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世界,不论是国内层面还是国际层面,交往实践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就国内层面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以及网络化的推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频繁;就国际层面而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文明共同体之间的交往关系也愈益密切,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地球在人类实践的层面已经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地球村”。因此,作为一个当代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每个人所处的社会关系是高度发达,也是高度复杂的。每个人在生产生活过程中都需要不断地与他者进行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在内的各式各样的交往活动,农业社会的那种封闭、自给自足、老死不相往来的人际关系在当今时代已经不再可能。正是由于当今社会交往实践的高度发达,客观上需要人们具备相应的交往素养、交往理性和交往能力,从而保证交往实践的顺利进行。所以,培育真诚、理解、公正、包容、开放的交往理性,是当今交往时代的内在要求,理应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承担的重要使命。
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成功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关键在于选择正确有效的教学范式,因为教学范式对于培养学生的品质和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范式下,整个教学过程实际上处于一种封闭、僵化、沉闷的状态。学生对教师而言不是一个积极的对话者,而是一个消极的装知识的容器,整个课堂教学往往只是教师的单向独白。在这一教学模式之下,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缺乏互动的机械关系,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类似“单子式”的机械关系,学生与知识之间也仅仅是占有与被占有的关系。由于“教师—学生”、“学生—学生”、“学生—知识”三者之间缺乏真正的交流、对话和讨论,整个班级不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学习共同体。这样的教学模式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交往素养、交往理性和交往能力,反而容易使学生养成独断、固执、僵化、自我、孤僻的学风和品性(这在当下的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交往行为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比如在有关社会热点和时政热点问题的议论上,很多网民往往以“真理在握”的姿态,动辄训人、上纲上线,随意给别人扣上“五毛党”、“美分党”、“卖国贼”等各式各样的帽子,表现出一种不可一世、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态度,缺乏心平气和的理性讨论,整个网络舆论充满着愤青式的谩骂。这样的舆论倾向固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土壤,但与我们过去不当的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与包容、开放、反思、批判、超越的现代交往精神是根本相悖的,不能满足当今交往时代对人的品性和能力的要求。
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想具备培养学生交往素养、交往理性和交往能力的功能,就需要建立一种以真实、正确、真诚为基础,注重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在交往与互动中形成共识的教学范式。讨论式教学无疑是一种比较充分地具备上述特性和功能的教学范式。它与以教师的单向独白为主的“灌输式”教学模式不同,“对话”是讨论式教学范式的灵魂和核心。而按照交往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哈贝马斯的观点,“对话”本身就是以语言为媒介,建立在主体间关系之上的基于理解的交往行为。作为一种交往行为,它必须遵循哈贝马斯所说的三个基本原则: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3],三者实际上指向三个不同的向度:真实性指向的是人与外在客观世界的关系的表达;正确性指涉的则是人与人在社会交往过程中普遍认可的规范;真诚性则是指以情感、意志等要素构成的主观体验。“真实性”要求对话者必须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客观地看待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正面或负面的问题,并以之为基础展开自己的论述和评价,而不是主观臆断。交往行为的最终目的是达到交往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共识”,而要达致理解和共识,就需要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担保,否则就会失去理解和共识的根基,走向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正确性”要求对话者要以社会关系为参照,遵守普遍的语用学规范和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规范,而不是口无遮拦,只顾标新立异、一鸣惊人。如果对话过程违反基本的语用规则,对话本身自然无法进行;但如果对话内容本身违反了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规范,也不可能有对话之后的理解和共识。因为任何的对话都必须以潜在的“基本共识”为基础和前提,必须有一个共同的价值参照系,否则对话本身便成为不可能之事,就会陷入“各说各话”的尴尬境地。而社会公认的那些基本的价值规范是在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的历史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深层地嵌入我们社会生活的各种语境之中,正是它保证了主体间的对话成为可能。“真诚性”则是指向自我的主观体验,它要求对话者摒弃各种外在的心理压力或从众心理,敞开心扉与他者进行真诚的交流,为追求真理勇往直前,保持自己的真实、自然和正直,而不是违背自己的本心说着言不由衷的话。真诚性也是走向相互理解的必要前提,因为在对话的过程中,对话的双方往往都是以“心口如一”作为逻辑假定前提的。即是说,双方都是根据对方在对话过程中的言说内容展开自己的理解、补充、质疑和批判的。如果对方“所说的”与“所想的”不一致,“对话”当然也就无法展开,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理解”,自然不可能有最后的“共识”。
如上三个基本规范实际上也是三种视角或三种立场,“真实性”表达的是“以物观之”的视角,即以客观存在的“事”或“物”本身的是非曲直作为自己言说的依据;“正确性”表达的是“以人观之”或“以类观之”的视角,即以他者为参照,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展开自己的言说,而不是唯我独尊、固执己见,违反社会公认的价值规范和要求;“真诚性”表达的则是“以我观之”的视角,即要求自己心口如一、朴实自然、真诚实在,做“真我”、“本我”,勇敢、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讨论过程中所达致的“共识”则可以视为“以道观之”的结果。此中之“道”不是先验的、不是某个人的、不是单一维度的,而是综合了“以物观之”、“以人观之”、“以我观之”之后的综合性的产物,当然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讨论式教学本身作为一种以语言为媒介的精神性的交往行为,要保证“讨论”或“对话”得以顺利进行和有效展开,参与对话的教师和学生都必须遵循如上三个基本规范。对于交往主体而言,上述三个基本规范既是一种“规范性要求”,实际上也是一种“德性要求”。不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可以在这种讨论式教学的交往行为本身得到教育和熏陶——且不论讨论指向的内容和达致的具体结论。长此以往,学生在与他者的交往对话中便会自觉依循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的要求,自觉从“以物观之”、“以人观之”、“以我观之”三个向度去审视自己的交往行为,最终实现“化规范为德性”的人格升华。讨论式教学作为交往行为所具有的如上教育意义,是更为根本的教育,它有利于促使学生逐渐养成自由民主、包容开放、自觉反思、勇于批判的品性和“以仁心说,以学心听,以公心辩”的素养,生成交互主体性模式下的“交往理性”。这一“交往理性”已切实地超越了工具理性的范畴,内蕴着德性之维,是身处价值多元、利益分化、交往行为频繁化的现代社会的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所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也是以培养“大写的人”为宗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题中应有之义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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