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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价值构造》简介

时间:2022-02-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京大学陈兴良著的《刑法的价值构造》,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10月出版,获法学一等奖。这就是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与社会保护机能的双重构造,从而确立刑法价值观。
刑法的价值构造》简介_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下册

北京大学陈兴良著的《刑法的价值构造》,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10月出版,获法学一等奖。

一、篇章结构

此书共十章,以刑法价值问题的探讨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章与第二章谈刑法价值的背景论,分别揭示刑事古典学派的价值构造与刑事实证学派的价值构造。这两个学派分别体现了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两种价值构造。这也正是两大刑法学派的对立之所在。正是从两大刑法学派的价值冲突中,引申出刑法价值问题的主题。

第三、四、五章谈刑法价值的本体论,主要是从刑法机能出发,通过个体与整体,个人与社会等社会哲学问题的探讨,提出刑法机能的二元论。这就是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与社会保护机能的双重构造,从而确立刑法价值观

第六、七、八章谈刑法价值的目标论。如果说,刑法机能是刑法自身所拥有的价值,那么,刑法价值目标,诸如公正、谦抑、人道,就是刑法所追求的价值。此书对刑法的三大价值目标作了理论考察。

第九章与第十章谈刑法价值的原则论,分别是罪刑法定的价值分析和罪刑均衡的价值分析。罪刑法定与罪刑均衡是刑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它们都与刑法价值具有密切关系。因而,此书对罪刑法定与罪刑均衡从价值的角度进行了理论探究。

二、基本观点

此书以价值为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的基本理念,揭示两大学派之间在人权保障与社会保护这两种刑法机能上的对峙与冲突,并从社会本体论的角度,基于个体与整体的统一性,提出了刑法机能二元论的原理。由此出发,作者分别考察了刑法的三大价值目标,这就是刑法的公正性、刑法的谦抑性与刑法的人道性。在刑法的公正性中,作者揭示了公正的价值蕴含,这就是正当性、公平性与平等性,并从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两个角度分别探讨了公正性;在刑法的谦抑性中,作者揭示了谦抑的价值蕴含,这就是紧缩性、补充性与经济性,并从犯罪与刑罚两个角度分别探讨了谦抑性;在刑法的人道性中,作者提示了人道的价值蕴含,这就是轻缓性、宽容性与道义性,并从罪犯与刑种两个角度分别探讨了人道性。最后,作者还对罪刑法定与罪刑均衡这两大刑法基本原则进行了价值分析。

三、价值与意义

此书力图建构一个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理论体系,并将有关内容作出妥当的安排,使理论趣味与理论表达相协调。通过本书,作者试图告诉人们,刑法不仅可以有事实分析或者法条分析的方法,还可以有其他各种分析方法。应该说,价值分析就是这样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从刑法的价值分析中,作者为我们提供了如下启示:刑法是一种不得已的恶,用之得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益;用之不当,个人与社会两受其害。因此,对于刑法之可能的扩张和滥用,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不得已的恶只能不得已而用之,此乃用刑之道也。此书以价值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是作者在刑法哲学研究上完成的一部具有理论广度与学术深度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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