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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当土改法庭法官

时间:2022-0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培训班结业时,法院要举行一次观摩审判活动,出庭辩护的任务落在了曹星的肩上。这个案子的被告周某被认定犯了盗窃罪和破坏生产罪,依据是偷了一些农作物,并在一家公私合营的厂里,用刀子捅破了煤油的包装。曹星会见了这位当事人,周某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都承认,但不讲他作案的动机。案子似乎无法下手,曹星经过仔细调查,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法庭合议后,宣布对周某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18岁当土改法庭法官 22岁当律师

个人的成长总是随着时间长河的波涛滚滚向前。

1951年初,曹星被调到浦东川沙公安局,从事内勤及预审工作。不久被选派到川沙县人民法院北蔡法庭当审判员。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检察制度和律师制度的建立有了法律依据。1955年,曹星到松江地区律师业务培训班学习。在那里,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律师业务知识,成绩优异。次年,曹星开始担任专职律师。

培训班结业时,法院要举行一次观摩审判活动,出庭辩护的任务落在了曹星的肩上。这个案子的被告周某被认定犯了盗窃罪和破坏生产罪,依据是偷了一些农作物,并在一家公私合营的厂里,用刀子捅破了煤油的包装。

曹星觉得周某的行为有些奇特,他的动机是什么呢?曹星会见了这位当事人,周某对起诉书中所指控的事实都承认,但不讲他作案的动机。案子似乎无法下手,曹星经过仔细调查,终于发现了案件的突破口。原来当地有一个商人,雇周某哥哥做工,后来商人强行把他哥哥顶替亲戚充当壮丁,使他哥哥不久身亡,嫂子也因生活困难上吊自杀,周某母亲精神受刺激,一病不起,周某又长期无职业,为了供养母亲,经常到田里偷一些小菜。至于拿刀子捅煤油,纯粹是为了出气。解放后,这个商人的厂已公私合营,企业性质变了,而他并不知道。

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后,曹星开始写辩护词。首先,他认为破坏生产罪不能成立,因为被告人在旧社会受苦,过去积在心里的怨恨用无知的行为来发泄,他不知道企业性质发生了变化,主观上没有破坏生产的故意。其次,他盗窃的是一般农作物,数目不大,加上生活困难,建议法庭从宽处理,免予刑事处罚。

审理在松江中学大礼堂进行,有一千多名群众和各地同行来旁听。曹星信心十足,镇定自若,辩论中证据充分,情理交融,使被告和旁听群众深受感动。法庭合议后,宣布对周某免予刑事处罚,当庭释放。

这是曹星第一次当律师的经历。初次的成功使他坚定了从事律师这一神圣职业的信念,也感受到了一个护法者的艰辛和使命。但好景不长,当时“左”的思潮冲击了律师制度。1957年“整风反右”,新中国第一代律师当中90%以上的人都被戴上了“右派”帽子到农村去劳动。

“我根本不反党,干吗要戴帽子、下农村呢?但不去又能怎么办?说实话,培养我做律师的领导也不舍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辞职。当时辞职就像开除,任何单位都不敢要你。很多人说我没有工作,要饿死的。我说宁可饿死,也不愿气死,绝对不能戴上这顶‘右派’帽子。”对过去的烟云,曹星老师的语气平静而又坚定。

曹星办了退职手续,到一所小学担任代课教师,同时开始学习音乐。这句话说起来很轻松,但实际上,那是曹星老师经历最坎坷的岁月之一。

在后来的一次演讲中,曹星老师说:“曾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么爱吃面条,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秘密。那是发生在我担任小学教师第一次发工资的晚上,当时我身边已经有一些原来的同事被打成‘右派’,他们带了儿女去农村,我第一次拿到三十多块的代课工资,决定给他们汇一点。我列了名单,最多的寄八块钱,最少的寄三块,当汇款单填写完毕,邮费一付,剩下的钱连一碗面也吃不起了。当时,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麻酱拌面……”

后来,曹星常常沿着苏州河走一走、跑一跑,有时候还到大光明隔壁的面条店看看,去回味那种茫茫然、饿着肚子走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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