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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者不得归本家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包孝肃公在家训中有这样一段话:“后代包家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回归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祖坟上。如不继承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故事《贪污者不得归本家》彰显了他“正人先正己”的精神。其人格魅力和司法实践为后世广为称颂,民间誉称“包青天”。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202.贪污者不得归本家

【故事今编】

包孝肃公(包拯谥号)在家训中有这样一段话:“后代包家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回归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家族祖坟上。如不继承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在家训后面签字时又写道:“希望包珙(包拯的儿子)把上面一段文字刻在石块上,把刻石竖立在堂屋东面的墙壁旁,用来晓喻包家后代子孙。”原文又有十四个字。

【原文精读】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共三十七字。其下押字又云:“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又十四字。珙者,孝肃之子也。(《能改斋漫录》)

【字词注释】①仕宦:做官②赃滥:贪污③大茔(yíng):祖坟④仰:嘱告⑤刊:刻⑥诏:告诉、晓喻。

【再读品味】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字希仁,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包青天”,曾任职州官县官,后升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开封知府、御史中丞、枢密副使官职。他为官刚直不阿,主张对内抑制宦戚专权,选任贤能;对外严修武备,精选将才;强调立法对国有利,于民无害,反对法令随意变更,主张务德慎利,赏罚明正。他执法严格,铁面无私,敢摧权贵,为民申冤。他一生以“正人先正己”为自己的座右铭。故事《贪污者不得归本家》彰显了他“正人先正己”的精神。其人格魅力和司法实践为后世广为称颂,民间誉称“包青天”。合肥包公祠的楹联写着:“为官存正气,从政树廉风”,“正气耿光昭日月,廉洁清枥妇孺知”。包孝肃公墓园的楹联是:“庐州有幸埋廉相,包水无言吊直臣。”可见民间对其爱戴和敬仰程度是何等之高!包公精神无疑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也对当今司法建设有着积极的启示作用。

【居要片言识记与书写】

包孝肃公家训云:“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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