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一般为书面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是招聘的重要环节。所有通过招聘方式进入组织的新职员,都必须同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形式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
(1)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协议后,将协议的内容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经双方签字,以作为凭证的合同。
(2)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承诺即告成立,不必用文字写成书面形式的合同。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书面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有关劳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便于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
3.合同商定内容。
(1)必要内容。
必要内容是指法律虽然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如果缺少合同,就不能成立或者难以履行。比如: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条件等。
(2)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是指劳动合同成立的非必须条件,有没有都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例 如:劳动合同是否规定试用期;是否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单位是否为职工提供居住条件、居住期限;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住房、班车、托儿所、幼儿园和其他生活福利设施;发生劳动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内容,无论是必要内容或补充内容,都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另外,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时,不得以各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订金、保证金(物)、抵押金(物)和其他费用。
4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合同签订的时间长短,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只约定起始日期,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条 件,且约定终止条件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作为终止条件约定。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约定为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如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 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甲方: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家庭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县/镇)相关劳动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试用期——个月,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岗位的工作。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每周上班时间——时,上班时间——至——。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2.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 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月。
3.甲方于次月——日发乙方上月工资,遇到周六、日顺延两天。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双休、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4.乙方可参加甲方每年组织的旅游等文体活动。
六、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2.乙方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其纪律处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给甲方带来重大利益损害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4)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六款第二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签的期限为一年。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须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相应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当地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会反映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自己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业的成功率,降低就业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劳动者一旦决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尽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点,积极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则应当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避免用人单位用不公正的规章制度限制或剥夺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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