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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问题的处理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导游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措施尽量避免人为原因导致游客发生此类事故。游客在旅途中死亡这是旅游过程中最严重的事故,一旦出现此类事故,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接待社报告,让领导出面处理死者后事,按照接待社的安排和有关规定办理,导游人员不得自行其是。如果游客是非正常死亡,导游人员应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旅行社,配合他们处理事故。

7.6 游客患病、死亡问题的处理

在旅游的过程中,由于旅途劳累、气候变化、水土不服、起居习惯经常改变等原因,游客突然患病、患重病甚至病危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对那些年老、体弱和有病的游客更是如此。导游人员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一些措施尽量避免人为原因导致游客发生此类事故。如果游客患病或患重病,导游人员应沉着冷静及时处理,并努力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

7.6.1 游客患病的预防

首先,导游人员要详细了解旅游团内成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接团前,导游人员要根据旅游团的有关资料,认真分析、仔细研究,要全面真实地了解游客的身体状况,然后根据游客的年龄、身体状况来安排旅游活动。

其次,导游人员要科学安排游览活动。要做到劳逸结合、动静结合、节奏适中、景点搭配合理和随机应变。同日游览景点不可贪多,体能消耗大的旅游景点不能太集中,日程的安排既要考虑到健康游客的需求,也要考虑到患病游客的特殊情况,而且要照顾到游客的生活规律,尽量尊重游客的正常生活习惯,切不可为了“省钱”或“赶时间”,该吃饭时,游客不能吃饭;该休息时,游客不能休息。同时,时间安排要留有余地。

再次,要注意饮食卫生。饮食卫生是旅途中游客发病的一个重要因素,导游人员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要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酒店吃住,不喝生水和“三无”饮品,不吃小摊小贩的食品,要注意个人卫生等。

最后,要注意天气变化。导游人员要经常收看或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提醒游客增减衣服、带雨具,气候干燥的季节或旅游地,要提醒游客多喝水、多吃水果等。

7.6.2 游客患一般疾病的处理

旅游期间,游客所患一般疾病主要包括:感冒、发烧、晕车(机、船)、中暑、失眠、腹泻、便秘等。对这类疾病,导游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关心游客的病情。病人在生病的时候心理、感情都非常脆弱,尤其是对一个在异地他乡又无亲人在旁的游客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导游人员应该多关心一下这类游客,多给他们一些温暖、问候、方便和照顾,如主动前去探望,询问身体状况,以示关心;安排好患病游客的用餐,必要时通知餐厅为其提供送餐服务。

(2)劝其及早就医并多休息。对一般疾病应坚持“及时发现及时治疗”的原则。导游人员一旦发现游客有病情,就立即建议他到附近的医院治疗,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陪同前往。

(3)游客的治疗费用自理。要向游客讲清楚看病费用自理。

(4)严禁导游人员擅自给患者用药。导游人员不要将自己随身携带的药品让游客服用,也不要建议游客服用什么药品。

7.6.3 游客突患重病的处理

游客突患重病,是旅游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导游人员应全力以赴,采取措施积极组织抢救。

7.6.3.1 游客在旅游途中突患重病的应急处理

若游客在乘旅游车前往景点的途中突发急病,必须立即将其送往就近的医院,可拦车或拨打急救电话120叫救护车将其送往医院,必要时暂时中止旅游,用旅游车将患者送往医院;同时及时通知旅行社,请求指示和派人协助。

游客在旅游景点游览的过程中突患重病,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现场急救,如人工呼吸、对中暑的处理等;同时,拨打电话叫救护车请求急救;联系景点单位的管理部门,请求他们帮助;导游人员也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旅行社予以协助。

游客在长途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上突患重病时,导游人员应采取措施就地抢救;导游人员请求机组人员、列车员或船员通过交通工具上的广播系统在乘客中寻找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并通知下一站急救中心和旅行社准备抢救,以便更及时有效的治疗。

若游客在饭店里突患重病,导游人员应立即请饭店的医护人员前来抢救,然后,送往当地的医院救治。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旅行社。

7.6.3.2 在对突患重病的游客实施救治时应注意的问题

(1)患者病危时,导游人员应立即协同领队和患者亲友送病人去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要及时、积极救治,切不可拖延。

(2)若患者是国际急救组织的投保者,导游人员还应提醒其亲属或领队及时与该组织的代理机构联系。

(3)在抢救过程中,导游人员应要求患者亲友在场,并详细记录患者患病前后的症状和治疗情况,保管好书面资料。并请接待社领导到现场或与接待社保持联系,随时汇报患者情况。

(4)如果需要手术,须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如果亲属不在身旁,须由领队同意并签字。

(5)若患者病危且家属不在身边时,导游应该及时提醒领队通知其家属;如果患者是海外游客或外国游客,导游则应告知领队通知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由他们协助处理;患者亲属到达后,应协助其解决生活方面的问题,若找不到患者亲属,一切按使领馆的书面意见处理。

(6)有关患者诊治、抢救及动手术的书面材料,应由主治医生出具并签字,由医院妥善保存。

(7)导游人员在安排治病救人的同时,应该安排好其他游客的旅游活动。全陪应继续随团旅游。

(8)若病人转危为安但仍须继续住院治疗时,导游人员应该协助办好有关住院手续,地陪要不时地探望病人,并帮助患者办理分离签证、延期签证以及出院、回国手续和交通票证等善后事宜。

(9)导游人员要告知病人住院及医疗费用自理,患者离团住院时未享受的综合服务费由旅行社之间结算,按协议规定处理;患者亲属在华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7.6.4 游客死亡的处理

游客死亡会出于不同的原因,主要有:因病亡故、交通事故、治安事故、自杀或在自然灾难中丧生。游客在旅途中死亡这是旅游过程中最严重的事故,一旦出现此类事故,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接待社报告,让领导出面处理死者后事,按照接待社的安排和有关规定办理,导游人员不得自行其是。同时,导游人员要稳定旅游团内其他游客的情绪,继续做好旅游接待工作。

如果死者的亲属不在身旁,导游人员应该立即通知其亲属;如死者是外国游客,应该通过领队和外事部门通知死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由他们通知死者的家属。

由参加抢救的医师向死者的亲属、领队及有关人员详细报告抢救的经过,并经医院开具“抢救经过报告”、“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主治医师签字后盖章,复印后分别交给死者的亲属、领队和旅行社。

死者的遗物由其亲属或领队、全陪和接待社共同清点,列出清单,一式两份,由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保管。遗物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带回(或交使领馆)。

如需要,由领队向全团宣布对死者的抢救的经过及死讯。

遗体的处理,一般应在当地火化。遗体在火化前,应由死者的亲属或领队填写火化申请书,交我方留存。

因为某种原因,如宗教方面的原因,死者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回祖国(或居住地),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还应由医院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由殡仪馆成殓,并发给装殓证明书(灵柩要用铁皮密封,外廓要包装严实)。

若游客死亡地不是出境口岸,应由地方检疫机关发给死亡地点至出境口岸的检疫证明“外国人运带灵柩(骨灰)许可证”,然后由出境口岸检疫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检验站“尸体/灵柩/进/出境许可证”。再由死者所持护照国驻华使领馆办理一张遗体灵柩经由国家的通行护照,此证随灵柩一起同行。

如果游客是非正常死亡,导游人员应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旅行社,配合他们处理事故。如需解剖尸体,要征得死者亲属和所在国驻华使领馆人员或领导同意、签字,经医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解剖后写出“尸体解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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