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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作为工作思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按照“以县为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等投入机制。注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

西安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

(市政办发〔2012〕231号,2012年10月24日)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以及《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改革创新,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改善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着力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间的差距,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目标,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和长效机制为保障,以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建设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下,系统谋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义务教育持续发展。要积极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大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加快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

坚持突出重点。重点抓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工程”、“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改革工作”、“大学区管理制”改革等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项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招生模式及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着力破除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项目,推动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坚持内涵发展。牢固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围绕推进课程改革的主题,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育科研,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努力缩小校际间教育质量差距,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作为工作思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全市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义务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把西安建成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按照2015、2020年两个时间节点,分两个阶段完成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

第一阶段(2012—2015年):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全市70%的区县达到“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标准。

第二阶段(2015—2020年):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所有区县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按照“以县为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等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完成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到2012年,全市中小学校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到2015年,全市70%义务段标准化学校达到省颁标准。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省颁标准;稳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

(二)经费投入基本均衡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财政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要体现教育支出法定的增长要求。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发挥财政资金调控作用,优化教育支出结构,通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改革试点,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教育投入,做好教育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保障。

(三)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按照“总量调控、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科学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科学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编制保障机制。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加强义务教育段部分相对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师资配备。建立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合理配备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注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任期制。坚持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加强校长、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到2015年,全市培养遴选中小学教学能手3000人、骨干教师1500人、学科带头人500人。到2020年,全市小学教师本科学历达到60%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8%以上。

(四)办学水平基本均衡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创造性的完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增强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无以考试成绩公开排队、办重点班现象,加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符合素质教育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实行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的“小升初”改革,并通过实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使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明显减小,择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形成优良的班风、校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

(五)教育机会基本均衡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县域内基本无学生择校。

(六)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重点,依据《西安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工程。到2015年底,力争全市所有独立建制学校使用校园网,教学用计算机达到生机比10.8∶1,基本实现“班班通”,形成先进、高效、实用的西安教育信息化应用基础环境;初步建成符合国家资源库标准和规范、水平较高、内容丰富的西安教育资源中心,建成西安教育数据基本平台,实现全市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共享,基本实现全市教育信息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到2020年,教育信息化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优质高效、使用便捷的西安教育资源共享系统,实现“数字西安教育”的目标,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行高效、应用广泛”的教育信息化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优化教育资源,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

1.加强义务教育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政府统筹,科学制定以学校布局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为主体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原有校舍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国有资产流失。坚持“规划先行,资金随着项目走,项目随着规划走,规划跟着事业发展走”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统一规划与集中建设。制定我市相关法规,在旧城改造、城市新建小区、成片开发的城市新区、城镇化重点地区,依法规划和优先建设中小学校,保证教育设施同步配套建设,保证中小学增容用地。

2.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整体思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建立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校舍建设、体育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配备等投入机制。注重整合项目资源,加大项目统筹,优先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新建、改扩建城区中小学校,加强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实现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的总体提高。

3.发展壮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继续实施“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坚持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力争用2~3年的时间,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机制等方面积极创新,以优质学校为龙头,通过输出办学理念、师资资源、教学与管理方法,共享教学硬件设施和各类教学资源等途径,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发展,逐步缩小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使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实现基础教育入学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公平,实现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方面的高水平、高层次均衡。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要将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强化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按规定全额用于教育事业。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鼓励和正确引导社会力量捐资、投资办学。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调控作用,加强教育关健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切实落实教育建设项目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确保县域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逐年提高。

2.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生均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区县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区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和市级财政分配教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建立责权一致,事权、财权相统一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学校经费年度审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督导,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学校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教师全员培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坚持面向全体、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大规模地培训教师,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控和评估。优化教师教育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教师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抓好校本教研,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教改活动。教师每五年应接受不低于360课时的集中培训。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对农村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实行经费倾斜。继续大力实施教师学历提高、专题研修和校本培训,将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2.完善教师管理和交流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并适时进行调整,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深化教师转任交流和支教工作,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中小学教师实行“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聘用和调配。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引进、聘任、使用、管理和考核办法。严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和标准,实行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的定期登记制度。建立教师职业良性退出机制。

3.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全市各级政府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向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教师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完善并落实教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完善优秀教师的表彰和奖励机制。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教师编制及人事政策等方面给予保障,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四)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落实素质教育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把德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荣辱观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把课程教学改革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分别制定推进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制度。通过编订《西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文化读本》(从2012年秋季起在全市中小学开始使用),为弘扬中华文化,提高我市中小学生文明素质,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综合治理义务教育“择校”和收费现象,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推行民办学校招收初中新生工作改革,积极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公、民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学校要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创新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的各种体制机制进行积极创新,把“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小升初”改革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一是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在学区内实施“九统一”(统一管理策略、统一设施共享、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师安排、统一课程资源、统一备课活动、统一师资培训、统一质量监测、统一评价激励),通过共享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不断提升教师素质,提高大学区内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扩大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面。二是做好民办学校“小升初”改革工作。实施由招生学校采取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主,结合招生学校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评价,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新生的办法。通过此项改革,引导素质教育方向,引领学生全面发展,根治部分民办学校的不规范招生行为,从而追求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维护教育稳定。三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将其列为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力求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1.加强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的实施重点,系统设计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政策体系,系统规划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教育信息化整体架构。提高教育信息化专项资金标准,保障教育信息化投入需求。加快西安市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施“西安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及达标”工程。以门户网站建设为重点,以“先进、高效、实用”为原则,提升学校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各级教育局域网建设和数字化校园建设。制订教育局域网和数字化校园建设标准。不断完善中小学网络环境下的“班班通”建设。依据《西安市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达标工程。

2.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与研发骨干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资源研究、规划、开发、应用体系。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形成开放、互动、共享的教育模式。继续完善中小学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富有西安特色、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特点的本土化优质课程资源库,推进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西安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建立我市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六)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1.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政府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首要任务,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2.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实施创新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工程。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下,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社会评价,形成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新型评价体系建设工程。同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建立评估验收和表彰奖励机制。

3.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和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印发宣传单、书写标语、设置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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