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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人要加强学术规范的教育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人和为学上的诚实和正直是由青年学人成长为学者的第一需要。要造就一种气氛,使青年学人在严谨、求实的学风中成长,懂得要老老实实、一丝不苟地做学问,懂得爱惜一个学者的、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者的声誉。因此,经常向他们进行学风和科学道德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这是因为指导教师常会要初入学的研究生复核以前的结果。他们将失去朋友,并被学术界抛弃。他们更关心的是鼓励青年学人的成长,而不是自己抢功。

我常向研究生强调,青年知识分子,特别是你们——博士生、硕士生、未来的高级科技专家,首先应是一个正直的人、有诚信的人。做人要正直、诚实、有社会责任感,搞科学研究也要这样。为人和为学上的诚实和正直是由青年学人成长为学者的第一需要。要造就一种气氛,使青年学人在严谨、求实的学风中成长,懂得要老老实实、一丝不苟地做学问,懂得爱惜一个学者的、一个受过高等教育者的声誉。

研究生在写作论文的过程中往往把自己的研究或实验写得比实际做的好一些,有时过高估计自己。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不良的愿望,有时可能是为了取悦于指导教师。但言过其实、虚假浮夸——它们都应被视为治学的敌人——必须一开始就受到抑制,否则,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特别在数据处理上,研究人员不能自由地选取适合于自己所期望的数据;如果删除了某些数据,必须为此提出为何这样做的辩护理由。还有一些研究生和科研人员由于道德上的缺陷,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不诚实,有欺诈行为的苗头和表现。因此,经常向他们进行学风和科学道德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撇开为人道德的问题不谈,无论如何,欺诈是愚蠢的。欺诈可能会一时得逞,蒙蔽了一些人,但终究要被察觉、戳穿的。这是因为指导教师常会要初入学的研究生复核以前的结果。此外,如果这样的结果已被刊物登载,那么其他研究人员也会重复这一实验,也会发现的。因此,欺诈者注定要失败的。

在实际意义上,欺诈是对科学研究的一种嘲弄。科学研究的激动人心之处在于发掘未知的答案,而捏造实验和伪造数据将使研究者的欢愉之情破坏无遗。国内外学术界都憎恨欺骗,都不会容忍违反科学道德的丑恶现象。在学术界,每一个知道谁是欺诈者的人,都会像躲避瘟疫和罪犯一样躲避他们。一个剽窃的人被视为不比普通的盗窃好多少。他们将失去朋友,并被学术界抛弃。

各国科学家都大声疾呼要与科学上的欺诈行为作斗争是很自然的,因为科学被欺诈者糟蹋了。读科学史就会知道,任何一个假说(假设)最终都不能被绝对地证真;一系列的实验是建筑在前人的工作的基础之上的;科学的发展是渐进的,而人类为了探索科学前赴后继,不知道付出了多少代价。我们人类今天享用的科技成就是无数科技先驱者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即使在科技上有突然的、意想不到的发现,也是许许多多的研究者持续研究的结果。因此,如果有虚假研究混入,将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难,而且为了纠正它,不知要耗费多少宝贵的人力、时间和资源。

因此,科学研究需要完全的诚实。诚实的规则是绝对的,没有通融之处,不能讨价还价。科学家在诚实这一点上应该是完全的,甚至是固执的,因为科学家追求的是科学真理。

青年学人在向科学进军的征途中必须一丝不苟地对待自己的科学研究和学术规范,既要有严肃(指治学认真,不草率马虎)、严格(指按科学的客观规律办事)、严密(指准确掌握事物各种质和量的规定性)的科学作风,还要有谦虚谨慎、虚怀若谷的态度去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建议。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态度是要不得的。因此,最好是将工作成果公布出去之前在科研组、教研室或实验室的讨论会上进行宣读,听取大家的意见,让大家“吹毛求疵”,集思广益一下。这是非常有好处的。只有诚心诚意地听取意见,对别人的批评与建议持欢迎的态度,才会有真正的进步。

目前,学术论文最忌讳的,也是最常见的毛病是把前人或别人的发现说成是自己的。这有几种情况:一是的确是跟着人家干的。主要思想是人家的,但发表论文时,根本不提一句,似乎这一切都是他的新发现。二是根本不看文献,不了解科技动态,如井底之蛙,稍有所得,就自以为了不起。三是信息不灵,实际上这一问题早已被别人解决了,自己还在重复做。前者在学术界被视为剽窃;后两者虽然不是自觉的,但也有剽窃之嫌疑。尽管作者本意上并不想那样,但至少是学术上不够严谨。

学术论文的首要要求是独创性(originality)。这一创新点是你的,还是人家的,必须一清二楚,不能含糊,更不能将人家的占为己有。当引用前人或他人的工作时,必须注明出处,特别是刊登到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凡刊物中没有载有放弃版权的文字说明,作者采用该刊发表过的材料时,都要征得版权持有者的同意。一般来说,在国外,复制完整的图表,或直接引用超过100字或原文5%的文字,必须经版权持有者的准许。另外,所摘引的句子或段落必须加上引号并注明出处。一个严肃的科学家绝不应该在独创性上有模棱两可之处,更不用说将他人成果占为己有了。

其次,论文署名,首先是责任,其次才是荣誉。有些年轻人为了较易发表论文,或发表后较易引起同行注意,不经同意,任意署上某一著名科学家的名字,拉大旗做虎皮。也有个别人不论自己是否做过贡献而强行在文章中列名,甚至把自己的名字排在第一位。这样就把研究工作的主要功劳攫为己有。这些都是不符合科学道德的。遗憾的是,这种现象在国内并不罕见。当然,绝大多数指导教师甘为人梯。他们更关心的是鼓励青年学人的成长,而不是自己抢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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