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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改革的大旗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任何成熟的领导者或领导团队,总是先“领”后“导”。在中国的文化和语境中,“领”和“导”具有不同含义。“领”是领方向、领目标、领路径;“导”则是引导、辅导、督导和教导。“领”求方向,是决策力;“导”聚力量,是影响力。

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两份被称为“姊妹篇”的《决定》,抓住了全社会最关心、最焦灼的问题,凝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共识,对未来改革的方向做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目标切中时弊、思虑深远,从制度、改革、现代化三个维度,给出了撬动中国发展的“总支点”。政治学理论认为,现代国家的基本框架包括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地方(财政)自治。因此,只有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中央与地方这三大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两个《决定》的出台,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关键还在于是否能用行动将其落到实处。为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和利益固化樊篱,中央专门设立了强有力、“超部门”的改革领导“中枢”机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从小组规格看,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担任副组长;从会议频次看,几乎每个月就要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在领导变革活动中,比起令人向往的愿景,具体行动更能打动追随者。领导者率先垂范、先行一步,追随者就有紧迫感,就会赶快行动,就会赶快按照领导者的要求去行动。与中央相对应,省市县三级党委都成立了“深改组”,组长均由党委书记担任,政府主要领导、党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省(市、县)长担任副组长。同时,都公布了下一步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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