国存在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结论。张展新建立Logistic模型进行的经验研究发现,在城乡、部门分割弱化的同时,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产业分割。Knight和Li分析了中国城镇由效率工资和利润分享所导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研究发现,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主要是一种制度性分割。转型时期的劳动力市场分割十分严重,劳动力资源不能通过“看不见的手”自由配置。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引发了一系列问题,二元劳动力市场中的歧视导致歧视者和被歧视者同时蒙受损失。赖德胜和吉利就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大学生择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是大学生择业取向形成和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不同行业、区域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我国,不同劳动力市场间也存在着种种差异(其最显著的体现是收入),而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分割:

我国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由于以农林牧渔业为主的第一产业的收入大大低于平均水平,因此使得大学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不愿意选择该行业。

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存在很大差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并且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实际上,城乡之间的差距是全方位的,除了收入之外,在医疗卫生条件、教育、居住质量、娱乐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农村都与城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正是这种全方位的城乡二元分割的存在,使得大学生更愿意到城市就业,而不是去农村。

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地区间的收入差异较大。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际间居民收入差距依然存在。以2005年为例,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其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 645.03元,而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是新疆,其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7 990.15元,两者收入差距相差10 655元,收入之比为2.3:1。二是东部地区和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居民收入存在明显差距。

2005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3 375元、8 809元、8 783元和8 730元,东部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52倍、1.52倍和1.53倍。三是收入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在东部地区,收入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在西部地区。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的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8个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后四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为西部地区。由此可见,我国不同地区间的收入差异是十分巨大的,在东部地区的收入要远远高于其他地区。

事实上,北京大学课题组在200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的初步统计中针对2003届大学毕业生的研究表明,大学毕业生在不同地域的收入差别是很大的:在大中城市平均月收入1 644.0元,县城为1 224.5元,乡镇为1 313.7元,农村为1 200元。而同样在本科学历的情况下,不同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差别也很大,北京高校毕业生的起薪最高,达到2 160.5元,广东其次,为1 973.4元,湖南、陕西分别为1 665.2元、1 520.1元,而山东、广西、云南高校毕业生的起薪分别只有1 267.6元、1 238.0元、1 130.7元。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时因地域不同其收入也会有很大的不同,而事实上正如上面的论述所提到的,地域的差距不仅仅表现在收入上,个人的发展前景、社会保障、生活环境、乃至教育资源等都是影响很大的因素。

上述的分析表明在我们国家,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异十分明显,而基于理性的选择和成本收益的考虑,大学生就业时对于地域的选择主要集中于城市而不是农村、主要集中于东部发达地区和沿海城市,而在这些地域的大学生的过度供给也必然在客观上造成了局部性的供大于求的局面。

北京师范大学赖德胜教授于2003年进行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工作的占77.4%,而愿意去沿海工作的则占44.5%。而与这种强烈的就业意愿相对,主要劳动力市场吸收大学生的能力却在减弱,而有关的实证研究发现,京津沪地区的高等教育就业弹性仅为0.3,东部为0.66,中部为0.83,而西部的高等教育就业弹性为1.08(岳昌君、丁小浩,2003)。

由此可见,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地域之间、不同性质的职位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市场分割。而正是由于这种市场分割的存在,使得大学毕业生从行业上看,不愿意到收入低、待遇差的行业;从地域上看则主要期望于城市,不愿去农村,期望于沿海城市和发达地区而不愿去中西部;从所从事的工作类型来看,则期望于各类专业技术性工作和管理工作而不愿从事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和服务性工作;从工作单位的性质来看,则期望在三资企业、国家机关、学校等就职而不愿去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此,因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存在是导致当前大学生不愿意到基层就业的重要因素。

二、劳动力市场制度性对资源配置的影响

中国1949年后,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渐微,及至后来,劳动力资源几乎全部由计划来配置。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重新建立,在某种意义上,就业和劳动力市场领域的改革催生和促进了其他领域的改革,今天劳动力市场已经成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主要手段。但在探寻阻碍创新型人才涌现的因素时,不能仅看现在,因为人才从来都离不开市场的锻炼和检验,这有个过程。事实上,即使以今天的现状来看,劳动力市场仍然是分割的,而且是一种制度性分割。

劳动力市场分割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像中国这样存在严重的制度性分割,世界少有。制度性分割主要是以户籍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为屏障,将劳动力市场分割为若干个子市场。在早期是城乡之间的分割,到后来不仅有城乡之间的分割,更有主要市场和次要市场、体制内市场和体制外市场、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等之间的分割,呈现出一种多元分割状态。制度性分割导致的不同市场之间除工作环境、工资待遇、社会保障、晋升机会等存在明显差别外,主要是相互流动的门槛高,难于跨越

劳动力市场分割导致了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是抑制了配置能力的供给。配置能力既来自学校教育,也来自干中学。干中学能力可以在同一岗位中连续工作获得,但这会是有限的,而且面临着边际收益递减,只有不断从事更高一级的产品生产,或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即所谓的动态干中学,才能突破限制,并获得边际收益递增。但劳动力市场分割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也就限制了动态干中学和配置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不仅如此,还可能导致人力资本的贬值,配置能力的供给不增反减。二是抑制了配置能力的发挥。前面讲过,配置能力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市场半径的扩大,市场分割意味着市场半径的缩小、资源配置空间的挤压以及竞争的减弱,这是不利于人力资本潜能的激发的。因为一般来说,一种创新,只有市场半径足够大,对人才的回报才能达到较高水平,才能形成正向激励;否则,市场太小,回报不足,对其激励也就不足,长此以往,不可避免会影响配置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供给。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视角下的大学生基层就业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可以明显地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工资收入较高,工作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另一种类型是工资收入较低,工作不稳定,几乎没有或很少有社会保障。前一类我们可以将之看做主要劳动力市场,而后一类则是次要劳动力市场。如果劳动力市场是充分竞争的,即劳动力流动是无成本的,我们可以想象,大学毕业生在就业选择过程中会遵循这样一个逻辑,即首先会在第一种类型的市场上找工作,如果在这类市场上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则会到第二类市场暂时先就业,边工作边搜寻,等有更好的就业岗位后再做调整。但实际情况是,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却远非充分竞争的,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分割,包括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地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类型的职位之间等都存在着明显的分割。这就导致大学毕业生一旦去了次要市场工作,若要再离开,就会面临很高的成本。比如,某大学毕业生若去了农村就业,并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离开原单位到城市就业,至少会面临三种成本:一是工作搜寻成本,即为了在城市中找到一个理想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可以想见,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已就业大学毕业生比没有农村工作经历的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在城市找工作的难度要大得多;二是与工作单位相关的福利和人力资本损失;三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即在一些地区为了让原单位放人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较高的离开成本意味着被沉淀在原单位的概率很大。因此,毕业生在找寻工作时首先考虑的是主要劳动力市场,而不愿进入次要劳动力市场。

工作转换成本是指一旦就业后要想离开原单位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它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接受成本,即在寻找新的工作单位中所支出的各种成本。一般说来,新旧单位所在地的空间距离越远,通讯条件越差,工作接受成本就越高。

二是工作离开成本,即离开原单位给当事人所带来的各种损失。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与具体单位相关联的经济损失,比如很多单位明文规定,住房、职称、出国等与厂龄(单位服务期限)密切相关。离开原单位意味着具体单位服务期的中断,在新单位中须另建平台,从而眼睁睁地看着有关机会和福利从身边溜走。此外,单位服务取向的特殊人力资本的废置也不可小视,因为若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这种人力资本就可以为其所有者带来回报,而且很可能是递增的,但若到新单位去,这种人力资本就可能没什么用,自然也就不可能有回报。

三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即在转换到新单位去的过程中必须向原单位支付的种种成本以及原单位设卡不放人时所导致的机会成本。前者比如所谓的违约金和人情费,后者则指在新单位已联系好但原单位不肯放人的情况下新旧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总和。

如果没有工作转换成本或转换成本很低的话,大学毕业生可以有这样一种选择组合,即或者在城市忍受失业但全力以赴继续搜寻合意工作,或者先暂时委身于农村的低工资工作,但边工作边搜寻,即进行在职搜寻,一旦找到理想工作就马上离开原单位而跳槽到新的单位去。

但在中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性使得城乡之间的工作转换成本很高,这其中工作接受成本与工作离开成本是次要的,主要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很高。由于农村单位招聘到一个大学毕业生很不容易,因此一旦招到,用人单位就往往在主观上不肯轻易放手,比如规定5年之内不准调离,也不准报考研究生,否则要交付很高的违约金。但这种主观上的善良愿望却在客观上极大地提高了大学毕业生的工作转换成本,使其离开农村再进城市工作面临着难于逾越的成本门槛。很高的工作转换成本特别是很高的交易成本无疑会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可接受工资水平,即使找工作是无成本的。原因很简单,即大学毕业生一旦接受了农村中的某个单位,就有可能被“锁定”在那儿,为使终生收入现值最大化,他自然会希望起点工资尽可能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拉大农村的收入频率分布与大学毕业生的可接受工资要求之间的距离,从而使她选择去农村工作的可能性进一步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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