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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现状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实现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目标,福建先行先试,自2009年以来,在福州市台江区等全省11个县(市、区)开展“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福建省教育厅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这一专项改革试点工作。严格规范教师校标交流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加强监督,防止产生腐败现象。目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台江区等11个县(市、区)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的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的成效。

二、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至“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区域内基本均衡的新目标”,积极制定福建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努力实现全省92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到2012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1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6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7年底全省92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目标。为实现福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目标,福建先行先试,自2009年以来,在福州市台江区等全省11个县(市、区)开展“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201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福建省有6个项目列入国家专项改革试点,“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是6个专项改革试点之一。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教育工委书记陈桦多次强调,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台江区等11个县(市、区)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这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福建省教育厅积极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这一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一)实施的现状

从2009年起,福建省教育厅在台江区、闽侯县、海沧区、长泰县、鲤城区、三元区、永安市、荔城区、光泽县、上杭县、福安市11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试点工作。部分试点县区至2011年8月教师校际交流的情况大约如下表:

(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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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各试点县区目前教师交流的情况可以看出,各地交流的数量还不是很大,交流面还不是很广,尚处于试验探索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总结推广,为本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作好准备。

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目标是:2011—2012年,主要以骨干教师、超编教师为重点在11个试点县(市、区)开展教师校际交流工作,调整优化教师配置;在试点基础上,从2013年起,在全省推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2017年力争在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

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原则是:在试点县域内,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遵循科学合理、公开规范、积极稳妥、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不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尽量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主动、自愿参与校标交流。在交流中,不断探索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合理流动。严格规范教师校标交流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加强监督,防止产生腐败现象。在交流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统筹规划教师校际交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引领主导作用,整体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具体做法是: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将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制度,确保县域内农村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城镇教师;统一教师编制标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统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通过教师校际交流、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统一推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统一实行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核的程序和办法,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师考核工作;统一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学校负责退休教师的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如莆田市荔城区成立了中山中学片区、砺青中学片区、麟峰小学片区、梅峰小学片区,在片区内实行“师资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交流模式,整合学校资源,打破以校为单位界限,片区内教师可以统一调配,统一教师评价标准,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课程统一安排,教研统一要求,质量监测评价统一进行。在调研中了解到,荔城区从2009至2010年两年来,共安排城区教师到农村任教的有77人,超编交流及异校挂教的有60多人,新招聘进入城区学校的80多位高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全部收归区教育服务中心,便于今后交流使用。

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范围和对象是:教师校际交流原则上在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进行,以县域内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系周边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实行分片区交流。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原则上都要参与校际交流,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为应交流人数的10%左右;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在试点交流阶段,主要是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为主。

实施教师校际交流的形式是:在教师校际交流中,实行多层次的交流形式。主要有:(1)指导性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将应交流教师的指标落实到学校,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指导性交流;(2)岗位竞聘交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部分中、高级教师岗位,统一组织县域内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的岗位竞聘交流;(3)校际协作交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进行的校际协作交流;(4)个人申请交流:经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校际交流条件的在职教师可以个人申请进行校际交流。如厦门市海沧区2011年参与跨片区交流人数48人,占交流人数的55.8%;参与小片区交流人数有21人,占交流人数的24.4%;校标对口协作交流人数17人,占交流人数19.8%。

(二)取得的成效

目前,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台江区等11个县(市、区)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的试点工作已取得初步的成效。

1.有效地促进了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比如,福州市台江区地处省会城市福州的中心区域,面积18平方公里,人口43万,现有小学21所,中学6所,在编教职工1778人。在实施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中,台江区实行学区管理的运行模式,将全区中小学划分为5个学区,实行“小片区”交流管理模式,其中小学4个学区,中学1个学区,变“学校人”为“区域人”。学区以中心校为龙头捆绑周边的一般校,充分发挥学区的辐射作用。每个学区由一个中心校校长为学区召集人,负责组织本学区校际间帮扶活动,统筹安排学区内各校的教师校际交流工作。近年来,台江区共有332名教师和45名校级领导参与了交流。特别是台江区始终坚持教师校际交流与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相结合,积极引导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参与交流。这样,不但为区内薄弱学校带去了教育的新理念、教学的新方法;而且带动了薄弱学校教师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不但形成了全区优质校与薄弱校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而且通过校际交流,推动了优质校教师融入新的教学环境,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热情和业务潜力,有效地消除了教师职业倦怠的现象。再比如,泉州市鲤城区在教师校际交流中实行“青年教师跟班交流、骨干教师协作交流、管理骨干挂职交流”等形式,既促进了新任青年教师专业的成长,又促进了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标。

2.有效地促进了教育资源的进一步均衡,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择校热”的现状。比如,光泽县在教师校际交流中规定新招聘到农村中小学的教师从第二年起必须到城区学校连续跟班学习两年;招聘到城区小学的新教师10年内必须有6年在农村学校支教;音体美等技能学科的教师6年内必须分别在三所农村学校支教。这些措施不但锻炼了新教师,而且也有效促进了义务教育资源的进一步均衡。再比如,台江区通过召开校长、教师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的和意义,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观念,服从工作大局,积极参与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同时,在社会上,加强舆论宣传,消除学生家长的思想顾虑,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教师校际交流工作,2010年台江区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实现“零诉求”,试点工作在平稳有序中不断推进。台江区通过近两年的教师校际交流,积极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将骨干教师补充到薄弱学校,为薄弱校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样,不但促进了区域内教育资源的进一步均衡和公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使“择校热”逐渐降温,初步实现了城市和进城务工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台江区中选小学作为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通过教师校际交流,学生的成绩得到大幅度提高,绩效考核名列学区前茅。

3.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比如,海沧区利用特区优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起步早,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概括为“五促进、三突破”,以岗位竞聘促进教师管理制度化,以校际协作促进城乡教师共同成长,以片区管理、帮扶带教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以强化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持续提升,以价值引领促进教师职业与教育事业内在整合;突破岗位界限,突破公、民办界限,突破中小学、幼儿园学段界限。这些举措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教学的质量。再如,台江区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过程中,不但积极引导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而且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发挥骨干教师在薄弱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台江区还以骨干教师培训为主线,大力开展覆盖广、多形式、高质量的教师全员培训,特别是加大对薄弱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努力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全区校际间教师的交流、轮岗、培训,以及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不但提升了薄弱学校教师的士气和信心,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全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2009—2010年连续两年中考成绩名列福州市五区八县(市)第二名,在区教育系统“三赛三比”绩效考核中,原来排名靠后的光明小学,通过骨干教师的校际交流带动后,2009年和2010年分别跃居小组第三名和第一名。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当然,教师校际交流工作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的过程中,发现尚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惑,有待不断的改进和完善。

1.由于职称不能及时评聘和对接,交流教师中出现“人、岗、户”相分离的现象。在台江区、闽侯县及海沧区的调研中,都存在这种情况。因为现行教师编制的核定是由县(市、区)编办直接下达给各基层学校,学校按编设岗、按岗聘任,教师竞争上岗。学校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又分为相应的2至3个细化等级,并且岗位职数也相应固定,学校按学科设置教学岗位。在关系随转的交流中,存在不可能按同一学科同一岗位级别进行交流的问题,会出现高职低聘或无相应岗位可聘的情况;在校际协作交流中会出现“人、岗、户”相分离的现象;同时,在参与交流的教师中,在原校可能马上就可以参评高一级的职称或可能马上就可以聘上高一级的职称,但交流后,到新的学校就可能会失去可以评上或聘上高一级职称的机会,交流中存在的这些现象都会影响到教师参与交流的积极性。

2.出现优质校教师不愿去薄弱校、平原校教师不愿去山区校、山区校部分中年教师不愿下山交流等情况。在调研座谈中,这种状况在闽侯等既有平原又有山区的县相对比较突出。比如同属于福州市的闽侯县与台江区就不同。台江区地处省会城市福州的中心区域,所以在交流中不存在这种情况,而闽侯县地域比较广阔,平原与山区对比明显,城镇优质校与山区农村薄弱校软硬件差距较大。由于交通条件、工作环境及生活条件的差异,会直接影响到交流教师的家庭生活。特别是青壮年教师“上有老、下有小”,为了照顾家庭和子女的教育,会产生抵触情绪。由于农村边远地区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对优秀骨干教师缺乏吸引力。而长期在山区农村任教的部分中年教师也同样存在不愿离乡离土的情结,若交流到离家较远的学校,同样也会影响到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增加交通费等生活成本,他们也会产生抵触的情绪。在调研中还了解到,有的优质学校采取末位淘汰的制度将教师交流到山区农村薄弱学校,这种做法不但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利于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且还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3.对学校中层干部及部分兼任财务工作教师的影响。在调研中了解到,由于学校的中层干部一般都负责学校某一部门的工作,若中途交流到其他学校,可能会影响原来学校的正常工作。再者,交流出去后,可能大部人就不再担任学校的职务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能不能达到人尽其才的效果,因为这些中层干部一般都是教师中脱颖而出的比较优秀的教师。在部分中小学存在教师兼任财务工作的情况,若参加教师交流也同样会影响到学校的财务工作。

4.影响学校的办学特色和毕业班的教学稳定。部分中小学有自己传统的办学特色,并由专门教师负责,如传统体育项目篮球、排球、羽毛球等等。专门负责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参与交流后,原来学校就有可能失去了学校的这一办学特色。再者,教毕业班的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参与交流后,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家长也会产生很大的情绪和不满,会影响到学校的和谐稳定。此外,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如果校长在短期内经常变动,也会影响到学校的长远发展。

5.存在“对等交流”的问题。目前,在试点县区都是以片区为单位进行教师校际交流。在片区内学校之间进行交流,这样就出现学校与学校之间“对等交流”的问题,你拿怎么样的教师来交流,我也拿怎么样的教师出来与你交流,大家都不愿把优秀的教师拿出来交流,而更愿意把优秀好用的教师留下来自己使用,产生了学校保护主义的倾向。这不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也有悖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教师校际交流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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