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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始把科学技术改革也提上日程。我国科技事业在改革的推动下日益显现出新的活力。中国突破长期自我封闭的状态,走出了一条梯次推进的开放之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这是党的执政理念转变的重要体现。经济特区的创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

四、改革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进入全面改革阶段后,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不仅在经济领域逐步推开,而且也开始向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延伸,形成了中国改革的新格局。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取得了重大突破。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始把科学技术改革也提上日程。1985年3月,党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决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增强科技单位的活力、促进科技与生产结合这个中心,各地先后开放科技市场,鼓励各种形式的科技贸易活动。1985年,促进科技为振兴农业服务的“星火计划”开始实施。1986年,发展高技术的“八六三”计划在邓小平的关怀下正式启动。我国科技事业在改革的推动下日益显现出新的活力。

科技体制改革起步不久,教育体制改革也随之启动。1985年5月,党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简政放权,把基础教育管理权交给地方,激发起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也逐步扩大。作为基础教育重要一环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材和教学内容不断得到改进,中等教育结构得到调整,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迅速,高等教育招生规模逐步扩大。教育事业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增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外开放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中国突破长期自我封闭的状态,走出了一条梯次推进的开放之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大大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这是党的执政理念转变的重要体现。

对外开放首先是由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出口特区起步的。三中全会以后,人们解放思想,放眼世界,发现世界上许多国家或地区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设置经济性特区的作法值得我们借鉴。为了加强对宝安、珠海地区生产建设的领导,建立出口基地,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广东省于1979年1月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在听取广东省委负责人关于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的汇报后,立即表示支持,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85] 根据邓小平的意见,中央责成广东和福建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实施方案。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委和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中央指出: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决定,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并明确指出,特区要积极吸收侨资、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必须采取积极而又谨慎的方针,逐步实施;特区的管理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不损害主权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与内地不同的体制和政策;特区经济主要实行市场调节。8月,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的正式诞生。随后,国务院批准上述四个经济特区的地理位置和区域范围,四个经济特区相继投入开发建设。

1981年5月27日至6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试办经济特区是有充分理论根据的,这就是列宁关于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经济特区是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促进四化的一种特殊形式;特区办好了,可以起到稳定港澳人心、促进台湾回归祖国的作用;办经济特区与过去的“租界”、“殖民地”有本质的区别。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会议制定了适合特区性质和要求的十项政策措施。特区的整套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

在上述决策的推动下,经济特区在短短几年内便发展成初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其中深圳的变化尤为显著。到1983年,深圳特区已和外商签订了2500多个经济合作协议,成交金额达18亿美元,工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11倍,基本建设投资比新中国成立后30年的总和增加20倍。[86]

1988年,经济特区建设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大步——设立海南省,创办海南大特区。早在1980年6月至7月,中央有关部委和广东、海南的有关负责人就在北京召开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国务院于7月24日批转了会议纪要,提出对海南要放宽政策,把经济搞活。随后,几位中央领导先后视察海南。1983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专项决定,赋予海南行政区较多的对外经济合作自主权,在海南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政策。1986年8月中央又赋予海南行政区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办特区的经验和海南的特殊战略地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从1987年4月开始研究把海南办成全国面积最大的经济特区,并于8月28日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海南省的议案。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海南经济特区的成立与开发不仅使我国的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而且还将为改变我国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提供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

经济特区的创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它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重要标志,是集中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前沿地带。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区,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和发展外向型经济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它是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重要基地。它是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纽带,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1984年1月24日至2月15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和上海的宝山钢铁总厂,肯定了建立特区的决策和特区发展的成就。

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经济特区回京后,明确提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87] 。3月26日至4月6日,根据邓小平的精神和意见,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工作座谈会,作出了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的重大决策。这次会议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新起点。会后形成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提出了许多重要论点和具体政策,对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深刻论述,提出了开放城市应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措施。5月4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座谈会纪要,正式决定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14个沿海港口城市,扩大城市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若干优惠政策,改革现行的某些管理制度,增强城市以及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活力。这是我国开放事业继经济特区后的又一战略举措,使开放范围扩展至中国整个沿海地区。这些城市借助这一历史性机遇,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引进了一大批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了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一些城市的重点行业的产品已达到国际80年代初期水平,城市基础设施有了显著改善,对外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到1988年,沿海14个开放城市的外贸出口总额已达249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52%;实际利用外资36.5亿美元,占当年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36%。这些城市的工业总产值达3449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24%。

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对外开放继续向着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并开始呈现由点到面、由沿海到内地滚动发展的良好态势。1985年1月,国务院召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座谈会。会议认为,把这几个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部署,既可以加快沿海经济的发展,在全国最先建设成为内外交流、工农结合、城乡渗透、现代化、开放式的文明富庶地区,还可以带动内地,达到优势互补。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次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指出:“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是我国实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又一重要步骤,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布局。这三个经济开放区应逐步形成贸—工—农型的生产结构,即按出口贸易的需要发展加工工业,按加工的需要发展农业和其他原材料的生产。要围绕这一中心,合理调整农业结构,认真搞好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使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大力发展出口,增加外汇收入,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基地。同时,又要加强同内地的经济联系,共同开发资源,联合生产名牌优质产品,交流人才和技术,带动内地经济的发展,成为扩展对外经济联系的窗口。”[88] 沿海经济开放区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它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促进本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内地开发,都产生了深远影响。沿海经济开放区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探索出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开放之路。这些地区的出口创汇能力不断增强,在吸收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方面,在了解国际市场、传递市场信息和培养人才方面,也都发挥了重要的窗口和枢纽作用。

1988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列入经济开放区。1990年初,国务院批准济南市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1992年8月,国务院又批准将广东省的韶关、河源、梅州三市列入沿海经济开放区。这样,我国沿海地区就形成了一个包含41个省辖市、218个县(市),总面积42万平方公里的南北连线成片的经济开放地带。1994年9月,国务院正式宣布成立三峡经济开放区,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的政策。

199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这一跨世纪的宏伟工程,对于上海和全国都是一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大事。这是上海城市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推动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吸收外资、促进浦东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浦东开发中实行免缴新增财政收入、外商投资企业在若干年度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允许外商投资兴办第三产业等十项优惠政策。浦东的开发具有规模大、发展要求高、引进项目的起点和产品结构的层次高等特点。浦东新区的开发实行分层开放和分步实施。分层开放,即在浦东新区划分5至10平方公里的地域辟建保税区,在整个52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除了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外,还享有某些特区的政策。而兴办保税区和允许外商投资第三产业,这是过去的特区也没有实行的政策,在国内尚属首例。所以,浦东新区是一个没有经济特区头衔的“特区”,从总体上提升了上海的开放度。

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中国在对外开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扩大开放的条件日趋成熟。以1992年邓小平南巡发表重要谈话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新一轮高潮。沿海地区的开放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而且广阔的内陆和边疆地区也列入开放区域。我国还相继开放了一系列边境城市。1992年3月、7月,国务院相继决定开放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4个边境城市,以求扩大对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边境贸易与地方贸易,发展投资合作、技术交流、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6月,国务院决定开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几个城市,以扩大同巴基斯坦和西亚诸国的经济交流与沟通。7月,西藏自治区的边境口岸普兰正式开放,其主要开放对象是印度、尼泊尔、缅甸、老挝、越南和孟加拉国。为扩大与周边地区和毗邻国家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国家给予了沿边开放城市以优惠的政策。为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务院还批准在具备条件的沿边城市划出一定区域,兴办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吸引内地企业投资为主,创办出口加工企业和相应的第三产业。这一措施使得在中国漫长的内陆边境线上,出现了数以百计的口岸、海关、过货点和边境贸易区,不仅给当地的经济注入了活力,而且改变了整个中国南北和东西部经济的态势,使内陆边境省份在整个中国对外开放的大格局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以上海浦东开发区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的决策,从而极大地加快了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的开发开放和经济发展。这是中央继沿海地区开放以后,促使我国经济振兴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7月1日,国务院决定开放芜湖、九江、武汉、岳阳、重庆5个长江沿岸城市和沿江各省的省会,这样就在中国的经济中心地带长江流域形成了一个范围广、跨度大的沿江开放地区。这些城市的开放,使其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为了加快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缩小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富裕,中共中央决定加快内地的对外开放。1992年6月,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乌鲁木齐、南宁市、昆明市等3个内陆边境城市;7月,又决定开放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石家庄等4个边境、沿海地区省会城市,太原、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成都、贵阳、西安、兰州、西宁、银川等11个内陆地区省会城市。对内陆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这些内陆城市地处中国的各大铁路沿线,是铁路大动脉的经过点或枢纽,对外开放有着良好的交通条件。这些城市的开放使中国内陆地区出现了沿铁路干线的开放格局,对于缩小内地与沿海的经济差距,促进对外开放在全国范围的合理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随着开放地域的不断扩大,我国还相继兴办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台商投资区等“特中特”的开放点,成为开放格局中的新特色和新亮点。

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和探索,我国终于形成了从沿海到沿江、沿边、内陆,从经济特区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等,梯次推进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为我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融入世界经济潮流,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加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国民经济素质提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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