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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管仲之器小哉原文及译文

时间:2022-0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篇名“宪问”取于《论语》第十四篇第一章首句“宪问耻”前二字。此章为原宪接问,孔子再答之词。就原宪而言,他虽克服了“克、伐、怨、欲”四类毛病,却是初步的,尚未达到成熟的仁德。其实早于《左传》的《尚书·无逸》已经论到了此问题。子圉在秦做人质时,秦穆公嫁女为其妻。子圉偷跑回晋作了晋怀公,秦穆公之女于是称为怀嬴。至于晋文公之诈术,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文公以诈术侵曹伐卫之事足以见证。

题 解:

篇名“宪问”取于《论语》第十四篇第一章首句“宪问耻”前二字。该篇共45章,选用13章,其主要内容,一是孔子认为“邦无道,谷”就是无耻,“言过其行”就是无耻。有德者、君子人应该谨言慎行“贫而无怨,富而无骄”;先人之忧,后人之乐;以礼使民,“修己以安百姓”;“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二是孔子对齐桓公、晋文公、管仲等人作了评价,为后世提供了评价历史人物的参考。而该篇尤为重要的是表明了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积极用世态度,阐发了孔子“爱生忠诲”以心育人的伟大教育思想。

14.1原 文:

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原14.1)

译 文:

原宪问什么是耻。孔子说:“国家有道,出仕取禄。国家无道,出仕求禄,就是耻。”

评 论:

宪,孔子弟子原宪,字思。向孔子请教何谓耻。孔子说:“如果国家混乱,无道殃民,还为拿国家的俸禄而参与做坏事,这是可耻的。”《泰伯》:“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与本章二者意义一也。此再次宣明孔子出仕的大原则,为行道而仕,邦无道,自然不能行道,如只为俸禄出仕甚或助纣为虐,这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14.2原 文:

“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原14.2)

译 文:

“争强好胜、自吹自夸、怨忿不平、欲壑难填不复存在了,可以称为仁吗?”孔子说:“可说是难能可贵了,如说是仁,我不知道。”

评 论:

此章为原宪接问,孔子再答之词。克,跃跃欲试,自不量力;伐,自吹自夸,妄自尊大;怨,忿忿然,总认为待己不平;欲,欲壑难填。此章亦是孔子因材施教的体现。就原宪而言,他虽克服了“克、伐、怨、欲”四类毛病,却是初步的,尚未达到成熟的仁德。而伯夷叔齐无怨、老子寡欲,则可许之为仁,因程度不同。

14.3原 文:

子曰:“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原14.3)

译 文:

孔子说:“读书人贪恋安逸,就不足以称之为读书人了!”

评 论:

士,有志向之人,多与读书相关。但亦有未读过书,为志向而刻苦奋斗,有所作为者,世亦称为士。如战国时期孟尝、信陵、春申、平原四君所养之士,冯谖、侯嬴者流;燕太子丹所养之士,荆轲者流,均属士流。而此类士如贪安逸、女色,也是一无所成的。《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晋文公重耳出亡,至齐,齐待之厚。“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氏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此亦可证,凡成大事者,有所作为者,均不得贪图享乐与安逸。《左传》此节文字充分说明清醒者、开明者,无论男女,无论地位高下,都非常明白贪图安居、美色的严重后果,一切志向、希望都将埋葬于安逸享乐之中。所以孔子说“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并非其创见,古已有之。其实早于《左传》的《尚书·无逸》已经论到了此问题。“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但此章孔子着重讲读书人、学者、文人,不能贪图安逸,如果贪图安逸,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了,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学者了。正如泰伯篇所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就决定了对读书人应有一个高标准、严要求。因为“学而优则仕”,将来要作民众的带头人,所以必须励精图志,奋斗不已!

14.4原 文: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音逊xùn)。”(原14.4)

译 文:

孔子说:“国家有道,直言正行;国家无道,正行顺言。”

评 论:

危,端正。危言危行,按正道讲话、按正道行事。孙,逊,循的假借字。故孙,顺也。孔子思想“一以贯之,其恕乎!”恕,不只是待别人之道,亦含待己之道。要广泛地理解别人,也要保护好自己,才能传道、行道。国君贤明,国家昌盛,就要全身心地为国家做事,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国君昏庸、国家混乱,也要尽全力为国家做些有益的事,但不能仗义执言,以防灾祸。孔子此章所言与“无道则隐”思想是一致的,只不过此章讲还在职位上,身未隐而思想语言要隐。孔子为人豁达明晰,他既认为比干直谏而死是贤人,亦认为箕子为奴不谏也是贤人。其允许各人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去恪守自己的信仰与追求,但明显表示出孔子一般观点,是“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在发表见解可能被杀头的环境中,只好不讲话,不能冒杀头之险去与不讲道理的执政者做无畏地争辩,待天下有道之时尽力贡献自己智慧与思想。这是孔子自己的观点与主张,但他并不反对直面罪恶的统治者,不惜牺牲也要斗争的志士,此于《微子》篇中已有明确观点。

14.5原 文:

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原14.8)

译 文:

孔子说:“爱他,能不使之劳苦锻炼吗?他由衷地想学习,能不全心教诲他吗?”

评 论:

孔子说:真正爱孩子,爱学生,就会自然而然地希望他们成材,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就是孟子“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忠焉”,不是“忠之”,与“爱之”不同方向,“爱之”是指主爱次,“忠焉”是指次向主示忠。此“忠”非忠君之忠,而是由衷之“忠”,由衷求学、求教。孔子对此说:“能不认真地全力以赴地教诲他们吗?”此章主要讲孔子对学生的尽力尽心教诲培养的思想境界。

14.6原 文: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原14.11)

译 文:

孔子说:“贫穷而无怨言难,富有而不骄傲容易。”

评 论:

贫穷却无怨愤,是不容易做到的,而富贵做到了不骄傲,是比较容易的。孔子于此教导人们要努力做到“贫而无怨,富而无骄”,这样才易于形成社会的和谐。

14.7原 文:

子曰:“晋文公谲(音决jué)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原14.16)

译 文:

孔子说:“晋文公狡诈而不拘泥于成法;齐桓公礼法规范而缺乏察微知隐的权谋。”

评 论:

孔子说:“晋文公狡诈而不拘泥习俗礼法。”《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晋文公重耳出亡至秦,“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怀嬴原为重耳之侄子圉之妻。子圉在秦做人质时,秦穆公嫁女为其妻。子圉偷跑回晋作了晋怀公,秦穆公之女于是称为怀嬴。但怀公不受秦制,秦穆公怒,又见重耳必有大作为,将怀嬴再嫁与晋文公。晋文公明知违背礼法,但为了得到秦穆公的大力支持复国,回晋夺权,也就顺水推舟了。此乃孔子所言“不正”之处,即不太受规范所束缚,有必要的独创之处,不拘泥不守旧。至于晋文公之诈术,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文公以诈术侵曹伐卫之事足以见证。齐桓公正派而拘泥成法,缺乏必要的权谋(诈),板滞、不灵活。凡事讲出师有名。《左传·僖公四年》载,齐桓侵蔡伐楚,口实是“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正面讲攻伐之理由,正面战争。不像晋文公借卫侵曹,而后连带卫一并制服。因此,孔子认为晋文公诈,齐桓公正。但齐桓公只重规范礼法,而忽略了察微知隐的权谋。《左传·僖公十七年》载齐桓内宠多,争立后。齐桓死后竖刁、易牙作祟,使之死后六十七日方得入敛,又后八个月才得下葬,均可证其“正而不谲”。此章关键之处在于“谲”、“正”均有两重意义。谲的一义乃诈、诡、骗;二义乃权谋。权谋适度,用来自卫、防敌是积极的。正之一义乃端正、正派、规范;二义乃为板滞、不灵活,缺少权变。孔子从来不把一个人说得很绝对,这里同样不会完全否定晋文公,也不会完全肯定齐桓公的。而是说二公各有长处,各有短处而已。由此谲、正二字涵义之奥妙,可以窥得孔子论人识人之深刻。

14.8原 文: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音认rèn)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音独dú)而莫之知也!”(原14.18)

译 文:

子贡说:“管仲不是仁人吧?齐桓公杀其兄公子纠,管仲不能以死殉主,又作桓公的相。”孔子说:“管仲为桓公作相,使桓公称霸诸侯,天下匡正统一,人民到现在还享受他的好处。没有管仲,我等就会披散头发左开衣襟了。哪能像普通百姓拘泥小节操,而轻易自缢、投河一死,不给后世留下好的影响呢!”

评 论:

孔子说:管仲辅齐桓公称霸诸侯、统一号令并匡正天下,制止了天下分崩离析。其实管仲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前维持中国一统的大功臣。这一点常人看不到,而孔子不止一次盛赞管仲的功绩,可知孔子何等重视华夏一统。他认为中华统一,民众可以避免分裂造成的兵燹,所以他说:“民到于今受其赐。”接着孔子又从维护中华先进文化的角度对管仲进一步赞扬:“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如果没有管仲的大作为——统一华夏,“尊王攘夷”,北方胡人就会南侵,势必以落后的文化残害先进的文化;就会使华夏民众也披发不梳拢像野人一样,所穿的衣服也会由右开襟改为左开襟了。因为发式与衣服是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孔子就以此两点说明了管仲的历史地位。孔子评论的第三层是大人物哪能像普通百姓那样拘泥于小的节操,轻易自缢或投河一死,而天下人谁了解呢?“自经于沟渎”之“于”,杨树达《词诠》释“于”,等列连词,与也。此章于,与,或也。孔子倡导为国为民做有益的事。如果不注重做好事、善事,只注重虚名节操,轻易一死,并不能给人民留下什么有益的影响。这是孔子从实际出发去论证节操问题的,绝不是否定为节操而宁死不屈的精神。但不赞同不问具体情况就一味地去效法死节,而应多从国家与人民的实际利益考虑。此章亦折射出孔子思想的实用性与现实性的光辉。

14.9原 文:

子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原14.28)

译 文:

孔子说:“君子以自己言过其行为耻。”

评 论:

孔子认为:自己说到而未做到是可耻的。此章清刘宝楠考证得最为翔实:“正义曰:‘此与里仁篇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语意正同。《礼记·杂记》:‘有其言而无其行,君子耻之。’《礼记·表论》:‘君子耻有其辞而无其德,有其德而无其行。’亦此意。”总之,从孔子以降历代先贤均注重修养与践行。践行是对修养的检验。《礼记·中庸》论治学“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学问思辨,最后要落到行上。行而不笃,学问思辨再好也是空的。治学、修养如只是空的,则无补于世,无补于己。《公冶长》:“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所以君子很害怕答应的事没办好。

14.10原 文: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原14.35)

译 文:

有人说:“用善良回报仇恨,怎么样?”孔子说:“用什么回报善良呢?用公平回应仇恨,用善良回报善良。”

评 论:

据陈鼓应的中华书局1984年版《老子注译及评介》一书认为:“报怨以德”本为《老子》七十九章,非为六十三章之句,上下文应为“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而马王堆出土汉代帛书又恰于此两处不清。如依据陈鼓应采严灵峯观点,老子并非赞同“报怨以德”,而《老子》全书多论任自然、抑人为,“以德报怨”观点是勉强人为、造做人为,也是不符合《老子》总体思想的。所以陈鼓应、严灵峯观点可取。因此,此章开头“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假设之词。有人说,是不确切之词,并未明确是哪一家之言。朱熹以来,多家认定指老子观点。其实,关于此问题的观点,老子与孔子是一致的。老子认为“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怎么去引导众人为善?孔子认为,如果“以德报怨”,那么,又用什么去报德呢?报怨、报德还有个区别没有?如没区别,将如何引导人民为善?所以孔子提出以正直之道报怨,以德惠报答德惠。在此,清晰可见,孔子思想与佛教、道教、基督教的明显区别。但孔子思想却具备宗教一切有益的善性、群体精神、高尚理想的追求等等。后世有人放弃民族利益、国家利益而一味的与外族求和等思想并非孔子思想所致。

14.11原 文:

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原14.39)

译 文:

子路夜宿石门外,早晨守石门的人说:“从哪儿来?”子路说:“从孔门来。”守石门的人说:“是明知有难度却要努力去做的那位吗?”

评 论:

石门,《后汉书·张皓、王龚传论注》引郑玄注《论语》说:“石门,鲁城外门也。”晨门,早晨守门的人。奚,何。自,从。守门者说孔子“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这绝不像古贤所论说那样,而是通过一个守门者揭示了民众对孔子传道、行道,百折不挠精神的颂赞。“知其不可”,是明知有难度、有困难,并且一时看不到克服困难的时日。而不是明知根本办不到,绝对办不到。只不过是无边的困难,何时解除,不知道。孔子就是在这样情况下迎难而上,一步一步地宣传、推广改造社会的学说。晨门,根本称不得什么隐士,一般民众中的明白人而已。

14.12原 文: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原14.42)

译 文:

孔子说:“统治者喜欢以礼约束自己,民就易于接受管理。”

评 论:

此所谓好礼,并非单指喜好礼的理论,而是爱好礼的践行。统治者能起到表率风范作用去践行礼,遵礼法,循名分。而后以礼的规范去使民,民自然乐于接受统治者的管理。所以“上好礼,则民易使也”,仍是个表率风范作用的问题。

14.13原 文:

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原14.43)

译 文:

子路问孔子如何做才是君子。孔子说:“修养好自己,恭谨地对待自己的事业。”子路进一步问:“仅此而已吗?”孔子说:“修养好自己,使周围的人得以安居乐业。”子路又进一步问:“仅此而已吗?”孔子说:“修养好自己,使百姓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使百姓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即使唐尧、虞舜还有些力不从心呢!”

评 论:

孔子认为“修己以安百姓”,这是孔门共同奋斗的目标,也是所有管理者应追求的目标。《礼记·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恰是对此章之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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