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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可以当模范

时间:2022-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近“有关方面”又在全国搞了一次范围、规模都比较大的活动,评选“孝老爱亲”模范,全国表彰奖励了好几十人。“孝老爱亲”是人性的内在要求,人格的底线,似乎用不着特别地倡导与表彰奖励。希望、倡导、要求人们孝老爱亲,可能用树立几个榜样、推举几个模范、表彰几个先进的办法,不太管用。孝老爱亲应当是普遍行为,而非先进模范人物的行为;孝老爱亲也应当是人们自觉的行为,而非需要社会提倡与督导的行为。

树立正面典型,以先进的价值体系与道德体系对社会成员进行规范与引领,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维持社会发展的目的,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惯常思维与惯常做法。中国历史上的各类模范与榜样是很多的,尤其在忠孝节义等方面,在正史上、方志上,都有很多记载与描述。二十四孝图、贞节烈女牌坊,均是先进、模范意识与行为的痕迹。

树榜样,是一种将理论与理念生活化、行为化的方式。如果只有社会认可或社会部分成员认可的好的理论,好的思想,好的意识,好的政策,就理性推行理性,就意识推进意识,可能落不到实处。因为理论毕竟比较抽象,号召有时也较粗鲁,不足以从内心征服人,从行动上感化人。此时,如果找出或编出几个在实践某种理论,奉行某种道德,执行某些政策上的鲜活具体的先进人物,效果就会好得多。起码宣传起某些理论、主张与政策来,会有声有色一些。

榜样的力量不是无穷的,没有榜样似乎是万万不行的。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树立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许许多多的模范与榜样。雷锋、王杰、黄继光、邱少云、欧阳海、刘英俊、王进喜、陈永贵、金训华、邢燕子、郭凤莲、陈景润、张海迪等等不按出场先后排列了,屈指难以尽数。我们的历史从一个侧面看,是在树立模范,宣传模范,学习模范,推行主体思想、主体道德、主体意识、方针政策中走过来的。

最近“有关方面”又在全国搞了一次范围、规模都比较大的活动,评选“孝老爱亲”模范,全国表彰奖励了好几十人。

“孝老爱亲”的内涵是什么,从介绍的事迹看,好像没什么新的富有时代气息的内容,孝敬自己的老人,爱护自己的亲人,如此而已。似乎连古人倡导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水平也没达到。

有一位“孝老爱亲”模范是笔者所在地区的人,她的先进事迹是“爱亲”,主要是她在儿子因空难致残后,在北京的医院长期陪护,关心、帮助、鼓励儿子与伤残作斗争,使儿子终于站立了起来,并且出国留学,为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中外友好作出了贡献。这事儿,说神奇也神奇,说普通也普通,说伟大也伟大,说平凡也平凡。自己的儿子,自己的骨肉受伤了,做父母的谁不心疼,谁又不照顾?像这样照顾生病孩子的事,天底下恐怕有千千万万个父母吧。他们所倾注的心血,所付出的辛劳,所承受的压力与痛苦,一点儿也不比这个模范少。只不过,他们有些人的孩子终于被病魔夺走了生命,有些人的孩子虽经过了千万道的磨难,但运气不够好,或努力不够,一时未能成器成大器。

“孝老爱亲”是人性的内在要求,人格的底线,似乎用不着特别地倡导与表彰奖励。如果人类或人类中的某些群体,已经堕落到不尊敬不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不尽赡养义务,不爱自己的亲人,一味地实施家庭暴力,那这个社会也就太不成其为社会了。到了这一步,倡导孝老爱亲恐怕也没什么用了,人类可能就该遭“天谴”,遭自然法则与社会法则的惩罚了。

希望、倡导、要求人们孝老爱亲,可能用树立几个榜样、推举几个模范、表彰几个先进的办法,不太管用。因为模范虽然直观,但却含糊。我们的社会应该在伦理思想、社会思想等方面加强研究与交流,我们的社会也应该为人们从物质到文化,提供“孝老爱亲”的条件、环境与氛围。

孝老爱亲应当是普遍行为,而非先进模范人物的行为;孝老爱亲也应当是人们自觉的行为,而非需要社会提倡与督导的行为。

20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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