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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资助与就业相结合的捆绑政策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行自主择业以后,加剧了东西部人才分布的不合理、不公平局面。每年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由西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上报毕业生需求计划,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汇总信息,协同招生部门将毕业生的总体需求信息面向全国考生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提前面向西部地区省份高校的单独录取。可以施行以下的具体措施:一是全额补偿制度。

(三)实施资助与就业相结合的捆绑政策

对大学生的资助作为人才培养的保障手段之一,其目的是要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国家在西部地区高校采取优惠政策,不惜巨资,就是为了“化荒漠为绿洲”,改变西部地区落后的面貌,为了东西部能够协调一致发展,而不是在西部高校“育苗”,最后“移植”于东部。要改变西部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现状,归根结底还是人才的问题,是怎样能够吸引更多的外部优秀人才,怎样能够保证本土优秀人外不外流的问题。因此,在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必要措施,一方面吸引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西部、优质生源到西部高校;另一方面,利用优厚条件,尽可能将西部高校培养的优秀人才留于西部,参与西部的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1.部分恢复单独录取、免费就读和定向分配政策

实行单独录取、免费就读和包分配政策,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面对经济文化落后、人才紧缺的局面,国家采取了免费上学和统一分配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大批的人才,是当时国情下的一种必然选择。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的持续快速发展,单靠国家力量来培养人才的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也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在此情况下,国家采取了大规模、大力度的高等教育改革,高等教育实行大规模扩招,采取教育成本分摊和“双向选择”的自主择业制度。实行自主择业以后,加剧了东西部人才分布的不合理、不公平局面。西部地区经济文化事业落后,经济回报远远不如东部,造成人才大量外流,“孔雀东南飞”的现象持续多年,不仅现有人才流失严重,而且绝大多数大学生毕业后不愿去西部工作,西部的学生也大都倾向于选择到东部、到大城市去就业,他们甚至喊出了“到国外去、到东部去、到最能挣钱的地方去”,“宁要大城市一张床,不要西部基层一套房”的口号,事实上也是如此。

在西部地区急需各类人才而人才却又流失严重的背景下,在西部地区高校针对特殊社会群体、社会急需特殊专业,重新采取单独录取、免费培养和合格毕业后定向分配的高等教育模式,有利于为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培养优秀人才。每年在高考填报志愿之前,由西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上报毕业生需求计划,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机构汇总信息,协同招生部门将毕业生的总体需求信息面向全国考生公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提前面向西部地区省份高校的单独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与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签署三方合同,约定就业去向、培养成本补偿、服务年限等事项,由国家提供专项补助给有关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杂费、住宿费,并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个性特点和个人意愿,推荐给西部地区的相关单位就业。对于未能合格毕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补交部分或全部学杂费、住宿费等,同时获取自由择业权利。

2.实行有差别的补偿制度

西部地区在自然环境尤其是经济水平、人文环境等方面,与中东部地区有着很大的差异,在吸引人才方面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西部地区不仅很难吸引到中东部人才,就是西部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西部生源的毕业生,也都趋之若鹜地去中东部谋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北京、上海、深圳的“蚁族”现象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为了改变这种现象,吸引大学生特别是经济上存在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到西部求学、就业,国家可以在西部地区实行有差别的补偿制度,根据学生毕业后服务区域的不同、服务年限的不同、服务行业的不同,实行半额或是全额的学费补偿。这样既解决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费用问题,也是将人才留在西部,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有益举措。可以施行以下的具体措施:一是全额补偿制度。大学生毕业后在县级以下单位就业,服务期在五年以上;在国家指定的西部地区行业、基地就业,服务期十年以上;在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满五年以上的。这些毕业生都由国家全额代偿学费、助学贷款。二是半额补偿制度。在西部各省市区中小城市工作五年以上;国家规定行业系统工作五年以上;到西藏、新疆、青海、云南、内蒙古、贵州等省区的艰苦行业工作三年以上,国家将补偿其一半学费和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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