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省军区系统如何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省军区系统如何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时间:2022-0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军区系统的领导与地方领导共同担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职务。因此,省军区系统既是双拥工作的参与者,又是双拥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有条件、有能力协调好双拥工作。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参谋”“联络”“带头”上。

近年来,全国军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做好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双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在领导体制上,出现了由过去部门分管到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管的转变,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活动形式上,由过去单一、分散的做法发展到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主的高层次活动形式。在活动内容上,由过去突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发展到包括促进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生产力、保持社会稳定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等。双拥工作的发展与变化,对省军区系统做好协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了更加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一,省军区系统的工作性质,决定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客观必然性。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民武装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机构,又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政府的兵役机关,接受上级军事机关的同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这种双重身份本身就赋予省军区系统的双重责任。新时期双拥工作无论怎样发展,它的主体始终是军队和地方,它的基本内容始终是爱民和拥军。要使双拥工作深入发展,军地形成合力,就需要桥梁纽带,而省军区系统的工作性质决定它是最合适的“角色”。

第二,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的重要“角色”,确定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可能性。省军区、军分区和各级人民武装部门是当地党、政、军的组成部分之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地党、政、军领导下协调双拥工作的机构。省军区系统的领导与地方领导共同担任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职务。因此,省军区系统既是双拥工作的参与者,又是双拥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有条件、有能力协调好双拥工作。

第三,双拥工作的不断发展,确定了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现实性。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人民政府和军队的伴生物。在革命战争年代,作为省军区系统前身的地方武装,源源不断地为部队输送兵员,组织民兵参军参战,积极支前拥军,为夺取革命胜利起到了“桥梁”作用。和平建设时期,省军区系统以巩固发展新时期的军政军民关系为主要内容开展活动,为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出了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双拥工作越发展,军地联系越多,相对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越多。尤其是在一个军兵种复杂、隶属关系不一的地区协调和组织开展大规模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活动,没有牵头或协调单位是不可能的。

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看,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参谋”“联络”“带头”上。

依据新时期双拥工作不断社会化的趋势,充分发挥“宣传”作用。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这项活动的日趋社会化,即双拥工作呈现出社会化的组织、社会化的内容和社会化的参与,使双拥工作较之过去更加普遍、广泛,更具有社会性和群众性。要使社会化的双拥工作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赞同,在社会各个领域中得到不断发展,为部队建设服务,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要利用舆论导向的作用,去号召、引导和教育人民,使他们对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义理解更深刻,行动更自觉,活动更经常,效果更扎实。近年来,我省人民武装系统利用与驻军和地方联系多的优势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等大众化的传播工具,开辟双拥专题,组织国防教育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新时期双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较好地帮助人民群众树立起无军不稳、无军不安的国防观念。二是利用参加军地工作的“双重身份”,积极向地方干部群众宣传和平建设时期军队的地位作用和军人的无私奉献精神,宣传军队的改革和建设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使我省形成了拥军、爱军、学军的良好风气。三是利用召开驻军协调会,办双拥简报,走访慰问,向部队宣传地方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帮助驻鄂部队官兵加深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理解,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根本态度。实践说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宣传教育,是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一个基本内容。

依据双拥工作不断制度化的趋势,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双拥工作不断制度化的标志,是新时期的双拥工作在各级引起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各级都制定双拥工作的长、中、短期规划,形成了一套抓双拥的规章制度。制度更带有全面性、规范性和根本性。在这种情况下,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要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当好“参谋”。主要应包括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意图和本地驻军的反映,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双拥规章制度。二是对已经形成的双拥法规、制度,在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建议予以修改。三是按照制度的规定抓好贯彻落实。比如,按照双拥工作的总体规划,积极组织本系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根据国家的规定,积极协调解决军人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双拥工作的各种任务等。“参谋”作用是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努力发挥好这一作用。

依据新时期双拥工作日渐经常化的趋势,充分发挥“联络”作用。当前的双拥工作已不是过去那种“节假日走一走,有了问题碰碰头”的松散形式,而是正在逐步走上经常化的轨道。双拥工作的经常化,要求省军区系统必须搞好上下左右各个方面的联络。而发挥好联络作用的途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驻军联系制度,成立驻军拥政爱民协调小组等组织来进行。这种组织的协调形式,在驻军多、隶属关系复杂的地区比较适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来促进双拥工作的经常开展。比如:近年来我区联络军地开展“双拥双奉献”和“共建、共学、共育”活动,加强了军地的正常交往;联络驻军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持公益事业及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联络驻军完成急难险重尤其是抢险救灾任务,谱写了新时期拥政爱民的颂歌。

依据新时期省军区系统拥政爱民的任务,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作用是最基础的东西,只有发挥了带头作用,在带头中牵头,宣传才有号召力,参谋才有说服力,联络才有感召力。发挥带头作用,首先,要充分发挥省军区系统各军事机构的带头作用,与地方建立密切的联系,在拥政爱民活动和处理军地关系方面带好头。其次,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完成重点工程和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省军区系统要勇挑重担,敢啃“硬骨头”。第三,要教育广大人民武装干部带头执行群众纪律,决不能因与地方熟而忽视做群众工作;处理问题要严格要求,不搞特殊,用实际行动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带头”是省军区系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基础。“带头”作用发挥好了,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还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关系。双拥工作是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尤其是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其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宽,是其他工作难以比拟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是为双拥工作服务的,决不能越俎代庖,包揽地方的工作。尤其是要处理好与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关系,坚持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桥梁纽带作用才能与地方的中心任务协调一致,与当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协调一致,与当地双拥工作各个时期的要求相一致。省军区系统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坚持地方领导的原则,并不等于被动的适应,而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本系统和驻军各单位创造性地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并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从而保证新时期的双拥工作不断有一个新的发展。

二是要处理好与驻军的关系。省军区系统在双拥工作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是军委和总部赋予省军区系统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应积极做好工作是无疑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在组织开展大型活动时,往往与驻军容易在人力、物力、时间等问题上发生矛盾。处理同驻军的关系,我们认为关键是省军区自身模范带头,既积极协调,不畏手畏脚,又平等相处,不摆架子。近年来,我们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注意尊重驻军,把良好的愿望与效果统一起来。采取召开驻军协调会,走访座谈等一些形式,主动征求驻军对协调工作的意见。同时,在组织活动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照顾地方的需求,又考虑部队承受力。每组织一次大的活动尽量事先与驻军商量后再安排,地方给予的一些补助尽量照顾驻军,从而避免了矛盾,使协调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三是要处理好与部队自身建设的关系。双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对部队来说,则要时刻不忘提高战斗力。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中注意提高部队战斗力,我们认为主要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我们的协调对象——驻军部队的战斗力,二是省军区系统自身的战斗力。前者主要是注意配合驻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比如,我们近年来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开展的帮助驻军培养两用人才和技术人员的“智力拥军”活动,帮助驻军维护军事设施、保护军事目标的“共建共管”活动等,都对提高部队战斗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对于后者,我们主要利用参加协调工作的便利条件,向人民群众学习,向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学习,向驻军学习,促进了省军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各项工作落实。

1997年8月发表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军地协调研究与实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