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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主张“法先王”

时间:2022-0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孟子主张“法先王”,所以孟子一派的书是“以古非今”的。而荀子一派则相反,主张“法后王”,推行法家一派的学说。秦始皇是主张“法后王”,反对“法先王”的。这里我们只关注毛泽东对孟子的评价。两次谈话都认为孟子有“法先王”的思想和政治倾向。孟子认为,治理国家不依据先王之道是极为笨拙的。孟子把孔子的仁学运用到政治生活中去,在政治上,提出“法先王”。而孟子却要效法先王,大谈他的“仁政”主张。

品读史之四)

1958年11月20日,毛泽东召集柯庆施、李井泉、王任重和陶鲁笳等四人,到他在武汉东湖畔的住所开座谈会。

在这次座谈会上,毛泽东详细地谈了自己对商纣王、秦始皇、曹操这三位历史人物的评价。

谈到秦始皇,毛泽东说:

人们从书中得知,秦始皇有焚书坑儒的恶行,因此把他看作是大暴君、大坏人。焚书坑儒当然是坏事,它把蓬蓬勃勃发展起来的百家争鸣的生动局面给挫折了。但我们对什么事都应当有分析,秦始皇并不是不问什么书都焚,也不是不问什么儒都坑。他焚的是“以古非今”的书,坑的是孟子一派的儒,其实只有460人。孟子主张“法先王”,所以孟子一派的书是“以古非今”的。而荀子一派则相反,主张“法后王”,推行法家一派的学说。秦始皇是主张“法后王”,反对“法先王”的。所以,他并不坑荀子一派的儒,也不焚荀子一派的书。秦始皇“以古非今者族”的主张值得赞赏,当然,我并不赞成秦始皇的滥杀人。当时,要由奴隶制国家转变为封建制国家,不实行专政是不行的。但对孟子一派采取焚书坑儒的办法,太过火了。政治上要实行专政,文化上要提倡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我们现在就是这样。这一条秦始皇是办不到的。(陶鲁笳:《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104页)

1964年8月30日,在一次谈话中说到黄河流域的水利建设时,毛泽东又发挥道:

齐桓公九合诸侯,订立五项条约,其中有水利一条,行不通。秦始皇统一中国,才行得通。秦始皇是个好皇帝,焚书坑儒,实际上坑了460人,是孟夫子那一派的。其实也没有坑光,叔孙通就没被杀么。孟夫子一派主张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我们有许多事情行不通,秦始皇那时也有许多事情行不通。(陈晋:《毛泽东之魂》,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287页)

这两次谈话,涉及内容广泛。这里我们只关注毛泽东对孟子的评价。两次谈话都认为孟子有“法先王”的思想和政治倾向。

“法先王”是厚古薄今的,“法后王”是厚今薄古的。毛泽东认为,“法先王”的是儒家,“法后王”的是法家。毛泽东所指的“法先王”还是“法后王”,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厚古薄今还是厚今薄古,也就是遵守祖宗成法还是创新变法

儒家是崇奉先王之道的。孔子就“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与孔子一样,孟子崇尚古圣先王,开口“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闭口必“法先王”。 这体现了他的圣人历史观。

孟子所崇尚的古圣先王有:尧、舜、禹、稷、商汤王、周文王、周武王、周公等,在《孟子》一书中,赞扬古圣王的道德和功绩有很多处,其中以称道尧舜为最。“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孟子·离娄上》)孟子之所以崇尚古圣先王,其目的是在道德上学习尧舜的高大德行;在政治上,效法尧舜实行仁政治民,两方面都以尧舜作为效法的榜样。

孟子一方面抬高了圣人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贬低人民群众的作用。说什么:“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道者,众也。”(《孟子·尽心上》)认为众庶百姓,只知道去做而不明白做的道理,习惯于去做而不去考察它的所以然,一生都从这条道路走去,却不知道走的是什么道路。孟子的一褒一贬反映了他的英雄史观的唯心史观。

但是,他提出“法先王”是借古言今,而不是复古,他所说的“法先王”,是借用远古先王的典章制度来治理国家。所以,“法先王”是孟子仁政王道的思想根源。他以远古的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作为最高标准,劝告当时的国君效法,提醒当时的统治者要吸取商汤、武王与夏桀、殷纣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孟子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时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孟子·离娄上》)

有一次,齐国的大夫陈贾来见孟子,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周公是怎样的人?”孟子回答说:“古代的圣人。”

陈贾又问:“他派管叔监督殷国,管叔却率领殷遗民造反,有这回事吗?”孟子明确回答说:“有的。”

陈贾说:“周公是早预见到管叔会造反,却偏要派他去的吗?”孟子纠正说:“周公是不曾预见到的。”

“这样说来,圣人也会有过错吗?”陈贾提出这一尖锐的问题。

“周公是弟弟,管叔是哥哥,难道弟弟能疑心哥哥会造反吗? 周公这种错误,难道不也是合乎情理的吗? 而且,古代的君子,有了过错,随即改正;今天的君子,有了过错,竟将错就错。古代的君子,他的过错,好像日食月食一样,老百姓个个都看得到;当他改正的时候,个个都抬头望着。今天的君子,不仅将错就错,并且还编造一套假道理来为错误辩护。”孟子借古言今开导陈贾说。

孟子认为,治理国家不依据先王之道是极为笨拙的。孟子的“法先王”有积极的一面,只是把它作为推行仁政的号召力罢了,而不是复古。

应当说,孟子的政治主张有进步的积极的一面,但是不可否认,他也有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一面。

战国时各诸侯国为了强盛,纷纷掀起变法。商鞅为秦变法,开阡陌,行法制,讲究用兵,讲究富国,使秦孝公称霸。而孟子游说列国诸侯时,则主张恢复井田制,大官有世代相传的田土。(《孟子·滕文公上》第五章)这就是把封建地主制退到封建领主制,不论井田制在滕国能不能实行,在当时各大国是不可能实行的。井田和商鞅的开阡陌正是针锋相对的。孟子在经济上,提出的“井田制”,显然这种主张带有保守色彩,未免迂阔。

孟子把孔子的仁学运用到政治生活中去,在政治上,提出“法先王”。齐宣王喜好“齐桓晋文之事”,期望富国强兵,在争战中获胜,进而由称霸走向图王。而孟子却要效法先王,大谈他的“仁政”主张。(《孟子·梁惠王上》)在“政事”方面,他严厉批评王公大臣,斥之为“污君”“不肖者”,并且声言对无德之君可以“易位”,有时竟弄得齐宣王或“勃然变色”,或无言以对,只好“王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认为“仁者无敌”,还告诉梁惠王“王如施仁政于民……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孟子·梁惠王上》第五章)孟子重视民心,这是正确的。但战争时期,民心不是决定胜负的唯一因素。孟子所说的梃,即是木棒,用木棒和人多数众并着坚厚的盔甲、执锐利的戈矛的敌兵相战,除非敌兵倒戈,木棒是无战胜希望的。可见,孟子的木棒制胜,这种比喻恐怕连他自己都觉得可笑。

孟子主张“仁战”,反对不义的战争。齐将匡章领兵伐燕,五十天几乎灭亡燕国。(《孟子·梁惠王下》第十章)可是孟子却说“善战者服上刑”。(《孟子·离娄上》第十四章)“善战者”,指包括法家、兵家在内的诸侯发动兼并战争的人。因为他们“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因此他们应当受到最重的刑法

孟子接着说“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连诸侯者”,指纵横家公孙衍、张仪而言。他们为当今诸侯“辟土地”“求为之强战”,他们对诸侯发动兼并战争,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孟子称他们是诸侯的“良臣”,“古之所谓民贼”,因此他们应当受到次一等的刑法。“辟草莱,任土地”,朱熹注:“辟,开垦也。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责,如李悝尽地力、商鞅开阡陌之类也。”辟草莱,指开垦荒地;任土地,指分土授民,都是“尽地力”,乃是富国之道。不如此,不足以富国;不富国,不足以强兵。孟子却以为这些主张和措施虽然意在发展生产,但并不是为百姓着想,而是为了统治者的私利,所以持反对态度,甚至也认为是有罪的,当受再次一等的刑罚。这和当时情势不合,与诸侯所希望的恰恰相反。

由此可见,孟子“法先王”的一些政治、军事、经济主张是保守的,甚至是倒退的,至少是不合当时形势的。所以,毛泽东对孟子这种厚古薄今的主张,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一针见血地指出孟子一派主张“法先王”不对的。毛泽东认为儒家是“法先王”,都是主张厚古薄今的。

毛泽东还对儒家进行了区分。谈到过这样的意思:秦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是荀子的学生,荀子是儒家的左派。显然,毛泽东认为儒家中的右派是孔子、孟子。这种划分的依据在于是取法先王还是取法后王。

毛泽东对孟子的“法先王”持否定态度,这与他一生坚持革命而不保守,坚持向前看而不回头看,坚持理论创新而不思想守旧的政治思想立场有关。但是在今天,对孟子的“法先王”要做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孟子的“法先王”是看到了社会问题而找不到解决的办法,而回过头去向古人求法,这就易于厚古薄今,抱残守缺,实践上也是消极促退的;有时,孟子的“法先王”只是一种躯壳,一种形式,骨子里是着眼现实,是扫荡社会的腐败黑暗污泥浊水,有积极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这两者有时搅和在一起,不细致区分往往不易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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