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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的心理是一个整体,包括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对于非智力因素,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对其含义还没有统一的看法,对非智力因素所属关系与包含的成分也有不同的见解。经过对两组学生的调查和访谈,研究发现,导致两组学生学业成就巨大差异的主要因素不是智力因素,而是非智力因素中的成就动机,即不畏失败威胁、自愿努力、追求成就的内在心理历程。

(三)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关系

人的心理是一个整体,包括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学生的认识活动,也就包括智力活动和非智力活动。那么,何谓智力因素?何谓非智力因素?

事实上,智力(intelligence)一词虽然是为大众熟知的用以描述个人智商高低的用语,但很难确切界定其含义。对智力的含义之所以见仁见智,原因在于有关智力的理论很多,众说纷纭,自然缺乏共识。

在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掀起了对“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研究的热潮。据统计,在1979—1995年,我国公开发行的各种理论刊物上共发表有关“智力因素”的论文130余篇,有关“非智力因素”的论文100余篇。[25]这些研究的内容包括对“智力”概念、智力因素的构成、非智力因素的概念、非智力因素的构成,以及非智力因素与学习成就的关系等问题。

从对智力的研究来看,绝大多数人的看法是,认为智力是人的偏于认识方面的心理能力,或者说是人的认识能力。在其构成上,主要有“三因素说”、“四因素说”和“五因素说”。其中,“三因素说”包括感知记忆能力(特别是观察力)、抽象概括能力(包括想象能力)、创造力。“四因素说”包括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五因素说”是影响最广的一种观点,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注意力、思维力和想象力,其中思维力是核心。

对于非智力因素,到目前为止,我国学者对其含义还没有统一的看法,对非智力因素所属关系与包含的成分也有不同的见解。较有代表性的界定包括:非智力因素即人格因素;广义的非智力因素指智力因素以外的一切心理因素,狭义的非智力因素指动机、兴趣、情感、意志、性格;非智力因素就是不直接参与但却制约整个智力或认知活动的心理因素;非智力因素是个性结构中除智力因素以外的心理因素;非智力因素是指智力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与决定智力活动效益的智力因素相互影响的心理因素构成的整体;非智力因素是指除了智力与能力之外的同智力活动效益发生交互作用的一切心理因素。[26]这些对非智力因素的界定存在不少分歧,有研究者将其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所属关系不同。有的认为非智力因素是个性的一部分;有的则把整个心理分为智力与非智力因素两个部分,非智力因素既包括个性成分也包括心理过程的内容。第二,与智力活动的关系不同。有的强调它与智力的关系,即它会对智力活动的效益发生影响,而与智力活动无关的心理因素则不属于非智力因素;有的则不强调这一点,认为凡是不属于智力因素的心理因素都是非智力因素。第三,所包含的具体因素不同。有的认为狭义的非智力因素是指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有的认为非智力因素包括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个性意识倾向性、气质和性格。[27]

总的来说,历来心理学家对智力所下的定义大致有两种倾向:其一是概念性定义,即只对智力的含义做抽象式描述,不做具体性解释。心理学家们为智力所下的概念性定义中,不超过以下五个概念,即:①智力是抽象思维的能力;②智力是学习能力;③智力是解决问题的能力;④智力是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二者交互作用所发展而成的能力;⑤个人智力的高低可由其外显行为表现。其二为操作性定义,即采用具体且可操作的方法或程序所得的结果来界定智力。例如,下列定义就属于操作性定义:智力是根据智力测验所测定的分数(如智商)。[28]由此可见,智力是一种综合性的心理能力,此种综合性心理能力以个体所具有的遗传条件为基础,在其对生活环境的适应时,由其在运用经验、学习与支配知识以及适应变局思维解决问题的行为中表现出来。[29]这里所说的心理能力,主要是指个体在学习、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时候,由其心理上的运作所表现在行为上的能力。可以分为实际能力和潜在能力、普通能力和特殊能力。与之相对,心理学上的非智力因素,主要是指属于智力因素以外,且与学校教育效果有关的其他因素。

那么,在教育过程中,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有何关系?总的来看,在教育过程中,学生的认识活动既有智力活动,也伴随着非智力活动。这里,智力活动主要指为认知事物、掌握知识而进行观察、思维、记忆和想象等心理因素的活动。非智力活动主要指在认知事物、掌握知识过程中兴趣、情感、意志、性格等非智力因素的作用。两种活动同时存在,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没有不包含非智力因素参与的智力活动。

一方面,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依赖于智力活动,并积极作用于智力活动。也就是说,非智力因素在学生的认识过程中作用的发挥以智力活动为基础,学生的情感、兴趣、意志等非智力因素是在认识事物、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产生并发展的。同时,非智力因素又积极作用于智力活动,对学生的学业成就和认识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历史上,许多教育家都非常重视非智力因素在学生的学习和认知发展中的作用。例如,赫尔巴特强调:“兴趣就是主动性”,[30]“没有这种兴趣,教学无疑是空洞乏味的”[31]。杜威也非常重视兴趣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没有一点兴趣而要引起任何活动,从心理上说是不可能的。努力的理论只是以一种兴趣去代替另一种兴趣。”[32]罗素也指出,好奇心、虚心、可知信念、耐心、勤勉、专心以及精确性等品质是学习所必需的。[33]此外,诸多心理学实验也证实了这一点。以学者弗兰克尔(Frankel)在1971年根据“对等组法”(matched-group method)原则所做的实验为例,该研究揭示了成就动机对学生学业成就的重要影响。研究以纽约市布隆科斯科学中学读完一年级的学生为对象。根据以下四个标准将其分为两组:①入学年龄接近或相等(相差不超过12个月);②智商接近或相等(IQ相差不超过5个百分点);③入学考试的数学和英文两项成绩接近或相等(两科总分相差不超过5分);④在校一年级数学、英文两项成绩相差悬殊(两组间个别比较时相差最少者是9.5分,相差最多者是37.2分,两组平均相差17.1分)。经过对两组学生的调查和访谈,研究发现,导致两组学生学业成就巨大差异的主要因素不是智力因素,而是非智力因素中的成就动机,即不畏失败威胁、自愿努力、追求成就的内在心理历程。[34]

另一方面,要有效发挥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和认知发展的影响,就应该按照教育需要来调节、引导非智力活动,实现教育目标。之所以要按照教育需要来调节、引导非智力活动,是因为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是易变的。当学生的非智力活动与智力活动一致时,就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使教学卓有成效。反之,就会干扰学生学习,降低教学效果。按照教育教学需要调节、引导非智力活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改进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使其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使之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认知活动。事实证明,对活动的强烈需要和爱好是学生取得成就的重要因素。一个学生有学好某学科的能力,但由于缺乏兴趣,学习成绩并不突出,只有当学生对这门功课发生了兴趣,有了强烈的需要时,学习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取得优良的成绩。二是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使他们能够逐步养成强烈的成就动机、稳定的学习兴趣以及毅力、信心、求知欲,能自觉地按照教育教学要求调节、引导非智力因素,提高学习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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