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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结《生物多样性公约》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当时包括中国在内的150多个国家首脑在公约上签字。《生物多样性公约》要点《生物多样性公约》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织20多个中央部委组成了履约领导小组,贯彻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事项。在国家水平上,制订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情研究报告,行动计划已开始实施。
缔结《生物多样性公约》_拯救生物多样性

缔结《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

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人们在解决生态危机时,大多着眼于生物资源的重要部分,如大型哺乳动物、热带森林等,认为只要将重要物种保护好了,生态危机就会很快化解。

随着对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发现,要解决生态危机,必须从生物界整体上进行研究和保护。具体来说,必须研究和保护全部物种和它们所处的生境。因此,进入20世纪60年代以后,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词汇:生物多样性,用它来概括全部物种、全部种下类型以及全部生态系统和景观。科学家们大声呼吁:拯救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这一概念提出以后,很快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注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以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研究和讨论,迅速在世界各地开展起来,拯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提法,不断深入人心。许多人认识到,世界各国必须联合行动,共同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

在上述背景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7年,召开了生物多样性专家会议,探讨制订一项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的必要性。在以后的5年中,由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起草了《生物多样性公约》草案,经过世界各国多次非政府间和政府间讨论、谈判,对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最后定稿。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当时包括中国在内的150多个国家首脑在公约上签字。大会并决定每年12月29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示纪念。

从此以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并不断取得成功。

《生物多样性公约》要点

《生物多样性公约》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共42条,附件共2个。现将该公约的要点介绍如下:

政府有义务对本国生物资源(包括野生的和家养的)进行清查,同时保护受威胁物种和家养品种以及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地点。

要认识到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政府承担确保合理开发、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义务。

承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全人类共同关心的事业,各国具有利用本国生物资源的自主权。

承认要依照有关国家优先的正式许可,来决定生物多样性的利用权。拥有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的人、对作物与家畜多样性的形成及维持有贡献的人,在其知识与品种被利用时,应得到补偿。

建立资助机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经济援助,以支持他们调查、描述和保护本国的生物多样性。

建立管理机制。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参加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财政分配上,均依照公约给予同样的控制,并保证科学家、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确定资助的优先重点。

规定生物多样性的商业开发者,对为其提供庇护的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给予财政资助。

建立运用技术机制,以保证发展中国家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

建立监测和预警系统,以提醒政府和公众注意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潜在威胁。

我国的履约情况

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把它提到战略高度来认识。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织20多个中央部委组成了履约领导小组,贯彻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事项。国家环保总局还提出了自然保护与防治污染并举的方针,并明确了加强自然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将是今后中国环保工作的战略重点。

制订和完善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在国家水平上,制订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情研究报告,行动计划已开始实施。该行动计划和国情研究报告获得了国内外的好评。

建立有关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和法规,如恢复生态环境的经济补偿机制、遗传资源管理法规等。

实施森林与野生动植物的就地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海洋与海岸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的行动。

实施珍稀濒危植物移地保护,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珍稀濒危物种离体保护等行动。

制订并实施生物多样性的公众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科研行动方案和信息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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