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欧洲政府怎样剥夺人民思想言论自由

欧洲政府怎样剥夺人民思想言论自由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这都是经人民痛苦牺牲才换来的。柏雷教授说是“因为他们乃最初发现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人”。当时因为政府有系统地压制自由政策尚未出现,而在知识阶级中,所谓离经叛道的思想又极普遍,以致希腊尚有部分自由,其时之唯理主义得以发展。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最大残害思想自由的案子。早年的罗马帝国和后期罗马共和国,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并不大。

现在的民主国家里,人民的基本自由,有的是明文载诸宪法,如美国、苏联,有的则是不成文法,但有具体保障,如英国。但这都是经人民痛苦牺牲才换来的。过去他们的君主都从来不会想到今天的人民会有这些权利,过去的人民稍一涉及这些权利之类的事,便马上被目为乱臣贼子而受国法裁判的,历史上有的是这样例子。但我们今天所能读到的历史都或多或少经过官方的歪曲与删改,其真实性减少了不少,虽然抹不掉历来统治者都剥夺人民自由这一大题目,但我们应用起来,就很觉不够了。

推究人类文明,不能不先从辉煌灿烂的古希腊开始。当我们提到希腊的时候,自然而然便联想到他们在文学和艺术方面的贡献。但为什么希腊人能使我们这样永远铭感难忘?柏雷教授说是“因为他们乃最初发现思想自由与讨论自由的人”。(1)因为如此,他们在文学艺术上才会有那样大的贡献,而且即使没有太大的成绩,也给后人开了很好的先例。柏雷教授说得好:“因为这种精神的自由,不但是他们哲学的玄想、科学的进步、政制的实验之条件,并且是他们文学与艺术所以能各臻美妙的条件。以文学为例,若是他们不能对于生活作自由的批评,希腊文学万难达到他们所达到的地步。他们在人类活动的范围以内实际上已臻完备的贡献,纵或有一小部分不曾登峰造极,也不足为他们盛德之累,因为他们对于自由原理的发挥,即能使他们成为嘉惠人类的最高恩主,这种发挥实为人类前进的最大踏步。”(2)

希腊是比较自由的,他们从来没有过《圣经》和宗教上的僧侣制,这都充分表现了他们的自由思想,但政府的压迫依然是有的,只不过程度较轻而已。

希腊时代有人称之为理性自由时代,其所表现差不多都是在思想史上有着极高价值。纪元前五世纪,希腊(主要是在雅典)的所谓哲人(Sophists)大批出现,古罗芬勒斯(Xenophanex,公元前五七〇?~公元前四八〇年?)首先对于当时神的观念加以攻击。接着又有海瑞克勒特斯(Heraclitus)的物质变动说,和德谟克勒特斯(Democritus)以原子解释宇宙学说之出现,这批大都是唯物主义者,但因为当时雅典政治比较开明,他们所创造的新奇学说,除了给普通人以惊异外,并没有遭到意外的事件。在希腊史上第一件压迫人民思想自由的事是亚勒格斯沙奇辣斯(Anaxagoras)事件,Anaxagoras(公元前五〇〇~公元前四二八年)绝对否认神的存在,他说神只是抽象的观念,这当然大不利于统治阶级,神本来是和他们联系在一起,借以统治、威胁人民的,如今有人说没有这玩意,他们当然要加以惩罚了。幸亏Anaxagoras是雅典当时执政者伯里克利斯(Pericles,公元前四九五~公元前四二九年)的好友,才免了一死,仅受到极重的罚金。

又如勃罗太格拉斯(Protagoras,公元前四八〇?~公元前四一一年?)作《论神》(On the Gods)一书,以为神是不能以理性证明其有无的,一切需以人为中心。因此受政府压迫,不能不逃出雅典,他的书也完全被烧了。

再有名悲剧家攸利比提斯(Euripides,公元前四八〇~公元前四〇六年)也曾被人控告,说是他的剧本里有离经叛道的思想。

当时因为政府有系统地压制自由政策尚未出现,而在知识阶级中,所谓离经叛道的思想又极普遍,以致希腊尚有部分自由,其时之唯理主义得以发展。

跟着,有了出名的苏格拉底事件,因为当时希腊人都以为对一般平民,宗教之良好为必要的,这就是愚民政策,而苏格拉底公开反对。初是在公元前三九九年,他以不信神祇、陷害青年罪被判决死刑。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最大残害思想自由的案子。七十年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三八四~公元前三二二年)也以侮神罪而被迫逃亡出雅典。

早年的罗马帝国和后期罗马共和国,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并不大。但宗教依然是愚民工具,甚至培养迷信观念以完成统治大业。当基督教传入罗马,并逐渐为罗马人信仰时,其所遭受到的压迫是很猛烈的。在多梅新(Domitians)皇帝在位时(八一~九六年),其对信仰自由已有最大压迫,到屈金(Trajan)皇帝时(九八~一一七年在位)更有了做基督徒即处死刑的刑罚,虽然并没有严厉执行,但已可看出政府剥夺人民自由之深了。以后德修斯(Decius,二四九~二五一年在位)、华勒云(Valerian,二五三~二六〇年在位)以及戴奥克利先(Diocletian,二八四~三〇五年在位)等统治时,都曾对基督教有过极重的镇压。直到三一一年加勒里乌斯(Galerius)颁布《容忍诏》,三一三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I the Great)和李锡尼(Licinius)颁布第二次容忍诏即所谓《密兰诏》(Edictof Milan),从此,宗教活动才不致被非法压迫。

历史是可悲的,基督教在罗马遭受了压迫,但当它一得势的时候,马上便以之压迫别者了。在君士坦丁大帝下《容忍诏》九年后,他自己竟变成教徒,并以之定为国教,禁止罗马人再有其他的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而到得多苏士一世(Theodosius Ⅰ)在位时(三七九~三九五年),更颁布最严酷的法令,剥削人民思想信仰之自由。而在三八五年西班牙神学者白利西林(Priscillian)在Trier被异端罪名而烧死,基督教内部遂正式开背正宗当处死之端。

从此以至十二世纪,基督教会会用尽气力以压迫所谓不属正宗的异说,他们应用了耶稣的寓言,说要强迫他们进来,这由有名的圣奥古斯汀(St.Augustine)铸成宗教之残杀原理,厥后有教皇英罗省狄三世(Innocent Ⅲ)治下所谓的西欧教会(Church of Western Europe),最有名的是在法国南部Languedoc,居民多信被基督教目为异端邪说的理论,于是被教皇Innocent Ⅲ召集十字军烧死缢死全部居民的事件。但这只不过形式上的铲除,到教皇格雷戈利九世(Gregory Ⅸ,一二二七~一二四一年在位)统治时,竟以有组织的制度,去搜索持“异端邪说”者,那就是有名的“宗教审讯制”(The Inquisition)。到一二五二年,教皇英罗省狄四世(Innocent Ⅳ)竟以一纸教廷通敕,使这个制度在各地方完全成立,而此专肆压迫人民思想宗教自由的机关,是在每个国家、每个城市之中,不可少的一部分社会庄严建筑内。所以柏雷教授说:“这个压制人类宗教思想自由的有力机关,在历史上是独无仅有的。”(3)

罗马皇帝佛雷德烈二世(Frederick Ⅱ,一一九四~一二五〇年在世)是比较开明的,但他还制定一些法律,规定在他南及意大利北达德意志的广泛治权之下(时当一二二〇年至一二三五年之间),凡有持“异端邪说”者,都认作化外,如果他们不肯明白悔罪,则罪在烧死,如若悔罪,也当入狱;若重犯亦处死,他们的财产充公,房屋烧毁;到第二代子孙,除叛卖祖宗学说,一概不得任国家官职。

当时的基督教会在全欧洲极尽其压迫之能事,宗教审讯制完全发展以后,凡是西方基督教的世界,都布下了天罗地网,没有一点开口的地方可以让持“异端邪说”者逃遁的。只有英国是例外,但在英王亨利四世(Henry Ⅳ,一三六七~一四一三年在世)、亨利五世(Henry Ⅴ,一三八七~一四二二年在世)在位时,政府也曾定一种特别法律,以烧刑处治“异端邪说”。此法一四〇〇年颁布,一五三三年取消过一次,但到玛丽一世(Mary Ⅰ,一五一六~一五五八年在世)在位时,又恢复了,直到一六七六年才取消。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中古时代是最黑暗专制的时代,理性已经没有,到处是专制压迫,甚至对科学的研究也是犯法的,如罗吉·培根(Roger Bacon,一二一四~一二九四年)之因研究科学,而被长期监禁。

其所以这样,是因为统治者的互相勾结,教皇和皇帝连成一气,以剥夺人民自由。其时教会在欧洲的公有法律中,加入了一条原则,那就是:“凡君主要保持王冠,都当以能为教会铲除异端邪说作条件。”(4)由此,人民还有什么自由可言?

十三世纪起,有了文艺复兴(the Renaissance)与宗教革命,这是解放的先声,理性被解放出狱,人文主义(Humanism)由之兴起。除了此种知识方面的自由,加上许多政治上的原因,诸如教皇威权的衰落,神圣罗马帝国的解体等,最主要的还是人民逐渐组织起来争取自由,统治者不得不稍稍敛迹。

然而,这时政府对人民自由的压迫,依然是非常厉害的。宗教革命一方面是对西欧教会的破坏,但一方面却是对人民思想、信仰、言论自由的更大压迫。从教皇保罗三世(Paul Ⅲ)在位(一五三四~一五四九年)起,继续不断有教皇们改组教廷,整理财赋,以图数世纪的生存竞争,因而对人民自由的压制更有力更严厉,如像他们成立的耶稣会,在罗马设宗教审讯制,召开特权宗教会议(Council of Trent,一五四五~一五六三年)等都是,但最重要的却是实行了出版品检查制,这就是一五六四年经教皇颁布的《禁书表》(Index of Forbidden Books,拉丁文原名Index Librorum Prohibitorum),表中所列都是罗马旧教禁止流传之书籍,以后随时增加。

人民依然是没有自由,到处是压制、残杀,意大利名僧人在佛罗仑斯(Florence)布道,于一四九八年竟被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 Ⅵ)所杀。名意大利哲学家白兰罗(Giordano Bruno)因为主张并鼓吹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地动之说,也被烧死。

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Ⅰ)与詹姆士一世(James Ⅰ)治下,也是同样的压制自由,所诛杀的人民也同样众多,但都无甚大名。后来,名诗人兼戏剧家马罗(Christopher Marlowe,一五六四~一五九三年)以持无神主义罪名被判处死刑,将治罪时,却在酒馆被人打死,但他的友人,剧作家戚德(Thomas Kyd,一五五八~一五九四年)却被处死了。同时诗人、历史学家瑞莱爵士(Sir Walter Raleigh,一五五二~一六一八年)也以不信之罪被拘审。另外有许多皆因非基督教主张而被伊丽莎白一世烧死,其中有剑桥大学Corpus Christi学院讲师克特(Francis Kett),另外勒格弟(Bartholomew Legate,一五七五?~一六一二年)也因为说耶稣与保罗、彼得一样亦是凡人,而于一六一二年在Smithfield被烧死。一月后,怀德门(Edward Wightman)也以不合正统意见,被主教烧死。专制的残酷,使英国人民觉醒了,全国普遍起来反对,于是,这两件案子便成为英国压制自由史上的最后酷刑,以后就没有烧死的罪了。

至于法国,则因亨利四世与大主教黎金留(Armand Jean du Plessis de Richelieu,一五八五~一六四二年)及马查林(Mazarin,一六〇二~一六六一年)共同主持政府,比较能够容忍,直到一六六〇年,都比他国享受自由较多。但一六一九年在Toulouse,一位意大利学者、自由思想家范仪黎(Lucilio Vanini,一五八五~一六一九年)还是被烧死了。

文艺复兴时代,近代科学才稍萌芽,但中世纪反对研究自然的偏见,政府对科学思想的压迫,直到十七世纪前还不曾消失。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胜其举。如意大利天文家伽利略(Galileo,一五六四~一六四二年)之证明哥白尼地动说,虽有佛罗仑斯大公的保护,他依然受审讯,出版的书籍被禁止,几经严刑威胁,终于使他在晚年放弃他的科学真理,而承认宗教学说。

此后因为印刷术的发达,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更厉害。远在一五〇一年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就曾订出版检查法,禁止任何不曾立案的印刷事业。法王亨利二世(一五一九~一五五九年在世)亦订有印刷未经官方许可当处死罪的条文。德国的出版检查法制订于一九二五年。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也规定未经批准的书籍不得出版,而印刷又只限于伦敦、牛津、剑桥三处,出版法的执行权,更操于特殊的最高法院Star Chamber之手。因而在十九世纪以前,全世界没有一处是有言论、出版自由的。

像以上同样的例子,直到现在也还有形无形存在着,实在举不胜举。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都是一样的,对于人民的自由,总是想尽方法加以剥削摧残,甚至不惜以大规模的屠杀。然而,英勇的人民群众从来没有气馁。也许曾经有一些个人,受不住煎熬,而向暴力妥协,然而争取自由的历史,依然在前进着,甚至在奔跑着,广大的人民群众永远推动着这个车轮,而且胜利逐渐到来,自由终归要获得的。一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英国颁布的《大宪章》(Magna Carta)虽然是由贵族和英王约翰所订,却是保障人民权利的约法,是由人民争取得来的胜利果实。又如美国的独立成功,更是人民争自由的大胜利。一七八九年的法国革命,是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革命,但却是具体的为人民争自由,因而才有著名的人权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具体保障人民自由。总之,人民自由遭受了或长或短的摧残,到现在依然有许多国家没有,而人民为自身权利的这一斗争,也还在日益展开,终将获得完全的胜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