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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作者和表达方式划分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者并没有明确说。屈原赋之属20家存11家,是多的;陆贾赋之属,仅存2家;荀卿赋之属仅存1家;而杂赋无一幸存。对于前三类有作者,班固又进行了第二次分类。这一次分类的标准是表达方式,第一类是抒情,司马相如为赋的本义是讽谏,与扬雄自不同;第二类是辩说,由辩说而发展到铺陈;第三类是咏物。第二个层次的分类,从表现方式、艺术手法,实际也是一种艺术流派的划分。

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是最早对辞赋进行分类的。在《诗赋略》中,作者把先秦至西汉的赋作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屈原赋之属”,有赋家20人,作品361篇,宋玉赋、唐勒赋、贾谊赋、枚乘赋、司马相如赋、王褒赋等等在此。第二类是“陆贾赋之属”,有赋家21人,作品274篇,枚皋赋、朱买臣赋、司马迁赋、扬雄赋等等在此。第三类“荀卿赋之属”,有赋家25人,作品136篇,包括秦时杂赋、贾充赋、张仁赋、眭弘赋等等。第四类是“杂赋”,共12家,作品233篇,比如“客主赋十八篇”、“杂四夷及兵赋二十篇”、“成相杂辞十一篇”、“隐书十八篇”等等。

为什么将赋体分为四类?分类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作者并没有明确说。章炳麟在《国故论衡·辨诗》中说:“屈原言情,孙卿(荀卿)效物,陆贾赋不可见,其属有朱建、严助、朱买臣诸家,盖纵横之变也。”认为屈原赋之属为抒情的,荀卿赋之属为咏物的,陆贾赋之属为铺陈夸饰的;又认为有些分类不尽合理:“扬雄赋本拟相如,与屈原同次,班生以扬雄赋隶陆贾下,盖误也。”刘师培也说:“其区为三类者,盖屈平以下二十家,均缘情托兴之作也,体兼比兴,情为里而物为表。陆贾以下二十一家,均骋辞之作也,聚事征材,旨诡而词肆。荀卿以下二十五家,均指物类情之作也。”(《左盦集·汉书艺文志书后》)

《汉志》所录各家著作,许多没有流传下来,“十逸八九”。屈原赋之属20家存11家,是多的;陆贾赋之属,仅存2家;荀卿赋之属仅存1家;而杂赋无一幸存。即使存者亦多与所标数目难合,篇数少得更多。刘、班又无叙录,这就为我们了解其分类标准增加了许多难度。根据现存篇目,结合历史有关记载,我们认为班固对赋进行了两次分类:

第一次按作者分,前3类为有作者名姓的,最后一类为无作者名姓的。对此,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曾说:

三种之赋,人自为篇,后世别集之体也;杂赋一种,不列专名,而类叙为篇,后世总集之体也。

章学诚看到了前三种与后一种的不同,也看到了前三种是“人各一篇”,后一种“不列专名”,却未以此为论,而是认为以“类叙为篇”,没有认识到均为无作者之集,因而有些问题便解决不了。他说:

就其例而论之,则第一种之“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篇”,及第三种之“秦时杂赋九篇”,当隶“杂赋”条下,而独厕专门之家,何所取耶?

因而责之为“类例不通,源流迥异,概以意为出入者”。其实,明了班固的第一层划分,就可以看出“淮南王群臣赋”为有作者之赋,“秦时杂赋”亦可明其时代之作,而“杂赋之属”均既不明作者亦不明时代者。

对于前三类有作者(或时代者),班固又进行了第二次分类。这一次分类的标准是表达方式,第一类是抒情,司马相如为赋的本义是讽谏,与扬雄自不同;第二类是辩说,由辩说而发展到铺陈;第三类是咏物。第二个层次的分类,从表现方式、艺术手法,实际也是一种艺术流派的划分。这在辞赋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后来李元度《赋学正鹄》把赋分为层次、气机、风景、细切、庄雅、沉雄、博大、遒练、神韵、高古10类,金秬香《汉代辞赋之发达》把赋分为抒情、逞词、记事说理3类,都试图从不同角度揭示辞赋文学的艺术风格。

这种分类,把一个作家归属于一种风格,没有充分注意到作家创作风格的多姿多彩而富于变化,所以其分类有许多无法处理之处,如宋玉、司马相如入“屈原之属”,但其散体部分显然不当;司马迁《悲士不遇赋》不仅不是辩说,反而是抒情的。但是,这种分类注意到了辞赋创作中使用的不同艺术手法,以及这些手法使用的前后联系,展示了辞赋文学不同的艺术风貌,从而使人仍能够从总体上把握赋体的创作状况和呈现的不同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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