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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改革的时间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改革继续向流通领域扩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综合改革。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党中央根据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商品化的进程。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自主权,国务院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完善厂长负责制的条例,进行企业领导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厂长独立决策和指挥企业生产的局面。

三、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农村改革继续向流通领域扩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综合改革。

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党中央根据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商品化的进程。1985年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指导农村改革的又一个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文件规定从1985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粮食、棉花、油料、烤烟、蚕茧、糖料等大宗农产品继续由国家定价,实行合同定购,农民完成合同定购任务后,可以自由购销。这就形成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改变了我国农村实行三十多年的统购派购制度,把农村经济纳入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促使传统农业进一步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农村经济结构和改革取向的这一转换,改变了以往那种比较单一和城乡分割的产业结构,促成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随着改革的逐步推进,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从事工业、加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使乡镇企业迅速发展,一批新型中小城镇也随之萌生。到1987年,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到8805万人,产值达到4764.26亿元,第一次超过农业产值。这是农村经济的一个历史性变化。在此进程中,形成了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三角洲模式等不同地域特点的乡镇企业模式。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加快了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步伐,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为国家提供了巨大的财力。从1979年到1988年,乡镇企业向国家交纳税金83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7%,占同期国家财政净收入的16.3%。[82] 这是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个伟大创造。

农村改革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改革重点转向城市创造了有利条件。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环节,党中央和国务院在继续扩大企业自主权基础上,提出了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改革原则,以此促使政企职责分开,推动国有企业逐步走向市场。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自主权,国务院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完善厂长负责制的条例,进行企业领导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了厂长独立决策和指挥企业生产的局面。从1985年起,通过落实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企业实现了多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分配制度的改革试验,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劳动制度方面,从1986年10月起,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招收新工人全部实行合同制,迈出了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1986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要求大中型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行租赁承包经营试点。这些措施极大地激活了大多数企业的生产潜力,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在此期间,一些地方和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的探索。1984年4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对城市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要进一步放开,搞活的办法是允许职工投资,年终分红。根据这一精神,同年7月,北京市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全国国营商业中较早地迈出了股份制改革的步伐。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向本企业和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上海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7月,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交通银行,采用股份制经营,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股份制金融企业。它的成立标志着股份制已引入金融业。1986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区业务部正式挂牌买卖股票。国务院肯定了这些积极的探索,并及时进行规范和指导。到1986年底,全国已有股份制企业6000余家,股票集资额高达60多亿元。[83]

为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市场体系建设和价格体制改革也迈出较大步伐。在继续搞活消费品市场的同时,生产资料、金融、技术、劳务和房地产市场均得到进一步开拓。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几次较大幅度调整重要产品价格基础上,从1984年起,价格体系也开始进行以放开价格为主、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为重点的改革。在价格形式上,由过去单一的固定价格改为国家牌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这就为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搞活企业,促进生产发展和活跃市场创造了条件。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鼓励下,各类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空间,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呈现出显著变化:一是在放宽政策的鼓励下,各级政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服务业,使个体和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二是在对外开放的推动下,“三资”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三是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发展多种经营方式,改变了单一的僵化经营模式。1987年同1978年相比,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所占比重由77.6%下降到59.7%,仍占绝对优势集体所有制经济则由22.4%上升到34.6%;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的户数及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由15万疾速增加至569万人。

经济发展的活跃、市场调节范围的扩大以及所有制结构的变动,对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国家对计划、投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在计划体制方面,主要是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范围。到1987年,在生产领域中,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工业产品从改革前的120种减少到60种;在流通领域中,国家计划管理的商品从改革前的188种减少到23种。小商品和计划外商品则改由市场调节。

在投资体制方面,国家陆续下放了一部分投资审批权,并推行投入产出包干制。到1987年,国家计委审批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限额,由1984年的1000万元以上,提高到3000万元以上,把3000万元以下的投资权限下放给地方。1987年的全社会投资总额,国家投资只占25.4%。地方和企业的投资权限逐渐扩大。

在财税体制方面,1984年以前已经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初步改变了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带来的诸多弊病。从1985年起,国务院又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税种划分收入。这一措施促进了地方开辟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同时也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为日后实行分税体制积累了经验。

在金融体制方面,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恢复或新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等专业银行,同时实行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宏观调节和控制,发展了各银行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拆借,并发行了金融债券等。这些措施初步改变了原来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调动了基层银行的积极性。1987年和1988年,国家分别开放企业债券和国库券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起资金市场。

通过上述几方面的改革,价格、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在宏观调控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商品经济得到发展,从而为国家逐步改善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准备了条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1985年底,“六五”计划全面和超额完成。五年间,国民生产总值从4470亿元增加到8568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0%,超过原计划每年增长4%—5%的速度;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从227元提高到40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提高8.7%,大大超过1953年到1980年间平均每年提高2.6%的幅度。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趋于协调,主要工农业产品都有较大幅度增长,过去长期困扰中国发展的一些经济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为“七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创造了条件。[84] 在此基础上,1985年9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根据这一建议,国务院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于1986年4月经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实施。

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推动了中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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