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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概述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学研究对象问题的解决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以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是教育学中最常见的观点。但是以教育事实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不能反映教育整体面貌。已知的教育规律是教育学的研究结果,而那些未知的教育规律必须被人意识到它的存在才能变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第一节 教育学概述

教育是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社会现象,是有目的地培养社会人的活动。为了有效地进行教育活动,必须对教育进行研究。教育学就是一门专门研究教育的学科。教育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中的教仆(pedagogue)一词,希腊教仆一般由照料年幼男孩的奴隶担任,主要任务是送孩子上学,接他回家,替他携带学习用品,并在必要的时候管束他。由于“教育学”是从“教仆”这个词派生出来的,所以很长时间里,人们认为教育学不过就是照看、管理和教育儿童的方法,它作为一种应用的艺术,很少受到尊重。19世纪末,英语先后用“education”和“pedagogy”来表达教育学。经过教育家们的执著努力,教育学因此被理解为教的科学和艺术,登上了学术的大雅之堂。在我国,“教育学”是一个译名,大约在20世纪初从日文转译过来。

今天,登上了学术领域的教育学已经不仅仅作为一门学科存在,而是成为一门科学,拥有着自己的学科群。教育学是指教育学科群的整体,是教育学科群的总称。然本书《教育学》之教育学并不是这一意义层面上的教育学,它是把教育作为一个总体对象,从总体上探索教育的一般规律的独立基础理论学科。它是教育学各个学科的共同理论基础,是对教育基本规律的总结和概括。

为了深入地了解教育学这门学科,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两个问题: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教育学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一、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要说清楚教育学是研究什么的。事实上,也就是回答什么是教育学的问题。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都有自己特有的研究领域,教育学也不例外。因为“只要是一门学科,最根本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象与方法。如果说还有第三个方面则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体系。”(1)然而,教育学自诞生以来,对其研究对象的争论一直未曾停止过,教育学研究者们各执一词,所编教育学教材也各行其是,直至目前,仍没有取得共识。教育学研究对象问题的解决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存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

对于教育学研究对象的争论,在研究领域中主要集中在“教育事实”、“教育问题”、“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上。

教育现象是指人类各种教育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对教育现象的理解包括:第一,教育现象和其他一切社会现象一样是一种可以感知的、可以认识的古今中外已经存在或正存在于现实中的存在物;第二,是教育实践的表现物或正从事着的教育实践,包括各种教育事实、教育问题和教育理论的研究等等。以教育现象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是教育学中最常见的观点。这种观点依托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科学研究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研究现象去发现隐藏在表面现象中的规律。教育问题是指教育现象中各要素之间或教育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矛盾,表现为人们认识教育现象时所产生的疑惑。在教育学史上,教育事实也曾被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特别是那些有科学教育学倾向的学者更是如此。以教育事实为研究对象的观点是有着鲜明的教育学科学化或者说科学教育学取向的。所谓事实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范畴,教育事实是对教育现象本体意义的抽象表述,是被意识到的教育现象。

从某种程度上说,教育现象领域过大,对教育现象的界定是不易的,那么把它落实到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上则是不现实的。把教育现象作为教育的研究对象等于无限扩大了教育学的研究领域,使得教育学研究对象在教育领域中无所不包,导致教育学学科体系庞杂,学科性质不明确。

但是以教育事实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不能反映教育整体面貌。就教育活动本身而言,它不仅有事实层面的问题,也有价值层面、规范层面的问题。所有的教育活动都包含这样三个基本问题:什么是教育、为什么教育及如何教育。而人类活动的有意识性决定了为什么教育这一价值判断先于什么是教育这一判断而存在,我们不仅要问教育是什么,我们做什么,如何做,而且还要问教育应当是什么、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应当不做什么、我们应当如何做,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价值与理性的东西,我们追逐着一个可望而不可求的教育理想。所以在教育研究中我们不能做到绝对的情感无涉、价值中立,而是情感价值的双双参与。

基于教育现象、教育事实作为教育学研究对象所造成的种种问题,一些学者逐渐把视角转移到研究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上来认识研究对象,提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的观点。

到底什么是教育的研究对象呢?教育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呢?我们不妨分析教育规律、教育现象、教育问题和教育事实之间的关系,并从中得出结论。

教育规律就是教育内部诸因素之间、教育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具有本质性的联系,以及教育发展变化的必然趋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我们应该看到任何一门科学最终研究目的和结果都是揭示规律。无论教育学研究对象是什么,其都是以揭示教育规律为最终目的的。已知的教育规律是教育学的研究结果,而那些未知的教育规律必须被人意识到它的存在才能变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未知的教育规律往往以教育问题为载体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人们通过研究教育问题而获得与此问题相关的教育规律。很多学者把教育规律作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把任务和对象相混淆,把起点和结果相模糊的。

教育现象之所以不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因为教育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是整个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当人们还没有在教育活动中意识到它时,教育现象和社会现象无法剥离。也就是说当我们用教育的视角观察某种社会现象,并赋予这一社会现象教育意义时,才能称之为教育现象。教育现象的这种具象化实则已然使它转变成了教育事实。然而,它们仅仅是教育学的潜在研究对象,还不是现实的研究对象。要想使这种潜在变为现实,不仅要使人们意识到它,还要使人们想要了解它,即把它作为教育问题提出来的时候,才能成为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问题是教育事实和教育价值的统一。

所以,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问题。这里所说的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指的是教育学科群共有的研究对象。研究教育问题意识的产生标志着教育学的萌芽,教育问题意识及其能力的发展是推动教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教育问题的深化或转换导致教育学研究传统的绵延或范式的变革,对教育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不同的教育思想或派别。

总的来说,教育学是以教育事实为基础,以教育价值观引导下形成的教育问题为对象,探索和揭示教育活动的规律性联系,并服务于教育实践的一门学问。

二、教育学的基本任务

教育学的基本任务是什么?这无疑是追问教育学学科的使命和价值。人类是具有“求价意志”的生物,这意味着人类从事任何活动都是需要追寻价值的,换句话说都是怀有使命的。只有对自己所从事活动的价值认识得越清晰深刻,才能有克服万难实现终极目的的勇气。因此,学习和研究教育学的人都必须弄清楚教育学的价值和使命。教育学是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教育学的使命即在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完善人的发展。教育学是通过什么来完成它的使命的呢?教育学正是通过完成以下基本任务来完成它的使命和回溯它的价值的。

(一)建构发展教育理论

教育理论是教育研究人员在长期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中总结、归纳、抽象、概括而形成的理性认识,并架构成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反映的是教育活动背后的教育规律。和教育理论相对应的是教育经验,是人类在日常教育生活中对教育问题自然形成的一些态度、看法、评价或信念,如“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棒打出孝子”等。教育经验是与人类社会发展共始终的,而教育理论是近代才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在教育理论没有出现之前,人们对教育的认识停留在习俗的水平上,具有直表性、矛盾性和歧义性等认识局限,不能有效地解释教育问题,更不能合理地指导教育实践。教育理论的出现和发展对克服教育经验的局限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教育理论是教育学研究的成果,是建立在科学的认识方式基础之上的,具有相对的科学性。理论是现实的升华,并能指导现实。教育学要研究教育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方法等,形成学科的理论知识体系,并以一定价值取向和人文关怀影响和指导教育实践,为教育实践提供价值理念、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从此角度说,教育学既有理论品格,又有实践特性,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同时,一个学科的生命力是由这个学科建构和发展本学科领域理论的能力所决定的。教育学要想保证自身学科的生命力必须保证对教育规律求索的意志力。

(二)研究解释教育问题

教育问题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教育学是以教育问题为逻辑起点和对象的,教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教育问题提供超越教育经验和传统教育理论认识的新解释。教育学正是通过对教育问题的研究来求证教育的正果。教育学所要研究的教育的基本问题包括:什么是教育(教育本质)、为什么教育(教育目的)、谁来教育(教育者)、教育谁(学习者)、教育什么(教育内容)、用什么方法教育(教育方法)、用什么形式来教育(教育组织形式)。除此之外,教育学还要研究教育的价值问题,形成符合时代特征的合理的价值观念体系,并形成教育活动的具体规范,用以指导教育实践。教育不只是一种有规律的活动系统,它同时也是一种具有价值取向的活动系统。人们在建构和参与教育活动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与态度、对人生意义与社会理想的选择和追求作为出发点,形成教育价值观念,引领和规范人的教育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只讲规律、保持价值中立的教育。科学主义、价值中立学说不承认或不愿意承认教育的价值属性,但不能阻止人们对教育价值观念的正当性、合法性的探求。我们应当认识到,教育学对教育的价值观念的研究也是很不够的,很多教育问题的研究最后必须追溯到对教育价值观的研究和探讨上。正是通过对教育问题的研究和解释,人类的教育知识和教育价值观念才能不断增长和丰富,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教育实践的需要。

(三)改造指导教育实践

人类的实践行为总是包含着理性思考的,是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的。教育实践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是在实践者理性思考下的正在实施的教育行为。教育实践不仅仅是正在实施的教育行为,而且还包含着实践者对教育行为的理性思考。所以说教育实践总是在教育经验或者是教育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教育学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是建立在对一定的规律、原理、理论知识、观念和方法的揭示上的,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抽象性和间接性。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要面对的是学生的精神世界。学生的精神世界是独特的且复杂的,并随着学生自身的成长而发展和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教师必须要有一种高度的教育自觉才能在教育教学的每一时刻理解和把握学生的精神世界并采取适当的方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所以说,教育学的实践价值首先在于通过教育理论的教化启发教育实践工作者的教育自觉,促使他们内在反省,从而不断提高教育活动的自觉程度,深刻理解教育活动,不断领悟教育的真谛,形成正确的教育教学价值观念。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实践必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通过学习教育学,教育工作者可以获得大量的教育理论知识,有利于扩展教育工作的理论视野,从而提高教育实践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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