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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玉湖岸史琳墓

时间:2022-0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蔡先生告诉我,这就是明代太子太保史琳墓。内容大致是皇帝赐赠史琳为太子太保的事。不久,史琳被提升为陕西参议。史琳任上碰到西番在巩昌作梗闹事,便击降其众。史琳督捕,斩首七百余人,同时释放胁从者,使当地获得了安宁。史琳力言不可,被朝廷采纳。弘治十四年四月史琳进军延绥。九月史琳被召回京城,阵边务十三年,赏甚厚。弘治十五年,因西北小王子等部多警,孝宗即召史琳、朱晖治兵京营以备。

乌玉湖岸史琳墓

我在蔡志发先生的陪同下游览了乌玉岭和桃园之后,沿着村道缓坡下山,在西南角的桃林间发现有一馒头形的坟墩,且古树参天。蔡先生告诉我,这就是明代太子太保史琳墓。墓后北首原有一个庄园,俗称“乌家庄”。墓前有坟庄三间,大门前还有一座石牌楼。大门上书“明太子太保史氏御史封神”11个大字。进门便见神道,两边排列着石龟、石虎、石羊、石马、石人……坟前正中摆有石桌一方,两边竖有大理石雕刻的碑石四块,其中一块至今还保存完好,由慈溪市文保馆取走,其余不知下落。原有田产八亩,山地十五六亩。新中国成立前由一位杨姓人看管。如今还保存有坟庄大檐头挂的“史公墓庐”木质匾一块,长1.9米,宽0.6米,中堂上方挂的“圣旨匾”一块,是2002年10月发现的,共有文字25行,178字,正楷。匾额上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等字,落款为“正德元年(1506)八月七日”。内容大致是皇帝赐赠史琳为太子太保的事。这为明代乡贤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重要资料,该匾现存放在慈溪市文保馆,“墓庐匾”仍存放在民间。

光绪《余姚县志·列传七》“史琳条”载:“史琳(1438—1506),字天瑞,七世祖应炎,为元市舶大使,出后宋防御使张畴,至琳始奏复姓。父张才,字德宏,正统十二年举人。任常熟、文登、涞水教谕,成化四年主考福建,行次浦城。有一生以五百金献,才却之。生中是科,复持前金谢,才曰:‘吾不敢冥冥堕行……’生愧去。”史琳已为工科给事中,生持前金上南宫,往馈之琳,琳曰:“家大人知君,君不知家大人,而又不知我耶!生谢罪,卒怀金而去。”所以,史琳是一位知文识武、工于书画的名臣。登明成化二年(1466)进士,授工科给事中,敢于抗章历论,是无所畏避的清官、廉官、好官。不久,史琳被提升为陕西参议。当时,西番利用明朝的怀柔政策,以纳贡、输马名义来索要财帛,沿途滋事,掳掠人财。史琳任上碰到西番在巩昌作梗闹事,便击降其众。随即出兵自安定,历会宁、金蒲,抵秦州,增缮屯堡,斥堠,断敌通路,调运粮食以充实甘、凉地区,尽其要害及战守方略。后调任江西左参政。因南赣匪乱,扰乱社会,百姓难以安生。史琳督捕,斩首七百余人,同时释放胁从者,使当地获得了安宁。

弘治中,史琳升为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兼督紫荆关。因京畿一带民困于重役,戍卒疲于罚班,加上滹沱河涨溢,冲坏田庐,成为三祸害。史琳定徭役法,奏免重税(弘治十一年免两畿被灾税粮,十二年又免南畿被灾粮及夏税),并在滹沱河疏挖支渠泄洪,以降水势,使当地百姓恢复生产。

滹沱河上游的真定、漳河、卫河之间的大名府有不少果园,都是当地百姓的世业生计来源,宦官们怂恿孝宗朱佑樘取备进贡。史琳力言不可,被朝廷采纳。

在此期间,史琳因灾异时常出现,上疏陈说六事:止织造、恤边民、停传造、惜供应、节财用、戒无益,都切合时宜,得到孝宗赞许。

弘治十二年(1499),史琳转左侍郎。是年,元代后裔号称小王子一部,拥众侵入大同、宁夏境内。参将秦恭、副总兵马升滞留不进,被朝廷论死。总兵平江伯陈锐、侍郎许进督帅,久无动,被劾去。孝宗派保国公朱晖、侍郎史琳代之,太监苗逵监军,抑制了小王子部的寇势。

弘治十三年元月史琳提升为右都御史,兼略紫荆关。制定徭役法,奏免重税,兴修水利。弘治十四年四月史琳进军延绥。七月以五路之师夜袭小王子部于河套,斩获较多,驱归孳畜千余。九月史琳被召回京城,阵边务十三年,赏甚厚。

弘治十五年,因西北小王子等部多警,孝宗即召史琳、朱晖治兵京营以备。十二月孝宗因病不视朝,致小王子又猖獗。弘治十八年五月,孝宗死,朱厚照即皇帝位,是为明武宗。其时,小王子又犯宣府,总兵张俊败绩,武宗命史琳以右都御史提督军务,出宣府,与朱晖、苗逵三人分督诸将,合师邀击,取得胜利。捷报上奏,玺书奖励;还朝,赏赐有加。

正德元年(1506)正月,史琳卒于任上,赠太子太保。现在余姚市区的杜义弄还保留其故居建筑“宫保第”,因史琳死后封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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