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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济各会士挑起争端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黎玉范是来自菲律宾的方济各会传教士,他反对利玛窦等中国耶稣会士,除了思想上的分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两者有利益纠纷。从材料来看,“礼仪之争”的确是由西班牙方济各会士挑起的,而正式爆发是在1635年的福建。方济各会活动的主要地点就是在福建,而且福建当地的耶稣会士全面继承利玛窦的传教路线,这种宽容的做法引起了方济各会的反对。

第二节 方济各会士挑起争端

利玛窦对基督教徒参加这些礼仪活动的允许,其用意当然主要是在减少开教的困难。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无论哪种宗教,都有其不可变更的信仰与教条,而天主教所持的教条更是最严格的。所以利玛窦关于与天主教相冲突的种种其他宗教的解释,始终不足以折服一般教士之心,适应性传教政策也一直很难被所有传教士接受。所以对礼仪问题的反对之声就首先出自耶稣会士内部。

万历三十八年(1610),利玛窦在北京去世,西方传教士龙华民继任中国全国的会督后,对于利玛窦所持的观点与态度,就深感可疑。而真正开始挑起礼仪问题争端的还是一位名叫陆若汉(Joao Rodrigues)的传教士,他本人属于日本教区,在中国只停留过一年,可以说对中国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但在1616年的信中,他不仅指责利玛窦关于术语的选择,还率先谴责耶稣会士容忍中国习俗的行为,认为在教堂中“使用香烛、纸钱以在死尸上留下气味”的这些迷信行为与基督教教条是完全不相符的,而且这种容忍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关于这问题,陆若汉还撰写了一些论文,打算交给日本会长。

同时还有方济各会的黎玉范(Juan Bautista Morales)等一些传教士也不认同利玛窦的做法,他们首先是对利玛窦适应性传教政策中的有关生活方式的内容看不惯,认为耶稣会士穿中国人的丝绸衣服、出门坐轿子,这与基督教教义完全是不符的。其次则批评耶稣会士教法不严,不颁布教会的法律和十诫,不宣扬基督受难说等。他们还对以中国术语指称上帝、灵魂、天使和其他基督教中的神学术语提出了质疑。最后就是指责基督教徒祭天、祭祖、祭孔等行为,而这些问题正是争论的焦点,并引出了“礼仪之争”,同时还造就了“中国礼仪”这一术语。

黎玉范是来自菲律宾的方济各会传教士,他反对利玛窦等中国耶稣会士,除了思想上的分歧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两者有利益纠纷。礼仪之争之前,因为耶稣会士垄断中国传教区,与菲律宾的修士矛盾重重。当时他们不能合法进入中国内地,只能偷偷进入内地。其中有一名叫利安当(Antonio de Santa Maria Caballero)的传教士是在1634年到达南京的,当时因为南京教案,在中国的耶稣会士就劝利安当尽快离开内地。利安当认为这是耶稣会士的诡计,执意不肯离开,耶稣会士担心因为他的非法露面而使众人都陷入危险中,就将利安当捆起来用船送走。黎玉范也是因为福建的反教运动在1637年被驱逐出中国的,1639年离开中国。可想而知,他们两人对耶稣会士的矛盾是深刻的,因此礼仪之争的发生,他们两人除了单纯的思想不合之外,更多的是掺杂着对中国耶稣会的反对情绪。关于方济各会对耶稣会士首先发生争执,在罗光的《教廷与中国使节使》中有这样的记载:“1632年,道明会士Angelo Cocchi来中国,入福安,在顶头(一译为亭头)开教。次年,道明会士黎玉范和方济各会士利安当两人来福安增援。这两人到后,从此便天下不宁了。方济各会和道明会乃欧洲的老修会,会士在欧洲、非洲、南美洲已经有了传教的祖传方略。他们的传教方略,是到处持着十字架,宣讲耶稣救世的大事。指责教外人的愚昧无知,要他们赶快信仰耶稣。他们一进福安,检讨耶稣会士艾儒略的传教方针,认为缺乏传教之心,过于绕弯费时间。他们要直接向中国人宣讲福音,宣讲救世主受难赎世。又加上这两个修会,是欧洲素来向贫民宣道的修会,更歧视利玛窦向士大夫宣教的方略。利安当等在学习中国话时,一次偶然地问教书的先生,‘祭’是什么意思。教书的先生为使利安当容易懂得,便说‘祭’字在中国古代,就如天主教的弥撒。利安当听了,马上就想到中国祭孔祭祖都是宗教祭典,天主教人绝对不能举行。这是1634年。利安当又到了一个家庭里去参观一次祭祖,他更相信祭祖是迷信。于是他和道明会士便禁止教友祭祖。教友里面乃起争议。”(6)

从材料来看,“礼仪之争”的确是由西班牙方济各会士挑起的,而正式爆发是在1635年的福建。方济各会活动的主要地点就是在福建,而且福建当地的耶稣会士全面继承利玛窦的传教路线,这种宽容的做法引起了方济各会的反对。

1635年,利安当、黎玉范,还有两位传教士Francisco Dias和Francisco de la Madre de Dios编写了两份《通告》,这两份《通告》引起了基督教的会谈、讨论和一场辩论。《通告》被送往马尼拉,从而将传教区内部的问题引向公众讨论。马尼拉总主教收到《通告》后,就以此为依据正式谴责耶稣会士在中国的“惯例”,还写信到罗马指控。这时,马尼拉的一位西班牙耶稣会士、日本和中国传教区司库巴尔托洛梅・罗博雷托,在1638年12月26日为在中国的耶稣会传教士发表了一份辩护词,力图为基督教徒参加礼仪活动解释。罗博雷托的辩词立刻引起了轰动,马尼拉主教也就在这一情形下撤销了给罗马的指控。但虽然罗博雷托的辩词阻止了马尼拉主教的指控,可在这份辩词中,罗博雷托因为对耶稣会士礼仪政策的不了解,以“偶像”、“祭坛”和“献祭”这样的词来讨论中国礼仪行为,实则就等于承认了允许中国基督教徒参加的礼仪实为迷信,这就引起了更大的争论。因此,不久之后,罗博雷托被认为是引起争论的起因,而被开除出耶稣会。

先前在1637年被驱逐出中国的黎玉范,在闻之罗博雷托的辩词之后,趁1639年离开中国之际向耶稣会士视察员李玛诺(Emmanuel Diaz Senior)提交了信件,以12个问题的形式提出了自己对耶稣会士的反对,继续向耶稣会士挑战。提出质疑不久,黎玉范就经澳门前往马尼拉,随后被派赴罗马。1643年,黎玉范到达罗马,他觐见了教皇乌尔班八世,同时提出了他对中国传教区的一些疑问,教皇听罢就极其反对耶稣会士的做法。随后,黎玉范向传信部提交了一份包括17条建议的正式报告。圣职部的神学家们很快就对这17条意见作出裁决,1645年9月12日,一份经教宗英诺森十世(Innocent X)批准的文件,由传信部正式颁发。这是罗马教廷关于“中国礼仪之争”的第一次表态。在这份文件中圣职部偏听了黎玉范的一面之词,就作出了谴责中国耶稣会做法的裁决。黎玉范提交的17条建议中6~15条是涉及基督教参加中国各种祭拜仪式,具体如表5-1所示。(7)

表5-1 黎玉范报告中的建议及传信部的相关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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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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