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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举道路上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蔡家在元培父亲逝世之前,家境尚属中等,是以家中延有塾师。元培十四岁开始习作八股文,即所谓制艺,或称时文。在此期间,元培颇得力于其叔父铭恩的指导。所教科目自然只限国文,其内容为对句与作八股文。元培逝世以后,他的朋友以“学人而兼通人”称之,作为通人,他在中国文化教育科学事业上做了许多开风气的事;作为学人,他一生旧学基础,奠基于少年与青年时代。尽管此后不再治举子业,所学渐广,但还是沿着科举道路前行。

蔡元培的学习道路,和他的同代人一样,接受传统的学习方式,从发蒙开始,循序以进。

当时一般人家,经济上稍为宽裕的,都延请老师到家设塾教育子弟。蔡家在元培父亲逝世之前,家境尚属中等,是以家中延有塾师。同治十一年壬申(一八七二年),元培六岁入家塾读书。先读《百家姓》、《千字文》、《神童诗》这三部所谓小书。读完之后,继读四书,再读五经。元培读小书、四书之时,老师都不讲解。只求学生背诵。等到读五经,老师才略作讲解。读书以外,兼有识字、习字、对句三种教育。识字兼求了解字义,习字先摹后临,对句只到四字为止,五字以上算是作诗了。元培十四岁开始习作八股文,即所谓制艺,或称时文。这是应科场考试必学的文体,不会做八股文,再大的学问也不能中式。

从六岁到十六岁,元培就按着这种传统方式学习。他很用功,又很聪慧,塾师以其可教,要求很严,功课总要做到深夜才毕,他的母亲也就陪坐案侧,加以鼓励。但是传统的教学方式,戕害儿童天性,元培虽然聪慧,亦很难明白通达,悉知底蕴。所以他以后主张教育“与其守成法,勿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勿宁展个性”,他指出旧教育的最大弊病,在于“以养成科名仕宦之材为目的”,所教种种都是为了适应考试,儿童所愿学习了解的自然现象与社会状况等,都因与考试无关而不教。他认为这种教育,“如吾人之处置无机物然,石之凸者平之,铁之脆者煅之;如花匠编松柏为鹤鹿焉,如技者教狗马以舞蹈焉,如凶汉割折幼童而使为奇形怪状焉。追想及之,令人不寒而栗”(1)。早年因有切肤之痛,斯时方能有如此深刻之言。

元培父亲逝世后,家中经济困难,便不再延聘塾师。自光绪三年(一八七七年)下半年起,元培乃赴其姨母家中附馆读书。一年之后,再赴李姓家中附馆读书,计期二年。在此期间,元培颇得力于其叔父铭恩的指导。铭恩工制艺,亦治诗古文辞,门下颇盛,藏书亦不少。元培在他的指导下,读《史记》、《汉书》、《困学纪闻》、《文史通义》、《说文通训定声》诸书。

光绪六年庚辰(一八八〇年),蔡元培年十四岁,受业于同县王懋修(子庄)。懋修博览明清两朝八股文,为当时八股名家,亦好谈明季掌故,常看宋明诸儒之书,向学生讲朱、陆异同,而最服膺明儒刘宗周(蕺山),自号其斋曰仰蕺山房。元培从他学做八股文,并读《左传》、《礼记》,颇有得益。王先生对学生读书限制极严,经书而外,它书均不准看。元培一次借得《三国志演义》,刚看了几页,被他发现,说:“看不得。陈寿《三国志》,你们现在尚不可看,况且演义里边所叙的事真伪参半,不看为妙。”又一次,元培借阅《战国策》,他也说看不得。他的意思是,作文用字应出于经书,如将《战国策》一类书中的词句用进文章,考试时必为考官所不取。而这位王先生自己倒是兴趣广泛,雅好碑帖,自由读书。元培从学三年余,王懋修推崇宋明诸儒的言论和教育,对他影响很深,他在青少年时代崇尚宋学和事亲至孝的品性,与王先生的薰染很有关系。

元培十七岁考取了秀才之后,便不再到王懋修处受业。自此专治小学、经学,并为骈体文,在读书生活上,开始了自由阅读的阶段,书籍多借自叔父铭恩处。这时他除了补读《仪礼》、《周礼》、《春秋公羊传》、《穀梁传》、《大戴礼记》诸书外,涉猎渐广,凡关于考据、词章之书,均随意检读,颇有心得。以后屡屡自称,一生最得益者有三部书: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章学诚《文史通义》、俞正燮《癸巳类稿》及《癸巳存稿》。元培认为清儒治说文者,只有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专从解经方面尽力,有其独到之处,惟书中指某段为某,则大半出于臆见。所以他以后尝试搜集经传中声近相通的例证为之补充,但未能成书。章学诚所主张的史法,以及史籍中人地名应有详细检目之说,对元培颇有影响,以致他在二十余岁时,曾约集友人试编二十四史检目;后来兼长国史馆时,亦曾指定编辑人员试编此类检目,可惜均未成书。俞正燮的两书,以往不甚为人注意。书中对诂训、掌故、地理、天文、医学、术数、释典、方言等的详博考证吸引了他;俞正燮所说每一时代自有其见解与推想,治史者不能以后人的见解与推想去追改前人的主张,也深为元培所赞赏;尤其是书中为女子鸣不平的文字最得元培赞同。他的男女平等观的形成,当以受此书影响为开始。其后接触西学,影响愈深,以至终生提倡男女平权。(2)

光绪十年甲申至十一年乙酉(一八八四年~一八八五年)两年中,元培结束了附馆学习的生活,在家中设塾课徒,自为塾师,招收六岁以上学生课读,此为元培从事教育工作之始。所教科目自然只限国文,其内容为对句与作八股文。以后,他回忆这段教学生活时,认为作八股文,“由简而繁,确是一种学文的方法”,但是,“作承题时仍有破题,作起讲时仍有破题、承题,作全篇时仍有破题、承题、起讲,实在是重床叠架了”(3)。这只是就作文方法而言,至于八股文钳制思想之弊,元培则深恶痛绝。

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年),元培二十岁,受聘于同乡徐树兰家校书。元培自称:“绍兴有徐家,藏书甚富,又喜校书印书,喜以文会友,故亦延聘及余。”(4)徐树兰字仲凡,号检盦,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举人,授兵部郎中,改知府,因母病归里,致力地方公益,家中建有古越藏书楼。(5)

元培在徐家校书历四年之久,(6)这对元培是大好的读书机会。他得以遍览徐家藏书,学业大进。从这时起,元培不再作八股文,而改习词章考据之学,所为文,多侧重于此。他自己说过,前此所作八股文,已不合于通例,“辄以古书中通假之字易常字,以古书中奇特之句法易常调,常人几不能读”,以后参加乡试会试所作也是如此。(7)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元培为文古奥。

总结元培自少年而青年的读书生活,由传统方式入手,涉猎渐广,为学渐有所好所专,他自己说:治经偏于故训及大义,治史偏于儒林文苑诸传、艺文志及其他关系文化风俗之记载,不能为战史、政治史及地理、官制之考据;对词章之学,兴趣偏于散文,对骈文及诗词不大热心。(8)元培逝世以后,他的朋友以“学人而兼通人”(9)称之,作为通人,他在中国文化教育科学事业上做了许多开风气的事;作为学人,他一生旧学基础,奠基于少年与青年时代

少年蔡元培,以十七岁(光绪九年,一八八三年)考取秀才。尽管此后不再治举子业,所学渐广,但还是沿着科举道路前行。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年),元培第一次离开家乡,前往杭州赴乡试,不中。(10)在徐家校书读书四年之后,于光绪十五年(一八八九年)八月,再赴杭州参加乡试,得中举人。他的三场考卷评语,第一场,三艺被评为“首艺安章宅句,不落恒蹊;次跟定章旨,语无泛设,三充畅。诗可”。第二场被评为“五艺一律清顺”,“引证宏博”。第三场,五项答问被评为“词章整饬”。(11)得中之后浙江流传蔡元培善做怪八股之说,有人选刻该年中式文章,以元培之作为压卷。吴稚晖回忆,他早年就听说蔡元培善做怪八股,“能得风气之先,……其实所谓怪八股,仅仅多用周秦子书典故,为读书人吐气,打倒高头讲章而已”(12)。周作人回忆说,幼时他家有一本元培的朱卷,“文章很是奇特,篇幅很短,当然看了也是不懂,但总之是不守八股文的规矩”(13)。元培的学生蒋梦麟说,他听浙江一位老举人说,蔡元培这篇中式的怪文,开头一句就引用“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14)。果然如此,则在当时是极为大胆的举动,而不只是喜用古典了。

翌年,光绪十六年庚寅(一八九〇年)三月,元培入京参加会试,中式。但是,元培并非庚寅科进士,得进士是在两年之后的壬辰(一八九二年)。按清代科举制度规定,会试得中,称为贡士,贡士例须于同年经复试殿试合格,方成为进士。元培何以在两年之后方成进士,多年疑莫能明,元培自己亦无只字道及。直到一九七七年九月蒋复璁在一次纪念蔡元培座谈会上的讲话于台湾《传记文学》第三十一卷第三期发表之后,事情才算明白。原来元培在中贡士之前就离开了北京,未于同年应殿试。其中原委是,元培在会试之后,去拜望他乡试中举时的考官李文田(时在京任詹事府少詹事),以会试所作文章呈阅。李文田看了之后,叹息说:“你真糊涂!只有我李某人能够赏识,你才中了举人,没有第二个人会再来赏识你的文章。你怎么现在还再作这样的文章!你没有希望,没有希望!”元培听他这么一说,便以为本科必不能中,随即废然离京南下。谁知会试榜发,元培竟然中了贡士,但已无从应殿试了。

元培中贡士,大出李文田意料。事后李文田说:“啊,我了解了。今年有个王颂蔚做房官,一定出在他的房,是他赏识鹤庼的卷子。”事后证明,果然如此。王颂蔚为当时名儒,字芾卿,号蒿隐,长洲人。道光五年(一八二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改官户部,补军机章京。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卒。著有《写礼庼文集》、《诗集》、《读碑记》、《古书经眼录》各一卷,《明史考证摭逸》四十二卷(商务印书馆出版)。他的儿子王季烈,号君九,进士,任学部郎中。早年王季烈将此事经过告诉了蒋复璁,使这一段资料得以保存。(15)

元培的老友张一麐,于王颂蔚为同乡世交晚辈。他也曾听王季烈和其弟季同谈过王颂蔚为元培会试房官及如何推荐元培事。张一麐为文记其事云:王颂蔚见元培首场卷不类八股文,奇之;及见二、三场卷,“则渊博无比,乃并三场荐之,且为延誉”(16)。唯王氏弟兄似未对张一麐言及元培未见会试榜发即行离京之事,是以张文误称元培为庚寅名进士。

证以元培以后和王颂蔚家的关系,王季烈所述事情经过应可信。王颂蔚逝世之后,元培于光绪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年)往访王颂蔚好友叶昌炽,求观王颂蔚遗集。叶昌炽在是年三月二十八日日记中写道:“昨蔡鹤庼来,未见,欲观蒿隐遗集,即作函请其编校。鹤庼,蒿隐门人也。”(17)叶昌炽称元培为王颂蔚门人,即指庚寅会试事。又据王季烈说,元培在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时,王夫人病故,元培曾专程往苏州吊祭,可见对老师的敬重。(18)

中贡士后越两年,光绪十八年壬辰(一八九二年),二十六岁的蔡元培再度赴京,补行殿试。殿试有关于西藏策论题,元培为文详述“其地域广袤,山川道里”(19),可见元培在应科举时即已留心边疆地理。五月初一日榜发,元培得中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同科得中者,有张元济、屠寄、唐文治、叶德辉、赵熙、汤寿潜等。同月十四日引见,授翰林院庶吉士。本科会试正考官为户部尚书翁同龢,副考官三人,为工部尚书祁世长,内阁学士霍穆欢、李端棻。殿试读卷大臣为大学士额勒和布及翁同龢等人。元培和一些同年于同月十七日谒见翁同龢,翁同龢对元培作了如是评价:“年少通经,文极古藻,隽材也。”(20)又两年,即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年)春,元培赴京应散馆。清政府规定,庶吉士经一定年限,应参加甄别考试,谓之散馆。元培应散馆后,被授翰林院编修。他沿着传统的科举道路,至此到了顶峰,但他没有在做官的道路上走下去,四年编修生活之后,以主要精力从事教育事业,此后又参加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翰林而参加革命者,在同时代人中,为数寥寥。

元培于光绪十五年(一八八九年)三月初结婚,时年二十三岁,夫人王昭。光绪十六年(一八九〇年)进京会试之后,元培于该年五月去浙江上虞县参加修志工作。时上虞知县唐煦春议重修县志,命邑人朱士黻总其成,朱士黻推荐元培为总纂。浙江督学使潘衍桐(峄琴)在《重修上虞县志叙》中说:“任编葺之役者蔡贡士元培,为予岁试所取优等士,邃于经,兼通诸子百家,文笔尤工。”(21)实际,元培就任不久,旋即辞职而去。原因是他所订的编纂条例遭到各分纂的反对。朱士黻于《重修上虞县志后叙》记其事云:“蔡君手条例言,先定一书大纲。属稿甫就,议者蜂起,谓其文古异惊俗,别求明白易晓者,卒不果用其说,而蔡君亦适有事去。”(22)“而蔡君亦适有事去”,当系故意含糊其词。元培以后写口述《传略》谈到此次辞职时并且说:“一生难进易退,大抵如此。”(23)元培一生,在工作中有多次辞职,其中情况各各不同,以“难进易退”作为总结,确乎至当。难进易退,是一种君子之风。元培立身处世,皆出以君子之风,进退之间,亦循其理。辞上虞县志局总纂,是辞职的第一次。元培所拟编纂条例虽未被采用,但总董朱士黻仍充分肯定它,认为重修《上虞县志》“义例精当,卓然成家,则自有蔡君之说在”。并将元培所拟条例刊于卷末,说是“俾后之踵是役而起者,知所审择焉”。(24)

中进士后的第二年,光绪十九年(一八九三年)七月到翌年春天,元培到南方小住。元培的老朋友王云五写过一篇《蔡先生与广东人》,叙述元培与广东人交往及流寓广东经过。文章说:元培这年七月起住在广州,入冬后到潮州,一直住到第二年(光绪二十年〔一八九四年〕)春天,先回绍兴,继即赴京应散馆试。王云五叙此事系得见于元培自写年谱手稿,其事可信。但王云五只记载了在广州和潮州招待元培和与元培往来的人名,而未提到元培去广东的原因。(25)另有伯雨《蔡元培在广东打秋风》一文,说:元培这次潮州之行,大概是有亲戚在潮州做官,此行有去“打秋风”之意。因为庶吉士生活清苦,得寻找一些生活补助,而新科翰林正有资格去各省卖字求钱。元培系从上海乘轮船先到香港,住在一个叫元发行的商店里,商店主人即是作者伯雨之父。元培曾经为居停主人写过一副对联,联语是“遇事虚怀观一是,与人和气察群言”,下款署“鹤庼蔡元培”。伯雨认为此一对联,多少有点“秋风”意味。又说:文发行经理之子名陈汝南,是作者的表兄,和元培甚相得,结拜为兄弟。后因思想异趣,不再往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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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教育与旧教育之特点》,《蔡元培选集》第五八页,中华书局出版。

(2) 元培多次介绍俞正燮及其《癸巳类稿》与《癸巳存稿》,远在光绪二十八年壬寅(一九〇二年)编选《文变》一书,即刊录俞稿之《妒非女人恶德论》及《节妇说》二文。中岁留学德国时,写《中国伦理学史》(一九一〇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介绍各家思想止于明代,而另列《附录》,介络戴震(东原)、黄宗羲(梨洲)、俞正燮(理初)三人。对于俞正燮,全在论述他的男女平等观念,立论于男女人格的平等,介绍俞氏的妇女观。如俞氏之反对裹足,说是:“古有丁男丁女,裹足则失丁女,阴弱则两仪不完。”俞氏之斥宣扬节妇,认为节妇之说,对男子是“理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俞正燮认为:“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俞正燮论“贞女”,说是:“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则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子荣耀也?”元培对此,深为赞赏。他还介绍了俞正燮对娼妓沿革的考证,认为娼妓“皆无告之民”,“凡苛待之者谓之虐无告”之说。最后,元培总结说:“凡此种种问题,皆前人所不经意。至理初,始以其至公至平之见,博考而慎断之。虽其所论,尚未能为根本之解决,而亦未能组成学理之系统,然要不得不节取其意见,而认为至有价值之学说矣。”逝世前四年,年已古稀,元培应李公朴之约,为其所编的《读书生活》杂志写《我青年时代的读书生活》一文,称引上举朱、章、俞三书是他青年时代“最得益的”,并说:“我青年时代所喜读的书,虽不止这三部,但是这三部是我深受影响的,所以提出来说一说。”其于俞正燮之妇女观,谓:“自《易经》时代以至于清儒朴学时代,都守着男尊女卑的成见,即偶有一二文人,稍稍为女子鸣不平,总也含有玩弄等的意味;俞先生作《女子称谓贵重》、《姬姨》、《娣姒义》、《妒非女人恶德论》、《女》、《释小补楚语笄内则总角义》、《女吊婿驳义》、《贞女说》、《〈亳州志〉木兰事书后》、《尼庵议》、《鲁二女》、《息夫人未言义》、《书〈旧五代史·僭伪列传〉后》、《易安居士事辑》、《书〈旧唐书·舆服志〉后》、《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家妓官妓旧事》,等篇,从各方面证明男女平等的理想。……我至今还觉得有表章的必要。”凡此,可见俞正燮对元培影响之深,以及元培对俞正燮的推重。

(3) 《我在教育界的经验》,《蔡元培选集》第三二八~三二九页。

(4) 萧瑜《蔡孑民先生自传一章》,《蔡全集》第一三六一页。

(5) 陶英惠《蔡元培年谱》上册第四〇页,台湾出版。

(6) 元培在徐家,究竟编校了些什么书,现虽已无可查考,但并非没有线索可寻。据元培的学生蒋复璁回忆说:“民国二十四年我在南京办中央图书馆筹备处的时候,蔡先生到南京来,有一天他对我说,他这两天想借一部《绍兴先正遗书》看看。我把书找来给蔡先生送去。他亲口对我说:‘这部书是我编的。’我把这书打开来一看,上头刻了一行:‘赐进士出身翰林院编修蔡元培编校’。我赶紧说:‘我实在荒唐,竟然不知道这书是老师编的。’……”蒋复璁说:“这部《绍兴先正遗书》是会稽徐氏刻的。”当即徐树兰古越藏书楼所刻无疑。“就在这一部《绍兴先正遗书》中,蔡先生校的有四种:一是《重订周易小义》,下署‘山阴蔡元培校’,二是卢文弨的《群书拾补初编》,三是《群书拾补补遗》,四是王端履的《重论文斋笔录》”。至于蒋复璁说:他“在台北找寻此书,只有台大有一部全的,但是‘赐进士出身翰林院编修’这一条,台大所藏的这一部却没有,我想可能是在装订时把这一页拿掉了”,则没有说清楚。“‘赐进士出身翰林院编修’这一条”没有了,可以理解为连同“蔡元培编校”也没有了,但也可以理解为“蔡元培编校”字样仍在。如按后一理解,即只有“蔡元培编校”字样,那就说明:《绍兴先正遗书》有两种刻本,初刻时元培尚未成进士赐翰林,以后中式授翰林才加上了这个头衔。如按前一理解,则可如蒋氏所说:台大所藏此书有缺页,亦即此书雕版刻成实在元培中式授翰林之后。总之,无论取何说,都可从蒋氏这篇文章中,得知元培早年在徐家校书的一些踪迹。

蒋文又说:元培所校这四种书都有跋文,按诸从前编印丛书惯例,由出钱的人刻书,跋语由编校者代撰,而由刻者具名,以此证明四书跋语均元培所写。此说极可信。他又认为全书虽只有四种具元培名,实际可能全书都是元培所校,且书前之序,亦可能是元培撰写。如然,不但为元培编校书籍提供了更多的线索,而且,此序系骈文,元培曾自谦所写骈文无可存,他在《我的读书经验》说:“所为文辞,不但骈文诗词没有一首可存的,就是散文也太平凡了。”(《蔡全集》第六五一页。)这篇骈文序倒成了可贵的遗作了。(以上所引蒋复璁文,均见其所作《蔡元培先生的旧学及其他》,收入朱传鉴主编,台湾天一出版社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出版的《蔡元培传记资料》第九卷第一〇三页。)

(7) 口述《传略》,新潮社编辑《蔡孑民先生言行录》第三页。

(8) 口述《传略》,新潮社编辑《蔡孑民先生言行录》第四页;《我的读书经验》,《蔡全集》第六五一页。

(9) 吴稚晖《四十年前之小故事》,《蔡全集》第一三七一页。

(10) 萧瑜《蔡孑民先生自传一章》,《蔡全集》第一三六一页。

(11) 高平叔《蔡元培年谱》第四页。

(12) 吴稚晖《四十年前之小故事》,《蔡全集》第一三七一页。

(13) 周作人《知堂回想录》第五二一页。

(14) 蒋梦麟《试为蔡先生写一笔简照》,一九四〇年三月十四日重庆《中央日报》;又见蒋梦麟《西潮》第一二一页,台北:世界书局一九八二年出版。

(15) 蒋复璁《蔡元培先生的旧学及其他》,《蔡元培传记资料》第九卷第一〇三~一〇四页。

(16) 张一麐《纪念蔡孑民先生》,浙江研究社出版《蔡孑民先生纪念集》第三九页。

(17) 《缘督庐日记抄》,有异文,此处根据蒋复璁文所引。

(18) 蒋复璁《蔡元培先生的旧学及其他》,《蔡元培传记资料》第一〇三页。

(19) 高平叔《蔡元培年谱》第五页所引元培策论考卷。

(20) 《翁文恭公日记》,《蔡全集》第一六六五页。

(21) 《上虞县志》,光绪十七年刊本,卷首。

(22) 同上书卷末。

(23) 口述《传略》,新潮社编辑《蔡孑民先生言行录》第三页。

(24) 《上虞县志》卷末。

(25) 《蔡先生与广东人》,《蔡全集》第一三八四~一三八六页。

(26) 《蔡元培在广东打秋风》,转引自陶英惠《蔡元培年谱》上册第五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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