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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失地农民撑起一片蓝天

时间:2022-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峰区今年计划在近郊4个乡镇8个村,建设占地1627亩的失地农民集中安置住宅小区14处,安置失地农民3782户,目前已开工建设10处,年底安置农户1000户。西峰区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上,实施“安居、就业、帮困、医保”等惠民措施,失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在城市征地拆迁中力求阳光、科学、文明、和谐,创造了有益的经验,提供了一些启示。

为失地农民撑起一片蓝天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失地农民安置的核心和根本。

城市要发展,政府要征地,而失地农民的利益如何保障?西峰区的基本观点是:政府征用农民的土地,就有责任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失地农民安置的核心和根本。区上直面矛盾,积极探索和尝试解决问题的途径,制定了《城市规划区失地农民安置办法》,建立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取得了实效。

第一,失地不失居。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城郊农民人均占有耕地越来越少,有些村组人均不足二分地。农民的庄基被征用,怎么住?西街办秦霸岭村南门组新建了3栋6层136户住宅楼,全组每户一套,农民不掏一分钱。西峰区今年计划在近郊4个乡镇8个村,建设占地1627亩的失地农民集中安置住宅小区14处,安置失地农民3782户,目前已开工建设10处,年底安置农户1000户。

第二,失地不失利。解决了户户有住所、总体比原来住得好之后,失地农户靠啥生存?区上积极创新失地农民补偿方式,变货币式补偿为开发式补偿,运用产业安置,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民长期受益的问题。区上统一提高了货币补偿标准,以行政村为单位,将10%的被征用土地留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开发二、三产业,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又反哺于失地农民。到年底,村集体经营分红利、铺面的房租收入、在企业当工人的收入,三项加起来,失地农民的日子比原来有土地时好多了。目前,区上已基本建立起了包括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失地不失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村组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区上为失地农民举办各类职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采取贷款贴息、减免税费等措施,帮助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西峰区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上,实施“安居、就业、帮困、医保”等惠民措施,失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逐年提高,在城市征地拆迁中力求阳光、科学、文明、和谐,创造了有益的经验,提供了一些启示。

一是统筹兼顾好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群众为什么对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抱有抵触情绪?因为被征地拆迁的群众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为寻求生活的保障,就势必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征地拆迁的补偿只能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还不排除一部分开发商低于国家的补偿标准去坑害农民。二者之间存在补偿落差,群众因此而抵抗征地拆迁,不同程度地影响到项目的建设进度,甚至影响到国家发展的利益。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十分注意兼顾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以下二点:

其一,注意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凡是需要财政补贴的,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依规给群众,做到能给的尽量给,能让的尽量让,能承受的尽量承受。同时,要杜绝个别人漫天要价,维护开发建设的良好环境。

其二,兼顾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基层政府要坚持工业反哺、以城带乡,实施民生工程,用财政专款从安居、就业、医疗、低保等方面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

二是认真对待、化解不和谐因素。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尽量照顾好农民群众的利益,但不可能满足所有群众的愿望,不可能避免所有的矛盾和问题。正确的做法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有政策依据的合理要求,有条件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解释清楚,积极寻找办法和途径争取解决,对无理取闹者,采取各种措施,有理有节灵活应对。比如,对于以获取高额赔偿为目的违法抢建、违法抢栽抢种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要敢于碰硬,坚决整治“两违”现象,以维护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个别煽动群众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区别对待,依法处理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团结教育大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复仔细地检查有关部门的补偿和相关工作是否按政策实施,相关措施是否到位,特别要认真商讨、推敲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以确保所采取的措施合情、合理、合法。

三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征地拆迁会涉及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基层政府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和处置突发性信访工作的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到层层负责,长效管理。同时,结合“书记大接访”活动,由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征地拆迁村组解决信访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现场帮助解决群众因征地拆迁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面引导群众用理性的、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避免矛盾的积累,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提高两种能力。当前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凸显,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样,思想困惑明显增多。突出表现为: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明显增强,历史遗留问题与改革中的问题交织,经济领域内的矛盾和社会领域内的问题交织,各类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关联渗透,个体问题极易演化为群体问题,一个群体诉求的解决极易带来多个群体类似诉求的产生,一个地方发生的问题会迅速波及其他地方,一个性质的问题又会叠加上其他性质的问题;社会矛盾的敏感性明显增强,特别是群众心理和社会心态日益复杂,加之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插手、利用,社会不满情绪在特定区域特殊群体中累积、“发酵”,一遇“火星”就着,处理不慎就可能引发大事端;社会矛盾的对抗性明显增强,一些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多、成分复杂、方式激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面对这种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两种能力,即解释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谓解释问题,就是针对群众普通关心并感到疑惑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加以分析、阐述、说明,以达到析事明理、释疑解惑、增进共识的目的。所谓解决问题,就是按照中央的精神要求和地方党委的决策部署,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出实招,办实事,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只有统筹兼顾好解释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关系,提高两方面的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赢得理解和支持。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是,有的长于解释问题,而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只说不练,耍嘴皮子,导致问题成堆甚至积重难返,解释问题的效果事倍功半;有的忙于解决问题,却忽视了解释问题,片面地认为只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释不解释无所谓,结果因为忽略了群众的知情权而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事与愿违。当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保增长就要上项目,上项目就需要土地来承载,而土地在农民手里,就需要征地拆迁,让农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提高城镇化水平,这说起来是好事。另外,土地开发财源滚滚,给政府财力贡献不小,相比给农民的补偿,绝对盈余。有这些政绩和利益的冲动,地方政府会不遗余力地给农民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让出土地,把农民变市民。而农民变市民后,失去了土地,该怎么生活?西峰区的尝试办法值得肯定,需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和完善。因为农民变市民只是简单的人口城镇化,表面上看是加快了城镇化,解决不好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又可能导致失地农民变成城市失业贫民,带来新的社会问题。所以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必须解释好、解决好这样一个重大问题: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方向,但绝不是简单的农民变市民,一定要充分考虑、认真做好农民的安置工作。城市化不仅要让农民搬进城里,更重要的是要改变他们的就业和收入结构,使之成为创造城市经济并分享城市的现代生活;不仅要满足他们一时一地的安置,更重要的是让生活在城里的农民获得在新环境下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不能急于求成。只有城镇化速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够支撑农民的就业、保险、医疗、教育等社会保障,才有可能吸纳更多农民愿意离开土地接受拆迁,真正融入城市。

这里重申农民的话语权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研究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强调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这里有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就是切实保证农民在农村改革和发展进程的话语权。当前,农民利益表达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缺陷,包括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民利益不能受到完全保护,使农民的话语权处于不充分状态,不能满足农民利益表达和诉求表达的需要。因此,要尝试以下工作:完善体制内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疏通制度内利益诉求渠道;切实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决策听征制度,开展公推直选、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制度创新,为农民搭建更多的利益表达平台;加强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教育,强化农民的利益表达意识和理性表达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民维权组织,引导和规范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由此引申出另外一个值得深思和警觉的问题:“仇官”心理。人们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口诛笔伐,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网民群情激奋,评论如潮,其中也有少数捕风捉影、挟私报复的虚假信息,这些都能形成一种“仇官”心理,加剧干群矛盾。近一两年出现的群体事件,都是由一些小线索引起,最终点燃了舆论的火药桶,小线索成了导火线。这足以说明:一些领导干部平时不严于律己,言行失范,作风浮夸,脱离百姓,引起不满;一些与群众利益密切关联的部门、单位,成为贪腐案发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相应的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尤其是相应的监督没有到位。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确的,为人民谋福祉的效果是显著的,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也是坚决的,但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要改善干群关系,淡化“仇官”心理,作为执政党和党的干部,首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要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说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话,不做给党和政府抹黑的事。其次要建立健全制度。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之累之苦,执政党要推行制度反腐。制度设计最重要,照着走就行了。要通过法律手段,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纠错等各项机制,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关注群众需求,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当然也要明白现实的复杂性,再好的制度也要人去执行,让一个人去认真落实一个好制度,更是一个实际问题,还不能简单地用理论规则去评判和理解某一个人或事,有时候还不得不承认“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最后,党和政府要密切关注民意,对于群众提出的反腐线索和各种质疑,应迅速处理和解释,严肃查处那些拖沓、推脱甚至漠视、任由事态发展扩大的人和事。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自己的素质提高了,工作做好了,有助于化解群众的怨气,即便是部分群众一时有误解,也能解释得通,让群众逐步满意。

五是要高度提防一些地方为确保扩内需新增的项目按时开工,突破用地上的“法律红线”,导致粗放用地、搭车征地、侵犯农民利益等违规违法苗头再现。本地是典型的投资、消费“两驾马车”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用地缺口大,存在的隐患多。2009年西峰区要在市区实施94个重大项目,于是主张把地“圈”起来,全年计划征地拆迁1.53万亩,其中新开道路两旁的耕地3000亩以上,大大超过了省上下达的用地指标。尽管区上出台了有关保障政策措施,但仍然要头脑清醒,防止以下问题的出现:

第一,资金配套率低,容易造成“半拉子”项目。2008年中央新增1000亿元项目投资,而地方上的配套资金到位率只有30%左右。今年以来,尽管中央决定通过发行地方债券的方式缓解地方配套资金紧张问题,但地方投资差距依然较大。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拉动作用受到限制,资金到位很困难。一些地方采取以工代赈或用项目换资金的方式,用有限的资金搞建设,长此以往,地方财力可能难以为继,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半拉子”工程,形成新的土地闲置。

第二,高报用地需求,容易造成“粗放用地”“搭车用地”。正常的情况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同时期用地增长呈线性正相关关系。而当前正值扩大内需,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建立项目库,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少数酝酿论证不充分的项目也匆忙纳入了项目库,这就容易出现挤上项目、搭车用地的情况。加之,一些项目实施周期长,需要几年才能完成,但在预测用地规模时“就高不就低”,出现年度用地“泡沫需求”,也容易造成“搭车用地”和囤积土地。如果一次性批准全部用地需求,必将造成一定时期内的土地闲置和浪费。《中国证券报》2009年7月22日报道,昔日的地王如今正在经历两种不同的命运:有的晒太阳,苦等市场进一步升温;有的变身成为高端住宅乃至豪宅获得些许利润。如:广州市于2007年出让的27块约合121.4万平方米的土地,至今仍有24块未售或未动工,晒太阳的“地王”相当于2008年全年广州市住宅用地总出让量;目前北京市约有12块2007年诞生的高价地处于闲置、延缓开工状态;耗资92亿元、面积110多万平方米的长沙地王新河三角洲地块历经退地、奠基,至今没有动工的迹象。时间进入2009年下半年,“老地王”继续长满杂草,“新地王”依然不继出现。这种现象不仅外地有,本地也有不少地块连续几年荒芜。这些都提醒开发商,也提醒政府,在轰轰烈烈的扩大内需中仍需保持冷静,科学发展,严防新一轮的问题出现。2009年8月2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禁令”:在确保拉动内需项目和民生项目的情况下,加强土地的批后监管,防止趁机搭车圈地造成住宅市场供应紧张和“地荒“现象。但愿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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