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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2月25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省政府签署新一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今后五年,国务院侨办每年安排8000万元人民币、福建省每年统筹4 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发展。近年来,福建省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把专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从增加数量转到加强内涵建设上来,通过整合资源,持续推动工科教育发展。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意见》。

一、高等教育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及产生的新亮点

(一)高等教育发展概况

2010年底,福建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达到3.09万人、本专科在校生数64.78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数9.90万人、网络本专科在校生数3.6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86.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6.6%(2009年为24.4%、2008年为23.2%)。[1]高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海西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底,实现了每个设区市有一所公办本科,基本完成高校布局。“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了668767名毕业生,超过“十一五”前20年的总和,为海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布局结构调整

新设置两所高校,即两所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升格。其中: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民办本科);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升格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专科)。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筹建平潭大学。筹建中的平潭大学2011年动工建设,一期建设3个学院。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与台湾有关高校联合创办的“海峡理工学院”、“海峡学院”、“健康学院”入驻平潭综合实验园区,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高校的首批合作办学项目入驻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

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目前,福建省共有6所院校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

福建省首家农村社区大学——培田客家社区大学于2011年1月8日在连城县宣和乡培田村揭牌开学。这是福建省第一所以培训农民为宗旨的大学,也是福建省第一所由政府、大学与民间力量联手创建的农村社区大学。[2]

厦门大学新校区——翔安校区开工建设。厦门大学与一批“央企”签署共建协议。厦门大学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共建厦门大学航空学院,双方还将共建厦门大学——中航工业动力及储能蓄电池研发中心。厦门大学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共建“煤基化工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厦门大学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在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关键技术开发、发展战略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国务院侨办继续与省政府、泉州市政府、厦门市政府共建华侨大学。2011年2月25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与省政府签署新一轮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今后五年,国务院侨办每年安排8000万元人民币、福建省每年统筹4 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华侨大学建设发展。2010年7月和2011年1月,国务院侨办分别和泉州市、厦门市签署共建华侨大学协议。[3]

(三)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任务,大力推动高校专业结构调整。2011年在闽高校新增本科专业64个、专科专业73个。2010年福建省高校新增专业155个,其中工学类专业66个,占43%;新增专科专业97个,其中工学类专业47个,占48%。2010年度增设26个成人本科专业及68个成人专科专业。2010年福建省启动实施了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工作,遴选5所高校的12个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学科。经过近几年的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福建省高等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逐步趋于优化

近年来,福建省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把专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从增加数量转到加强内涵建设上来,通过整合资源,持续推动工科教育发展。不断强化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相关专业的引导和调控,大力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坚决压缩长线专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向工科类专业倾斜,向财政生均拨款达到规定要求、内涵建设力度大、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设区市高等学校倾斜,向办学规范、条件保障好、教学质量高、就业状况好的民办高校倾斜。

减少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重点建设26个工程硕士领域专业点,构建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工程硕士人才培养体系。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意见》。“意见”强调要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2011年起,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的招生单位按5%—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减出部分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前,全省有9所院校开展了32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校生达1.25万人。

(四)加强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福建省走在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前列。几年来福建省在闽台教育交流合作领域进行了大量的先行先试:多次派人赴台考察台湾教育发展情况,邀请台湾高校代表来闽考察交流,与台湾高校就拓展闽台高校交流合作、互派访问学者、共同开展专业建设、教学科研、联合办学等事宜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双方签署了大量的交流合作协议。积极推动闽台两地学生互换、学历学分互认。三年来福建省选派800名大学生赴台学习。设立闽台高校和台资企业的“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2011年,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办学规模扩大。“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遴选27所福建高校、37所台湾高校和福建75家台资企业,在产业发展急需的142个专业联合培养人才,招生规模达6 000人,办学规模已达1.4万余人。该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已逐渐成为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一大亮点。[4]

推进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设。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深化闽台高校交流与合作。在这两个两岸教育合作试验园区,福建省在政策、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吸引两岸高水平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在合作形式、内容和层次上取得新突破。2010年秋季,福建师范大学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创办了“海峡旅游学院”,并开始招收第一批学生。海峡旅游学院是筹建中的平潭大学的一个二级学院。平潭大学的其他3个二级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与台湾元培科技大学、台湾嘉南药理科技大学合作创办的“健康学院”(已于2011年秋季开始招生),[5]福州大学与东吴大学、东海大学、铭传大学合作创办的“海峡理工学院”,福建工程学院与台湾逢甲大学合作创办的“海峡工程学院”,均采用闽台高校合作办学的模式,并且会逐步进驻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高校的联合办学项目将进驻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6]

加强与台港澳地区高等教育的双向交流。推动高校与台港澳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教育机构,加强与台港澳青少年交流,以多种形式举办青少年文体比赛、学生夏令营、祖地文化交流等活动。

(五)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011年,福建省高招录取率达到89.75%。全省报名参加高考人数267197人(含高职单招考生),比上年减少25 483人。高校招生计划达239808人,比上年增加10359人。实际录取新生231702人,比原计划减少了8056人,招生计划完成率为97%。

2011年福建省高招实施了五大改革。1.扩大高招录取“一档多投”的范围,首次在高职单招录取中实行“平行投档,一档多投,高校预录,考生确认”的录取模式。同时,首次细化到按专业进行“平行检索、一档多投”,进一步提高考生专业选择的有效度。上年录取结束后,教育部将福建省“平行投档、一档多投、高校预录、考生确认”的创新模式,确定为全国先行先试试点做法。2.扩大本科一批院校范围。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3所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省重点建设高校被列入本科一批招生。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试点班的会计学金融学两个专业也被列入本科一批招生。3.取消本科三批设置,本科三批调整到本科二批招生。4.省属高校进行按大类招生的改革试点。5.部分高职专业试行“注册入学”制度。这是福建省首次在高职院校中实施“注册入学”的招生模式。2011年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从上年的3所增加到6所。省职业院校技能赛获三等奖以上可免试上大学。

台湾高校2011年首次在福建省招收研究生和本科生。本次台湾高校共录取福建省生源253名(含博士6名、硕士46名)。台湾5所私立大学在福建省招收了本科生。[7]

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从2011年起,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按5%—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减出部分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六)高等教育保障

高校资助政策不断完善。高校的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提高:特困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一般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福建省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省属高校博士生奖学金标准从2011年9月1日开始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福建省高校按每生100元标准设立学生食堂价格平抑基金。2011年(截至8月23日)福建省已为13127名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317万元。2010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合同1.8万户、授信金额3.51亿元,当年实际发放1.03亿元。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

推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建设。2011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意见,推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院校建设。2011年起,省级财政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于生均拨款水平尚未达到12000元的设区市,省级财政对各设区市从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所需经费按20%的基本比例以及在校生规模、市本级财力增长等因素确定奖补资金。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的意见》。2011—2012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一半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逐步提高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力争2012年达到国家要求的每生每年12000元。[9]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学校建设一批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校企合作实践教学基地、特色专业、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和教学团队等,推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设区市政府按1∶1比例安排专项配套经费,对列为省级项目给予支持。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高职高专院校、有招收高职高专学生的本科院校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中央财政加大对福建省高等教育事业投入力度。对高校、职业学校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0%;将福建省18所公办本科院校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对象;将福建省6所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支持福建省化解高校债务。

省财政厅出台多项补助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从2011年起,省财政为在岗的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毕业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2011年,省财政厅安排3亿元用于化解省属高校债务。

(七)大学生就业与创业

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148632人,实现就业128135人,年度就业率达到86.2%。其中,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84.8%,本科毕业生为86.1%,高职高专毕业生为86.5%。[10]

加大政策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2011年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收的人数规模比上年有所提高。2011年仍保留基层紧缺人才招募计划。组织万名高校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资助了789个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鼓励和支持学生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综合性政策。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省政府在原定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再安排500万元专门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项目启动资金的,经评审每项可在10万元以内给予启动资金扶持。对于在创业地没有家庭住房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各地规定的准入条件申请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博士学位的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购买人才限价房。“意见”从工商注册、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创业场所、完善服务等方面,进一步鼓励扶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2011年各设区市都要建立一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组织实施“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逐步形成大学生创业扶助体系。建立创业导师制度,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共享资源库,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其他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11]创业就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被教育部列为2010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经验推广学校。这是该年度福建省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学校。几年来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2009—2010年,福建省吸引2000多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47个经济困难县任教。组织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各级财政对到农村学校服务的大学毕业生代偿学费。其中省级财政负责对到福建省47个经济较困难县的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连续4年逐年退还学费。

(八)教育教学改革

省教育厅根据不同类别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和不同层次高校人才培养的实际,研究确定了20项重点改革试点项目。福建省试点开展的“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等6个项目被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全省开展了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产学研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轻纺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领域,推动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办学,建设一批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实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医师、教师、技师、优秀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推动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在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精品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建设、全省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等方面成绩卓著。各高校根据本区域主要行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建设了162个本科特色专业和122个高职精品专业,提升了专业办学的社会效益。实施“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计划”。试点自考专本衔接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考试试点工作是福建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的重大创新举措。2011年资助1000个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团队。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卓越技师教育培养、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教材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等,努力培养高技能人才。[12]

福建省“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被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14所学校列入福建省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试点学校划分为区域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行业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高职、中职院校联合培养药学技能人才改革试点和民办信息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目前,省级职教集团总数达15个、设区市区域性职教集团达36个,参与职教集团的中职学校139所,占全省中职学校总数的42%;参与职教集团的高职学院占全省高职学院总数的80.2%;参与职教集团的行业协会127个、企业647家、科研机构44个。2011年福建省在平潭试点闽台职业教育区域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福州大学被评为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院校”,是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于2011年6月正式动工。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合作办学理事会。这是该院争取社会支持参与办学的积极探索,也是福建省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有益尝试。2011年,福建农林大学关雄等完成的“细菌农药新资源及产业化新技术新工艺研究”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厦门大学夏宁邵等完成的“戊型肝炎病毒免疫优势构象性抗原决定簇的发现及其在诊断中的应用”项目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九)队伍建设

2011年省教育厅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45位教师入选。2011年度,56名教师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1年6月评出福建省第七届高校教学名师80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的沈斐敏教授获“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奖。2011年,留美博士贾力受聘福州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贾力已入选国家第六批“千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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