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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创业观念教育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创业者创业观念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却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话题,因为表面看起来这项工作与具体的创业活动无关。因此,创业理想、创业意识、创业观念教育不容忽视。因此,研究创业意识是我们深入考察创业发生的关键,也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意识论必要的补充。它在社会发展中又逐渐分化为诸如道德、艺术、宗教、政法思想、哲学、科学等各类社会意识形态,共同织造了历史唯物主义所描绘的社会意识理论。

创业者创业观念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但却容易被人们忽视的话题,因为表面看起来这项工作与具体的创业活动无关。然而,如果一个创业者理想不坚定、创业意识混沌、创业三观不正,即便在经济指标上取得成功,也不一定会回馈社会,这样,就很难说是创业教育的成功。因此,创业理想、创业意识、创业观念教育不容忽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创业教育工作者,在教学活动开始前要认真研究创业理想、创业意识、创业观念的本质及其相关问题。

一、创业理想

在创业教育工作中,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是对大学生进行理想的教育培养。如果说,鼓励等主要手段表现为创业教育者对大学生的外在“激励”,那么,理想教育就是将外在“激励”转化为内在的自我“激励”。只有这样,大学生的创业品德和素质才可能得到普遍提高,团体精神也才可能得到培育发扬,创业教育工作的理想目标也才可能得到实现。

理想作为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是人们对社会发展趋势的一种超前反映和对未来世界的设计、向往和追求。人不同于动物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动物没有理性,更无理想,因而它们永远生活在现存的物质世界之中。而人是理性动物,人既生活在现实中,又企图超越现实;既生活在物质世界当中,同时又以理想的精神方式享受生活。自有人类以来,理想就是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做人而无理想,就意味着人格的变质和人性的退化。

但是必须看到,理想并非古今一体、千人一面,而是形形色色、多种多样的。从理想的指向上分,有所谓社会理想、群体理想和个人理想;从理想同现实的距离分,有所谓长远理想、中期理想和近期理想;从理想形成的途径分,有个人或群体在生活中自发形成的理想和通过理性思考及系统学习形成的自觉理想;从个人理想、群体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分,理想又存在境界高下的区别。此外,假想、空想、幻想也是理想的不同表现形式,甚至宗教也充满虔诚的理想色彩,它们与科学的理想构成了两类不同的理想类型。由此可见,人人虽有理想,但理想各有不同。以为理想只有一种或认为理想一定高尚伟大,是对理想的狭隘理解。只要是生理健康、有理智的人,都有各自不同的理想信念,而且都以不同方式追求着自己的理想目标。

创业教育工作和理想是紧密不可分割的。创业教育工作不能脱离理想。虽然创业教育工作目标的确立立足于现实,是通过分析现实中的种种可能作出规划和计划,创业教育工作计划的表现为一个环环相扣的目标链,但是创业教育工作最终要达到的目标之一,就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成为一个有理想、有责任感的创业者。因此,支撑创业最终目标和工作计划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学生工作中的理想和境界。

正是由于创业教育工作和理想有着上述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大学生创业者理想的培育必然成为创业教育工作第一重要的任务。在创业教育工作中,理想培育对于大学生创业者具有如下两方面的激励功能。

一方面,通过理想培育,可以将大学生不自觉、不系统的创业者理想上升为自觉、明晰和稳定的信念,收到持续激励大学生主动性的心理效应。创业教育者在创业教育工作中,应当把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者理想教育作为首要工作,使学生自发的理想变成自觉的创业者,使空谈、幻想变成切合实际的、科学的创业理想,使一时的冲动变成稳定的信念,将种种心理故障转化为理智支配的执着追求。当然,这个工作相当艰巨,它是一个比一般激励手段更复杂的工作,需要的是耐心、持久和科学的方法。只要不懈努力、方法得当,就能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就会被挖掘出来,被自觉理想所支配的大学生就能激励自己,而且历久不衰、愈挫愈奋。这是其他精神激励无法与之相比的。

另一方面,创业教育工作理想培育的核心、实质和终极目标是社会理想教育,离开社会理想及其教育,理想培育就失去教育的价值坐标和理想的社会意义。社会理想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从内容上说,社会理想就是超越现实社会的理想社会。农民的社会理想,是超越封建土地所有制而对“耕者有其田”的小私有社会的向往;无产阶级的社会理想,是消灭私有制和剥削、人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在形式上,社会理想是某一社会大多数人对未来社会设想的共识,表现为各种理想的共同面和彼此之间的共通点。由于受个人视野和团体利益的局限,个人在形成自己的理想或者组织对其成员进行理想教育时,往往会因为局限于个人和群体的将来而容易忽视整个社会的前途命运,这样就造成个人理想、群体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偏离,产生诸如个人奋斗和各种狭隘的集团意识,显然这是与社会理想冲突的。创业教育者在进行理想教育时,一定要超越团体界限,放眼社会未来,将社会同群体、环境和组织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帮助大学生树立社会理想。只有当大学生不仅热爱团体、也热爱国家,既关心自己团体的前途、更关注民族命运的时候,才可能投身公益创业、社会创业或在商业创业成功后热心公益、回馈社会;个人和团体的理想才能逐步融入社会理想。也只有这样的理想教育,才能有效地克服团体的狭隘和短视,使理想成为激发大学生内在心灵的活力,实现创业教育工作的最高目标。

二、创业意识

创业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一切创业活动无一不是在创业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的。创业意识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创业的效率,关系到创业活动的成败。因此,研究创业意识是我们深入考察创业发生的关键,也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社会意识论必要的补充。

1.意识和创业意识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它在社会发展中又逐渐分化为诸如道德、艺术、宗教、政法思想、哲学、科学等各类社会意识形态,共同织造了历史唯物主义所描绘的社会意识理论。

但是,有没有创业意识呢?如果没有,如何解释创业活动中的意识现象?如果有,又应如何规定其内涵、区别它与其他意识形态的不同之点?

当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著作没有将创业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提出来加以研究。创业的相关著作虽然经常涉及创业中的各类意识现象和创业观念,也未明确地以创业意识相称并对之进行系统考察。

意识作为与物质相对应的哲学概念,涵盖了社会领域的一切精神现象。既然创业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特殊实践活动,就意味着有一种源于创业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创业活动的社会意识形态。

那么,能不能认为源于创业实践又反过来影响、指导创业实践的意识就等于创业意识呢?答案是不能。这是因为,第一,创业实践同人类大多数一般实践虽然在逻辑上可以区分开来,但在事实上却难以分开。所以,从根源上看,各种社会意识形态包括创业意识同出一源,这个源就是社会实践,它既包括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也包括以具体组织目标体现的创业实践。从起源来区分创业意识和别的社会意识形态,显然机械地割裂了创业同实践的有机联系,并不科学;第二,同样的道理,也不能笼统认为凡是影响、指导创业实践的社会意识都是创业意识。固然,创业意识对创业实践有反作用,但哪种社会意识形态又不对创业实践发生影响或反作用呢?作为世界观理论体系的哲学不对创业发生作用吗?离开了科学技术能进行创业吗?法律、道德不是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对人们创业进行约束和规范吗?就是艺术,有时也可能参与到创业实践中去。可见,凡是社会意识都对创业实践发生不同方向和不同程度的反作用,都以其特定的方式影响创业实践。以是否影响、指导创业实践来区别创业意识和非创业意识也是不科学的,这样做势必会抹杀整个社会意识对创业实践的能动作用。

那么,究竟什么是创业意识呢?创业意识同别的社会意识应有哪些区别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创业意识的形成、作用、特点三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创业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固然离不开一般的社会实践,追本溯源,它也是人们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中产生的。但是,培植创业意识的最切近的基础不是一般的社会实践而是人们的创业实践,创业意识只能在创业实践中形成而不能在一般性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形成。这即是说,虽然创业实践离不开社会一般实践,创业意识同其他社会意识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但创业实践毕竟有别于一般实践,创业意识也不同于其他社会意识。因此,创业意识是对创业实践的直接反映。脱离创业实践的人,是无法形成创业意识的。

其次,在创业实践中,各种社会意识都发挥作用。离开了人类在各类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社会意识形态,无论是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还是创业实践,都无法进行。但是不同形式的社会意识,其指向又各有侧重和区别。比如,自然科学、主要被用于指导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政治法律思想则主要被用于指导人们改造社会的社会实践;宗教、哲学主要指向人们的思想,直接改造的是人的思想观念。创业意识不同,它不是直接指向上述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而是指向创业实践活动,用于指导、组织、调整各类创业实践活动。

再次,创业实践是创业主体对创业客体的对象性活动,是创业者的能动性活动。因此,创业意识主要是创业者的意识,不是或主要不是雇员的意识。人们只有作为一个创业者的角色进入现实的创业领域,才可能产生创业的冲动、形成各类创业意识。对于处在参与地位的大多数人来说,也可能形成自己若干关于如何创业的观念或想法,但因置身于创业实践核心活动之外,这种创业意识是模糊不清、片面零散的。所以说创业意识主要不是作为一般社会实践参与者的其他社会意识,而主要是创业实践者所拥有的创业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创业者在创业实践中直接形成并反过来直接影响、指导创业实践活动的创业心理、创业观念、创业理论、创业方法统称为创业意识。

创业意识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具有不同于别的社会意识的若干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普遍性。社会意识的各类形式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创业意识则与人类创业活动紧密相连,普遍存在于社会各类实践领域,具有普遍性。创业意识随着有组织的人类创业活动的出现而产生,随着它的发展而发展,与社会相始终。从各种社会意识形态所反映的空间来看,哲学、道德、创业意识普遍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宗教、艺术、政治思想则只对某一特殊社会实践起作用。科学是个总概念,不同学科的科学技术也只适用于特定的实践活动,这四者都不如创业意识普遍。所以说,创业意识具有普遍性。

第二,综合性。社会意识作为对社会存在的抽象把握和主观反映,都有一定的综合概括性,但各自的综合概括程度又有差别。其中,哲学是对各种知识的最高概括,具有最高的综合性。宗教虽也是一种世界观,但它是用信仰代替理性,谈不上科学的理性抽象和科学综合。道德作为人们行为关系的总规范,对涉及人与人利益关系的方面作出规定,但显然只是从社会特定方面进行某种综合。政治法律也是人们的行为规范,所综合规定的方面比道德还窄。艺术通过形象情感语言来传达表现作者的愿望,与概念综合离得较远,综合只是典型的塑造或人物性格的“综合”。各门科学对某一特定领域的特殊规律进行抽象反映,是一个方面的综合。创业意识则不然,它要对各类实践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就必须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以生产型企业创业为例,创业者不仅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一般过程,需要掌握有关的科学知识;还要了解人,需要了解一系列涉及人的生理、心理、伦理、信仰、价值观念、行为规律的知识。不仅要审时度势、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战略决策,需要运用哲学、政治学、法律学;为保证决策能顺利实施,还需要运用诸如数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等知识来制定计划和对计划实行控制。可见,创业需要综合运用尽可能多的各门知识,创业意识是各门知识的综合运用。在社会诸意识当中,如果说哲学是对各门科学知识最高的综合概括,创业意识则是对各门知识广泛的综合吸收和综合运用。

第三、应用性。各种社会意识既是对社会存在某一侧面的主观反映,表现为特定的知识体系;又反过来影响和指导人们的某类实践,具有不同程度的应用性。一般来说,综合概括性越高的意识形态,距离现实越远,其间的中介越多,应用性越弱。反之,综合概括性越低的意识形态,离现实越近,其中介越少,应用性越强。比如,哲学和宗教二者距现实最远,其应用性最不直接,而科学特别是技术科学距现实最近,最易转化为生产力。创业意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既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又具有直接的应用性。这是因为,创业意识是在创业实践中产生并直接服务于创业实践的意识形态,创业活动需要的不是远离现实的抽象理论,而是经过创业者加工过滤过的可以直接进入创业过程的具体意识。也就是说,创业过程一方面必须广泛吸收诸如哲学、科学、政治思想、道德以至艺术和宗教等意识形态;另一方面,这些意识又不能直接适用于创业,而必须通过创业者的过滤加工,选择综合,转换成可以直接用于指导创业活动的创业意识,从而使创业意识具有鲜明的应用性。可以说,创业意识是由抽象层面的社会意识走向具体层面的社会意识的思想通道,在这里意识的抽象性和具体性得以对接。如果看不到这种特点,以为任何社会意识都可以直接运用于创业,其结果必然是目标模糊、计划抽象,使创业者无所作为。同理,如果指令不清、控制随意,雇员也无所适从。

2.创业意识的形式

对创业意识作纵向即从其发生形态分类,可以划分为创业心理、创业观念、创业理论和创业决策四种相互联系又彼此区别的表现形态。创业决策是创业意识中实际操作性最强的表现形式,本书将在后文结合KAB课程教学进行分析;创业理论与创业的教学内容密切相关,在此不再次展开;下面重点分析前两种意识表现形式。

在创业实践中最初形成的创业意识是创业心理,它大致包括需要、动机、意向、情绪、情感、意志、信仰、习惯等形式。创业需要是由创业者的本能和职责引发的创业欲望,它同人的其他需要相类似,既具有强烈的内在冲动,但又缺少明晰单一的目的指向。处在创业需要的心理阶段,创业者主要受较长期思考形成的潜化意识的支配,本能地生发出多种创业欲望。事实上,这种心理活动不能用生物学来加以解释,它与人们由生理本能产生的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不同。大量的创业经验也证明,长期参与商业活动、积累了大量创业实践经验的创业者,创业行为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他的潜化意识,成为一种职业的习惯或“本能”的需要。可以说,这类人只要处在创业者地位(有时甚至不处在创业者地位)自然而然地就会有这种冲动。

创业需要的定向化是创业动机和创业意向。创业行为需要作为一种自发的内在冲动,是意向不明、不断转移的心理活动。如果没有外部环境起作用,那么创业者将永远停留在这种躁动不安的心理境地。但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创业者不可能将自己封闭起来,而是要受到外部环境各类信息的刺激干扰。一旦某一信息反复刺激创业者而使他将注意力逐渐集中到解释这一信息的时候,便出现人们常说的“问题”或心理学上所说的“情结”。问题是指现实和需要的差异,情结是指反映问题的矛盾心情。这时,为解决问题或解开情结,原有的变动不定的需要心理开始平静下来,交错出现的不明晰的目的指向逐渐转移到问题上,从而形成有明确指向的动机和变成解决某问题的意向。当然,作为创业心理的动机和意向也具有不稳定性。尽管如此,动机和意向又是创业意识形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没有它,不可能产生出创业的其他意识。动机和意向引导创业者如何看问题,准备选择解决何种问题。如果在动机和意向上出了偏差,比如他所期望的目的根本不可能实现,创业者就会走偏方向而使创业实践成为不可能。

创业者作为人,还有情感和情绪。情感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心理定式,它表现为对某些人的偏爱、信任、同情、感激以至于崇拜信仰。

在创业实践活动中,无论是创业者或雇员,绝不可能没有情感;任何一类创业活动,也不可能完全摈弃情感。诚然,创业者如果仅凭情感而不用理性来处理创业活动中的人和事,或者将私人情感带到公共事务中,对创业将是十分有害的。但是还应看到,情感对创业也有助益。在创业者之间,多一些情感就少一分摩擦,情感在这里是创业团队的黏合剂,具有无可取代的凝聚力。在创业者和雇员之间,情感是沟通上下级之间的心理通道,是创业者了解下情、激励雇员必不可少的武器。大量创业实践也证明,凡是情感丰富并善于控制情感的创业者,不仅能团结其他的创业人员,形成一个关系融洽、无话不谈的有战斗力的创业团队,还能在雇员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使他们乐于听从他的指挥。相反,一个缺乏情感的创业者必定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他既不可能赢得创业合作者的信任,更不会得到雇员的理解和支持。可见,情感是创业者不可或缺的心理,创业不在于有无情感,而在于如何培养情感和正确投入情感。

同情感相比较,情绪是另一类心理活动。情感是一种外显的心理倾向,是指人们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亲和力;情绪则是一种内隐的心理定式,是由内外环境刺激产生的某种心境或心绪,主要表现为喜、怒、哀、乐。在创业中,不论是创业者还是雇员,常常会受环境的刺激而引起情绪的变化。情绪不同于情感,它对创业弊大于利,特别是对于创业者,千万不能为情绪所左右,不宜带上浓重的情绪来进行创业。这是因为:情绪作为一种心理活动,是一种受环境左右的变动不定的无意识现象,它与理性不相容。尽管喜怒哀乐可能激起一时的激情,在创业中发挥出冷静时无法发挥的积极作用,但因它缺乏理智的支配而不可能持久并具有随意性,任其发展不加控制就会将创业者变成情绪的奴隶,使创业归于失败。可见,创业者不可无情,但这个情是指情感而非情绪,情绪型的人是不宜充当创业者的。作为一个创业者,应当尽量避免将个人情绪卷入创业工作,做到范仲淹说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学习林则徐的“制怒”。碰到困难不要消极气馁,取得成绩不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要做到这一层很不容易,需要在创业实践中经历长期的修养磨炼,学会一整套现代心理自我调节方法。

属于创业心理的还有意志、信仰和习惯。所谓意志,是指向明确的行为目的的心理机制。所谓信仰,是对某人某事或某种最高存在的绝对信任和无条件服从。所谓习惯,最初是指人们思想行为的常规或定势,这里专指思维定式或习惯思维。

创业作为一种组织目的性活动,决定参与创业的人必然形成实现创业目的的创业意志。创业意志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明确的目的性;二是判断是非的果敢性;三是迎战挫败的坚韧性。在创业实践中,创业意志的积极作用是非常明显的。这是因为,创业是一个步步逼近目标又常常遭受挫折的风险过程,为使创业能按预定目标继续下去而不致中断,创业者必须具有坚强的创业意志。如果意志薄弱,在挫折面前就可能观望退让、对事业丧失信心。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认准了的目标决不改变,才有希望达到胜利的彼岸。当然,由于意志是一种缺乏理性自觉的心理机制,单凭意志并不能保证目的正确。如果意志很坚定而拒绝理性的介入,那么即使当实践证明目的不对也会顽固地坚持下去。可见,意志在创业中虽很重要,不过应使它理性化。创业仅靠个人的坚强意志而不注意根据情况随时加以调整,那么顽强则变为顽固、果敢将流于武断。

信仰在本义上是相对于理性而言的宗教感情,是宗教徒对神的崇奉膜拜心理。宗教的最高境界是信仰,信仰意味着对神祇无条件的信任、服从和追随。在现代社会,当然不能提倡宗教信仰,而应提倡科学和唯物论。不过,又不可没有信仰。这里的信仰不应解释为迷信和盲从,而应解释为对未来目标执着地追求和坚定的信念。从这种意义上看,大至一个民族,小至一个群众团体或企业组织,都应当有自己的信仰。没有信仰这种牢固的心理惯性来约束人们多变的思想,就是离心离德、没有希望的组织。

习惯是在多次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行为定势和思维惯性,它以固定的经验为根据。当人们主要凭借经验而不是凭借理性来行动的时候,就停留在习惯的心理水平上。所以,经验和习惯是难以区分的。创业者通过多次创业实践,不知不觉中就会形成一套自己的创业经验或创业习惯,其中所包含的难以理喻但又实际发生作用的意识形态为习惯心理。习惯心理在创业中的出现既具有必然性又具有诸多积极作用:首先,它作为一种感性经验,与创业实践最接近,反映创业实践的问题最快捷。创业中许多常规问题主要是通过创业者的经验习惯及时加以处理的。如果创业者缺乏经验而未形成创业的惯性思维,就不可能对纷至沓来的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必然事事请示或拖而不决。其次,习惯是理性的基础。大量事实表明,一切创业理论的产生,都不能脱离对创业经验的总结。创业者的创业经验越丰富,对他学习、接受创业理论就越有利。一个没有创业经验的人,尽管他也可以从书本上学到创业理论,但不能真正理解这些理论,更不可能切实运用这些理论。所以,经验习惯对于创业者是十分必要的财富。不过,创业习惯毕竟是非理性的创业心理,它也有局限性:第一,习惯心理是一种心理惯性,它对创业者的创造性思维有一种天然的抑制作用。如果固守经验,由习惯来支配创业,创业方式只能简单重复,组织也很难得到迅速发展。第二,经验习惯只是对过去创业实践的总结和重复,缺乏对创业发展新趋势的预见功能。如果因循经验习惯,就只能往后看而不会向前看,结果必然因目光短浅驾驭不了多变的创业环境。

上述各类创业心理的积淀就是创业观念。观念在广义上本来泛指意识。这里所说的观念是狭义的,它是指在感性经验基础上形成的融入了若干理性因素的固定看法或根本观点。洛克认为,观念来自感觉和反省。莱布尼兹主张观念是人的一种倾向、禀赋、习性或潜能。在心理学上,观念即是表象。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观念,是指反映实践并为指导实践所创造的体现目的计划的社会意识形态。创业观念作为创业意识的一种,是介于创业心理和创业理论之间的一系列关于创业的根本观点,主要包括创业价值观、创业决策观、创业人性观、创业组织观(团体意识)、创业效益观等。同上述各类创业心理相比较,创业观念不表现为纯感性而有一定的理性渗入,包含着对事物的深层理解;不是对客观对象的直接反映而是间接反映,表现为对过去的反思和对将来的向往;不是由刺激而引起的间发的、不稳定的心理活动,而是对根本问题的持久稳定的心态或倾向。因此,创业观念在创业活动中的地位特别突出,它潜存于创业者和雇员的意识深层,从根本上左右或影响着他们的行为。

创业意识的第三类形态是创业理论,这是创业意识的理性表现或逻辑系列。同创业心理诸形式和创业观念相比较,创业理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它反映的不再是创业活动的表象而是它的本质和规律,具有本质的深刻性;第二,它不像创业心理那样多变易逝,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第三,它是对创业实践的抽象概括,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可见,创业理论是更高级的创业意识。创业者如果仅凭创业心理或创业观念去指导创业活动,终生勤劳也不过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不可能达到高度的自觉并作出新的贡献。只有学习科学的创业理论,自觉地以有关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创业行为,才有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创业者。当然,正像一切理论一样,创业理论也有它的局限性,这主要表现为任何创业理论只能是对创业实践一个方面的本质或事物某一本质层次的抽象,只能近似正确地反映对象。另外,由于创业理论是以纯概念的逻辑方式来反映创业实践的,二者之间横隔着层层中介,要运用它来指导创业实践,还必须将其转化为创业方法。

所谓创业方法,是各类创业意识的具体化、程序化,特别是应用创业理论的方式或模式。而按照方法的特性来区别,又可以划分为数学方法、系统方法、经济方法、行政方法、伦理方法、心理方法等。

综上所述,创业意识按其发生、发展的时间作阶段划分,可以区别为最初的创业心理,其后的创业观念和再后的创业理论,最后是创业方法。

三、创业观念

要深入研究创业意识在创业中的主导作用,有必要对创业中的人性观念、价值观念和效益观念进行专门考察。这三种观念虽不是创业观念的全部,但却从根本上影响着创业者的基本观念。

1.创业人性观

如前所述,创业的核心问题是人不是物。创业者着手创业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什么是人?由于对人的理解或对人性的看法各有不同,于是就形成形形色色的人性观念。而人性观念上的种种差异,又带来创业目的、创业方法和创业模式的区别。

中国古代学者就对人性问题进行了相当深入的专门研讨,形成了“性善论”和“性恶论”两大对立的派别。以孟子为代表的性善论者认为,人之异于禽兽,不在于“食、色”等生物本能,而在于先天具有与人为善的道德理念。培育弘扬人性中已有的各种“善端”,则扩充为“仁、义、礼、智、信”这五种道德。以荀子为代表的“性恶论”则认为,人的本性并不是善的,恰恰相反,饮食男女、趋利避害、嫉妒强者、残害同类等恶劣兽性才是人的本能。

与中国古代笃信人性本善、主张以仁义道德治国有所不同,中世纪的欧洲和古代阿拉伯国家却蔑视人而高扬神,神性论是其进行社会创业的基本观念。神性论的本旨在于向人们说明上帝或真主是世界的最高存在和万物的主宰,它具有超人的“全知”和“全能”。

随着西欧资产阶级的崛起,近代思想史上涌动着反对封建伦理和宗教神学的人性论思潮。早期的资产阶级人性论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生而平等自由,完全不应依赖上帝的恩赐。相反,人要自己主宰自己,使人成其为人,就必须冲决神学罗网,从传统的迷信、屈从、驯服、愚昧和无所作为中摆脱出来,建立平等、自由、博爱的人道社会。大致从21世纪初叶开始,随着劳资关系的激化,迫使一批学者重新考察人和认识人。由于对人性的理解不同,相应地出现了不同的创业理论。

泰罗、法约尔等古典创业学家认为,人是经济运动和物质利益的主体。这即是说,将若干不同成员联系起来的纽带不是强权也不是激情,不是宗教也不是伦理,而只是共同的经济目标和各人从中所获得的一部分经济报酬。按照上述理论,创业活动中的人是经济化了的“经济人”,人人都为金钱而奔波,“金钱是刺激职工生产的唯一因素”,创业就在于如何通过合理的组织计划活动或最经济省时的操作程序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

所谓社会人的思想,历史本很久远,但形成理论,则始于美国梅奥等人的“霍桑实验”。霍桑是美国芝加哥西方电气公司的一个工厂,美国科学院组织一批研究人员围绕工作条件与生产效率的关系进行了长达8年(1924—1932)的实验,即“霍桑实验”。实验的结果表明,在正式组织中存在着以情感为纽带的非正式组织;决定工人积极性和提高生产率的主要因素不是金钱物质和生产条件,而是工人的意愿、情绪、受尊重信任和民主参与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这个实验的意义在于用事实否定了传统“经济人”观点的片面性,开始将人理解为有多种欲望、有理想有追求、需要交往的社会动物。

行为学派对人性的看法,首先表现为麻省理工学院教授麦格雷戈(1906—1964)的人性假说——“X—Y理论”。麦格雷戈认为:如果按X理论,人的本性被设想为天性、愚蠢、不诚实、不爱承担责任、缺乏远大抱负、仅把自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按Y理论,人的本性刚好相反,他们并不厌恶工作而是乐于负责,不愿接受别人控制而愿进行自我控制。这样,有效的管理就不应当是强迫命令而应是激励他们的献身精神和创造才能的工具。传统的管理实际上是按X理论设定人性的,因而注定不能发挥人的潜能。只有按Y理论来进行管理,才能摆脱人性偏见,走出传统人性观的误区。

对“X—Y理论”进行修正的是美国洛斯奇和摩尔斯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所谓“超Y理论”。这种理论指出,对人性不能进行假设而必须通过实验;对人性也不能作绝对恶或绝对善的分类,人性的善恶是依他们所处的环境为转移的。他们在工厂和研究所分别所做的实验证明,X理论对工厂工人有效而Y理论对研究所有效,这说明工人同研究人员有不同的人性。另外,同一个人的责任感也并非永远如一、一成不变,当他们的目标达到之后也会由勤变懒。行为学派中成就最大、人数最多的是前文提到的以马斯洛五层次理论为代表的需要层次论。

通过以上当代管理学者对人性的研究可以看出,作为雇员的人绝不是仅仅为生存而奔波的“经济人”,而是具有多种需要、多种个性、存在于复杂人际关系当中并富有主动创造性和反抗性的“社会人”。因此,要搞好创业,关键在于管好人。而要管好人,又必须深入了解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激励他们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2.创业价值观

在哲学中,价值是一个含义广泛的关系范畴,凡是涉及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关系,就包含人们常说的价值。具体地说,凡是对主体有用的东西,就叫有价值;无用或有害的东西,就叫无价值或负价值。

价值按其客体满足主体的属性,可划分为功用价值、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三类。功用价值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使用价值;道德价值是指人的德行对于他人的精神感召和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审美价值是指主体所创造的对象反过来给予创造者的愉悦感,是人对人类自由本质的确证和审视。无论哪类价值,都反映了主体需要和客体功能的肯定关系,都是主体对他所创造的客体的认同或评价。

所谓价值观念,即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客观对象意义的看法或观点。在实践中,人们对客观对象的看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看法或观点,这在国外又称“事实真理”或“事实判断”。另一类即关于对客观事物有无意义、有无用处的看法或观点,这即是所谓“价值真理”或“价值判断”。价值观念同事实观念相比,后者侧重于对事物真理的客观性探讨,回答对象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一类真理问题;前者侧重于对事物意义的主观评价,回答对象对我“好不好”以及“好在何处”之类的功用问题。人在实践中所形成的各种观念(包括世界观和自然观、历史观、人生观、创业观等各类观念),无一不是由这两类观念组成,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哲学世界观,它既包括人们对世界本质和发展规律的客观探讨,表现为一个知识体系或说明体系;又包括人们对现存世界的主观体认和评价,对理想的未来世界的设计和追求。人生观亦如此:它既包括对人生本质规律的理性探索,又饱含对现世的主观感受和对理想人生的追求。这就告诉我们,人们的观念既不可能是对客观事物的机械反映,其中必然渗透着人的意向目的、定向选择和主观评价;又不可能是纯粹主观任意的,它必以客观事物为对象,以事实为基础。因此,事实观念和价值观念是互为条件的辩证关系。人们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可以而且必须将二者分开来看,但在事实上,二者是分不开的,任何具体的观念系统都是由二者有机组成的。

究竟什么是创业价值观?创业价值观同一般价值观又有什么区别、大致包括哪些内容和具有哪些基本功能?笔者认为,所谓创业价值观是创业者关于价值取向和价值评价的观点的总称,它是在创业实践中形成的创业主体对创业环境、创业目标、创业客体、创业现状、创业结果以及创业未来的体认、选择、态度、倾向、评价和期待等各种观念的总和。说它是创业主体的价值观,并不意味着创业系统中作为创业客体的人没有价值观,因为创业是创业主体作用于创业客体的特殊实践或主体性活动,因而创业价值观是指导创业主体的观念而有别于创业客体的价值观念。当然,在研究创业的价值观念时,不能也不应回避雇员的价值观念,因为凡是人都有自己特定的价值原则和价值判断。不过,创业过程实际上是用创业者的价值观同化雇员价值观的复杂思想过程,或者说是主体价值观和客体价值观之间的求同过程,因此,又可以将创业价值观规定为创业中占主导地位的创业主体的价值观念。

创业系统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创业要正常进行以维持并发展组织系统,就必须了解、适应环境,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人员的交换。而在了解、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创业者一方面必须搜集整理环境的信息,力求使自己的认识符合外在环境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又要根据自身的目的和需要去筛选信息,并按自己的价值方式去整理信息和评价信息,从而对环境作出好或坏的价值判断。创业者通过多次创业实践逐步形成对环境好坏的辨识能力和判断标准,而这种辨识能力和判断标准即是创业价值观的一种表现。任何时代的创业或现代任何一类创业,创业者首先要考虑的对象不是自身的组织系统而是系统所面临的组织环境。只有对环境有尽可能详尽的了解并对之进行了一番“审时度势”的价值判断之后,才可能进行别的思考。比如海外创业投资,第一步要了解、研究的就是该国的投资环境,通过各种渠道掌握有关该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资源、人力状况、市场环境的情况,并根据自身利益进行分析和选择。这种对投资环境的分析和选择,就渗透着外国资本家的价值观念。如果觉得投资无利可图或利润不大,或者有利可图但要冒很大的风险,或者虽一时有利可图但对该国政局稳定等因素无信心,都可能会放弃投资计划。

创业价值观还表现在组织目标的选择确立方面。当对环境有所了解并确认了它对组织有无意义之后,接下来创业者便要根据组织的需要和环境的可能确立组织行为的目标。任何一类组织目标的确立既不是任意选定的,也不是自发产生的,而必须依赖可能和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目的要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某种目的尽管很有意义但在现实中缺乏根据、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实现,那么这种目的就是空洞无边的幻想,注定不能实现;二是目的要符合创业者或组织系统的需要。如果不适合需要,尽管在现实中有实现的根据,创业者因其对自身需要无关甚至有害,也是不会将其确立为目标的。可见,在确立创业目的的过程中,也有两种观念在同时起作用:分析目的有无可能、能否转化为现实,要依据事实观念;而确认目的有无意义、哪种目的符合组织的主观需要,要依据价值观念。总之,组织目的既然不是环境强加给组织系统的,而是组织的创业者在分析环境的多种可能性之后进行价值选择的结果;那么,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组织因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从而产生不同的组织目的,就是很自然的现象。

创业价值观不仅表现为对环境的体认和创业目的的选择,还表现为对组织内部创业客体的态度和创业现状的倾向。具体说来,这种态度或倾向又包括人才观、时间观、道义观等。

所谓人才观,是指创业者按照一定的人才价值标准来选择、使用人才。高明而有作为的创业者,唯贤是举,择才而用,千方百计罗织英才并且用其所长、不求其全。创业者这样做的原因,不仅是他们深深懂得人才对创业成败的关键作用,而且他们本人就是人才,有一种惺惺相惜的人才价值观在自发起作用。

所谓时间观,是创业者对时间功用价值的估价。现代创业者不仅要认识到时间的机会价值,还要认识到单位时间的效率价值,从而表现出对时间的爱惜和对时机的准确把握。

所谓道义观,亦称道德观,是创业者对道德的总看法。在创业活动中,不同的创业者有其不同的道德观点,存在着不同的道德评价标准。根据一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创业者不仅从观念上对别的组织成员进行着道德评价和引导,而且常常将这些标准转化为一定的道德规范或组织条例,强制人们遵守。道德价值观在创业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对组织行为进行善恶评价,引导组织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自觉地多做贡献;二是转化为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以纪律、制度、奖惩等方式强制人们执行;三是调节组织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沟通他们之间的感情,以形成团体凝聚力。

创业价值观最后表现为对创业结果的评价和对组织未来的期望。创业过程的终结,必形成一定形式的创业结果(如产品、服务效果等)。结果是否符合预定的组织目的,创业者必须对之进行评价。一般说来,凡结果符合原先的目的,便作出肯定性评价;而不符合原先的目的,则作出否定性评价。不过在实际创业过程中,参与评价的人存在价值观念上的差异,而创业结果一般又不可能与预期目的完全符合,所以评价创业结果并不像上面说的那样简单,必然充满不同意见和争议。评价创业结果的过程是不同价值观念相互斗争的复杂过程,如何使不同看法统一起来,需要做相当多的工作。当某一创业过程结束而对未来创业进行设想的时候,因人们价值观念的差异和理想期望不同,人们对创业前景的设想和所期待的东西也必然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即人们常说的目光有远近之分、境界有高下之别。创业既然是一个不断深化的循环过程,这种价值观念对于预测未来、掌握创业的主动权比其他观念更具影响力,更需要引起创业者的高度重视。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所谓创业价值观,绝不仅限于人们常说的某种观念(比如效益观,或者“企业文化”“团体精神”等),而是贯穿在创业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各类创业意图、创业目的、创业态度、创业倾向、创业评价和创业理想的总和。由于人们的出身经历、文化素质、道德修养、社会阶层地位、职责权限、利益关系、理想情趣各不相同,决定了他们的价值观念是存在差异的。要想使创业有效地进行,就必须设法将这些不同的价值观念大致统一起来。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从个人的价值观念去思考显然是不够的,而应寻找一个组织都可以接受的价值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人们常说的效益观念。

3.创业效益观

效益一词是我国学者的一个创造,要揭示这个概念的内涵,有必要比较它同效率、效果的关系。

效益一词源于效率。效率最早是一个物理学概念,它是指功能转换的比率。比如热效率,指的是所消耗的热能和转换成有用的热功的比率,转换的比率越大,就意味着效率越高;反之,比率越小,效率越低。

由效率引申出的概念是经济学中的经济效率或经济效果。经济一词含义丰富,而其中一个含义即投入小、产出多。所以,经济或经济效率的意思与物理当中的效率很相近,指的是生产的使用价值和所耗费的劳力、物资之比率。所耗少而产出多就说明经济效果大,而耗费大产出少则意味着经济效果差。

无论是物理学所说的效率还是经济学上所说的效果,都是人们对物质转换过程中功用价值的客观描述。某台热机的功率是多大,某项生产活动的经济效果如何,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效率或效果是自然科学或经济科学的概念,与人们对它的主观评价无关,效率的大小或效果的好坏绝不以人们的好恶为转移。

而效益则不同。效益既包括客观存在的效率(如行政工作效率)或经济效果;还包括人们按一定价值观对效率或效果的主观评价。某种效率如果对人有用,即是效益;如果无用或有害,就叫无效益或负效益。可见,效益既不等同于效果,不是一个纯粹的科学概念;但又离不开效果,不是一个纯价值概念。效益概念包括着人们对客观结果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可谓集“真”“善”“美”于一身。

创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其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创业的效益。而要提高创业效益,就应对效益观进行专门的研究。

正确的创业效益观首先应关注效率问题。创业作为一种特殊实践,其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合理的计划、恰当的组织、有效的指挥和及时的调控等方式,实现创业目标。

创业有无效益,首先要看所创业的实践活动的客观效用如何、效率怎样,或者说是否“经济”“划算”。如果经济划算,投入少、产出多,就叫有效或提高了效率;如果投入多、产出少,就意味着不经济不划算,或叫无效劳动、“赔本买卖”。显然,无效谈不上效益,效益是以效率为前提的。如果脱离效率谈效益,我们的价值判断就失去了事实标准而流于主观。

但是效率又不等于效益,效益是符合组织目的和社会目的的效用。因此,正确的创业效益观还包括对创业效率的肯定性评价,即对这种客观效率进行有益或无益的认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效率才称得上效益?因为抽象地说,凡是人们实践创造的结果,对人总是有益的。但具体分析便可以发现,因为人与人有不同的目的需要,存在着不同的价值标准,对同一客观效果必然会出现评价上的差异,在一部分人看来是有益的效率,另一部分人则可能认为无益甚或有害;反之亦然。这样,确立正确的评价标准就显得十分必要。

首先,评价某一创业实践活动效率有益或无益,不能以对个人或少部分人是否有益为标准,而应以对组织中的多数成员是否有益为标准。如果某一创业实践活动效率仅对少数人有利而对多数人有害,这就叫有效率而无效益。反之,只有对多数人有益的效率才可称为有效益。

其次,评价某一创业实践活动的效率是否有益,不能单从经济效益着眼,还应考虑它的社会效益、道德效益和精神效益。所谓经济效益,是指对人们物质生活的有益性,它所满足的是人们的物质欲望。但人们除了这种基本的需要外,还有社会的、伦理的、精神的各种高层需要。如果某项创业使人们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精神生活极度空虚,也不能被认为有社会效益。这即是说,判断一个组织的创业实践活动是否有益,不仅要看它的效果是否有益于人们的生理健康,还要看它是否有利于人们的心理健康;不仅要考察人们的物质财富是否增加,还要看人们的道德水平、文化修养、社会责任感是否提高。

再次,判断创业的效益不能只着眼于眼前利益,还应考虑到未来利益。这是因为,地球上的资源有限而非无限,人们对其开发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子孙后代。掠夺式地开发和短期行为的创业方式,所得的只是眼前的高效益,而对于将来的社会和人类的发展却是一种犯罪。创业者如果缺乏这种效益观,即使他可能轰轰烈烈于一时,并受到一部分人的拥戴,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和交往范围的扩大,必将受到历史的裁判和民众的唾弃。

最后,创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创业实践活动是否有效益,最终还要看是否有利于人的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发展和完善人类自身的手段,人是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因此,凡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创业实践活动就具有最大的效益。反之,一切压制人、摧残人,不利于人的发展的创业实践活动,尽管它具有别的功用价值或政治效益,却不具有最高的社会价值或人道效益。因此,有责任感的创业者应以人为目的,不允许将人当作谋求某种其他效益的单纯的工具。这就要求创业者必须确立崭新的效益观。

可见,创业效益观是一种极其复杂又至关重要的创业观念,它涉及创业中“真”“善”“美”的统一问题。因此,创业者必须以人为目的、以人为中心,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提高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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