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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部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目前我国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同,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的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以及创收能力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差距大于GDP的地区差距。尽管如此,中部各省近年来文化产业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三、我国中部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据目前我国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析,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格局基本相同,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2004年从文化产业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和拥有资产的地区分布看,东部地区分别占全部的66%、69%和78%,远高于中西部地区;从收入情况看,东部地区的营业收入占全部的82%,而中西部仅占18%;从实现的增加值看,东部占74%、中西部占26%;从对GDP的贡献看,东部地区实现的增加值占2.56%,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28%和1.35%。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省份的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以及创收能力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地区差距大于GDP的地区差距。尽管如此,中部各省近年来文化产业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一)势头强劲的文化消费

中部已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开拓文化消费市场,有着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中部六省2001-2004年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从2001年的193.12元发展2004年的360.64元,大约增加了46.45%,而且人们用于基本生活消费的投入逐年下降,在文化消费上的投入逐年增加,中部各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消费结构日益合理。这一切都表明,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构想之后的几年,中部六省人们随着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明显上升,极大地推动了中部各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并且成为各省经济新的增长点。文化消费迅速增长将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全国地区分布看,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较快,排名靠前的广东、北京、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和福建等7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的三分之二(67.17%)。而排名最后的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甘肃、贵州、新疆等7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之和仅占全国的2.9%。从中部6省看,湖南最高(占全国3.16%),其次是河南(占2.95%),湖北排在第三(占2.07%),以后是安徽(占1.61%)、江西(占1.22%)、山西(占1.06%),中部6省共占全国的12.08%。

(二)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增加

从中部六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统计表的数字看,中部六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均呈逐年增加态势。如湖北省200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9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1%,2005年增加值为215亿元,占GDP比重3.3%。河南省200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264亿元,2005年达到339亿元。湖南省200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亿元,2005年则达到271亿元。

安徽2005年全省广电系统经营创收再创新高,达到15.99亿元,其中省级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超过8亿元,位居全国省市第8位;新闻出版行业全年出版图书2.6亿册,报纸8亿份,期刊4200万份;文化系统总产出16.48亿元,创造增加值8.69亿元。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总资产5.4亿元,报刊期发量200万份。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总资产24.6亿元,净资产13.4亿元,实现销售净收入27亿元。新组建的安徽出版集团总资产21.92亿元,净资产约15.34亿元。

湖南2005年全省以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为主的“核心层”实现增加值78.15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8.8%;以网络文化、休闲娱乐、旅游文化、广告及会展等为主的“外围层”实现增加值84.40亿元,占31.1%,整个文化服务占文化产业的比重达到59.9%,文化服务是湖南文化产业的主体产业。以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层”实现增加值108.54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0.1%。

山西省2005年由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构成的以传统文化产业为主的“核心层”有单位3510个,占48.46%;由发展起来的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构成的自改革开放以来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有单位2308个,占31.87%;提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相关层”(即相关文化服务)有单位1425个,占19.67%。

河南省2005年核心层实现增加值74.09亿元,实际增长32.1%,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2%,共有从业人员31.11万人,占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6%,外围层实现增加值24.57亿元,实际增长24.3%,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共有从业人员30.38万人,占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5%;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40.98亿元,实际增25.41%,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1%,共有从业人员58.56万人,占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49%。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为22:7:71,从业人员之比为26:25:49。

2005年湖北省省直暨武汉市已先后组建8个国有文化集团(总台),其中,湖北日报报业集团实现总收入9.4亿元,利税2.1亿元,5年翻了一番;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创利税2.6亿元;湖北广播电视总台实现总收入达到6.9亿元;知音集团系列刊物月发行量突破800万份,创利税1.7亿元。湖北全省现有民营文化企业近2万家,营业收入76亿元。

江西省积极扶持民营资本进入演出市场,全省具有营业性演出资格的公司由2004年的8家增至现在的30余家,注册资金共3000多万元。全省城市放映经营也有了长足发展,收缴电影基金比上年增长40%。

从以上数据可以分析得出:文化产业的核心层部分在各省都处于重要的位置,其文化产业增加值均呈现上升的态势。且文化产业核心区域和核心产业对各省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逐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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