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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舍身救父

时间:2022-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缇萦救父”是一个著名的感人故事,故事发生在西汉年间,父亲行医被问罪,缇萦面见皇上以身替罪赎父还其孝心从而感动皇帝,得以后世传美名。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而且判定肉刑。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请人代拟一份书状。缇萦的上书行为,表现了不畏艰难勇于承担的精神以及以家为大,以父为天,以情为重的传统孝道。而老百姓称赞缇萦,是因为在封建专制统治之下,缇萦的行为,为人们树立了以父为天,大行孝道的楷模。

●故事背景

“缇萦救父”是一个著名的感人故事,故事发生在西汉年间,父亲行医被问罪,缇萦面见皇上以身替罪赎父还其孝心从而感动皇帝,得以后世传美名。

这个故事见于《汉书·刑法志》,是其中一个典型的案例。

“肉刑”,是古代残废肢体、残害肌肤、破坏身体机能的墨、劓、刖、宫等带有原始、野蛮色彩的刑罚。夏、商、周朝如此,秦朝更是风行,《盐铁论》中就有“劓鼻盈车、履贱踊贵”的记述。这种让人切齿痛恨的酷刑,一直延续到汉初。

然而,到了公元前167年5月,西汉文帝刘恒却突然发布了废除肉刑的诏书:“今人有过……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汉文帝废除肉刑这一历史重大决策,就源自于缇萦救父的故事。

●故事梗概

汉文帝时有一个叫淳于意的人,曾任齐太仓令,为官清廉,后辞职研究医术,到处游历给人治病。有一次在为一个贵妇人治疗时,因贵妇病入膏肓,病重去世,他却因此遭到了诬陷。以“不以家为家,或不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为由获罪。昏庸的官吏判他有罪,而且判定肉刑。按照汉代法律,作过官吏的人,要到长安去受刑。

与家人临别之时,淳于意眼望哭成一团的五个女儿,不禁悲从中来,喟然长叹:可惜我没有男孩啊,遇到紧急事情,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这时,淳于意最小的女儿缇萦走上前来,用无比坚定的口气对父亲说道:“父亲,孩儿虽是女流之辈,也要为父分忧。我要和父亲一起去长安,上书皇上,替您洗辩冤屈”。

从临淄城到长安千里迢迢,经过一路艰难跋涉,父女俩终于到了长安,淳于意被下狱。缇萦怀着对父亲的无比挚爱,请人代拟一份书状。

一个小孩子,怎样才能面见天子上书成了难题。为了让皇帝能够亲自看到诉状,她天天等候在皇帝行辇通过的地方。终于有一天,缇萦在汉文帝一次出巡打猎时冒死拦住了汉文帝的圣驾,持诉状送了上去。。

缇萦在诉状中陈述冤情:“我的父亲曾是齐地的一个小官吏,有清廉的好名声,现在不慎犯了事,按律当受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被砍去了脚,就成了残废;被割去了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们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愿做官府的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封上书言辞哀婉,汉文帝觉得其情可哀。当时官府中的奴婢生活是相当凄惨的,她们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和囚徒没什么两样。缇萦为父亲免遭酷刑的这种千里迢迢冒死上书的胆识孝心,和这种甘为奴婢的自我牺牲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宽仁贤德、爱民恤民的汉文帝。同时,汉文帝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于是,他下令免除了淳于意的刑罚,也没有让缇萦去当奴婢,并在第二天就下令废除汉代初年还保留的黥(刺面塗墨)、劓(割鼻)、刖(砍断脚趾)三种肉刑,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负责修改刑律。

●智慧之窗

缇萦的上书行为,表现了不畏艰难勇于承担的精神以及以家为大,以父为天,以情为重的传统孝道。作为一个弱女子,缇萦的行为的确难能可贵,这也许就是缇萦被历代统治者和老百姓交口称赞的原因。当然,统治者称赞缇萦,是因为可以借助这个个案表明统治者的开明和善于倾听民意。而老百姓称赞缇萦,是因为在封建专制统治之下,缇萦的行为,为人们树立了以父为天,大行孝道的楷模。一个年方十几岁的小姑娘,作出了成人、男人们才能想到但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这个事例,也许出于偶然,但作为最高统治者能够过问关心帮助一个小姑娘,并将法律进行了修改,这为后代统治者做出了榜样,也给老百姓们提供了一个可供推想的理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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