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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世纪以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国家和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导师队伍的现状,拟定导师队伍发展的规模和建设计划,要根据学科、学位点发展的需要,结合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合理配置学科带头人岗位和研究生导师梯队。

重庆市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高层次的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的双重任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兴国战略的重要保证。要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尤为必要。

一、重庆市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历史的高度,面对当今世界的发展态势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国家先后制定了中长期科技、教育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对新历史阶段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做出了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教育在国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研究生教育必将因此而加快发展。

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跻身研究生教育强国的行列,切实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必须面临的一次重大飞跃,而实现这一飞跃的关键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导师无疑是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构成要素。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依赖于导师水平的提高;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以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激情和创新能力的导师队伍为后盾。因此,加快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崇尚真理、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善于创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形势下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战略需求[1]

当前,重庆正处在快速发展期,落实“314部署”、国发3号文件精神,城乡统筹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成为西部增长极,率先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将是重庆市当前以及今后一定时期的重要发展任务。这也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研究生教育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必须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为此急需对我市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现状及建设管理进行系统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为学校导师队伍建设提供建议。

二、重庆市研究生导师队伍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世纪以来,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2000—2009年的10年间,在校硕士研究生从5115人增长至34278人,在校博士研究生从1115人增长至4737人;同时,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导师队伍的规模大幅度提升,导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进一步优化,为我市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根据重庆市教委统计数据,2009年,重庆市研究生导师总数已达到5333名,其中,博士生导师兼任硕士生导师者832人,博士生导师259人,硕士生导师4242人。然而,我市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创新型国家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的需要、东部地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相比较存在较大差距:一些高校对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激励支持导师成长发展的政策;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总量不足,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数量还很不足,特别是有国外学术背景和留学经历的研究生导师数量较少;不同培养单位和学科间导师队伍发展有较大差异;一些导师不积极从事科研,部分导师科研单干,不积极开展有效的科研合作,缺乏团队合作精神;部分研究生导师责任心不强,精力投入不足;少数师生关系中存在的功利化倾向,一些导师把自己作为老板,研究生视为劳动力,“用人不育人”,新增导师缺乏系统的指导和培训,指导研究生的经验不足;研究生导师管理机制等规章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新形势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基本理念

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把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服从并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客观要求和我市创建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探索新形势下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律。

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必须坚持:①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文化和管理制度;②不断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并调整导师队伍结构;③以人为本,树立“导师第一”观念,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主导地位;④走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研究生导师的培养和建设;⑤注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协调性,使研究生教育的时代要求与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相协调,使研究生导师的精力与在学研究生人数相协调,使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与研究生培养相协调[2]。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为我市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达到较高水平奠定坚实的导师队伍基础。

四、新形势下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一)明确建设目标,科学制定研究生导师队伍发展规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国家和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学校导师队伍的现状,拟定导师队伍发展的规模和建设计划,要根据学科、学位点发展的需要,结合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合理配置学科带头人岗位和研究生导师梯队。

在导师队伍建设中,要拓宽研究生导师来源渠道,优化队伍结构。注重吸引优秀的、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的学者加盟到研究生培养的行列;注重从培养单位以外吸收一批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高级专家作为兼职导师,参与应用型学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有学科后备人才储备的超前意识,优先考虑填补学科体系上的结构性缺口,以中青年导师培养为重点,通过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培养和造就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作为导师后备人才;要注意培育学科领军人才,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依托,引进和培养一批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造诣高、创新能力强的杰出人才,充实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我市的研究生导师的水平和影响力。

当前,政府部门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已开始“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划应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和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予以安排。

(二)严格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不断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新形势对高校教师队伍和研究生教育的新要求,拟定和修订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坚持“明确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要提高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注意学缘的多元化以及年龄的年轻化;既要坚持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书育人;既要坚持对科研水平及其成果的要求,又要重视对教学工作及成果的评价。通过科学的遴选,逐步实现导师队伍优化结构的目标。

(三)加强研究生导师岗位培训,提升研究生导师业务能力

研究生导师是具有招收、指导、培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工作岗位,有一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新遴选的导师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研究生教育的理论、研究生教育的形势和任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国家有关政策、培养单位自身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导师职责等。充分发挥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对在岗导师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习、交流和培训,定期开展“导师沙龙”“导师论坛”,以及导师学术交流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促进导师更新知识,提高导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保证导师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研究生导师的学术道德素养

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导师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诚信治学,培养科学精神,提倡创新创造,反对弄虚作假,引导教师以身作则,淡泊名利,倾心育人。

要强化导师学术诚信的责任,这是导师应该具备的首要道德规范;要强化导师学术人格的养成,要有一种内在的精神追求、纯正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加强思想作风和学风建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学术规范、科学道德、教师道德的学习和教育,使研究生导师成为社会的典范,研究生的楷模。

(五)做到教书育人,明确研究生导师的责任和权利

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全面成长的直接责任人,承担着“教书”和“育人”两大基本职责。这就要求研究生导师不仅要具备精湛的业务能力,更要具备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实事求是的科学品德、团结奋斗的合作精神。坚持把传授知识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教书”与“育人”的有效结合。以引导研究生在成才立业的道路上保持正确的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严谨治学的学风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尊重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自主权。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申请与授予以及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管理等方面,研究生导师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参与权。充分肯定研究生导师的劳动付出。课堂教学、指导研究生自主学习和参与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思想教育工作以及相关的学科建设活动等都是导师的工作体现,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应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和能力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各校自定。

(六)合理调控研究生导师招生数,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要加强研究生招生管理,适当限制导师的招生人数,减轻研究生导师的负担,保持研究生导师充沛的工作精力,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收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人,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届招收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市经济建设急需学科专业、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的研究生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

(七)积极鼓励多导师制,充分发挥团队的指导作用

完善导师个人负责和集体指导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提倡双导师、多导师或导师组制的培养方式,大力倡导“宽容、兼容、包容”的“三容”团队精神。积极鼓励相同学科3人以上或者具有不同学术背景、不同知识结构和不同专业研究方向的多名导师组成导师团队,集中团队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完成培养研究生的任务;鼓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开辟新的学科研究领域,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参与教学和论文指导,倡导跨学科、跨学校、跨区域、跨国度联合培养研究生[3]和在地方经济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联合培养研究生。积极推进研究生导师团队合作培养研究生,充分发挥导师不同的学科优势和学术特长,拓展研究生的学科视野,丰富研究生对不同学科的学术体验。

(八)强化研究生导师科研项目意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提高研究生导师对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特殊重要性的认识。鼓励、支持和要求研究生导师围绕着国家和重庆市科技和社会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和应用实践,在科研活动实践中不断增长研究生的知识和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各培养单位要从本校校情和实际条件出发,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完善科学研究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为核心,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认真处理好导师、学生、学校三者关系,加强沟通,着力调整改善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师生关系,强化通过“科学研究”这一纽带教学相长,促进研究生教育更好地发展。

(九)实行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估,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研究生导师考核评估办法[4],实行研究生导师定期述职制度,对研究生导师的思想品行、学术道德、课堂教学、科研情况以及培养研究生的情况等定期进行考核。

科学研究现状和能力是在岗导师考核的重点。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承担招生任务的导师要主持科研项目并拥有一定的科研经费。近五年内,现任博士生导师应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并有足够的科研经费;现任硕士生导师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并有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具体标准由学校研究制订。具有导师资格的教师连续3年未招生或不能培养出合格研究生者,自行取消上岗资格,再招生时,需重新申请导师资格并按程序审批。近5年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或者离校超过一年者,暂停当年招生资格。思想品行和学术道德有问题的导师,暂停或取消导师上岗资格。

研究生导师的评聘、考核等工作中应广泛听取研究生的意见,建立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参与作用。

(十)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经费保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市财政、市教委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大对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出专门的预算安排,对人才引进、研究生导师培养、培训和奖励,导师工作条件和待遇的改善等给予经费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经费需要。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建设经费,积极争取社会各界设立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或专项资助基金。

(十一)建立专项计划和奖励机制,培育优秀研究生导师

为建立和培养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支持高校建立优秀研究生导师发展的长效机制,市教委设立“重庆市优秀研究生导师发展计划”,通过资助学术项目、选送国内外研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题培训研讨、学术休假等方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大批优秀骨干研究生导师,带动全市研究生导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市教委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全市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和优秀研究生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科研项目资助;每年评选一次全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并对指导研究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当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导师,给予相应的科研资助;入选当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的博士生导师,给予一定的科研资助。鼓励和支持学校定期评选奖励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建设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把导师队伍建设作为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人才强校的核心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导师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关键问题,确保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导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要结合各培养单位实际,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导师遴选、在职培养、培训、考核、竞争、激励等各项管理政策及时进行梳理、制订和完善,做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营造有利于导师成长和科学管理的氛围和环境。

推进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快研究生导师数据库建设,建立全市研究生导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战略任务,形势紧迫,责任重大。各培养单位要紧紧抓住国家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实施的历史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提高导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杰出创新人才,促进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为重庆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西部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建树,陆嵘,刘海峰,等.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2).

[2]郭跃,杨俊,王放.基于科学发展观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探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7).

[3]陈俊珂.研究生导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探索[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6).

[4]王正平.高等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08(12).

(作者:郭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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