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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的气概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美国人的这种对英雄的崇拜,实质上是对于人类创造力的崇拜,最终是对于自身创造力的崇拜。而在美国人眼中,美国正是一个提供了这样的可能性的最理想的国家,即英雄的国家。最大的经贸国家,最先进的技术武器,美国人不再只是清教徒的美国,不再只是牛仔的美国,也不再只是北方工业家与南部种植主的美国,而是世界的美国。梦想与现实将始终是美国人赖以生存的两大智慧。

牛仔的气概

当300多年前,“五月花”号船从荷兰的德尔夫特—哈文开始驶向北美海岸之时,一个新世界的序幕正在拉开。当欧洲人第一次登上这片新的陆地之后,他们双膝跪下,感谢上帝的仁慈使他们越过了浩瀚汹涌的海洋。但正当他们又一次感觉到大地的坚实、原野的广阔和森林的幽深之时,他们突然发现在这片新大陆上,除了荒无人烟的原野、高不可攀的山脉之外就只有不怎么友好的蛮人。他们背后无边无际的大洋曾经是通向希望的路途,如今却成为与文明世界之间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

正是这险恶艰难的环境,迫使美国的先民们必须用未来的眼光看现在,他们关心的始终是明天会怎样,梦想如何去实现。于是伟大的开垦不断地取得成功。

“在整个历史上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这样万事顺利,每一个美国人都了解这一点。地球上没有任何地方自然条件如此优越,资源如此丰富,每一个有进取心和运气好的美国人都可以致富……他们从来不知道失败、贫困或是压迫;他们认为这些不幸是旧世界所特有的。对他们来说进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日常经验:他们每天看到荒野变成良田,村庄变成城市,社会和国家不断变得富有和强大。”[1]

正是如此,在美国人眼中,欧洲只属于过去,而他们自己则完全属于未来。他们的巨大成功使得他们确信,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荒凉的原野、茂密的森林不再是文明的敌人,而是任意驰骋的乐园,是获得财富的机会。

美国人英雄角色观念正是来自于这个伟大的开拓历程。他们崇拜英雄,但是他们所崇拜的不是神灵英雄、先知英雄、君王英雄或是教士英雄,而是“平民英雄”。保罗·布尼安、迈克·芬克斯、丹尼尔·布恩这些开发边疆的英雄,甚至后来的美国总统林肯、格兰特、胡佛、克利夫兰等也都出身平民。可以说在美国根本不存在欧洲意义上的贵族。尽管美国没有贵族,却有英雄,开拓者们的业绩在人们中被神话般地传说着。美国人的这种对英雄的崇拜,实质上是对于人类创造力的崇拜,最终是对于自身创造力的崇拜。因为在这个国家,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英雄(尽管成为英雄的标准不同),而不管他是农场主、伐木工、制鞋匠或是律师。正是这些“平民英雄”创造了美国的历史,同时在实现“山巅之城”的梦想的开拓性事业中,增强了美国人的英雄角色观念。

“何谓英雄崇拜?一个自我生存的,有创见的真实的人,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去敬慕和相信别人的人!只能使他必然地并不可违背地不相信别人的死公式、传闻和非真理。一个人用他睁开的眼睛去信奉真理,并且正由于他的眼睛是睁开的,他有必要在他所爱的真理老师面前闭上眼睛吗?”[2]

正如卡莱尔所说的那样,美国人心中的真理是眼睛所看到的真理,对于经验与创见的执着是美国人英雄角色观念的根基。“真理即是有用”则是这种英雄角色观念的最彻底的表述。何谓“有用”?在美国先民那儿,“有用”无非就是获得财富,再扩大其含义就是“正义”。“正义”与“财富”在他们那儿常常是相通的。所以正是“正义”与“财富”这两个概念具体构成了美国传统精神中的英雄主义之核心。

“牛仔”形象正体现了这二者。实际上,好莱坞及电视屏幕上的西部英雄们与当时在开阔的牧场上辛苦劳作的人们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他们只不过是被雇来每天进行着枯燥乏味的巡视工作的人,他们孤独的生活并无什么浪漫色彩。然而角色创造的对象并不需要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英雄形象更是如此。那些英雄形象只是人们在特定的时代中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与处世原则的象征。对于这种角色投入的过程,正是发挥人们在特定历史、地理与社会背景之中的最大潜力的过程。高顶宽边帽、皮护腿套裤、打结的围巾、六响枪。这种理想中的牛仔形象正是对于英雄主义的具体描绘。

在西部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能够促使牛仔们跃马挎枪与匪徒搏斗的唯一原因就在于财富,而正义便只是体现在“正当地拥有或失去财富”之中。另外,牛仔的界线常常是不定的,警察与匪徒、牧场主与工人,甚至黑人与妇女,只要在他们身上体现出“财富”与“正义”,那么他们都可以成为牛仔英雄。

牛仔们的英雄主义又常常是极具地域性的,他们不同于那些信誓旦旦要拯救世界的政治家、哲学家或诗人。他们所维护正义的范围常常只是一个镇子、一条山谷,甚至只是一家客栈。这样的英雄形象无疑更贴近生活,也更易为美国人所接受。理性与实用又一次在牛仔身上结合起来。

美国诗人惠特曼是时代的诗人,他的作品深刻影响了直至今天的美国人,开启了一代风尚。他的诗作中也时时体现出英雄主义倾向,在一首题为《我歌唱“自己”》中惠特曼写道:

我歌唱“自己”,一个单一的、脱离的人,

然而也说出“民主”这个词,“全体”这个词。

我从头到脚歌唱生理学,

值得献给诗神的不只是相貌或头脑,我是说整个结构的价值要大得多,

女性和男性我同样歌唱。

歌唱饱含热情、脉搏和力量的广阔“生活”,

心情愉快,支持那些神圣法则指导下形成的、最自由的行动,

我歌唱“现代人”。[3]

在这里,惠特曼回答了他在《自己之歌》中提出的“人是什么?我是什么?你是什么?”的问题。在他看来,个人是组成人类社会的最高单位,社会的合理性必须以是否发挥出每个个人的最大能力、是否实现了每一个人的最高人格为判别标准。而在美国人眼中,美国正是一个提供了这样的可能性的最理想的国家,即英雄的国家。

如果说在传统的英雄主义精神中,美国人关注的焦点是“正义”与“财富”,那么美国的现代英雄主义的基本概念仍然是这二者。所不同的在于,当代美国人把这二者直接体现于高度发达的技术之中。现代化的工厂、商业大厦、银行是美国人英雄主义得到满足的基本条件。“正义”与“财富”的范围也已经是世界性的。最大的经贸国家,最先进的技术武器,美国人不再只是清教徒的美国,不再只是牛仔的美国,也不再只是北方工业家与南部种植主的美国,而是世界的美国。他们要以自己的方式,把自己的“民主”与“自由”强加于其他民族,他们要担当起救世主的责任

无论如何,只要时代仍以技术为发展的根本动力,那么美国人的英雄主义观念就不会衰落,美国人的英雄角色观念也将抵抗住各种来自另一面的思想的冲击。梦想与现实将始终是美国人赖以生存的两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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