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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年)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通报制度,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市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咸阳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

(咸政办发〔2012〕77号,2012年5月2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各县市区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和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6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并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验收;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通过省人民政府督导验收,全市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阶段目标为:

2013年,三原县、武功县、彬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5年,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旬邑县、长武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20年,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中小学布局规划,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

加大城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力度,扶持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城市和城镇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学生就近入学问题。

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并开展评估验收。统筹各类义务教育重大投资项目,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到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配置达到省颁标准60%以上;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设施配置全面达到省颁标准,并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

把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举措,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式,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优化教师配置,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师资保障机制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定编,科学设岗,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强化教师培养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薄弱学科的教师配置,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山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待遇。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三)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开足开齐课程,减轻义务教育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健全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通过内涵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在课程、学科、教学、教材、质量等方面的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差别。实施义务教育优质网络资源共享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向薄弱学校倾斜政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四)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和乱收费现象,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平机制。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及外部社会环境,为实施《义务教育法》,实现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和发展,促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

(五)加强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

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保障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对残障、流浪、严重行为不良等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和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给予更多关爱和帮助。到2015年,全市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改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达到99%。到2020年,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将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人事、编制、教育、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加强联动,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规划,明确本区域、分阶段实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切实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保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教育设施建设的资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

(四)开展督导评估

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通报制度,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为市政府奖惩的主要依据和对其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或者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行为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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