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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三姐》

时间:2022-0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三姐》是歌圩风俗造就的精品,主角刘三姐是广西歌圩中涌现出来的佼佼者,是各民族人民心中的歌仙,亦是民族民间文化交流的使者。方志史载云刘三妹为广西贵县人。三姐身在崖外手攀一藤,其兄将藤砍断,三姐流落至梧州,州民捞起祀之,号为龙母。其流传面遍及广西大部分地区。从刘三姐的传说中,我们看到了各族民间文学的交流,中原文化与壮族及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

(五)《刘三姐》

《刘三姐》是歌圩风俗造就的精品,主角刘三姐是广西歌圩中涌现出来的佼佼者,是各民族人民心中的歌仙,亦是民族民间文化交流的使者。

刘三姐在广西各地的传说中名字甚多,有刘三妹、刘三姑、刘三娘、刘娘、刘仙娘、刘三婆、刘三、刘仙、刘王等等。有的说年轻时叫刘三妹,长大了叫刘三姐,老来叫刘三婆;有的说,比她大的叫她三妹,比她小的称三姐。但都说她姓刘,排行第三。

对于刘三姐的其人其事,在古籍方志和民间传说中所述不一,大致有:

方志史载云刘三妹为广西贵县人。如清初浔州属吏张尔翮写的《刘三妹歌仙传》[4]便详细记载了刘三妹的身世和她与秀才对歌情节及仙化的过程:

仙女三妹,系汉刘晨后裔,其父尚义,流寓斯土。生三女,长大妹,次二妹亦善歌,早适有家,而歌不传。到小女三妹,生于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甫七岁,即好笔墨,慵事缄指,聪明敏达,时人呼为女神童。年十二,能通经传而善讴歌。父老奇之,偶指一物索歌,顷刻立就,不失音律。至数百里之歌者。莫不闻风而来,迭为唱和。或一日或二日,织馨腹结舌而走。而歌仙之名,逐由此盛也。年十五,其父受聘于林氏。和歌者仍络日填门,无一较胜。年十七,忽朗宁(即南宁白鹤乡一少年秀才张伟望者,登门叩访,礼尊宾主,言谈举止,皆以歌为节。乡人敬之。特架一台,置二人于上,一唱阳春,一唱白雪,流风激楚,不分高下,非下里巴人也!观听者男妇不啻数百,环堵重重。于是三日夕,竟忘寝食,而歌声不歇,人人艳赏,声振于野,未免杂沓。三妹曰:“此台太低,人声喧闹,而韵致不明,请陟山顶与君子长歌七日如何?”秀才曰:“既蒙不弃,愿步追随。”二人径登山顶,偶坐而歌,若出金石,声闻于天。到七日,望之则见其形而不闻其声矣。乡人曰:“二人竟歌已久,可请下山。”乃遣数童登山以请,而童子讶然报曰:“奇哉奇哉,二人化石矣!”众皆惊骇,莫不亲诣钦慕,罗拜乞庇焉。其所许林氏,夫闻而疑异,即登山以验,旁立长笑,亦化为石。今山巅之石偶三人者,即当时升仙之遗迹也。故吾乡之善歌者皆钟二仙之英灵。

民间传说中凡与刘三姐(妹)有关的,均认为她是当地人氏。如广西《宜山县志》载:

刘三姐,唐时下涧村壮女……性爱唱歌,其兄恶之,与登近河悬崖砍柴。三姐身在崖外手攀一藤,其兄将藤砍断,三姐流落至梧州,州民捞起祀之,号为龙母。

此外在苍梧县,说她是须罗乡人;在扶绥县,说她是黎丁人或新安村人;在容县、岑溪一带,说她是县境大容山人;在恭城县,说她的家在莲花乡;在平南县,说她的故居在大容山思回岩脚下的大村心;在合浦县,说她是漂泊于廉州(即今钦州、合浦)一带的民间“歌圣”;在广东,认为是阳春县或梅县松口圩人;在湖南则认为是江华县兴色乡隆成村人;也有人认为是浙江新城(今富阳县)人等等。

史书上说,刘三姐(妹)是个精通诗书的才妇,而在民间传说中则说她是个不谙诗书的农家姑娘,只是由于歌才出众,无人赛过而远近闻名罢了。传说曾有三个秀才载一船歌书来找刘三姐对歌以分高下,当时她正在河边洗衣服,见来者扬言非唱赢刘三姐不可。她便随口唱道:

      江边洗衣刘三妹,  你要唱歌快唱开。

      自古山歌心中出,  哪有船装水载来。

这无异于当头一棒,令秀才们懵了好久。在互报姓名之后,刘三姐听说对方是姓陶、姓李、姓罗三个秀才,便又唱道:

      姓陶不见桃结果,  姓李不见李花开。

      姓罗不闻锣声响,  三个脓包哪里来?

三个秀才听后慌了手脚,翻了好久歌书也答不上一个歌,只得掉转船头溜走。

至今,在广西的贵港桂平玉林、平南、容县、岑溪、梧州、苍梧、昭平、富川、贺县、横县、宜州、环江、罗城、柳州、象州、鹿寨、柳城、金秀、融水、三江、来宾、龙胜、桂林、阳朔、灵川、蒙山荔浦、灌阳、平乐、恭城、都安、大化、马山、东兰、上林、大新、扶绥、合浦等40个县(市),都有刘三姐(妹)的故事或风俗传说。其流传面遍及广西大部分地区。除被称为“歌仙”外,还被尊为歌王、歌祖。

刘三姐的传说基本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

第一阶段即唐、宋时期的传说。大多数说刘三姐出生于唐代,她所唱的七言四句山歌亦是唐代的产物(在此之前多为三言、四言、七言、长短句或五言四句)。唐朝文化发达,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也有助于交流和发展;随着科举制度在岭南的推行和大批文人的相继南来,都有助于广西各族文化的发展,自然也促进了山歌的繁荣。

第二阶段为宋、元、明时期的传说。当时民歌被排斥、歌手被歧视,因而刘三姐的哥哥不让她唱歌,刘三姐骂三个秀才为脓包。这都是文化历史上统治与被统治(反统治)这对矛盾的表现。

第三阶段为明、清时期的传说。当时统治者为加强其封建统治,大兴文字狱,禁歌焚书,刘三姐的传说也反映了这种情况。

从刘三姐的传说中,我们看到了各族民间文学的交流,中原文化与壮族及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可以说,中原文化与壮族及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造就了刘三姐。

从上述各民族文化的交流情况看,我们发现,在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中,不论是土生土长的,还是外来流传的,如果没有自己的民族特点,那是没有什么生命力的。尤其是外来的文学作品,必须糅进本地区、本民族的人、事、物,从形式到内容,加以改造、提高,使之成为本地区、本民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东西,才能在本地区、本民族当中生根、开花,并广泛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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