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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地蜀吏的一场荒唐官司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情是这样的,道光十二年,一个叫赵岳兰的官员刚刚上任马边厅同知,却不太安心这个位置,心想着再有高升。赵岳兰在这年接任他的前任张履实之职,而张履实也不过才干了两年,他的前任吴文嘉和诚斌两人更为离奇,都是在道光九年上任的,一个上一个下,但任职均未超过一年。同样离奇的是,另一个关键人马二奶也神秘失踪了,致使本案两个直接被告无一到场,官司形同儿戏。

清朝的督抚制度是地方行政的重要体制,乾隆时期在全国设立八总督、十五巡抚始成为定制,四川总督作为封疆大吏一直位列显赫之位。但这一高官也并不好当,乾隆三十八年(1773),四川总督阿尔泰因为在马湖地区办运皇木一事,惹来杀身之祸,而到了道光时期,另一位四川总督鄂山也差点翻船,而这一回也跟马边有关。

事情是这样的,道光十二年(1832),一个叫赵岳兰的官员刚刚上任马边厅同知,却不太安心这个位置,心想着再有高升。

边地的官难做,他们的政绩考核主要是剿匪是否得力,维稳是否奏效,除此之外便可躺着睡大觉,但实际上他们从来就没有安稳的觉可睡。

那些年中,马边同知一职更换频繁,每任均不过一二年,如蜻蜓点水,而之后的升迁就只有靠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赵岳兰在这年接任他的前任张履实之职,而张履实也不过才干了两年,他的前任吴文嘉和诚斌两人更为离奇,都是在道光九年(1829)上任的,一个上一个下,但任职均未超过一年。那时,由于边地官场更换频仍,连彝地百姓都蔑视汉官,认为汉人的事情太不靠谱,“对边地官吏,见一年一更换,认作官非终身事业”(张云波《雷马屏峨边区之夷务》)。

赵岳兰是安徽合肥人,其之前的任职经历不详,但在道光十二年(1832),他刚刚当上马边厅同知不久,就突然得到一个消息,说是泸州知州一职空缺,要从其他州县调剂官员来补缺。赵岳兰闻之是蠢蠢欲动,他想这个官一定要争取一下,好歹他这个同知也是副州长的级别,离知州只有一步之遥。这时他就想到了一个人,谁呢?

“丁忧已满,延不回籍之候补从九品段崇善”(《清实录》)。

段崇善其实是个小人物,比赵岳兰的官小得多,相当于是个副科长,在当时是中国最小的官,因为在从九品以下都不叫官,他是候补从九品。

赵岳兰为什么会想到他呢?原来这个人颇有些神通广大,他认识四川总督鄂山署内的人,从丁忧已满延不回籍来看,就知道此人社会关系复杂。但这样的事情,赵岳兰明白自己不便出面,便让他的弟弟赵岳蕙来操办,很快就有了眉目:一万两银子搞定,明码实价,三个月后走马上任。

接下来,故事就开始了。

且说鄂山署里有门丁杨升、幕友杨某(名字不确)、仆妇马氏(人称马二奶)、杂役高五等人,段崇善与之相熟。这些人因为在鄂山身边服侍了多年,见识了来来往往的大小官员,能量不可小觑,民间甚至有“三杨开泰,一马腾空”的说法。所以,赵岳兰就想通过他们向鄂山牵线,用一万两银子买下泸州知州一职。

四品官的诱惑是巨大的,但赵岳兰当时拿不出那么大一笔巨款,怎么办呢?没有关系,因为中间人就说了,我们帮你垫着,你打个借条就行了,等办成了慢慢还。明白这个道理不难,想想看,假如你高升了大家都有利可图,按现在的话说这叫多赢。

不出钱就能办事,办成了那钱自然有办法还,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是赵岳兰的算盘。于是,他弟弟赵岳蕙就出面与对方立约借了一万两。

接下来就是等着朝廷下旨任命,赵岳兰马上就要走马上任了。这时,一个意外的消息传来:原来的泸州知州不走了,人家还要继续当。赵岳兰失落至极,空欢喜一场。

而这时故事才真正开始。

没有买到官,并不意味着没有办这件事。中间人就说了,钱已经打点出去了,虽然打了水漂,但已替你跑了腿,钱是实实在在花了出去的,得如数还清。赵岳兰这才明白自己成了冤大头,这不就是个圈套吗?

谁都不甘白白被骗,因为这可不是笔小钱,马边厅通判每年额定俸银也才60两,养廉银600两,赵岳兰就是再当十年同知也未必挣得到一万两银子,所以他不愿当这个掉进了坑里的闷鳖。其实,赵岳兰也是个老狐狸,在立约的时候他留了一手,没有直接经手,借条是他弟弟赵岳蕙立的,跟他赵岳兰没有关系,而这最多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奈何他不得。

但赵岳兰做梦也没有想到,一纸状纸飞来,说他“营私谋缺”。

谁告他呢?就是之前为他鞍前马后牵线的段崇善。段崇善之所以敢告,以为是吃定了赵岳兰经不起这样一闹,因为他得保住他的乌纱帽啊。其实,赵岳兰并不是不知道此事的风险,他行贿的对象是四川总督,如果一旦告成,他这个马边厅同知休想再当,何况这种不光彩的事情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呢?

但事情就是这样,当你把对方完全逼于绝地的时候,相反对方就豁出去了。所以,当赵岳兰成为被告后,他真的就豁出去了,反告高五、马二奶等人交通作弊、朋比为奸之事,而这一告让对方始料未及,事情闹得更加沸沸扬扬。

既然状纸已到府里,那就得审,原告被告都得出场。但事情却蹊跷了,鄂山署里的幕友,也就是那个名字不确的杨姓男人突然死了,而主要被告高五被鄂山派去“送柩回陕”。

不仅如此,在府里要求鄂山交出高五时,他的下属居然将高五的名字写错,半年都找不到人,“该府吴秀良系督臣保奏之员,将高五姓名讹写,备文关传,未能到案,迟延半年”。

同样离奇的是,另一个关键人马二奶也神秘失踪了,致使本案两个直接被告无一到场,官司形同儿戏。事情到这里,想必读者也猜出了几分,鄂山让这高、马两人深藏不露必有用意。而问题的关键是,那个幕友杨某也死得太离奇,直到今天,他到底姓甚名谁?何方人氏?干甚勾当?都是一个谜,史料中竟然无一字记载,这未免也太蹊跷了一点,难道这个幕后高人把自己策划成了死人?

赵岳兰就只有坐以待毙了?不,此人也非省油的灯,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状纸递到了京城,直接告鄂山包庇被告,隐匿真相。

那时候朝廷有专门监督官员的机构,如提刑按察使司,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不管怎么样,案子如果一直捂在四川,可能永远也见不了天日,但到了京城就可能出现转机。果然,状纸就到了京城,军机处很快就得到皇帝指示,要求处理此事,严查到底。

事情似乎又有了一丝转机。

怎么查呢?鄂山毕竟是朝中大员,下级陷害上级的事情也不是没有,所以军机处不能冤枉了一个好人,于是便在旨文中让鄂山自己先查:“著鄂山明白回奏,并自行确查,据实究办,务期水落石出,不许稍有讳饰,傥意存消弭回护。”

这样一来,被告成了自己查自己,这又是赵岳兰想不到的,但事情已经通到了天,他也没有办法了。

这里要说的是,皇帝看了赵岳兰的告状,已经明白了大致情况,一个比鄂山小几个等级的小官敢于告他,如果没有点真凭实据,这不是拿脑袋玩吗?所以,在谕文中也看得出皇帝颇有些生气,口气近乎严厉:“致有不实不尽之处,将来经朕派员查出,抑或经人控告,鄂山自问当得何罪,懔之慎之。”

道光皇帝之所以要这样处理此事,其实并不是不知道官场的腐败风气,而以四川尤甚,早就有人在告“佐杂官为买卖衙门”的各种蝇营狗苟,谁都知道这乌七八糟之“地方积弊”,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来看看《清实录》中的记载:

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川省地方,蠹役尤横。大州县或千余人,小州县亦数百人百余人不等,遇有民间词讼事件,官准一案差派数役往传,以致差役勒索多方,动辄破产。至缉捕窃盗,亦向事主索发脚钱,私取乞丐,导致窝家诈赃,以饱私橐,真贼反令远扬。诬扳有隙之家,逐户磕索,以乞丐送官搪塞。此等差役,相继承充,良民受累。

又川省文武衙门,书役弁兵,多于衙署侧近,设局招赌,名曰厅子。而武署为尤甚,每日招引城乡富民,并土豪地棍,设局赌钱,抽头分利,破家荡产,贻害匪细。又川省佐杂等官,皆设有书役多人,串唆擅受,需索多赃,牵连贫民受累。并不肖生监,盘踞说合及至卸任,将牌票稿件,概行烧毁,一无凭证,擅受之巧无过于此,故川省谓佐杂官为买卖衙门等语。

通过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文武衙门不再是为民断案、办事、请命的地方,而早已沦为污秽之地

衙蠹盛则良民伤,而面对如此严重的官场腐败局面,皇帝无非是一厢情愿地责成地方官员严加惩治,而结果根本无丝毫改变,煌煌圣旨仍落为一纸空文,但行文中仍然是冠冕堂皇:“著瑚松额、鄂山将各项情弊,逐细搜查,无任稍有蒙混匿饰,有弊必除,有犯必惩,设法妥立章程,据实具奏断不准以空言塞责,一奏了事。”

从这个圣旨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大清王朝的腐败已经深入骨髓,高五、马二奶等不过是贪婪蠹役中的几个小人物。而赵岳兰有心买官,并深知官场能够给他带来的寻租空间,所以从本质上讲,他们之间虽有利益的得失关系,而实则是一丘之貉。

赵岳兰一案,表面看是官与衙蠹之间的一场官司,实则是大鱼吃小鱼,也才会上演这出闹剧来。接下来,鄂山这个最大的被告不仅没有退避,反而由他来主持审理此案,所谓“饬令两司严查究办”不过是陪衬而已。也就是说事情已经由鄂山完全掌控在手,这一点赵岳兰应该早料到,但他还是打错了算盘,以为会为社稷着想的皇帝是他的救命稻草,但诡异的是,皇帝居然也靠不住。

就在这个时候,高五出现,他确实没有失踪的必要了,便从陕西大摇大摆地回到了成都。马二奶这个小脚女人也从乡下回来,她好像只是去走了回人户。也就是说,被告一个不缺,全数到场,签字画押,呈堂证供。自行审理的结果可想而知,审完之后,鄂山交出了一份报告。

这份报告讲述了事情的详细经过:原来是有个叫郑瑞的人,此人为衙蠹,即官场串串,他打听到有“调剂州县”的消息,便动了心思起意诈骗,于是就找上了赵岳兰。赵岳兰对升官之事兴趣极浓,便欣然答允,但他当时没有那么多的钱,郑瑞便说可以找他的朋友帮忙,这笔巨款可以从一个叫段兴的人那里借,只需要赵岳兰立个借约就行,事成后这钱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大家都有好处,于是便立银票一万两用作打点。后来事情未成,但借约在,郑瑞、段兴等人就找到赵岳兰索诈,赵岳兰知道中计,坚持不认,段崇善便翻脸,将赵岳兰用银谋缺之事告上了府衙,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请注意,这个案子的状述中又多出了两人:郑瑞和段兴。而这两人才是此案的真正主谋,之前的那几个被告如高五、马二奶等均干系不大,连串谋都算不上,无非也是无知受骗,况且已经被鄂山撵出了署内。

同时,整个报告得出的结论是“诓骗未成”,也就是说这只是个未遂的诈骗案,犯罪程度大为降低。不仅如此,在整个案件中鄂山本人是完全不知情的,所以他与此案无关。不过,在报告中,鄂山也谦虚地检讨了自己的过错:“既有厮役人等招摇生事,无论情事大小,总当奏明办理,方能服众而免私嫌。”

这样一来,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顿时烟消云散。

但皇帝觉得事情如就这样完结,草草了案,必然会助长歪风邪气,于是就在奏折上批示:“交瑚松额督同藩司李羲文秉公严审,务得确情,按律定拟。”

这个瑚松额是前任的成都将军、四川总督,同鄂山关系不错,两人同是满人,又曾同在四川共事。不仅如此,他们还在后来(道光十四年)一起经办过峨边“偷挖竹笋”而引发的抢掠夷案,当时派统兵杨芳去督办,哪知道杨芳好大喜功,办理不善,他们均被连累,同时受到了降一级留任的处分。所以,有了这样的患难交情,鄂山会有什么问题?

在调查审理了一阵后,瑚松额在奏折中写道:“鄂山署内幕友家丁,讯无交通作弊情事,并鄂山于访闻此案之后,尚无徇私回护。惟案内既有干连已逐厮役,并不奏明办理,仅止照例咨部,不自引嫌,鄂山着交部严加议处。”

其实,他们都知道这件事情是明摆着的,想完全脱了干系不可能,鄂山的责任仅仅在于立场不坚定,但案情的厉害程度已经降到了最低,所谓“严加议处”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说法,也就是说狗咬了人,主人无论如何都得负一定的看管责任。其实,他们是深知朝廷的规矩和皇帝的脾性的,当然整个案子前后之离奇复杂,确实也需要小说家的智慧。

马边厅同知赵岳兰买官案到此就了结,最后的结果是:鄂山降五级留任,赵岳兰革职。

其实,道光皇帝对鄂山是留了一手的,只是他略略有些叹息:“该督无非咎止失察,有何紧要,乃如此含糊结案,反中一私字,朕为该督惜之。”

通过“朕为该督惜之”一语,可以看出皇帝对鄂山的偏爱,这或许同乾隆皇帝偏爱和珅一样,封建王朝的专制从这里也可窥其一斑,所以吏治若无宪政制约,只凭皇帝的个人喜好,难免奸佞当道。

虽然降了几级,但鄂山几乎没有受什么影响,仍然大权在握,稳坐泰山。道光十七年(1837),名将杨遇春在成都去世,鄂山去见道光皇帝,他仍然享受着宠臣待遇,这在《清实录》中还有相关记载:“上年冬间,四川总督鄂山来京陛见。朕特亲书福寿二字,颁发内府人参十两,令鄂山带回赏给祗领。”

也就在这一年,即道光十八年(1838)闰四月,鄂山调任刑部尚书。而赵岳兰从此再无消息,也就在他被罢免的道光十三年(1833),他的职务被一个叫姜廷灿的人接任,他是死是活就没有人知道了。

此后四十多年当中,四川马边厅一共换了二十多任同知,均是平安过渡,再无像赵岳兰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在同治九年(1870)还出了个张秉绅,他因为剿匪有功被朝廷赏赐花翎,并“送部引见,候旨录用”,算是正正当当地得到了晋升。在后来的同治十三年(1874),马边厅同知徐璞玉也因为廉洁勤政,在他调走的时候,当地士绅为他立了一块“红牌坊”。也有反面人物,在之后的光绪二十九年(1903),马边同知陈再廉因为“庸暗无能,任丁舞弊”(《清实录》)而被革职,被划到了劣吏的一类中。

在马边,清廉之官可能遵照儒家道统行事,廉洁奉公,此如张秉绅、徐璞玉;而腐败之官则是甘心堕落、胡作非为,此如赵岳兰、陈再廉。小小的马边一地,就可以在这些频繁更替的官员身影中,看到封建王朝的官僚体系犹如一条被掩盖的臭水沟。难怪在嘉庆八年(1803)当过马边厅同知的周斯才在给家人的一诗中写道:“宦境奔驰难了局,汝家清白少余赀。”

他真的是有些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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