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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反兴奋剂斗争

时间:2022-0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2年,中国奥委会及各单项协会成立了专门的反兴奋剂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另外,还制定了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在运动队员中进行了深入的反兴奋剂教育。在处罚方面,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及有关人员、有关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其中针对城运会的兴奋剂检查,共进行了510例,查出阳性5例,阳性率为0.9%,已高出国内阳性率的平均水平为0.3%,值得警惕。

中国的反兴奋剂斗争

使用兴奋剂已经成了竞技体育领域的一个国际性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奋剂开始从西方传入我国。对兴奋剂问题,我国国家体育总局的方针政策是非常明确、一以贯之的,早在1989年我国就制定了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

1992年,中国奥委会及各单项协会成立了专门的反兴奋剂委员会,并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1995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明确规定了“在体育运动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其次,还制定了一些配套的反兴奋剂措施,使我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初步形成了既符合国际体育组织规定,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法规体系。另外,还制定了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在运动队员中进行了深入的反兴奋剂教育。

在检查方面,检测范围不断扩大,预先不通知的赛外检查比例逐步提高,已经超过总检测数的50%。在处罚方面,对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及有关人员、有关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在反兴奋剂科研方面,我们的检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际奥委会每年都要对各国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一次资格考试,只要出现一例错误就将被降低水平等级。我国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虽然仪器设备在国际上只属于中等,但在科研人员的努力下,自建成以来始终保持着代表国际最高水平的A级实验室资格。令人遗憾的是1999年8月9日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在总部洛桑决定,中国两名游泳选手因药检呈阳性,均被禁赛3年。

以上情况表明,目前国内反兴奋剂的斗争仍然是非常严峻的、复杂的。

权威人士介绍,截至到1999年8月12日,全国已经进行了2288例兴奋剂检查,发现阳性11例。其中针对城运会的兴奋剂检查,共进行了510例,查出阳性5例,阳性率为0.9%,已高出国内阳性率的平均水平为0.3%,值得警惕。

违禁药物是对体育比赛道德的践踏、对广大观众的欺骗、对运动员的身体伤害和竞争的不平等,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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