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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死亡率最高的室颤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除颤是心脏骤停抢救中必要的、有效的重要抢救措施。电击后5s心电图显示心搏停止或非室颤无电活动均可视为电除颤成功。对安置有永久性起搏器或置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的病人行电转复或除颤时,电极勿靠近起搏器,因为除颤会造成其功能障碍。用较强的脉冲电流通过心脏来消除心律失常、使之恢复窦性心律的方法,称为电击除颤或电复律术。用于心脏电击除颤的设备称为除颤器,它能完成电击复律,即除颤。

电除颤是以一定量的电流冲击心脏从而使室颤终止的方法。是治疗心室纤颤的有效方法,现今以直流电除颤法使用最为广泛。原始的除颤器是利用工业交流电直接进行除颤的,这种除颤器常会因触电而伤亡,因此,目前除心脏手术过程中还有用交流电进行体内除颤(室颤)外,一般都用直流电除颤。心脏电复律是用电能来治疗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使之转为窦性心律的方法,最早用于消除心室颤动,故亦称心脏电除颤。心脏电复律器是用于心脏电复律的装置,目前常用的为直流电心脏电复律器,由电极、除颤、同步触发、心电示波、电源等几部分组成,电功率可达200~360J。电除颤是心脏骤停抢救中必要的、有效的重要抢救措施。

一、适应证

适于转复各类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尤其是药物治疗无效者。转复心室颤动、心房颤动和扑动,可首选电除颤;转复室性和室上性心动过速,则多先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无效或伴有显著血流动力障碍时应用本法;性质未明或并发于预激综合征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选用药物常有困难,宜用同步电复律治疗。电复律治疗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即时转复成功率在室性心动过速和心房扑动几乎达100%,室上性心动过速和心房颤动则分别为80%和90%左右。

二、禁忌证

病史已多年、心脏(尤其是左心房)明显增大、伴高度或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颤动,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的心房扑动,反复发作而药物不能维持疗效或伴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的异位性快速心律失常,均不宜用本法复律;有洋地黄类药物或低血钾时,暂不宜用电复律。

三、方法

早期进行电除颤的理由:①室颤是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致死性心律失常,在发生心跳骤停的病人中,约80%为室颤引起;②室颤最有效的治疗是电除颤;③除颤成功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或除颤每延迟1分钟,成功率将下降7%~10%;④室颤可能在数分钟内转为心脏停跳。因此,尽早快速除颤是生存链中最关键的一环。

1.波形和能量选择。

除颤器释放的能量应是能够终止室颤的最低能量,能量和电流过低则无法终止心律失常,能量和电流过高则会导致心肌损害。

目前自动体外除颤仪(AEDs)包括单相波和双相波两类除颤波形。不同的波形对能量的需求有所不同,单相波形电除颤:首次电击能量200J,第二次200~300J,第三次360J。双相波电除颤:早期临床试验表明,使用150J即可有效终止院前发生的室颤。低能量的双相波电除颤有效,而且终止室颤的效果与高能量单相波除颤相似或更有效。

2.效果评价。

电击后5s心电图显示心搏停止或非室颤无电活动均可视为电除颤成功。这一时间的规定是根据电生理研究结果而定的,成功除颤后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一般为5s,临床比较易于监测。第1次电除颤后,在给予药物和其他高级生命支持措施前,监测心律5s,可对除颤效果提供最有价值的依据;监测电击后第1分钟内的心律还可提供其他信息,如是否恢复规则的心律,包括室上性节律和室性自主节律,以及是否为再灌注心律等。

3.心血管急救系统与AED。

心血管急救(ECC)系统可用“生存链”概括,包括4个环节:①早期启动EMS;②早期CPR;③早期电除颤;④早期高级生命支持。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在这4个环节中,早期电除颤是抢救病人生命最关键一的环。

早期电除颤的原则是要求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携带除颤器,并有义务实施CPR。急救人员都应接受正规培训,急救人员行基础生命支持的同时应实施AED。在有除颤器时,首先实施电除颤,这样心脏骤停病人复苏的成功率会显著提高。使用AED的优点包括人员培训简单,培训费用较低,而且使用时比传统除颤器快。早期电除颤应作为标准EMS的急救内容,争取在心脏停搏发生后院前5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4.心律转复。

心房颤动转复的推荐能量为100~200J单相波除颤,房扑和阵发性室上速转复所需能量一般较低,首次电转复能量通常为50~100J单相波已足够,如除颤不成功,再逐渐增加能量。

室性心动过速转复能量的大小依赖于室速波形特征和心率快慢。单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其形态及节律规则)对首次100J单相波转复治疗反应良好。多形性室速(形态及节律均不规则)类似于室颤,首次应选择200J单相波行转复,如果首次未成功,再逐渐增加能量。对安置有永久性起搏器或置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的病人行电转复或除颤时,电极勿靠近起搏器,因为除颤会造成其功能障碍。

5.除颤仪的工作原理。

用较强的脉冲电流通过心脏来消除心律失常、使之恢复窦性心律的方法,称为电击除颤或电复律术。起搏和除颤都是利用外源性的电流来治疗心律失常的,两者均为近代治疗心律失常的方法。心脏起搏与心脏除颤复律的区别是:后者电击复律时作用于心脏的是一次瞬时高能脉冲,一般持续时间是4~10ms,电能在40~400J(焦耳)内。用于心脏电击除颤的设备称为除颤器,它能完成电击复律,即除颤。当患者发生严重快速心律失常时,如心房扑动、心房纤颤、室上性或室性心动过速等,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血液动力障碍。尤其当患者出现心室颤动时,由于心室无整体收缩能力,心脏射血和血液循环终止,如不及时抢救,常造成患者因脑部缺氧时间过长而死亡。如采用除颤器,控制一定能量的电流通过心脏,能消除某些心律紊乱,可使心律恢复正常,从而使上述心脏疾病患者得到抢救和治疗。

(马燕 李红岩 刘君香 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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