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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鲁花赤”小考

时间:2022-0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又因为防闲(嫌)汉人,南人,无论总管府,散府以及州县,各置达鲁花赤一员,基本上以蒙古人充任。各级达鲁花赤的品秩虽分别与总管、府尹、州尹(或知州)、县尹相同,但权势是比较大的。”环县宋塔的塔剎铭文中,有关于“环州景福寺重建相轮”时组织领导机构的署名,其中把“达鲁花赤苏×”作为都会首,排在参议、同知、州判等官员之前,也说明其地位非同一般。

  达鲁花赤是元代特置的官名,为掌握地方军政大权的总管。

  中国的地方行政机构从秦代的郡县制度开始,几经演变,到了辽金时期,逐渐形成了府、州、县三级行政机构。元代府、州、县制和金相似,只是在州制上废掉了节度、防御、团练等使,大州一律称尹,小州称知州,而县令也改称县尹。“又因为防闲(嫌)汉人,南人,无论总管府,散府以及州县,各置达鲁花赤一员,基本上以蒙古人充任。各级达鲁花赤的品秩虽分别与总管、府尹、州尹(或知州)、县尹相同,但权势是比较大的。”据《庆阳通史》载,刘昺(宁县南义人)曾担任庆、环、宁、原四州的达鲁花赤,因为他是成吉思汗第四子托雷的女婿,所以才得到元朝廷的特别宠信。一般汉人是没有资格担任这个职务的。成吉思汗在西征欧洲时,对被征服的花剌子模(前苏联地)等西域新得疆土,曾分设达鲁花赤作为地方镇守官,选用新地降臣来管理,忽必烈创建元朝以后,对汉地的治理同样沿用了这一制度。可见,元朝廷设置此官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监督、监察各级地方官员的行为,以防反叛,类似后来的监察使或按察之类,虽然品秩并不高,但其身份地位特殊,往往凌驾于同级地方官员之上。环县宋塔的塔剎铭文中,有关于“环州景福寺重建相轮”时组织领导机构的署名,其中把“达鲁花赤苏×”作为都会首,排在参议、同知、州判等官员之前,也说明其地位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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