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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麻醉品管制规划署百科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逻辑上讲,麻醉品问题应是医学界的问题之一。[3]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医学界开始积极地参与到联邦麻醉品的管理和立法活动中,是为医学界推动政府直接管制麻醉品的肇端。其间,医学界、药学界、药品贸易商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妥协,使国会最终通过了《哈里森麻醉品法》,[4]这是联邦第一项管制开列鸦片和可卡因处方的立法,也是联邦第一道禁毒法令。它的颁行成为美国毒品政策转变的关键“分水岭”。

从逻辑上讲,麻醉品问题应是医学界的问题之一。我们必须努力发展其向善的权力,限制其为恶的权力。医学界有责任推荐最好的法律和最好的措施来管制其使用和滥用。

——帕西·菲利普斯

如果说,19世纪末20世纪初,医学界的活动推动了联邦政府间接地管理麻醉品的滥用,那么自20世纪以来,随着管制鸦片和可卡因争论的发展,对每一集团而言,中心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国家是否最终限制分发和销售的某些方面,而是哪个机构会在这一问题上享有特权。[1]而医学界也认识到,作为药品管制的自愿参与者,现在正是能够为其宣称的职业地位提供实现的机会、允许其影响任何未来立法的内容和方向的时候。[2]换言之,“医生希望掌控开列成瘾物质的权力,并使之成为美国医学界职业化过程的组成部分”。[3]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医学界开始积极地参与到联邦麻醉品的管理和立法活动中,是为医学界推动政府直接管制麻醉品的肇端。其间,医学界、药学界、药品贸易商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妥协,使国会最终通过了《哈里森麻醉品法》(后简称《哈里森法》),[4]这是联邦第一项管制开列鸦片和可卡因处方的立法,也是联邦第一道禁毒法令。它的颁行成为美国毒品政策转变的关键“分水岭”。至1970年10月27日《毒品滥用预防和管制综合法》颁行之前,它一直是联邦禁毒政策的法律基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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